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言本标准对 GB 5462-1992工业盐 作了如下修改;-将强制性标准改为推荐性标准;-对工业盐的技术指标适当进行提高;-取消了三极品,明确了精致工业盐指标;-取消了可溶性杂质指标,增加了硫酸根、钙镁含量指标。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海湖盐标准化中心、全国井矿盐标准化中心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全国海湖盐标准化中心、全国井矿盐标准化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佟云琨、刘达志、廖宜成、张昆。工业盐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工业盐的技术要求、实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包装、标志、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工业用的日晒工业盐、精致工业盐。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
2、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 )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适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本标准。GB/T 6682-199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实验方法(neq ISO 3696;1987)GB/T 8618-2001 制盐工业主要产品取样方法GB/T 13025.3 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 水分的测定GB/T 13025.4 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 水不溶物的测定GB/T 13025.5 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 氯离子的测定GB/T 13025.6 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 钙和镁
3、离子的测定GB/T 13025.8 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 硫酸根离子的测定3 产品分类正立方晶体或由多个正立方晶体组成的颗粒,按其使用分为日晒工业盐、精致工业盐。分子式:NaCl分子量:58.44(按 1997 年国际原子量)4 技术要求4.1 外观白色晶体或微黄色、青白色,无与产品有关的明显外来杂物。4.2 化学指标工业盐的化学指标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 日晒工业盐 精致工业盐 指 标优级 一级 二级 优级 一级 二级氯化钠(%) 96.00 94.50 92.00 99.10 98.50 97.50水分(%) 3.00 4.10 6.00 0.30 0.50 0.80水不溶物(%)
4、0.20 0.30 0.40 0.05 0.10 0.20钙镁离子(%) 0.30 0.40 0.60 0.25 0.40 0.60硫酸根离子(%) 0.05 0.70 1.00 0.30 0.50 0.905 取样按 GB/T 8618-2001 规定。6 试验方法 下列方法中所用试剂和水在未注明要求时,均指分析纯试剂和 GB/T 6682-1992 中规定的三级水。6.1 外观的测定目测。6.2 水分的测定按 GB/T 13025.3 规定,对于烘失重法测得的水分应加上烘后各化合物中残留结晶水。化合物的计算方法按 6.7 规定,残留结晶水以硫酸钙含二分之一个结晶水,硫酸镁含一个结晶水,氯化
5、镁含两个结晶水,氯化钙含两个结晶水计算。6.3 水不溶物的测定按 GB/T 13025.4 规定。6.4 氯离子的测定按 GB/T 13025.5 规定。6.5 钙和镁离子的测定按 GB/T 13025.6 规定。6.6 硫酸根离子的测定按 GB/T 13025.8 规定6.7 氯化钠指标的计算和检验结果的检查由上述各项检验结果得出的单项离子百分含量表 2 所列正负离子顺序结合,剩余的氯离子计算由氯化钠含量表 2顺序号 1 2 3阳离子 钙离子( Ca2+ ) 镁离子 (Mg2+ ) 钠离子 (Na+)阴离子 硫酸根 (SO42-) 氯离子(Cl -)由以上方法计算出的化合物与水分、水不溶物进
6、行加和,加和结果为 99.5%100.4%时可视为检验结果有效。7 检验规则由相同生产工艺、相同资源生产的一次交付的产品视为一批。检验结果中所有指标都应符合标准相应等级的要求,否则应降级;如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标准最低一级的规定,应取该样品的备用样重新测定不符合项;如检验结果仍不符合本标准最低一级的规定,则判定该产品不合格。工业盐应由生产单位的质量检验部门或委托有资质的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产品出厂(场)时应附有合格证,证明产品名称、规格、生产单位、生产日期、等级及本标准编号。8 包装、标志、运输、贮存工业盐出厂(场)时可以带包装,也可以散装。带包装的产品应在包装上注明产品名称、规格、商标、等级、生产单位以及本标准编号。运输时应有遮盖物,不应与能导致产品污染的货物混装。产品存放防止灰尘及其他杂物的污染,防止雨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