1、地址:北京大学资源西楼四层 2418 电话:010-82618943 13371609075 网址:武汉面授班 4.4 开课,北京面授班 5.8 开课武汉免费试听通知:新青年武汉面授:4 月 18 日上午 9 点主讲:张海峡 商经,独家授课!全天授课联系电话:027-88382153 027-62355600 15927083864 好消息:凡是 5 月 4 日前在 (新青年司法考试-五四在线)网站上面注册会员,均可免费开通新青年2009 年司法考试高频考点专题讲座的全部视频课件!咨询 QQ:466180037 王老师 咨询电话:010-82618943备注:高频讲座免费听课北京面授班招生简
2、章特训保过班班 次 时 间 课时 授课形式 上课地点 学费保过 1 班 508912 720 全日制 全封闭 13800 在线报名保过 2 班 608912 560 全日制 全封闭 12800 在线报名保过 3 班 711912 480 全日制 全封闭 9800 在线报名大三必过班 511912 480 全日制 全封闭 9800 在线报名精讲系统班班 次 时 间 课 时 授课形式 上课地点 学费精讲 1 班 508912 720 全日制 北京大学 8800 在线报名 地址:北京大学资源西楼四层 2418 电话:010-82618943 13371609075 网址:精讲 2 班 608912
3、560 全日制 全封闭 7800 在线报名 精讲 3 班 711912 400 全日制 全封闭 5800 在线报名 大三集训班 711912 400 全日制 全封闭 5800 在线报名 教学基地和住宿标准一、教学基地:1、新青年法律学院 :新青年教育集团下属的法律自考学院,专门招收应届、往届高中毕业生,四年本科;“1+1”双证(北京大学法律本科毕业证书 +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就业。2、军区干部大院:绿树成荫、清新宜人,安静优雅,适合精心备战。24 小时专属教室,封闭式管理,更加有利于学员的学习和交流;住宿为军区招待所,舒适宜人。二、住宿标准:1、形式:设立二人标准间、三人间、 四人间、
4、六人间;配空调,卫生间;2、费用:15 元/人/天至 50 元/人/ 天;特别提示:由于各类别房间的数量不等,请学员尽早提前预订住宿;三、用餐标准:由于我们实行的是封闭式教学,吃住学三位一体,所以学员用餐也均在教学基地,基地有专门食堂供学员用餐;餐饮标准每天 10 元至 30 元,丰俭由人,任意选择。 四、课外活动:为丰富学员课余生活,学校为学员提供足球、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等体育器材。身体是革命的本钱,良好的身体是成功的一半! 报名地址:北京大学资源西楼四层 2418 室 联系电话:010-82618943 、85488700 24 小时咨询电话:13371609075 联 系 人:邱老师
5、杨老师 汤老师武汉面授班招生简章新青年武汉分校 2009 年教学计划班 别 时 间 价 格 授课内容系统强化班 4.4-6.21(周末) 2280 元系统讲解基础教材各个部门法;精讲重点,难点,考点,突出重点、难点法条;吃透教材,构架宏观体系 ,打好理论基础并进行强化。法条真题班 7.11-8.23(周末) 2280 元名师串讲,总结,梳理重点难点法条;同时评析 5 套历年真题(含 1550 道试题,5 千个考点全面覆盖司考重点难点 ),先分部门法演练,后名师精评精析,集中时间各个击破部门法。吃透法条,吃透真题,高分的至胜法宝。考前冲刺班 9.3-9.9(全日制) 1980 元 最后串讲司法考
6、试的所有课程,全力出击必考的重点,难点,浓缩命题点,直击司法考试精髓,最后预测,圆你司考梦.地址:北京大学资源西楼四层 2418 电话:010-82618943 13371609075 网址:周末全程班 4.4-9.9 5800 元 包含基础强化班+法条真题+考前冲刺班的所有内容,全面贯彻轻松花江司考”1+1”的辅导战略精品 50 天班 7.11-9.01 6180 元 包含系统强化,法条真题,全真模考及评析,全程面授。精品特训班68 天 7.11-9.18 7200 元全封闭式教学,名师及辅导全员全程面授,全面贯彻“轻松司考 1+1”辅导战略,吃透理论,吃透真题。秩序渐进,确保顺利通过司法考
7、试。大三包过班(退费) 7.11-9.18 9800 元全封闭式教学,名师及辅导员全程面授,全面贯彻“轻松司考 1+1”辅导战略,吃透理论,吃透真题。08 新青年大三学员通过率为 100%,承诺不过线退费。上课地址: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首义校区咨询电话:027-88382153 027-62355600 15927083864联 系 人:高老师 温老师 李老师 咨询 QQ:961473978 武汉司考 QQ1 群:58334487武汉司考 QQ2 群:22530713报名地址: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文治楼(行政楼) 504 室 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首 义校区中
8、南楼(行政楼)815 室2009 年 司 法 考 试 辅 导2009 新青年刑诉高频考点专题讲座谢安平 主讲第十二章 审判监督程序1、下列再审案件,哪些可以不开庭审理?(2008 年多选 75 题)答案:ABDA.李某抢劫案,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重B.葛某受贿案,葛某已死亡C.张某、卞某为同案原审被告人,张某在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监狱服刑,提审到庭确有困难,但未经抗诉的检察院同意D.陈某强奸案,原生效裁判于 1979 年之前作出第一部分 审判监督程序地址:北京大学资源西楼四层 2418 电话:010-82618943 13371609075 网址:重新审判的方式
9、。审判监督程序应当以开庭审理为主,以不开庭的调查询问方式或书面审理方式为辅。对于下列再审案件应当依法开庭审理:(1)依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的;(2)依照第二审程序需要对事实或者证据进行审理的;(3)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4)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加重刑罚的;(5)有其他应当开庭审理情形的。下列再审案件可以不开庭审理:(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重的;(2)1979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施行以前裁判的;(3)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 、原审自诉人已经死亡、或者丧失刑事责任能力的;(4)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在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监狱服刑,提押到庭确有困难的;但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征得人民检察院的同意;(5)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再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的具体规定第 9 条第(4)项规定,经两次通知,人民检察院不派员出庭的。 免费听课地址: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