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情 况 说 明XX 劳动监察大队:今有我单位:XX 公司通过网络形式发布招聘某项目部电工,并于 XX 年X 月 X 面试本次应聘人员,依据公司的现有的薪资制度试用期为 XX 元/ 月加其他补助及绩效,转正后为 XX 元/月加其他补助及绩效。上班未满 7 个工作日入职前的体检费及薪资公司都不予计算。通过初步筛选确定后该项目部经理于 XX 年 XX 月 XX 日通知 XX(身份证号:XXX)上班,因项目作业时间紧迫,未及时在该人员入职前填写入职须知让该人员确认,该人员在初试时,公司人事有提到该岗位薪资标准为XX 元/ 月即转正后的薪资,但当时并未就此告知 XX 本人其工资 XX 元/ 月,XX 本
2、人未在上班前再次与项目经理或公司人事确认其薪资就去项目部上班且误认为其本人薪资 XX 元/月(XX 年 XX 月 XX 日 XX 去公司熟悉工作环境,期间午餐费 XX 元由公司发放,一天结束后苏鹏本人因工资有出入不愿意上班,索要体检费及 XX 日当日工资)因此发生本次劳动纠纷。如上所述,公司考虑内部工作失误承担 XX 入职前的体检费 XX 元并于XX 年 XXX 处 XX,当面交于 XX 本人。薪资在 XX 月 XX 日初试时,人事有对上班未满 X 工作日无薪资这一情况针对本次应聘人员口头讲过。但因 XX 主观意识及思想偏差,认为公司在欺负他消遣他,不能就本次纠纷与公司达成一致,还望贵部门调查,调解!XXXXX 限公司XX 年 XX 月 XX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