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学教育政策与法规,任永泽 2013/09/03,,第一节 为什么要有教育政策,要点:,教育政策,三、功能,二、本质与特点,一、概念,一、教育政策的概念,教育政策是政府及其机构和官员制定并组织实施的、旨在调节教育领域及其与外部的公共得利益和关系,解决教育事业中存在的一些普遍性问题和矛盾的政策过程。,二、教育政策的本质与特点,本 质: 1.教育政策是政策主体对教育领域活动所制定的政治措施文本。 2.教育政策是根据一定的价值标准对教育相关的利益进行一种分配与协调。 3.教育政策是由政策主体进行政策制定、实施、评价的动态实践过程。,特点:1.教育政策活动影响的广泛性 2.教育活动对象的主体性 3.
2、教育政策利益关系的复杂性,三、教育政策的功能,1.教育政策的导向功能 2.教育政策的控制功能 3.教育政策的协调功能,第二节 教育政策的价值取向是什么,一、教育政策的价值关系(一)教育政策的价值主体1.教育政策的决策主体2.教育政策的实施主体3.教育政策的利益主体(二)教育政策的价值客体(三)教育政策的价值关系,二、小学教育政策的价值取向,1.民主取向2.平等取向3.人本取向4.优先取向,第三节 教育政策怎样获得合法性,教育政策的合法化:指经政策规划得到的教育政策 方案上升为法律或获得合法地位的过程。两个层面:1.教育政策的法律化2.教育政策的合法性,一、小学教育政策的合法性来源,(一)党和国
3、家的教育方针、路线、原则 (二)教育法律法规 (三)上位的教育政策 (四)小学教育自身的法律性质和地位,二、小学教育政策合法化的途径,两种基本的合法化途径:1.立法机关根据一定立法权和立法程序,在一定的基础上将有关教育政策法律化,使之成为教育法律。2.党和国家行政机关教育政策的合法化。,本章小结,1.教育政策属于一种公共政策的范畴。 2.教育政策的价值关系是教育政策主体与政策客体之间在价值诉求与分配、提供与获得过程中构成的关系状况。 3.教育政策目标和政策措施要进一步进行合法化论证和检验,实现教育政策的合法化。教育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既要合理,又要合法。,第二章 小学教育政策过程,1.教育政策是
4、一个由制定、实施和评价构成的连续的动态过程,以促进小学教育政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程序化和有效化。 2.教育政策制定的构成模式、目标模式教育政策制定的程序:技术性程序、制度性程序 3.教育政策实施:调适模式、互动模式、赛局模式、循环模式 4.教育政策评价:预测评价、过程评价、结果评价在科学评价机制的基础上开展政策研究,实现小学教育政策的不断创新。,问题情境:北京市出台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政策北京市教委2002年颁布北京市对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暂行办法规定:一是降低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在北京公办学校借读费用;二是将流动人口自办学校逐步纳入社会力量办学轨道。各县区解决儿童少年在流入地
5、就学,大致采取以下措施:(1)各区县制定了适应本地区实际的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政策和实施条例、规范其教育与管理。(2)扩大流入地公立学校招收范围,让流动儿童少年在公立学校借读。 (3)各区政府、教委根据“不办简易学校”的精神,撤销、关闭、取缔了一些不合格的民工子弟学校。(4)多种形式办学问题难以解决:(1)办学经费矛盾(2)学额分布矛盾(3)教育政策与体制的矛盾,第一节 教育政策是如何制定的,一、小学教育政策问题的认定,(一)教育问题与教育政策问题教育问题是特指社会变迁过程中出现的,已经引起人们关注、不利于人的培养与发展、不利于社会发展和稳定,并需要动员全社会共同解决的教育中的不协调现象。并非所有
6、的教育问题都会成为教育政策问题。 (二)教育政策问题的构成(1)牵动社会公共利益,需要通过制定一定的教育政策进行协调和解决。(2)这些问题反映出不同人群或利益群体的价值观或利益的冲突。(3)这些问题是明确的、外显的。(4)这些问题既有必要也有解决问题的基础。 (三)教育政策问题的认定三个基本阶段:问题觉察、问题界定、问题形式化,二、教育政策制定的模式,要解决两个关键性问题:1.谁来制定教育政策,即教育政策主体的构成与运作2.制定什么样的教育政策,即政策要达到什么样的理想和目标 (一)教育政策制定的构成模式1.团体模式2.精英模式3.制度模式4.系统模式 (二)教育政策制定的目标模式1.理性模式
7、2.渐进模式3.综合审视模式,三、教育政策制定的程序,技术性程序:是指教育政策从政策问题认定到政策文本的正式确立和公布过程中,政策主体所采用的一系列规范化的工作步骤和技术环节。(主要是为了提高和保证政策制定的科学性) 制度性程序:主要是为了提高与保证教育政策制定的合法性,即已经制定的政策方案必须经过党和国家权利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审查通过,这是教育政策合法化的重要途径。,解,教育政策制定的技术程序流程,分析教育政策问题 确定教育政策目标,以差距形式表达问题;探求问题产生原因;确定教育政策目标;确定目标应注意什么问题,设计教育政策方案,要注意方案的多样性;设计方案要有创造性思维;要准确估计方案 的后
8、果;要规定方案的实施细节,对教育政策方案进行科学性论证,政治可行性论证;经济可行性论证;技术可行性论证;社会心理可行性论证;教育政策试点;政策信息可靠性;足够性分析,选择教育政策方案,选择教育政策方案的两条标准:价值标准、满意标准;用以选择政策方案的方法原则,教育政策公布实施,政策公布前的协商、政策的合法化,(一)教育政策问题分析与政策目标确立问题分析:审视教育问题,分析现实与理想之间差距及差距产生的原因和背景,并从中选定适恰的政策目标。目标确立:一要正确处理政策利益关系;二要兼顾各种条件与可能 (二)教育政策方案设计与论证1.教育政策方案要适度的多样与创新2.对政策结果要有一定的预测和估计3
9、.设计出政策方案实施的关键技术和核心措施4.教育政策方案要进行全面的可行性论证 (三)教育政策方案选择与公布1.最优策略2.次优策略,第二节 教育政策如何实施更有效,一、教育政策实施的基本程序 1.明确教育政策实施主体与对象 2.教育政策的宣传与理解 3.教育政策实施的组织与计划 4.教育政策执行、督察与调整 5.教育政策的总结、巩固与提高 二、教育政策实施的理论模式 1.调适模式 2.互动模式 3.赛局模式 4.循环模式,三、小学教育政策失真与对策 (一)小学教育政策失真的现象 1.政策偏离 2.政策表面化 3.政策扩大化 4.政策缺损 5.政策替换 (二)克服失真的对策 1.增强教育政策制
10、定的科学性、可行性与权威性 2.加强对政策实施主体的培训和实施过程的规范 3.建立和完善教育政策督察制度和机制 4.进行教育政策执行过程的反思与调整,第三节 教育政策评价标准和方法是什么,一、小学教育政策评价的内涵 (一)政策评价与教育政策评价教育政策评价是按照一定的教育价值准则,对教育政策对象及其环境的发展变化以及构成其发展变化的诸种因素所进行的价值判断。 (二)教育政策评价与教育政策分析 二、小学教育政策评价的类型与价值准则 (一)预测性评价 (二)过程性评价 (三)结果性评价 三、小学教育政策的研究与创新,第三章 小学教育政策体系,1.建国以来我国小学教育政策经历五个阶段:重建与初步发展
11、;十年动乱;拨乱反正;普及化与数量发展;均衡化与质量发展。 2.根据层次与从属关系,教育政策分为:纲领性政策、基本政策和具体政策。根据政策目标和调控对象及其所发挥的作用与功能,教育政策分为:鼓励性教育政策、规范性教育政策、限制性教育政策。 3.明确我国小学教育基本政策包括质量政策、体制政策、经费政策与教师政策,它们构成一个相对完整的教育政策体系。,第一节 小学教育政策体系是怎样形成的,一、小学教育政策体系的产生和初步发展 古代学校教育的小学教育阶段 1902清政府颁布的钦定学堂章程 1911年清政府中央教育会议提出4年小学为义务教育 19121913民国政府公布“壬子癸丑学制”,颁布小学令、小
12、学校教则及课程表 1922年壬戌学制进一步将初等教育确定为6年 1932南京国民政府还颁布了小学课程标准、小学法等 1934年苏区颁布了小学校制度暂行条例 1949年,华北人民政府拟定小学教育暂行实施办法,二、新中国小学教育政策体系的建立与发展,(一)重建与初步发展时期(19491966) (二)十年动乱时期(19661976) (三)拨乱反正时期(19761984) (四)数量和规模化发展时期(19852000)1.基础教育地方负责与均衡发展之间的矛盾与调节2.扩大义务教育机会与片面追求升学率之间的矛盾与调节3.培养选拔人才与提高民族素质之间的矛盾与调节4.适应社会发展要求与促进人的发展之间
13、的矛盾与调节 (五)质量与均衡化发展时期(2000 )1.基于小康社会的教育发展目标,进一步提高小学教育的普及水平2.促进小学教育的均衡化,并与整个教育体系和谐发展3.小学教育应在普及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第二节 如何理解小学教育政策体系,一、教育政策的层次结构(一)教育纲领性政策1.教育性质2.教育方针3.受教育权4.教育地位5.教育基本制度6.教育基本内容和公民素质要求(二)教育基本政策1.教育质量政策 2. 教育体制政策 3. 教育经费政策 4.教师政策(三)教育具体政策,二、教育政策的类型结构A:空间上:全国性教育政策、地区性教育政策、学区性教育政策B:层次上:学前教育政策、小学
14、教育政策、中等教育政策、高等教育政策C:影响范围上:对部分教育活动产生影响的教育政策;对所有教育活动产生影响的教育政策D:根据政策目标和调控对象及其所发挥的作用与功能:(一)鼓励性教育政策(二)规范性教育政策(三)限制性教育政策,三、教育政策的形式结构(一)党的政策文件1.中国共产党章程2.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3.党中央制定和批准的文件(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批准的教育政策性文件(三)党的领导机关和国家政府机关联合发布的有关教育的政策性文件(四)国家行政机关制定和下发的教育政策1.国务院及其所属部委制定和批准下发的有关教育政策2.地方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或上级文件规定的权限制
15、定的有关教育的政策性文件,四、小学教育政策在教育政策体系中的定位(一)小学教育政策体系的政策依据与基础1.教育纲领性政策与基本政策2.与小学教育关联的上位教育政策(二)小学教育政策的自身体系,第三节 小学教育有哪些基本政策,一、小学教育质量政策(一)小学教育任务与培养目标(二)小学德育政策(三)小学课程政策(四)小学教学政策(五)小学教育评价与升学政策 二、小学教育体制政策 (行政体制、办学体制、管理体制) 三、小学教育经费政策 四、小学教师政策(一)小学教师培养与培训政策(二)小学教师任用与管理政策(三)小学教师社会地位与待遇政策,本章小结1.建国以来,我国小学教育政策经历五个发展阶段,逐步
16、形成纲领性政策、基本政策、具体政策所构成的具有内在逻辑的小学教育政策体系。 2.教育纲领性政策是一个时期党和国家教育的总方针、总政策。教育基本政策包括:教育质量政策、教育体制政策、教育经费政策、教师政策。 3.小学教育政策与小学教育法律法规是不可分割的。,第四章 小学教育法规概论,1.理解教育法规是指国家机关依法制定的调整和规定教育活动、教育关系的法、法令、条例、规则等各种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2.理解教育法律关系,掌握小学教育法律关系的含义、特征、构成要素、内容及其类型。 3.明确小学教育法律责任的类型和构成要件,在此基础上,知晓小学教育法律责任的承担。,第一节 小学教育法规是什么,一、教育法
17、律、法规与法制 (一)教育法律:指国家立法机关依据一定的立法程序制定或认可的调整教育活动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通过对教育关系的调整,促进教育秩序、教育公平、教育效率的实现,是教育与社会走向秩序化、公平化、效率化、和谐化的重要手段。 (二)教育法规:指国家立法机关及依法授权的政府机关制定的、调整和规定教育活动、教育关系的法、法令、条例、规则等各种规范性文件的总称。,教育法规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1.广义的教育法规:指国家立法和依法授权的政府机关制定,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教育活动的法律规范体系及其实施所形成的教育法律关系和法律秩序的总和。 2.狭义的教育法规:指由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教育法律
18、。 根据教育法规所调整的教育活动范围或对象的不同,广义的教育法规指调整和规定所有的正规教育活动和教育关系的法律规范。狭义的教育法规主要指调整教育行政关系的法规的总称。,教育法规与教育法律的关系: 1.从广义上理解,含义是相通的,都是指以国家权力为保障强制执行的教育行为规则总和。 2.从狭义上理解,教育法律主要是指由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教育行为规范。教育法规是一个泛指的概念,既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教育法律,也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教育行政法规和规章,还包括地方权力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制定的地方教育法规和规章。,(三)教育法制:指国家的教育法律制度。包括三层含义:1.指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和制度的总和
19、。2.指有关教育立法、守法、执法和法律监督等运行机制。3.可理解为一种“法治”,即与民主政治制度相联系的,按照依法治理的原则和方式来管理和规范教育活动。依法治教: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二、教育法规与教育政策、教育道德(一)教育法规与教育政策1.教育法规与教育政策的联系教育政策是教育法规的灵魂,指导着教育立法过程,体现在教育法规中,指导着教育法规的运用和实施。教育法规是教育政策的具体化、定型化、规范化,集中反映党和国家在教育方面的主张和意志。2.教育法规与教育政策的区别(1)主体不同(2)制定程序不同(3)表现形式不同(4)基本原则与实施方式不同(5)稳定性与调整范围不同,(
20、二)教育法规与教育道德1.教育法规与教育道德的联系(1)都属于上层建筑,都由社会经济基础所决定,又反过来服务于社会经济,其本质是一致的。(2)都是对教育关系起调节作用,对人的教育行为起着规范作用,并对一定利益关系的形成与发展起阻碍或促进作用。(3)在同一社会中占主导地位的法律和道德具有共同的作用方向,反映的利益关系一致。2.教育法规与教育道德的区别(1)表现形式不同(2)调整的范围不同(3)实现的方式不同,三、教育法规的本质与特点(一)上层建筑的一部分,具有国家意志性(二)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 四、教育法规的作用与功能(一)保证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二)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不断
21、发展(三)保障人民的教育权利与义务(四)为教育改革提供实践保障(五)规范组织和个体的教育行为,第二节 小学教育法律关系如何构成,一、法律关系的概念(一)法律关系的含义与特征 1.法律关系是法律在确认和调整人们行为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即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2.特征:(1)法律关系必须以现行法律的存在为前提。(2)法律关系是确认和调整以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特殊社会关系。(3)法律关系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的社会关系。(4)法律关系属于社会上层建筑的范畴。(二)小学教育法律关系:1.学校与政府 2.学校与社会 3.学校与教师 4.学校与学生,二、小学教育法律关系的构成(一)小学教育法律关
22、系的主体(二)小学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三)小学教育法律关系的内容(四)小学教育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 三、小学教育法律关系类型(一)教育内部法律关系与教育外部法律关系(二)教育管理法律关系与教育活动法律关系(三)调整性教育法律关系与保护性教育法律关系(四)隶属型教育法律关系和平权型教育法律关系,第三节 谁承担小学教育法律责任,一、小学教育法律责任(一)法律责任:指法律关系主体因实施了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的行为,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二)小学教育法律责任:指小学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因实施了违反教育法律规范的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应当承担的强制性的法律后果,即受到一定的制裁与处罚。(三)小学教育法律
23、责任的类型:1.小学教育行政法律责任2.小学教育民事法律责任3.小学教育刑事法律责任(四)小学教育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1.有损害事实 2.损害的行为必须违法 3.行为人过错 4.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二、小学教育法律责任的承担教育法规具有必须履行和不可违反的性质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到相应的教育法律制裁1.根据教育法律责任的不同性质,教育法律制裁包括:教育行政制裁、教育民事制裁、教育刑事制裁A:教育行政制裁:指国家教育行政机关等对有关单位和个人因违反有关教育行政法规所实施的强制性措施。B:教育民事制裁:指法院对违反教育民事责任的违法当事人,依其所应承担的教育民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
24、措施。C:教育刑事制裁:是由国家审判机关即人民法院依照刑法的规定对犯罪行为实施主体依其应负的教育刑事责任所采取的刑罚制裁,包括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和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两种。2.补救与强制补救:指责令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停止继续违反教育法律规范的行为,并通过一定方式的作为来弥补造成的损害。强制:指迫使违法者履行原有的教育法定或新追加的作为惩戒的义务;,知识拓展:,法律内部必须保持协调一致,维护法律的统一性。我国在立法上实行两级多层体制。 中央一级的立法分为四层,处在最高位置的是宪法,由全国人大制定,制定和修改宪法都要求全国人大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才生效;
25、处在第二层的是基本法,也由全国人大制定,但只要求全国人大代表过半数通过就可以实行;处在第三层的是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一般法律,人大常委会常委人数过半就可以生效;处在第四位的是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 第二级立法是地方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等。作为法治国家法律体系内的这些法律必须保持协调一致,各部门、各单位的规章制度一定要合法,违背了法律的规范就是无效的规范。,法律关系的再认识,在法律关系上,学生是不受任何怀疑的主体,学生和学校形成三种法律关系,这三种法律关系就是依法治校的基本依据。首先,他和学校形成宪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学校代表国家满足学生受
26、教育权的要求,学生是宪法权的主体,而大学是满足其要求的义务主体。受教育权是学生的根本权利,要限制或剥夺它的时候要慎而又慎。其次,学生是大学管理中的相对人,相对人就应当有相对人的一系列权利,这个关系就叫做行政法律关系。在行政法律关系当中又分成四层:第一层,学生有义务服从学校符合法律的管理,而不具有服从不符合法律的管理的义务。第二层,在自由领域,学生对学校的管理具有排拒能力,学校公共权力要介入学生自由领域,学生具有排斥和拒绝的权利。第三层,学生对学校的中心工作具有参与权。第四层,学生对学校形成请求关系,请求应该在法律允许之内给予满足,比如说它有权请求奖学金、助学岗位、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等一系列权利
27、,这种关系学校不能漠视,要尽一切努力予以满足。最后,学生和学校之间形成民事法律关系,在民事法律关系里面,学生是百分之百的主体,因为学生的权利和校长的权利完全平等,民事法律的特点就是主体和主体之间必须平等。故此,教育关系上学生是主体,教学关系上应该恢复学生的主体地位,法律关系上应该承认和保障学生的主体地位,而在我国高校里面,学生的主体地位还没有得到完全确立。,第五章 小学教育法制建设,1.了解国外小学教育立法的三个发展阶段以及我国现代教育立法的发展历程和存在的问题 2.理解我国教育立法体制和立法程序 3.明确教育法规的效力,教育法规是通过教育执法、教育司法、教育守法实施的,教育法律救济是保护教育
28、法律关系主体合法权益的法律制度。 4.知晓我国教育法律监督主要包括权力机关的工作监督、行政机关的行政监督、司法机关的司法监督、党的组织监督和人民的社会监督。,第一节 如何进行小学教育立法,一、国外小学教育立法进程(一)国外小学教育立法概况:1.初始阶段 2.普及阶段 3.完善阶段(二)我国小学教育立法进程:1.清末小学教育立法 2.民国时期小学教育立法 3.建国后小学教育立法 二、教育立法体制立法体制: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国家机关立法权限划分的制度。(一元 两级 多层) 三、教育立法程序(一)准备阶段(二)形成阶段 1.教育法规方案的提出 2.教育法规草案的审议 3.教育法规草案的通过
29、4.教育法规的公布(三)完备阶段,第二节 小学教育法规如何实施,一、教育法规的效力指教育法规的生效范围,主要包括在时间上的效力、空间上的效力、对人的效力等方面。 (一)时间上的效力指教育法从何时开始生效与何时终止生效,以及教育法律法规对它颁布之前的事项和行为有无溯及力的问题。(二)空间上的效力指教育法规在什么地方、多大范围发生效力。(三)对人的效力指教育法规对什么人有效的问题。,二、教育执法(一)概念教育执法是国家各级教育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授权的单位,以国家的名义对教育活动进行全面管理,通常带有强制性、主动性和单方性。(二)教育执法原则1.合法原则 2.公正原则 3.公开原则 4.权责统一原则
30、5.不停止执行原则(三)教育执法的形式1.行政检查 2.行政处罚 3.行政强制 4.行政许可 5.行政确认,三、教育司法(一)概念(二)原则1.法治原则 2.平等公正原则 3.独立司法原则 4.公开原则 5.司法责任原则(三)主要形式1.教育行政诉讼 2.教育民事诉讼3.教育刑事诉讼,四、教育守法与违法(一)教育守法指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人民在教育活动中依照教育法的规定行使权力,履行义力。(二)教育违法指不依法办事,不正确行使权力,不履行法定的义务,不遵守教育法律法规所明令禁止的规定的行为。,五、教育法律救济(一)概念指在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并造成损害时,通过裁决纠纷,纠正、
31、制止或矫正侵权行为,使受害者的权益得以恢复,利益得以补救的法律制度。(二)特征1.以纠纷存在为基础 2.以损害为前提 3.以补救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为根本目的(三)主要途径1. 诉讼救济 2.行政救济,第三节 谁负责小学教育法律监督,一、国家权力机关的教育法律监督1.立法监督 2.教育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 二、国家行政机关的教育法律监督 三、国家司法机关的教育法律监督 四、社会监督1.中国共产党的监督 2.民主党派的监督 3.人民的监督 4.社会团体的监督 5.社会舆论的监督 6.公民的监督,第六章 小学教育法规体系,1.了解我国教育法规纵向体系和横向体系,小学教育法规在整个教育法规体系中的地位 2
32、.明确规范的法律文本一般由法律文件的名称、效力等级、时间效力、适用范围、法律规范、法律本文等要件组成 3.理解宪法、教育基本法、教育单行法及相关的教育行政法规、地方教育法规、教育规章是小学教育法规的法源 4.知晓我国小学教育法规的主要内容包括立法的目的、依据,小学教育性质、方针、目标、原则、保障,小学各种教育活动,学校、教师、学生等法律主体和法律救济,第一节 小学教育法规的法源何在,一、小学教育法规的法源(一)宪法(二)教育基本法(三)教育单行法律(四)教育行政法规(五)地方性教育法规(六)教育规章二、小学教育法规的法律地位,第二节 如何把握小学教育法规体系,一、小学教育法规体系的纵向结构(一
33、)教育基本法(二)义务教育法(三)关于小学教育的教育行政法规(四)关于小学教育的教育规章(五)关于小学教育的地方性教育法规和政府规章 二、小学教育法规体系的横向结构(一)关于小学教育性质、目的的基本法规(二)关于小学教育管理的教育行政组织法规(三)关于小学教育活动的教育行政法规(四)关于实施小学教育所需费设备的教育保障规章(五)关于小学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的教职员法规(六)关于学生及其行为的学生法规(七)关于小学教育法律责任的教育法规,第三节 小学教育法规的内容与特点,一、小学教育法规的主要内容1.小学教育的性质、方针与目标2.小学教育活动应当遵循的一系列原则3.关于小学教育改革4.关于小学教
34、育的设施与保障5.关于学校与其他教育机构6.关于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7.关于学生与家长8.关于小学各种教育活动的规定9.关于小学教育的法律责任10.小学教育的法律救济 二、我国小学教育法规的基本特点1.中国特色的小学教育法律体系2.法规调整对象具有整体性3.小学教育法规的具体针对性,第七章 依法治教,1.小学教育是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国家性。 2.小学教育的基本原则是发展我国小学教育事业所必须遵循的基本要求和准则。 3.我国教育经费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投入体制。 4.我国现行小学教育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
35、5.了解我国教育行政机关及教育行政行为是教育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管理活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6.了解教育行政执法是指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机关及其他相关行政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将教育法规适用于特定对象,并影响相对人权利和义务的行政行为。,第一节 小学教育的国家权利和义务是什么,一、小学教育的法律地位与性质 二、小学教育的学制 三、小学教育的基本原则 四、小学教育投入与条件保证的法律规定1. 基本框架 2.管理与监督 3.条件保障 五、小学教育的社会责任与参与,第二节 如何进行小学教育行政管理,一、小学教育行政机关(一)小学教育行政管理体制(二)教育行政机关
36、的职责(三)教育行政机关的权力1.教育行政立法权2.教育行政决定权3.教育行政命令权4.教育行政强制权5.教育行政处罚权6.教育行政执行权7.教育行政监督权,二、教育行政行为教育行政行为是教育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管理活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这种行为只能由教育行政主体做出。以其管理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将其划分为抽象教育行政行为与具体教育行政行为。比较常见的具体教育行政行为:1.通知2.批准3.许可 4.注册5.免除,三、教育行政执法(一)教育行政执法原则(二)教育行政执法的分类1.依职权的执法和依申请的执法2.羁束裁量的执法和自由裁量的执法 3.内部的教育行政执法和外部
37、的教育行政执法4.要式的教育行政执法和非要式的教育行政执法5.管理性执法、监督性执法和制裁性执法,第三节 教育行政机关有哪些责任,一、教育行政机关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教育行政侵权与赔偿责任(一)教育行政机关的侵权行为1.对学校的侵权行为2.对教师的侵权行为3.对学生的侵权行为(二)教育行政机关赔偿责任教育行政机关赔偿是指教育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违法行使职权,侵犯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损害,依照国家赔偿法由国家给予的赔偿。,第八章 学校:依法治校,了解作为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学校及其他教育机关应由行政规定它的法律地位。作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学校及其
38、他教育机构取得法人资格的,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了解举办学校的实体条件:有组织机构和章程;有合格的教师;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知道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核、批准、注册或者备案手续。学校具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知道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小学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农村地区可视情况实行中心小学校长负责制。,第一节 学校的法律地位与资格,一、学校的法律地位学校的法律地位,是指学校作为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的社会组织
39、和机构,在法律上所享有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及责任能力。根据条件与性质的不同,可以具有两种主体资格: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二、学校的主体资格作为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学校及其他教育机关应由行政法规定它的法律地位。我国的宪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了社会组织作为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权利和应该承担或履行的义务。,三、学校举办与学校法人(一)学校举办的条件教育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设立学校应具备四个基本条件1.组织机构和章程2.合格的教师3.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4.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二)学校举办的程序:1.审批制度2.登记注册制度(三)学校的法人地位,四、
40、学校的基本权利与义务(一)教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学校享有如下权利:1.按照章程自主管理权2.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权3.招生权4.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与处分权5.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权6.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权7.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权8.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活动非法干涉的权利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二)教育法规定:学校应履行的义务:1.遵守法律法规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3.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4.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5.遵照国家有
41、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6.依法接受监督,第二节 小学如何实行依法治校,一、小学行政机构设置与职责 二、小学的管理体制 三、小学的制度建设1. 制定规章制度的要求;2.规章制度的贯彻 四、学校的法律责任1.关于校舍与设施的法律责任2.关于违法向学生收费的法律责任3.关于实施义务教育的法律责任4.关于学校保护的法律责任,第九章 小学教师:依法执教,明确小学教师职业性质、法律地位和资格要求 知道小学教师的权利与义务及其保障机制 理解教师聘用制是教师任用制度的基本形式,了解小学教师的职务设置 了解教师奖励制度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了解小学教师的申诉制度与权益保护,第一节 小学教师是专业人员吗,专业性
42、标准涉及的主要内容:1.职业人员是否运用专门的知识与技能,具有不可替代性;2.是否经过长期的专业教育和训练;3.是否享有相当的独立自主权;4.是否具有自己的专业团体和明确的职业道德;5.是否具有重服务、非营利的观念。196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表的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明确指出,“教育工作应被视为专门职业”(P226),一、小学教师的职业性质教师法第三条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法第十七条规定:“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逐步实行教师聘任制。”,二、小学教师的法律地位(一)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1.直接承
43、担教育教学职责是在为具备法律意义上的教师最基本的必要条件。2.教师是从事专门职业活动的专业人员,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从教资格,并符合特定的要求。(二)教师是在各级各类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执教人员(三)教师的法律地位主要是通过教师的权利和义务等规定集中体现出来的,第二节 如何获得小学教师资格,一、教师资格制度(一)关于教师资格的规定1.教师资格的分类2.教师资格的适用3.小学教师的资格条件(二)小学教师资格的认定1.小学教师的认定机关2.小学教师资格的认定条件3.小学教师资格的认定程序4.教师资格证书的管理,二、小学教师的培养与培训1.小学教师培养2.小学教师培训1999年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师继续
44、教育规定。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内容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第三节 小学教师有哪些权利与义务,教师在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分为两个部分:一是教师作为公民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P234一是作为专门职业的教师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P235239,一、小学教师的基本权利(一)教育教学权(二)科研权及学术交流权(三)指导评价权(四)按时获取报酬权(五)参与学校管理权(六)培训进修权,二、小学教师的基本义务(一)遵纪守法的义务(二)教育教学的义务(三)思想教育的义务(四)尊重、爱护学生的义务(五)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的义务(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的义务,三、小学教师权利与义务的
45、保障机制(一)关于教师权益保护的法律机制1.侮辱、殴打教师的法律责任2.打击报复教师的法律责任3.拖欠教师工资的法律责任(二)教师不履行职责义务的法律责任1.不能完成教育教学任务2.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3.弄虚作假P243,第四节 怎样进行小学教师职务评审与聘任,一、小学教师职务制度(一)小学教师的职务系列(二)小学教师职务的职责(三)小学教师的职务条件(四)小学教师的职务评审 二、小学教师聘任制度(一)教师聘任制的主要内容(二)小学教师聘任的主要形式1.招聘 2.续聘 3.解聘 4.辞聘,第五节 如何依法进行小学教师管理,一、小学教师的考核制度 P249250 二、小学教师的奖励制度 P250 三、小学教师的法律责任 P251252 四、小学教师申诉制度与权益保护 P252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