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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2016年招投标采购实际操作工作.ppt

上传人:杨桃文库 文档编号:4227555 上传时间:2018-12-16 格式:PPT 页数:84 大小:1.67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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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招投标采购操作与管理,亚洲开发银行采购活动种子教员 王荣年 2016年9月,成都,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本法。 注意:招投标活动环节包括: 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签约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 注意:只要采用了“招标”方式,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都要服从招投标法的法律规定。,招投标活动有关上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共六章68条,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年修订(共

2、九章88条,2003年1月1日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共七章85条,2012年2月1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共八章79条,2015年3月1日实施) 以及其他人大发布的相关法律及国务院发布的相关行政法规。注意:上位法和下位法在法律效力上的区别。,(2013-2016)有关(新)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有关实际操作 (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改委等九部委2013年3月11日第23号令)(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三)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 20141

3、号 令)(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396号(13-9-26)(五)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2014-12-31发布) - 有关建立交易市场和监督 (六)关于扎实开展国家电子招标投标试点工作的通知六部委(发改法规20151544号)2015年7月8日(七)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8月10日(八)关于深入开展2016年国家电子招标投标试点工作的通知2016年06月13日发改办法规20161392号,案例说明-招标工作中行政管理部门须依法执政,某市民营单位利用自有资金采用

4、邀请招标购置一部货用电梯,在招标文件中只明确规定了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特种设备生产许可”和国家“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的资质。投标人为此采用了两家分别具备以上资质组成了“联合体”进行投标。而在评标中被拒绝。原因是根据本市“市政工程施工管理条例(1503号)”,“本市范围内的电梯采购和安装不得接受松散联合体方式.”。投标人不服,就使用评审依据向有关部门提出异议。问题:投标人提出异议的理由是什么?,案例-干涉招标人制定评标标准,某区商品住宅开发小区施工建设招标。按本市建设主管部门最近制定的32号文 “为扶持本地区建筑行业发展,外区域施工投标人与本地区(指本市行政管辖区内工商部门注册的)具有施工

5、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评审时一律给予2-3分的加分优惠。”问题:1)本地区的该项规定有何不妥?,案例-评标专家私下接触投标人被移交纪检部门,2014年5月,评标专家甲和乙在xx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参与某项目的评审,评标期间二人未按规定上交通讯工具集中保管,为此曾收到有关本项目评标工作的短信、电话,但两人在该项目评标前、评标中以及评标后均未将该异常情况向主管部门反映。评审结束后,其在接受住建局会同监察局调查时,作出虚假的情况(否认)说明。在看到监察局出具的有关监控录像录音证据材料后,两人才承认有上述行为。 xx市住建局对二人作出取消专家评标资格、解聘出库的决定,并已移交纪检、公安

6、部门处理。,我国关于工程建设项目 必须招标制度,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国家计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国家计委令第3号)的规定: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上述三类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如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

7、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讨论:国有企业的日常经营所需的“供应链”采购,是否需要招标?,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对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招标的规定,第七条 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本条例。 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

8、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应当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招标人如何做到“真招实招”? 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

9、者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案例-招标人故意排斥性条件,李某和周某、谌某(均另案处理)是好友。2011年4月,3人得知本市一所学校课桌椅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后,商议参与投标。同年7月,3人通过“操作”,使招标人在该校招标文件中设置了“供应商须有维修服务站且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等条件,限制、排斥其他投标人。其后,他们又借用某工贸公司、某校具公司、某教学设备公司等3家公司的资质,制作标书参与投标,最终,某工贸公司

10、中标。2011年11月和2012年 9月,李某等3人又采用相同方式,在招标文件中设置排他性条件,两次在学校采购竞标中胜出。上述3起中标项目,令3人共获利267万余元,李某分得118万余元。2014年4月7日,李某案发落网。法院审理后认为,经营课桌椅生意的男子李某,通过暗箱操作,让招标单位设置排他性条件,并借用其他公司资质参加“陪标”,3起均得逞,个人获利118万余元。2016年1月东西湖区法院一审以串通投标罪对李某判刑2年,并处罚金40万元,并没收其违法获利的118万元。据了解,这是武汉首判串通投标罪。,案例-个人捐赠资金,为赞助社区建设,某高校准备利用校友会个人捐赠的350万美元在学校所在市

11、社区修建一个现代化健身房,根据初步设计概算为310万美元。讨论:该项目的建设应该属于必须招标范围吗?,必须招标项目应注意事项(1/3),1)招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部门限制; 2)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向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3)需向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办理招标范围、方式和组织方式的审批、核准; 4)应在国家和地方政府指定的报刊、网络发布招标公告和评标结果公示; 5)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项目,应依法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6)招标人不得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组织形式,不得以特定行政区域或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评标加分或中标条件; 7)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

12、应当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8)资格预审和招标文件应根据国务院发改部门制定的标准文本;,必须招标注意事项(2/3),9)招标人不得通过化整为零缩小标段或采用其他方式规避招标; 10)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最短不得少于20日; 11)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三公及诚实信用原则,影响资格预审结果或者潜在投标人投标的,应当修改两文件并重新招标;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招投标活动违反标法有关规定,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的,招标、投标、中标无效,应当依法重新重新招标或评标; 12)评委会由招

13、标人的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委会的专家应从依法建立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特殊情形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必须招标注意事项(3/3),13)招标人应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14)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15)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必须招标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6)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报送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14、。,案例-自愿招标项目的定标原则,XXX石化公司属于民营企业。因生产规模扩大,需要新盖一个1500平方米,四层的厂房。公司决定对厂房的施工自行公开招招标。经公告后,有四家企业 报名参加,并购买了招标文件。开标时四家均按时递交了合格的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 经评标小组评审,推荐了综合得分最高的前三名A、B、C公司为中标候选人,并在公告媒体上对候选结果进行了公示。公示期结束,在没有异议的情况下经招标人(石化公司)决定由第三名中标。但是第三名因公司重组声明放弃中标权,于是招标人(石化公司)选择了由候选人之外的第四家D公司中标。前三家公司遂将不同意见反映到了当地行业招标监管部门。问题:招标

15、人(石化公司)的做法有什么不妥?,采购方式的选择 (1)公开招标适用条件,国家计委3号令第九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应当公开招标。”招投标法实施条例释义第八条,第二项第二款: “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原则上应当公开招标。”政府采购第18号令第四条: “货物服务采购项目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必须采购公开招标方式。”注:实践中,适用于核心边界条件和技术经济参数明确、完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政策,且采购中不作更改的项目。,(2)邀请招标适用条件,招投标法第十一条: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

16、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第30号令第十一条: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 (一)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二)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 (三)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有前款第二项所列情形,属于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项目,由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在审批、核准项目时作出认定;其他项目由招标人申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认定。第27号令第十一

17、条: (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 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三)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 有前款第二项所列情形,属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由项目审批、核准部门认定;其他项目由招标人申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认定。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九条: (1)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案例-依法不进行招标的政府采购工程,某市准备政府采购修建一个街心体育活动场所,预算

18、资金为80万元。因为没有达到国家对工程建设要求必须招标的金额标准(200万元),所以决定采用“自愿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采购。问题:所选择的“自愿招标”方式有何不妥?注意参考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政府采购工程依法不进行招标的,应当依照政府采购法和本条例规定的竞争性谈判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规定具有强制性意义。,案例-对迟到标的处理,某市教委在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教学网络系统时,招标文件规定6月12日上午10点准时截/开标。然而所有参加投标的三家潜在投标人都因为暴雨突降,交通堵塞先后迟到5-10分钟未能按时到达开标现场。考虑到采购的急需,招标人经与三家共同协商,都同意继续开标程序。为

19、此三家投标人还书面进行了承诺。问题:这样操作的风险在哪里?,(3)竞争性谈判适用条件,74号令第二十七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三)非采购人所能预见的原因或者非采购人拖延造成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四)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一般流程,通过公告、抽取或推荐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依法成立谈判

20、评审小组/编制或确认谈判文件、发出谈判文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谈判;变动谈判内容,重新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最后报价,经评审,评判小组按报价由低到高提出3家以上候选人排序并提交评审报告,供应商可退出谈判,合同的公告及备案,签署正式合同,(PPP时)本级政府审核同意项目合同,发成交通知书,公告成交结果及拟定合同文本,(PPP时)签署谈判备忘录,(PPP时)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依排序与候选社会资本谈判,率先达成一致者成交。,招标不成或重新招标失败时申请转变采购方式,案例-谈判过程报价是否公开,某公司在办公软件竞争性谈判采购中,谈判文件中规定:“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是否给予公开唱出,由采购人

21、按报价具体情况自行决定。最终报价公开唱出并经评审后,技术和服务实质响应谈判文件的最低合格报价者应为第一名推荐供应商,其他按此原则顺序依后排名次”。讨论:“竞争性谈判”的报价是否公开,应如何处理?,(4)竞争性磋商适用条件,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 :符合下列情形的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 (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三)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四)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22、; (五)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与招标及谈判的异同比较,一、确定供应商的方式不同公开招标是通过发布公告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来参与投标,竞争性谈判与竞争性磋商除了发布公告外,还有另外两种确定供应商的方式: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及采购人、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二、发放文件日期规定不同公开招标,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不得少于二十日。竞争性谈判,从谈判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竞争性磋商,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

23、0日。,三、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需要顺延时间不同 对已发出的招标(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公开招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竞争性谈判,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竞争性磋商,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四、评标方式不同公开招标分为综合评分法及最

24、低评标价法。最低评标价法在这里不详述。综合评分法是在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竞争性谈判是在谈判小组所有成员与每一家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二轮报价及最终报价,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交货期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竞争性磋商是在磋商小组所有成员与每一家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明确采购需求后,要求所有供应商提供最终报价,然后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评审因素进行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五、评标重点不同公开招标与竞争性谈判主要看“价格”。虽然公

25、开招标综合评分法能够对价格的影响做到一定程度的中和,但在实践中,往往低价更容易中标。竞争性磋商,主要看“综合”。在第一步的磋商中明确采购要求,是投标更符合实际。第二步的最终报价,综合打分,更是对供应商综合能力的考评。,(5)单一来源方式的适用条件,政采法第三十一条: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般流程,公示期满,无异议公示期有异议 公示期满无异议异议不成立,发布单一来源采购公示,上报公示情

26、况,财政部门批准单一来源采购,商定价格并保证质量,编写协商情况记录,签署谈判备忘录,发出成交通知书,公示成交结果及拟定合同文本(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补充论证,告知结果,合同的公告及备案,签署正式合同,(PPP时)本级政府审核同意项目合同,变更采购方式,案例-单一来源采购的合同价格,某公司财务部门制度规定:“所有采购部门对经批准进行的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合同受理审查时,必须递交谈判磋商过程记录。要说明合同价格的合理性和中间的谈判磋商内容,否则公司不予批准和支付。”讨论: 单一来源采购过程中必要的磋商谈判阶段; 磋商谈判的内容都应包括哪些?,(6)询价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政采法第三十二条: 采

27、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注:询价采购方式一般只适用于货物采购。,询价采购一般流程,采购人和询价小组不得改变需求和合同条款,并不得进行二次询价,通过公告、抽取或推荐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发出询价通知书,采购人可澄清和修改询价通知,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采购人确认并根据评审报告确定询价成交人,询价小组评审响应文件并提出评审报告,签署成交合同并公布合同,案例-询价过程违规,某供水厂准备在大修期间发现需更换一批标准管道截止阀门,由于大修紧急需要,经主管部门批准采用询价采购方式。到报价响应截止时间为止共3家供应商递交了询价响应文件,

28、但是价格差距较大。采购人发现价格排名第二家的供应商提供的阀门品牌和质量最好。于是要求第二名供应商进行价格下调。最终以价格最低获得成交权。其他两家供应商为此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认为只给第二名厂家第二次询价报价机会这一行为不公正,分别要求自己也应有二次询价报价机会。有关监督部门遂宣布本次询价过程操作违规。分析:询价采购是一次性报价方式,采购人在询价过程中不应违规操作,如允许供应商第二次报价,既不公正又破坏了询价采购高效率原则。,案例:某合成氨+尿素生产装置建设 试按下列月进度计划需求时间表编制采购招标方案,设备物资类招标准备工作 编制招标文件,案例-阀门采购技术规格,招标中的强制性认证(1

29、/5),在政府采购过程中,有些领域对投标人的资质认证有明确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否则就没有资格参与投标。资质认证按强制性程度分为自愿认证(非强制性认证)和强制性认证。强制性认证又包括官方认证(行政许可)和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强制性认证主要集中在九个领域:(1)工程;(2)医疗器械;(3)特种设备;(4)涉密;(5)计量器具;(6)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及产品类;(7)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类;(8)强制性产品(3c)认证;(9)节能清单中强制采购类的节能产品认证。,招标中的强制性认证(2/5),(1)工程类招标强制性认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

30、;防雷工程专业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等。 (2)医疗器械类招标强制认证: 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证(进口);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 (3)特种设备类招标强制性认证: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等。,招标中的强制性认证(3/5),(4)计量器具类招标强制性认证: 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计量器具样机试验合格证书;等。 (5)涉密类招标强制性认证: 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 (6)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及产品类招标强制性认证: 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安装、运营服务许可证(省内投标人);安全技术防范系

31、统备案证明(省外投标人);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登记批准书;安全技术防范产品销售备案证明(省外安全技术防范产品销售单位在省内未设门市销售的,需省级公安部门备案);安全技术防范产品销售备案证明(已在省内销售的,需销售地市级公安部门备案);等。,招标中的强制性认证(4/5),(7)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类招标强制性认证: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等。 (8)强制性产品认证(3c)招标常见14个种类: 微型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与计算机连用的显示设备;与计算机相连的打印设备;多用途打印复印机;扫描仪;复印机;服务器;传真机;消防车;灭火器;空调器;电子琴;入侵探测器。,招标中的强制性

32、认证(5/5),(9)节能清单中强制采购类招标常见8个种类: 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电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便器;水嘴。,招标准备工作 招标采购的标段划分注意,工程施工招标标段划分考虑因素:一、遵守法律法规:按招投标法、建筑法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1)不得将不可拆分的技术和管理强行分拆发包; 2)不得通过故意过细划分标段,达到化整为零,规避招标。二、承包管理模式: 多合同平行发包(适合设计较深入,标段可清晰分开界面、场地允许多家施工方同时施工,

33、甲方工程管理能力强)施工总承包(适合工程浩大,场地有限需一家承包施工)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适合设计复杂,工程多头施工的大项目),案例-高压甲铵液循环泵,某大型合成氨-尿素生产线,公开招标采购一台高压甲铵液循环泵。从制造经验角度出发,经市场调研,发包人认为可面向国际采购意大利厂家甲铵泵。发包人还同时在市场调研基础上,认为动力设备(电机)可面向欧洲采购瑞士(ABB)电机。问题:这台设备(高压甲铵液循环泵)应该怎样划分标段进行采购?,招标文件编制具体准备工作注意,(1)选择好标准文本或示范文本; (2)确定好合同计价类型:总价/单价/其他价合同; (3)明确规定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 (4)编制好招

34、标/施工图纸; (5)编制好工程量清单。,按项目自身技术和管理特点编制 (工程)招标文件内容,根据30号令第二十四条: “施工招标项目招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邀请书; (二)投标人须知; (三)合同主要条款; (四)投标文件格式; (五)采用工程量清单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 (六)技术条款; (七)设计图纸; (八)评标标准和方法; (九)投标辅助材料。”,(货物)招标文件内容 根据27号令第二十一条: “招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投标文件格式; (4)技术规格、参数及其他要求; (5)评标标准和方法; (6)合同主要条款。 招标

35、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说明不满足其中任何一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并用醒目的方式标明;没有标明的要求和条件在评标时不得作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于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应规定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最高项数,以及对这些偏差进行调整的方法。 国家对招标货物的技术、标准、质量等有特殊要求的,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特殊要求,并将其作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格式(货物),1.投标书格式 2.开标一览表格式 3.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 4.货物说明一览表格式 5.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格式 6.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 7.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 8.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格式 9.

36、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9-1 资格声明格式;9-2 制造商资格声明格式;9-3投标人(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9-4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格式;9-5证书格式,货物招标中供货需求一览表 编制注意,货物需求一览表是对招标采购货物需求的描述。表中应包含标包号、货物/工程名称、货物规格/工程技术要求、计量单位、数量、竣工/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信息。注意:货物需求一览表相当于工程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函附录,须简要描述技术要求,但要与“技术规格”中的描述保持一致。,案例-招标文件中商务和技术要求不对应,某化工厂干冰生产线需采购一台液体CO2增压工艺泵,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说明:“工艺泵的输入接口需与工厂的CO2储

37、罐出口进行法兰对接。”然而在招标的设备图纸中没有明确标示连接管道的尺寸和配对法兰规格要求。“供货需求一览表”清单中也没有注明需供货方提供的连接管道和法兰的数量、尺寸和规格。签署合同时才发现该问题。甲方要求供货方提供。供货方要求额外报价。问题:“投标人须知”要求能不能强制纳入合同?,注意选择资格预审或后审,预计参加投标人众多的简单工程或货物物资、大规模土建工程、复杂或完整设备生产线或大宗材料招标适用资格预审。标准工程、一般单机设备采购或规模不大的材料物资采购可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资格要求,(1)法定资质-(施工人/制造厂) 施工资质和承包范围:执行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

38、14159号; 重要工业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如安全网、安全帽、建筑扣件、电力铁塔、桥梁支座、铁路工业产品、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等; 强制认证产品:中国强制认证的“3C”产品; 特殊行业的核准:火灾报警、灭火器、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客运索道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2)约定资质(投标人/施工人/制造厂) 财务能力; 业绩经验; 信誉状况; 人员素质; 设备能力。 注意:资格预审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 a.合格制;b.有限数量制。明确*号条款。,案例:某供水厂资格预审文件规定,本资格预审采取有限数量方法,最后将在合格基础上,确定分数最高的排序前5名申

39、 请人为入围投标标人。合格标准:投标人的资格须同时满足下列A、B两项要求: A.:每个项目的评审分数不低于最低分数线; B.:四个项目评审积累分数不得少于60分。人员:管理人员总数不得少于资格预审文件规定总数:得5分,每增加o.1分.; 设备:具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最低所需设备种类和数量:得10分,每增加0.2分.; 财务:符合文件所要求的资产负债、现金流量、利润要求:得15分,,每增加o.3分; 经验:近三年类似业绩规模、能力和数量满足文件要求:得20分,每增加0.5分。,,评标方法,各类评标方法的中标标准可归为以下两种:(一)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者中标(适合于技术、性能规格

40、通用化、标准化,没有特殊性、技术管理以及其他综合性要求的招标项目);(二)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各项综合评价最优者中标;(适合于技术含量高、工艺或技术方案复杂的工程、大型或成套设备招标项目)。,实践中几种近似的低价评标方法区别,1. 最低投标价法: 适用于技术性能和质量标准及等级通常采用国际/国内标准规范的货物采购。只要技术实质响应,仅以投标价格的合理性和竞争水平为唯一必较因素。实际追求的是合理低价,故操作中要注意制定最高限制价和低于成本价的评审办法。2.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适用于技术、性能规格通用化、标准化,没有特殊性、技术管理以及其他综合性要求的招标项目。但是全国范围内市场竞争激烈,

41、商务条件复杂各异。评审时除价格因素外还要考虑不同的商务条件:如支付条件、发货期长短、运输及保险费用差异大等,故应将这些与价格直接有关系的商务因素也要按评审标准货币化,总体考虑其价格高低。3.最低评标价法: 适用于技术和性能规格要求复杂。除价格因素外还需将其他因素如技术性能、物耗能耗水平、维修操作成本等技术和商务因素一统按评审办法折算成价格,最后汇集成评标价格。,评标程序,各类评标方法步骤均应分为以下两个: (一)初审阶段(定性性评审); (二)详细评审阶段(定量性评审)。注: 两阶段评标方法的使用特殊性; 一信封法、两信封法的比较; 框架协议方式的特点和注意问题。,初步评审内容 一、投标书形式

42、上的评审: (1)投标书是否在正副文本标示、打印、装订等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2)文件是否按规定签名或/和加盖公章; 二、商务条件要求: (1)国家强制性施工或制造资质/生产许可; (2)招标人要求的财务、业绩、信用、人员、设备水平; 三、技术、管理及标准要求: (1)施工组织设计、生产企业组织管理要求; (2)设备、材料各项技术参数要求; (3)施工竣工验收或供货时间和验收要求。注:对实质性条件,要作出明显标记,并说明不满足其中一项的按拒绝接受标判定。但要防止过多滥用和制定宽泛不足两个极端。,详细评审注意事项(简单工程)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应注意的评审因素设置,以经过初步评审合格投

43、标报价为基础。就施工项目而言,评标价计算通常包括: (1)扣除暂列金;(2)报价内容范围差异;(3)投标人遗漏的费用;(4)租用临时用地的数量;(5)提前竣工的效益;,(货物)详细评审内容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在初评通过的条件下,将下述评审因素折合成被调整的评标价格: 原投标报价经算数错误纠正后价(可规定最高幅度); 缺漏项调整方法:可规定将他人同类所报最高家价格作为对漏项调整价格(可规定最高幅度); 交货期偏离调整方法:如每迟交货一周,调增0.5%; 支付条款调整方法:每要求多支付的价格比例,按买方同期贷款银行利息折算(现值差)调整; 运输和保险费用调整:按国家运输部门规定费率计算;可

44、能发生的税费:包括进口关税,增值税等; 以上价格的代数和最后形成的评标价,由低到高排列,选择前三名作为推荐中标人。评标价相同的,可按选定的技术指标的优劣为准。 怀疑低于成本投标的,可对总价或分价进行澄清(可设立低于成本警戒线)。,算数错误纠正案例,案例 投标报价清单中漏项漏价,某污水处理厂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文件中规定,可以接受给予评标调整的漏项最高项数为2项,最高允许漏项金额为30,000元,投标人在报价中就其中的凉台地漏项报价漏项,市场价值(标底)为28,000元。为此评审中做了如下处理:评审:漏项的凉台地漏报价可以不导致无效标;要求投标人澄清回答承认此漏项报价含在投标总价中;按招标文件

45、规定用其他投标人同类项所投最高价给予加价调整;如果评审结果仍为中标人,此漏项价格在签署合同时不予增补。,案例-政府采购 最低评标价法,某市粮食局为其管辖区域内的基层工作人员采购工装,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今年将不使用直接就近签合同的方式,而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评审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当招标公告发布后,某校办服装厂(为该地区小企业)每年都由他们就近负责提供该局服装,今年改为公开招标,竞争范围宽了,他们不知是否是否还具备就近供货的优势竞争地位。招标代理回答要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的资格标准和评标方法判定和定标。该企业购买了招标文件,看到了评审具体标准后知道就近供货的优势不足,但是看到了下列评审方法后又

46、增强了信心。 因为招标文件中规定: “评审时将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相关规定,凡取得中小企业”有效证明的投标人,均可以在评审价格时给予6.5%的扣除优惠。”问题:什么是政府采购招投标中的“最低评标价法”?,案例-机电产品国际招标 最低评标价法,云南某化肥厂通过国际招标采购一台尿素造粒机。国内外共有三家供货商参与竞标。经过评审结果为:为此而公示:江苏xxx化工机械公司为推荐第一名候选人。而大连xx化工机械设备厂提出质疑:“我们投标函中明确承诺了:造粒机的运输保险费由我厂承担。” 问题:应如何评审?,详细评审注意事项(复杂工程/生产线) 综合评估(评分)法

47、 注意评审因素设置,四适当原则(一)适当分配技术、商务和报价得分权重; (二)适当设置技术、商务得分详细标准; (三)适当设置报价基准价(如有)计算方法和报价偏差率得分表;或 (四)适当设置报价总得分计算公式。,分数权重分配的有关政府规定,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18号令第五十二条和竞争性磋商采购管理办法(财政部2014-12-31)第二十四条中都做了原则性规定: “综合评分法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30至6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10至30”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综合评价法实施规范(试行)的通知(商产发2008311号)“第八条 :综合评价法应当对每一项评价内容赋予相应的权重,其中价格权重不得低于30%,技术权重不得高于60%”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 (建设部2006-8-7)五条:“对于技术复杂的工程项目,可以采用综合评估的方法,但不能任意提高技术部分的评分比重,一般技术部分的分值权重不得高于40,商务部分的分值权重不得少于60。”注:实践中一般凡技术标准相对统一、越接近通用项目的招标采购项目,其价格分值也就越高,是货物项目的可定为60%,是服务项目的可定为30%。以此类推,性质不明朗,通用性、标准性差的项目,就分别定为30%(货物项目)、10%(服务项目),同时提高技术、管理等因素得分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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