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云南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DBJ53T-36-2011.pdf

上传人:weiwoduzun 文档编号:4207752 上传时间:2018-12-15 格式:PDF 页数:99 大小:1.67MB
下载 相关 举报
云南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DBJ53T-36-2011.pdf_第1页
第1页 / 共99页
云南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DBJ53T-36-2011.pdf_第2页
第2页 / 共99页
云南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DBJ53T-36-2011.pdf_第3页
第3页 / 共99页
云南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DBJ53T-36-2011.pdf_第4页
第4页 / 共99页
云南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DBJ53T-36-2011.pdf_第5页
第5页 / 共9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DB DBJ 53/T-36-2011 云南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 验收统一规程 Yunnan Province Specification for Acceptance of Municipal Infrastructure Project 2011-6-30 发布 2012-01-01 实施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 1 云南省工 程建设地方标准 云南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 Yunnan Province Specification for Acceptance of Municipal Infrastructure Project DBJ

2、53/T-36-2011 批准部门: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施行日期: 2012 年 1 月 1 日 2011 昆明 2 前 言 本规程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建标 2010300 号)关于印发 2010年度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由 云南省市政工程质量检测站组织并会同 玉溪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 等单位编制而成。 本标准主要内容有: 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质量验收的划分;质量验收;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附录用表;本标准用词说明;条文说明。 本规程由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发布和归口管理,由云南省市政工程质量检测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使用中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

3、处,请将意见和资料径寄解释单位。(邮编: 650032,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刘家营东区立夏路 19 号四楼云南省市政工程质量检测站, Email: ) 主编单 位:云南省市政工程质量检测站 玉溪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 参编单位:云南省建工集团总公司 云南新迪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昆明市给水工程设计院 云南省燃气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 云南水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昆明市自来水设备制造安装公司 湖北中南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昆明市建筑设计院 昆明城市燃气规划设计院 昆明辰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云南昆钢燃气工程有限公司 云南中石油昆仑燃气公司 主要起草人: 3 主要审稿人: 4 目 次 1 总 则

4、 6 2 术 语 7 3 基本规定 10 4 质量验收的划分 12 5 质量验收 13 6 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15 附录 A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17 附录 B 专业工程中间交接验收 20 附录 C 隐蔽工程验收 22 附录 D 分部、子分部、分项、检验批工程的划分 24 附录 E 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40 附录 F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41 附录 G 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42 附录 H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43 附录 J 单位 (子单位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44 附录 K 工程项目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81 本标准用词说明 82 条文说明 80 5 CONTENTS

5、1 General Principles 2 Terms and Symbols 3 Basic Regulations 4 Division of Quality Inspection 5 Quality Inspection 6 Quality Inspection Schedule and Organization Appendix A Record of Job Site Quality Management Check Appendix B Inspection of Professional Project Hand Over Process Appendix C Inspecti

6、on of Private Project Appendix D Partition of Division Sub-division Sub-item Project and Project Group for Inspection Appendix E Record of Sub-project Batch Quality Inspection Appendix F Record of Sub-project Quality Inspection Appendix G Record of Sub-division project quality inspection Appendix H

7、Record of Branch Project Quality Inspection Appendix J Record of Sub-unit Project Quality Inspection Closing Appendix K Record of Single Project Quality Inspection Closing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pecification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6 1 总 则 1.0.1 为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规范云南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行为,保证工程质

8、量,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279 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5 号)、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78 号) 、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和市政基础设施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相关规定 ,结合云南省实际,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云南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并作为云南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程编制的统一准则。 1.0.

9、3 云南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除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和云南省现行市政基础设施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7 2 术 语 2.0.1 市政基础设施 municipal infrastructure 为城镇生产和居民生活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工程设施,具有公共 产品特性和自然垄断的特点,地方城市政府是市政基础设施的责任主体。 包括城镇道路、桥梁、给水排水管道、给水排水构筑物及水处理、路灯和夜景照明、供热、燃气、园林、河道治理、市容环卫和生活垃圾清运及处理、公共交通等不同专业类别。 2.0.2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municipal infrastructure project 为新

10、建、改建或扩建市政基础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0.3 工程质量 constructional quality of engineering 反映建设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结构安全、使用功能、耐久性能、环境保护和节能等方面所有明显的、隐含的和必须履行的能力特性的总和。 2.0.4 功能性试验 functional reliability tests 通过对工程完成后所承担的主要功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检测结果与设计要求或标准规定进行比较,以确定工程性能能达到的能力特性。 2.0.5 验收 accept

11、ance 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项目在施工单位自行 组织 质量检查 验收 的基础上,参与建设的有关单 位共同对 检验批、 分项、 子分部、 分部、单位 (子单位) 工程 、单项工程以及建设项目 的质量进行抽样复 验,并 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的活动 。 2.0.6 建设工程项目 project of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在一个总体设计或初步设计范围内,由一个或几个单项工程所组成,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实行统一管理的建设工程。 2.0.7 单项工程 single project 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有独立的概算,竣工后能单独发挥设计所

12、规定的 生产能力或使用效益的工程。 2.0.8 单位工程 unit project 8 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但竣工后不能单独发挥生产能力或使用效益的工程。 2.0.9 分部工程 division project 在单位工程中,按专业性质、结构部位、工艺特点或使用功能等划分便于验收的单位名称。 2.0.10 分项工程 sub-item project 在分部工程中,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或设备类别等划分便于验收的单位名称。 2.0.11 检验批 inspection lot 按同一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

13、验体。 2.0.12 进场验收 site acceptance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查或检测,对产品达到合格与否作出确认。 2.0.13 检验 inspection 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2.0.14 见证检测 evidential testing 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有关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行为。 2.0.15 交接检验 handing over inspection

14、 由施工承接方与完成方经双方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 2.0.16 主控项目 dominant item 工程中的对安全、 功能、 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2.0.17 一般项目 general item 除主控项目以外的 检验项目。 2.0.18 观感质量 impressional quality 9 对一些不便用数据表示的布局、表面、色泽、整体协调性、局部做法及使用的方便性等质量项目,由通过目测、体验或辅以必要的量测,根据检查项目的总体情况,综合对其质量项目给予的评价。 2.0.19 返修 repair 对工程不符合标准规定的部位采取整修等措施。 2.

15、0.20 返工 rework 对不合格的工程部位采取的重新制作、重新施工等措施。 2.0.21 质量责任主体 main part for quality 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有关机构。 2.0.22 质量行为 quality action 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质量责任主体履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的活动。 2.0.23 工程竣工报告 report of acceptance for engineering 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向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提交的说明工程项目已完成 施工合同和约定的设计文件的全部施工内容,工程质量符合约定的工程技术标准规定

16、,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文件。 2.0.24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evaluating report for engineering quality 监理单位提交给建设单位的,评价工程项目已完成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的全部内容,工程竣工资料真实有效、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技术标准规定,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文件。 2.0.25 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inspect report for engineering quality 勘察、设计单位提交的,以证明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设计及变更内容已在工程项目上得以实现的文件。 2.0.26 工程质量监 督报告 supervision report for engineerin

17、g quality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向备案机关提交的,评估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工程质量状况以及工程是否符合备案条件的综合性文件。 2.0.27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report of acceptance for engineering quality 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后形成的,以证明工程项目通过竣工验10 收的文件。 3 基本 规定 3.0.1 施工 、监理 单位应 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工程质量信息化管理系统。 3.0.2 施工单位 进驻施工现场,应 建立健全施工技术、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管理

18、制度, 配备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 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应符合本规程附录 A 的要求。 3.0.3 监理单位进驻施工现场,应按规定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3.0.4 工程开工前 ,施工单位应会同建设、监理等单位,按照 本规程的划分原则,将建设工程项目划分为单项工程、 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及检验批 ,并作为施工质量检查、验收的基础。 3.0.5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按下列规定对施工质量进行控制: 1 工程所采用的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器具和设备等应进行进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环保和节能的有关材料和产品,应按

19、各专业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进行见证检测,并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验收合格确认,方可使用。 2 检验批(或分项工程)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应进行自检,形成检验批验收记录。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 )根据本规程及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组织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在检验批验收记录上签署验收结论。 3 专业工程之间的交接,应进行专业工程中间交接检查验收,未经检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 的 ,不得进行下一专业工程施工。专业工程中间交接检验,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并对所形成的中间交接检验记录签字确认。 专业工程中

20、间交接验收应符合本规程附录 B 的要求。 3.0.6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 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规程及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2 工 程施工质量应符合经审查合格的工程勘察、设计文件要求。 3 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并应对验收结论11 承担相应的责任。 4 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自评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5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监理单位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应符合本规程附录 C 的要求。 6 分部工程和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7 检验批的质量

21、验收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并应有相应的质量控制资料。 8 对涉及结构安全 、使用功能、节能和环保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相应的现场抽样检测。 3.0.7 承担见证检测、专项检测的检测机构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检测资质,并应经计量主管部门计量认证合格。 3.0.8 检验批的验收检验方法、抽样频率等,应符合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12 4 质量验收的划分 4.0.1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质量验收应划分为单项工程、单位 工程 、子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 4.0.2 建设单位招标文件确定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有 独立的概算,竣工后能单独发挥

22、设计所规定的生产能力或使用效益的每一独立合同工程应为一个单项工程。 4.0.3 当单项工程由若干专业或由若干独立设计组成时,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或按每一独立设计将工程项目 划 分成若干单位工程。 4.0.4 当单位工程规模较大时,可按工程部位或工程量将单位工程划分成若干子单位工程。 4.0.5 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工程的结构部位或特点、功能、工程量确定。 4.0.6 当分部工程规模较大或较复杂时,应按材料种类、工艺特点、施工工法、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 程。 4.0.7 分项工程 应按主要工种划分,也可按施工顺序的先后和使用材料的不同划分。 4.0.8 检验批 可根据施工及

23、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段落或类别进行划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 子单位、 分部、子分部、分项、检验批工程应按本规程附录D 执行。 13 5 质量验收 5.0.1 检验批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控项目”的质量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经抽样检验或全数检查 100%合格; 2 “一般项目”中实测(允许偏差)项目抽样检验的合格率应达到 80%(含80%)以上,且超 标点的最大偏差值应在允许偏差值的 1.5 倍范围内; 3 主要材料的进场验收和复验合格,半成品、成品、试块、试件及设备检验合格; 4 主要材料的质量控制资料以及相关试验检测资料齐全、正确,具有完整的质量检查记录。 5.0.2 分项工程质量

24、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分项工程所含的 检验批 质量验收全部合格。 2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齐全、正确,有关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5.0.3 分部工程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分部工程所含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全部合格 ; 2 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3 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环保和节能的质量按规定验收合格; 1 观感质量符合要求。 5.0.4 子分部 工程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分部工程所含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全部合格; 2 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3 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环保和节能的质量按规定验收合格; 4 观感质量符合要求。 5.0.5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25、 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全部合格; 2 质 量控制资料完整; 3 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环保和节14 能的试验检测资料完整; 4 主要功能抽查结果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 观感质量符合要求。 5.0.6 单项工程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单项工程所含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全部合格; 2 单项工程综合使用功能应满足设计文件及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0.7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建设工程项目所含单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全部合格; 2 建设工程项目综合使用功能应满足设计文件及质量验收 规范的规定。 5.0.8 市政基

26、础设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符合本规程附录 E 的规定。 2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符合本规程附录 F 的规定。 3 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符合本规程附录 G 的规定。 4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符合本规程附录 H 的规定。 5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安全和功能检验 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 记录、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均应符合本规程附录 J 的规定。 6 单项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应符合本规程附录 K 的规定。 5.0.9 当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 经返工重做或更换材料、构件、设备等的检验

27、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 经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分项工程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 经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验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的分项工程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4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虽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文件和协商文件 进行验收。 5.0.10 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结构安全或使用功能要求的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单位工程 、子单位工程 ,严禁验收。 15 6 质量验收组织和程序 6.0.1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

28、定合格的基础上,由相关单位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验收。 6.0.2 检验批、分项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的组织: 1 检验批、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2 子分部、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 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参加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 6.0.3 检验批、分项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 1 检验批、分项工程的质量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验收记录由施工单位项目专职质量检查员填写并送交监理(建设)单位

29、,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检查验收。 2 子分部、分部工程质量的验收应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审定(涉及结构安全的重要分部工程还应经 施工单位企业技术、质量部门检验)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相关单位及人员检查验收。 6.0.4 单项工程、 子单位工程、单位 工程质量验收的组织和程序: 1 单项工程 、 子单位工程、单位 工程的 质量 验收宜分为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进行,若工程规模较小或内容较单一的项目也可在取得 当地 质量监督部门同意后一次性 组织 竣工验收。 2 单项 工程、 子单位工程、单位 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

30、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完工报告等相关资料,申请初步验收。 3 建设(监理 )单位收到工程完工报告等相关资料后,应组织有关人员组成初验组,进行工程初步验收。 工程初步验收可由建设单位组织,也可委托监理单位组织完成。 16 4 相关单位完成初步验收存在问题的整改,且各责任单位已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应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 (含分包 )、监理、接管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人员组成验收组,制定竣工验收计划,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6.0.5 单项 工程、 子单位工程、单位 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应按本规程规定的程序检查验收,总包单位

31、应派人 参加。分包工程完成后,应将工程相关资料提交总包单位。 6.0.6 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解决。 6.0.7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对工程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验收执行标准以及验收内容等进行监督检查,并内向备案部门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6.0.8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17 附录 A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A.0.1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应由施工单位按表 A.0.1 填 写,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检查,并做出检查结论。 表 A.0.1

32、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施工许可证号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设计单位 项目负责人 监理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 序号 项 目 内 容 1 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2 质量责任制 3 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 4 分包方资质与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5 施工图审查情况 6 地质勘察资料 7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审批 8 施工技术标准 9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10 搅拌站及计量设置 11 现场材料、设备存放与管理 12 其 他 说明: 检查结论 :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 年 月 日 验收结论 : 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

33、年 月 日 18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填写说明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是施工单位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的具体要求,施工单位应组织对工程所涉及的内容进行自检,自检项目所涉及的内容应组卷。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 人)应组织进行检查验收,并作出检查验收结论。 1 工程概况:表中涉及的工程名称、责任单位名称和责任人姓名应与合同一致,单位项目负责人应由法人委托授权。 2 检查内容:填写各检查项目文件的名称或编号,并附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备查。 1)现场质量管理制度: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施工技术交底、材料进场验收、工序交接、质量检查评定、成品保护、质量问题处理、施工挂牌、施工过程三检(自检

34、、交接检、专职质量人员检查)、工程质量保修、培训上岗等制度。 2)质量责任制:施工现场质量责任制主要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 责人、项目质量负责人、专职质量检查员、材料员、工长、班(组)长质量责任制,定期检查及有关人员奖罚制度等。 3)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应包括测量放线员、架子工、电工、焊工、钢筋工、试验工、安全员、机械操作员等工种。 4)分包方资质与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工程项目有分包的,分包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在其业务范围内承揽业务,总承包单位应建立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主要是质量、安全、技术的管理制度)等。 5)施工图审查情况: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及设计单位回复意见。 6)地质勘

35、察资料:地质勘察报告。 7)施工组织设 计、施工方案及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内容符合性和针对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审批程序即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及贯彻执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措施。 8)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现场配备的 纸质 施工技术标准应齐全。 9)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包括三方面的检验制度,一是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器具及设备进场检验制度;二是施工过程的试验检验和工序质量检验制度;三是工程验收的抽查检测。应制定检验、抽测计划(包括抽样方案、依据、抽样时间、抽样数量、见证人及见证人的资格情况、检验结果核查、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处理程序等 )。工程19 质量检验制度也可作为一项内容

36、编制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 10)搅拌站及计量设置:主要是设置在工地现场搅拌站的计量设施的精确度、管理制度等内容。 11)现场材料、设备存放与管理:根据材料、设备性能制订管理制度,建立相应的材料、设备管理场所等。 12)说明栏:填写表中未反映的检查项目的情况说明。 3 结论栏: 1)验收结论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施工单位申报的资料进行检查验收后,填写并签字认可。 2)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检查验收不合格,施工单位必须限期整改。 20 附录 B 专业工程中间交接验收 B.0.1 专业工程中间交接验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组织移交单位和接收单位的

37、项目负责人及专职质量检查员进行,并按表 B.0.1 形成专业工程中间交接验收记录。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参加涉及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验收及主要功能性试验等的质量验收。 。 21 B.0.1 专业工程中间交接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工程类型 移交单位名称 接收单位名称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移交日期 年 月 日 移交部位、内容 交验说明 质量状况 质量控制资料及安全、使用功能检验资料核查情况 交验结论(包括工程质量评价意见及对有关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意见) 建设单位意见: 项目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意见: 项目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设计单位意见: 项目负责人: (公章)

38、年 月 日 移交单位意见: 项目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接收单位意见: 项目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22 附录 C 隐蔽工程验收 C.0.1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通知相关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形成验收文件,方能进行隐蔽。隐蔽工程验收文件按表 C.0.1 填写,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 技术 负责人)进行检查 验收 ,并做出检查 验收 结论。 23 表 C.0.1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隐蔽部位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施工图名称及图号或设计变更(洽商)编号 隐检内容 检查情况(图示或说明) 验收结论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施工项

39、目 技术负责人 施工员 质检员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4 附录 D 子单位、分部、子分部、分项、检验批工程的划分 D.0.1 城镇道路工程子单位、分部、子分部、分项、检验批工程可按表 D.0.1 划分。 表 D.0.1 城镇道路工程子单位、分部、子分部、分项、检验批工程的划分 子单位工程 宜按每一条路段进行划分 序号 分部工程 子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检验批 1 路基 土方路基、石方路基 、路基处理、路肩 每条路或路段(处理段) 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每侧 宜按长度 每 200m 为一个检验批 2 基 层 石灰、水泥稳定类

40、基层 石灰土基层 、石灰粉煤灰稳定砂砾(碎石)基层 、石灰粉煤灰钢渣基层 、水泥稳定土类基层 每条路或路段 机动车道、非 机动车道、人行道每侧 宜按长度 200m 为一个检验批 级配砂砾(碎石)类基层 级配砂砾(砾石)基层 、 级配碎石(碎砾石)基层 沥青碎石基层 沥青碎石基层、沥青贯入式基层 3 面层 沥青混合料面层 透层、粘层、封层、热拌沥青混合料面层、冷拌沥青混合料面层 每条路或路段 机动车道、非 机动车道、人行道每侧 宜按长度 200m 为一个检验批 沥青贯入式与沥青表面处治面层 沥青贯入式面层、沥青表面处治面层 水泥混凝土面层 水泥混凝土面层(模板、钢筋、混凝土) 铺砌式面层 料石面

41、层、预制混凝土砌块面层 4 广场与停 车场 料石面层、预制混凝土砌 块面层、沥青混合料面层、水泥混凝土面层 按面积 500 为一个检验批 5 人行道 料石人行道铺砌面层(含盲道砖)、混凝土预制块铺砌人行道面层(含盲道砖)、沥青混合料铺筑面层 每侧路段宜按长度 200m 为一个检验批 6 人行地道 结构 现浇钢筋混凝土人行地道结构 地基、防水、基础(模板、钢筋、混凝土)、墙与顶板(模板、钢筋、混凝土) 每座通道宜按长度 50m 为一个检验批 25 预制安装钢筋混凝土人行地道结构 墙与顶部构件预制、地基、防水、基础(模板、钢筋、混凝土)、墙板、顶板安装 砌筑墙体、钢筋混 凝土顶板人行地道结构 顶部

42、构件预制、地基、防水、基础(模板、钢筋、混凝土)、墙体砌筑、顶部构件、顶板安装、顶部现浇(模板、钢筋、混凝土) 7 挡土墙 现浇钢筋混凝挡土墙 地基、基础、墙(模板、钢筋、混凝土) 、滤层、泄水孔、回填土、帽石、栏杆 每道墙体 (两沉降缝之间 ) 为一个检验批 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挡土墙 挡土墙板预制、地基、基础(模板、钢筋、混凝土)、墙板安装(含焊接)、滤层、泄水孔、回填土、帽石、栏杆 砌筑挡土墙 地基、基础(模板、钢筋、混凝土)、墙 体砌筑、滤层、泄水孔、回填土、帽石 加筋土挡土墙 地基、基础(模板、钢筋、混凝土)、加筋挡土墙砌块与筋带安装、滤层、泄水孔、回填土、帽石、栏杆 8 附属构筑 物

43、路缘石、雨水支管与雨水口、排(截)水沟、倒虹管及涵洞、护坡、隔离墩、隔离栅、护栏、声屏障(砌体、金属)、防眩板 每条路或每侧路段宜按长度200m 范围内的数量为一个检验批 26 D.0.2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子单位、分部、子分部、分项、检验批工程可按表 D.0.2 划分。 表 D.0.2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子单位、分部、 子分部、分项、检验批工程的划分 子单位工程 宜按雨水管道、污水管道、给水管道、再生水管道等进行划分 序号 分部工程 子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检验批 1 土方 沟槽土方(沟槽开挖、沟槽支撑、沟槽回填)、基坑土方(基坑开挖、基坑支护、基坑回填) 宜与下列检验批对应 2 管道主 体 预制

44、管开槽施工主体结构 金属类管、混凝土类管、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化学建材管 管道基础、管道接口连接、管道铺设、管道防腐层(管道内防腐层、钢管外防腐层)、钢管阴极保护 1、口径 DN300 宜按长度500m 为一个检验批; 2、口 径 DN300 宜按长度300m 为一个检验批。 管渠(廊) 现浇钢筋混凝土管渠、装配式混凝土管渠、砌筑管渠 管道基础、现浇钢筋混凝土管渠(钢筋、模板、混凝土、变形缝)、装配式混凝土管渠(预制构件安装、变形缝)、砌筑管渠(砖石砌筑、变形缝)、管道内防腐层、管廊内管道安装 每节管渠(廊)或每个流水施工段管渠(廊) 不开槽施工主体结构 工作井 工作井围护结构、工作井 每座井

45、 顶管 管道接口连接、顶管管道(钢筋混凝土管、钢管)、管道防腐层(管道内防腐层、钢管外防腐层)、钢管阴极保护 顶 管 顶 进 : 每 顶 进段 ; 垂直顶升:每个顶升管 盾构 管片制作、掘进及管片拼装、二次内衬(钢筋、混凝土)、管道防腐层、垂直顶升 盾 构 掘 进 : 每 100 环; 二次内衬:每施工作业断面; 垂直顶升:每个顶升管 浅埋暗挖 土层开挖、初期衬砌、防水层、二次内衬、管道防腐层、垂直顶升 暗挖:每施工作业断面; 垂直顶升:每个顶升管 定向钻 管道接口连接、定向钻管道、钢管防腐层(内防腐层、外防腐层)、钢管阴极保护 每 100m 夯管 管道接口连接、夯管管道、钢管防腐层(内防腐层

46、、外防腐层)、钢管阴极保护 每 100m 沉管 组对拼装沉管 基槽浚挖及管基处理、管道接口连接、 管道防腐层、管道沉放、稳管及回填 每 100m(分段拼装按每段,且不大于 100m) 27 预制钢筋混凝土沉管 基槽浚挖及管基处理、预制钢筋混凝土管节制作(钢筋、模板、混凝土)、管节接口预制加工、管道沉放、稳管及回填 每节预制钢筋混凝土管 桥管 管道接口连接、钢管防腐层(内防腐层、外防腐层)、桥管管道 每跨或每 100m;分段拼装按每跨或每段,且不大于 100m 3 附属构筑物 井室(现浇混凝土结构、砖砌结构、预制拼装结构)、雨水口及支连管、支墩 同一结构类型的附属构筑物不大于 10 个 注: 1

47、 大型顶管工程、大型沉管工程、大型桥管工程及盾构、浅埋暗挖管道工程,可设独立的单位工程; 2 大型顶管工程:指管道一次顶进长度大于 300m 的管道工程; 3 大型沉管工程:指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沉管工程;对于成品管组对拼装的沉管工程,应为多年平均水位水面宽度不小于 200m,或多年平均水位面宽度 100 200m 之间,且相应水深不小于 5m; 4 大型桥管工程:总跨长度不小于 300m 或主跨长度不小于 100m; 5 土方工程中涉及地基处理、基坑支护等,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 等相关规定执行; 6 桥管的地基与基础、下部结构工程,可按桥梁工程规范的有

48、关规定执行; 7 工程井的地基与基础、围护结构工程,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4、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8、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 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41 等相关规定执行。 28 D.0.3 给水排水构筑物及水处理工程子单位、分部、子分部、分项、检验批工程可按表 D.0.3 划分。 表 D.0.3 给水排水构筑物及水处理工程子单位、分部、子分部、分项、检验批工程的划分 子单位工程 宜按每一单体构筑物进行划分 序号 分部工程 子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检验批 1 地基与基础 土石方 围堰、基坑支护结构(各类围护)、基坑开挖(无支护基坑开挖、有支护基坑开挖)、基坑回填 按每一单体构筑物对应的基础为一个检验批 地基基础 地基处理、混凝土基础、桩基础 2 主体结构 现浇混凝土 结构 底板(钢筋、模板、混凝土)、墙体及内部结构(钢筋、模板、混凝土)、顶板(钢筋、模板、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 > 规章制度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