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救助申请书桂阳县慈善总会领导:我叫刘*,女,中共党员,今年 70 岁,丧偶。身份证号码:4328221947*;现户籍桂阳县鹿峰街道南塔社区解放路*号。我于 1964 年至 1979 年在原城郊乡洞水大队参加了基层工作。曾担选为村委妇女主任、民兵营长等职务,任职时间长达 15 年;因当时城郊乡镇府党组织管理人员管理不善将我个人档案遗失,导致我申报“基层干部的补助”未能成功。基层工作虽任务重,事务繁杂,但本人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扎扎实实完成了上级领导安排的任务,曾多次受到了党组织的表扬。近年来,我因年老多病、物价飞涨,自己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子女们也无固定的工作。今年 9 月、10 月、12 月分别三次,因心脏扩大、脑血管阻塞、肾结石、胆囊炎入住医院,个人支付医药费用近 20000 元。现特向慈善总会申请救助。万分感谢!申请人:刘*2017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