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铁 路 电 力 牵 引 供 电 设 计 规 范TB100092005 (452 2005 2005 年 4 月 25 日 发 布 2005年 4 月 25 日 实 施1 总 则1.0. 1 为 贯 彻 执 行 国 家 的 技 术 经 济 政 策 , 统 一 铁 路 电 力牵 引 供 电 设 计 的 技 术 要 求 , 使 设 计 做 到 安 全 适 用 、 技 术先 进 、 节 约 能 源 、 经 济 合 理 和 维 修 方 便 , 制 定 本 规 范 。1.0. 2 本 规 范 适 用 于 铁 路 网 中 客 货 列 车 共 线 运 行 、 旅 客列 车 设 计 行 车 速 度 等 于 或
2、小 于 160km/h、 货 物 列 车 设 计 行车 速 度 等 于 或 小 于 120km/h 的 I、 “级 标 准 轨 距 铁 路 , 采用 单 相 工 频 ( 50Hz)、 接 触 网 额 定 电 压 为 25kV 的 电 力 牵引 供 电 工 程 设 计 。1.0. 3 电 力 牵 引 应 为 一 级 负 荷 , 牵 引 变 电 所 应 有 两 路 电源 供 电 , 当 任 一 路 故 障 时 , 另 一 路 仍 应 正 常 供 电 。1.0. 4 电 力 牵 引 供 电 系 统 应 保 证 向 电 力 机 车 供 电 。 当 地区 无 电 源 且 技 术 经 济 合 理 时 ,
3、也 可 向 铁 路 其 他 用 户 及 地方 负 荷 供 电 。1.0. 5 设 计 中 所 选 用 的 设 备 应 能 满 足 电 力 牵 引 的 要 求 ,电 力 牵 引 供 电 系 统 应 积 极 采 用 技 术 先 进 、 性 能 可 靠 、 经济 合 理 的 新 设 备 、 新 材 料 。设 计 中 应 采 用 标 准 设 备 。 当 必 需 采 用 非 标 准 设 备 时 ,应 按 有 关 规 定 办 理 , 并 应 在 设 计 文 件 中 明 确 其 主 要 技 术条 件 。1.0. 6 电 气 化 铁 路 牵 引 供 电 系 统 应 采 用 远 动 装 置 。 远 动系 统 的
4、 传 输 通 道 应 采 用 铁 路 通 信 系 统 中 的 专 用 通 道 , 并应 设 置 主 、 备 通 道 。1.0. 7 在 繁 忙 干 线 的 双 线 区 段 , 牵 引 供 电 设 计 应 满 足 V 形综 合 维 修 天 窗 的 需 要 , 并 根 据 行 车 需 要 考 虑 反 向 行 车 的条 件 。1.0. 8 当 电 力 牵 引 供 电 设 备 绝 缘 试 验 电 压 无 专 用 标 准 时 ,可 按 照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高 压 输 变 电 设 备 的 绝 缘 配 合 ( 中35kV 和 66kV 电 压 等 级 的 规 定 办 理 。1.0. 9 电 气 化
5、铁 路 上 的 各 种 建 筑 物 应 满 足 电 力 牵 引 区 段建 筑 限 界 的 要 求 。 牵 引 供 电 设 备 除 有 明 确 的 规 定 外 , 一般 条 件 下 应 满 足 超 级 超 限 的 限 界 要 求 。1.0. 10 当 设 计 线 路 需 要 开 行 双 层 集 装 箱 列 车 时 , 其 设 计还 应 满 足 相 关 规 定 的 要 求 。1.0.11 电 力 牵 引 供 电 及 其 建 筑 物 、 构 筑 物 的 设 计 , 除 应 符合 本 规 范 外 , 尚 应 符 合 国 家 现 行 的 有 关 强 制 性 标 准 的 规定 。2 术 语2.0.1 电
6、力 牵 引 供 电 系 统 electric traction feeding system 由 牵 引 变 电 所 、 牵 引 网以 及 其 他 辅 助 供 电 设 施 组 成 的 供 电 系 统 。2. 0. 2 牵 引 网 traction network由 接 触 网 和 回 流 回 路 构 成 的 供 电 网 络 。2.0. 3 单 相 牵 引 变 压 器 和 三 相 V, v 结 线 牵 引 变 压 器 single phase traction transformer and threephase V,v connection traction transformer包 括 单
7、相 结 线 、 单 相 V!结 线 和 三 相 V!结 线 牵 引 变 压 器 。单 相 结 线 方 式 , 为 双 绕 组 变 压 器 , 一 次 侧 ( 高 压 侧 )绕 组 接 入 电 力 系 统 三 相 电 网 中 的 两 相 , 二 次 侧 ( 低 压 侧 )绕 组 的 一 端 接 钢 轨 , 另 一 端 接 入 牵 引 侧 母 线 。单 相 V, 结 线 方 式 , 在 牵 引 变 电 所 设 置 两 台 双 绕 组 单相 变 压 器 , 联 结 成 开 口 三 角 形 , 一 次 侧 ( 高 压 侧 ) 绕 组的 两 个 开 口 端 和 一 个 公 共 端 接 入 电 力 系 统
8、 三 相 电 网 , 二次 侧 ( 低 压 侧 ) 绕 组 将 公 共 端 与 钢 轨 大 地 相 连 , 两 个 开口 端 分 别 接 入 牵 引 侧 母 线 。三 相 V, 结 线 方 式 , 由 一 台 三 相 双 绕 组 牵 引 变 压 器 连接 成 开 口 三 角 的 结 线 方 式 。2. 0. 4 三 相 一 二 相 平 衡 牵 引 变 压 器 three phasetwo phase balanced traction transformer 当 一 次 侧 ( 高 压侧 )接 到 电 力 系 统 的 三 相 电 网 时 , 则 二 次 侧 ( 低 压 侧 ) 就产 生 相 位
9、 差 90的 二 相 平 衡 电 压 , 当 二 次 侧 两 个 供 电 臂负 载 平 衡 时 , 一 次 侧 三 相 为 对 称 系 的 牵 引 变 压 器 。2.0.5 三 相 牵 引 变 压 器 three phase traction transformer包 括 三 相 YN, dl1 结 线 和 YN, dl1, dl 十 字 交 叉 结 线 牵引 变 压 器 。YN, dl1 结 线 为 双 绕 组 变 压 器 , 一 次 侧 ( 高 压 侧 ) 三相 结 线 为 Y 型 , 分 别 接 入 电 力 系 统 三 相 电 网 二 次 侧( 低 压 侧 ) 结 线 为 “型 , 其
10、一 角 和 大 地 相 连 , 另 两 角 分 别接 入 牵 引 侧 母 线 。YN, dl1, dl 组 成 的 十 字 交 叉 变 压 器 , 一 次 侧 ( 高 压侧 ) 三 相 结 线 为 Y 型 , 二 次 侧 ( 低 压 侧 ) dl1, dl 结 线的 两 个 三 角 形 线 圈 结 成 对 顶 三 角 形 , 对 顶 角 接 大 地 , 其他 各 角 分 别 接 入 牵 引 侧 不 同 母 线 。2.0.6 自 稱 变 压 器 autotransformer 两 个 或 多 个 绕 组 有一 公 共 部 分 的 变 压 器 。2. 0. 7 吸 流 变 压 器 booster
11、transformer变 换 比 为 1 的 变 压 器 , 其 中 一 个 绕 组 与 接 触 悬 挂 串 联 ,另 一 个 绕 组 与 绝 缘 回 流 导 线 串 联 。2. 0. 8 并 联 电 容 补 偿 装 置 compensator of paraller capacitance并 联 在 母 线 上 用 于 提 高 功 率 因 数 的 电 容 器 组 、 放 电 线圈 及 串 联 电 抗 器 等 的 总 称 。2.0.9 分 束 供 电 branch feeding在 枢 纽 ( 含 大 型 客 站 及 区 段 站 ) 的 各 分 场 中 , 为 方 便供 电 和 检 修 的 需
12、 要 , 按 电 化 股 道 群 不 同 供 电 分 区 进 行 供电 。2. 0. 10 电 分 段 sectioning在 纵 向 或 横 向 将 接 触 网 从 电 气 上 互 相 分 开 的 区 段 。2. 0. 11 分 相 装 置 neutral section接 触 网 中 用 于 两 段 不 同 电 压 或 不 同 相 位 处 , 避 免 接 触网 在 受 电 弓 通 过 时 被 连 通 的 装 置 。2.0.12 加 强 线 line feeder为 改 善 接 触 网 的 电 压 水 平 或 载 流 能 力 , 同 接 触 线 并 联以 增 加 其 横 截 面 积 的 架
13、空 导 线 。2.0.13 自 稱 变 压 器 供 电 线 (AF 线 ) autotransformer feeder 在 自 耦 变 压 器 供 电 方 式 中 起 回 流 作 用 的 导 线 。2.0.14 自 耦 变 压 器 中 线 (N 线 )neutral wire of auto trans former 在 自 耦 变 压 器 供 电 方 式 的 牵 引 网 中 ,从 自 耦 变 压 器 绕 组 中 点 端 子 引 出 的 导 线 。 1928 2.0. 15 保 护 线 (PW 线 )protectivewire在 A!供 电 方 式 中 , 因 保 护 的 需 要 , 将
14、绝 缘 子 的 双 重 绝缘 部 分 或 者 腕 臂 支 持 零 件 , 连 接 到 钢 轨 上 的 架 空 电 线 。2.0.16 保 护 线 用 接 轨 线 (CPW 线 )connector of protectivewire 连 接 保 护 线 和 钢 轨 ( 或 扼 流 变压 器 中 点 ) 的 导 线 。2.0. 17 馈 电 线 ( 供 电 线 )feeder cable接 触 网 与 牵 引 变 电 所 、 自 耦 变 压 器 所 、 开 闭 所 、 分 区所 之 间 的 连 接 导 线 。2.0. 18 架 空 地 线 overhead earthing wire在 接 触
15、网 的 接 地 系 统 中 , 为 减 少 对 钢 轨 的 连 接 , 作 为接 地 回 路 一 部 分 而 专 门 设 置 的 架 空 导 线 。2.0.19 闪 络 保 护 地 线 earthing wire for fiashover protection 在 闪 络 保 护 接 地 回 路 中 , 设 置 的 架空 地 线 。2. 0. 20 吸 上 线 boosting wire相 邻 两 吸 流 变 压 器 间 或 带 回 流 线 的 直 接 供 电 方 式 中 ,连 接 回 流 线 与 钢 轨 的 导 线 。2.0. 21 硬 横 跨 portal structure由 线 路
16、两 侧 的 支 柱 及 其 上 的 横 梁 组 成 的 门 式 结 构 。2.0. 22 软 横 跨 head span suspension用 横 向 承 力 索 及 定 位 索 代 替 横 梁 的 门 式 结 构 。2.0. 23 牵 引 供 电 远 动 系 统 electric traction feeding remote control system由 控 制 站 和 被 控 站 的 远 动 设 备 及 连 接 两 者 之 间 的 通 道设 备 组 成 的 对 牵 引 供 电 设 备 进 行 远 距 离 实 时 监 控 的 系 统 。它 实 现 对 牵 引 供 电 系 统 的 数 据
17、 采 集 、 传 输 、 处 理 和 控 制显 示 等 功 能 。2.0. 24 控 制 站 ( 主 站 )control station监 控 系 统 中 对 被 控 站 进 行 远 距 离 控 制 、 监 视 、 测 量 的场 所 。2.0.25 被 控 站 ( 子 站 )controlled station 监 控 系统 中 受 控 制 站 监 视 和 控 制 的 场 所 。2.0. 26 远 动 终 端 remote control terminal unit在 被 控 站 内 按 规 约 完 成 远 动 数 据 采 集 、 处 理 、 发 送 、接 收 、 输 出 和 执 行 等 功
18、 能 的 设 备 。2.0. 27 双 工 full duplex通 信 双 方 可 同 时 进 行 收 、 发 的 通 信 工 作 方 式 。2.0. 28 “V 停 ”控 制 站 (“V 停 ”站 )“Vstopontrol station在 开 设 V 形 天 窗 的 区 段 中 , 对 接 触 网 隔 离 开 关 或 负 荷开 关 进 行 集 中 控 制 的 场 所 。3 牵 引 供 电3.1 般 规 定3.1.1 牵 引 供 电 系 统 的 设 计 , 应 与 电 力 部 门 商 定 外 部 电 源供 电 方 案 , 并 核 算 系 统 电 压 损 失 。 3.1.2 枢 纽 牵 引
19、 供 电系 统 设 施 的 布 点 方 案 , 应 考 虑 近 、 远 期 供 电 的 合 理 性 和供 电 需 要 , 统 一 规 划 , 统 一 设 计 , 可 结 合 相 关 干 线 电 气化 工 程 分 期 实 施 。同 枢 纽 相 连 的 城 市 交 通 , 当 作 为 枢 纽 电 气 化 的 组 成 部分 时 , 宜 与 枢 纽 供 电 制 式 相 同 , 否 则 应 有 可 靠 的 不 同 制式 的 衔 接 措 施 。与 电 气 化 铁 路 干 线 相 衔 接 的 电 气 化 铁 路 支 线 和 铁 路 专用 线 , 当 其 牵 引 供 电 系 统 为 干 线 的 组 成 部 分
20、 时 , 供 电 方案 应 统 一 确 定 “3.2 牵 引 供 电 系 统3.2.1 牵 引 变 电 所 的 分 布 应 由 供 电 计 算 并 综 合 考 虑 下 列 因素 确 定 :1 布 点 应 按 远 期 需 要 设 置 ;2 靠 近 负 荷 中 心 ;3 满 足 接 触 网 最 低 电 压 水 平 的 要 求 ;4 牵 引 变 电 所 的 供 电 范 围 应 考 虑 运 营 管 理 机 构 的 管 辖范 围 , 供 电 范 围 不 应 跨 铁 路 局 ;5 向 邻 线 及 支 线 供 电 方 便 ;6 外 部 电 源 工 程 量 小 。3.2.2 牵 引 变 电 所 进 线 电 源
21、 的 电 压 等 级 应 为 llOkV 或220kV。3.2.3 供 电 方 式 的 选 用 应 综 合 铁 路 、 电 力 系 统 、 铁 路 内 外通 信 线 路 防 护 要 求 等 技 术 经 济 因 素 比 选 确 定 。 可 采 用 直接 供 电 方 式 、 带 回 流 线 的 直 接 供 电 方 式 、 自 耦 变 压 器 供电 方 式 或 吸 流 变 压 器 供 电 方 式 。 一 般 情 况 宜 采 用 带 回 流线 的 直 接 供 电 方 式 , 在 通 信 防 护 不 能 满 足 要 求 的 局 部 区段 , 可 采 用 吸 流 变 压 器 供 电 方 式 ; 繁 忙 干
22、 线 、 重 载 干 线或 沿 铁 路 电 力 系 统 电 源 点 ( 电 厂 、 地 区 变 电 站 ) 较 少 区段 , 可 采 用 自 耦 变 压 器 供 电 方 式 。同 一 条 电 气 化 铁 路 的 不 同 区 段 可 根 据 情 况 采 用 不 同 的供 电 方 式 。3.2.4 双 线 铁 路 区 段 的 接 触 网 末 端 可 采 用 上 、 下 行 并 联 供电 , 两 相 邻 牵 引 变 电 所 间 应 设 分 区 所 。3.2.5 在 相 邻 两 牵 引 变 电 所 供 电 的 电 分 相 处 应 设 联 络 开 关 ,当 需 要 时 可 实 现 越 区 供 电 。 不
23、 同 电 力 系 统 供 电 的 接 触 网分 相 装 置 区 段 , 应 加 强 绝 缘 , 严 禁 将 两 个 电 力 系 统 接 通 。3.2.6 牵 引 网 需 要 分 段 (或 分 区 )供 电 时 , 可 设 开 闭 所 , 并应 符 合 下 列 设 置 原 则 及 进 线 要 求 :1 当 自 耦 变 压 器 供 电 方 式 供 电 臂 较 长 时 , 可 在 供 电 臂 中部 设 分 段 式 开 闭 所 ;2 当 地 无 牵 引 变 电 所 且 需 要 较 多 独 立 供 电 线 时 , 可 设馈 线 式 开 闭 所 , 开 闭 所 电 源 进 线 不 宜 少 于 两 回 ;3
24、 当 开 闭 所 供 电 范 围 的 铁 路 线 路 有 两 个 以 上 方 向 的 干线 引 入 时 , 其 开 闭 所 的 电 源 进 线 应 分 别 从 两 个 干 线 方 向引 入 ;4 开 闭 所 的 电 源 进 线 优 先 采 用 独 立 供 电 线 , 也 可 利 用 接触 网 作 为 电 源 线 路 。3.2. 7 接 触 网 设 置 独 立 供 电 线 应 遵 守 下 列 原 则 :1 双 线 铁 路 区 段 上 、 下 行 接 触 网 及 机 务 段 等 应 设 独 立供 电 线 , 有 条 件 时 折 返 段 可 设 独 立 供 电 线 。2 牵 引 变 电 所 、 馈
25、线 式 开 闭 所 所 在 的 双 线 铁 路 8 股 道以 上 的 车 站 及 单 线 铁 路 6 股 道 以 上 的 车 站 宜 设 独 立 供 电线 。3 大 型 枢 纽 的 编 组 站 各 分 场 应 设 独 立 供 电 线 , 每 个 分场 内 宜 在 当 地 实 行 分 束 供 电 , 分 束 原 则 可 根 据 行 车 组 织及 检 修 需 要 , 一 般 3 5 股 道 为 一 束 。4 大 型 客 站 应 设 独 立 供 电 线 , 并 实 行 分 束 供 电 , 分 束原 则 可 根 据 客 运 需 要 按 不 同 方 向 列 车 进 站 径 路 或 站 台 划分 ; 当
26、客 站 上 设 牵 引 变 电 所 或 开 闭 所 时 , 每 束 可 单 设 供电 线 。5 铁 路 专 用 线 和 支 线 有 条 件 时 宜 按 独 立 供 电 设 计 。3.2.8 V 形 综 合 维 修 天 窗 停 电 单 元 的 划 分 , 应 根 据 行 车 组织 的 需 要 、 线 路 设 施 和 供 电 设 备 情 况 等 综 合 比 较 确 定 。3.2.9 铁 道 干 线 电 力 牵 引 变 电 所 牵 引 侧 母 线 上 的 额 定 电 压为 27. 5kV, 自 耦 变 压 器 供 电 方 式 为 2X27. 5kV; 电 力 机车 、 电 动 车 组 受 电 弓 和
27、 接 触 网 的 额 定 电 压 为 25kV, 最 高电 压 为 29kV;电 力 机 车 、 电 动 车 组 受 电 弓 上 最 低 工 作 电压 为 20kV;电 力 机 车 、 电 动 车 组 在 供 电 系 统 非 正 常 情 况下 ( 检 修 或 事 故 ) 运 行 时 , 受 电 弓 上 的 电 压 不 得 低 于19kV。3.2.10 单 相 牵 引 负 荷 对 电 力 系 统 三 相 不 平 衡 影 响 , 应 满 足有 关 标 准 规 定 值 , 必 要 时 可 在 电 力 系 统 、 牵 引 供 电 系 统采 取 改 善 措 施 。 牵 引 供 电 系 统 可 采 取 下
28、 列 措 施 :1 相 邻 牵 引 变 电 所 牵 引 变 压 器 原 边 换 接 相 序 , 合 理 安排 牵 引 网 的 分 段 及 相 序 ;2 牵 引 变 电 所 采 用 三 相 一 二 相 平 衡 变 压 器 。3.2.11 牵 引 负 荷 对 电 力 系 统 的 谐 波 影 响 , 应 根 据 有 关 标准 规 定 的 要 求 进 行 谐 波 预 测 计 算 , 当 大 于 规 定 值 时 , 应采 取 改 善 措 施 。3.3 牵 引 变 压 器 、 吸 流 变 压 器 、 并 补 装 置 、 导 线3.3.1 牵 引 变 压 器 容 量 应 根 据 交 付 运 营 后 第 3
29、年 或 第 5 年需 要 的 通 过 能 力 、 机 车 类 型 、 列 车 牵 引 重 量 、 追 踪 间 隔时 分 等 条 件 计 算 ; 按 紧 密 运 行 时 客 车 和 货 车 平 行 图 分 别进 行 校 验 , 并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1 需 要 通 过 能 力 按 运 量 计 算 时 , 应 预 留 一 定 的 储 备 能力 , 单 线 采 用 20%, 双 线 采 用 15% ;近 期 按 调 查 运 量 计 算时 , 还 应 考 虑 货 运 量 的 波 动 性 ; 远 期 按 国 家 要 求 的 年 输送 能 力 计 算 时 , 应 仅 考 虑 储 备 能 力 。
30、2 需 要 通 过 能 力 小 于 线 路 通 过 能 力 的 50%时 , 可 按1.5 2.0 倍 的 需 要 通 过 能 力 计 算 , 此 时 不 再 考 虑 波 动 系数 和 储 备 系 数 。3 牵 引 能 耗 应 按 各 类 电 力 牵 引 列 车 计 算 , 当 客 车 、 空车 比 重 较 小 时 , 可 按 满 载 货 物 列 车 的 牵 引 能 耗 计 算 。4 应 充 分 利 用 牵 引 变 压 器 的 过 负 荷 能 力 。3.3.2 牵 引 变 压 器 应 采 用 下 列 固 定 备 用 方 式 :每 个 牵 引 变 电 所 宜 设 两 台 牵 引 变 压 器 ,
31、一 台 运 行 , 一台 备 用 。每 台 变 压 器 容 量 应 能 承 担 全 所 最 大 负 荷 。3.3.3 牵 引 变 压 器 宜 采 用 单 相 结 线 , 也 可 采 用 三 相 V, V或 V, X 结 线 、 三 相 一 二 相 平 衡 结 线 ( 包 括 斯 柯 特 结 线及 阻 抗 匹 配 平 衡 结 线 等 ) 、 三 相 结 线 ( 包 括 YN, dl1 及YN, dl1,dl 十 字 交 叉 结 线 ) 等 其 他 能 满 足 供 电 要 求 的 结线 。3.3. 4 吸 流 变 压 器 的 容 量 , 应 根 据 牵 引 网 负 荷 大 小 及 负 载阻 抗 确
32、 定 。3.3.5 当 需 要 改 善 牵 引 供 电 系 统 的 功 率 因 数 及 吸 收 部 分 高次 谐 波 时 , 应 装 设 并 联 电 容 补 偿 装 置 , 其 补 偿 度 可 采 用0.12。 补 偿 后 , 牵 引 变 电 所 一 次 侧 平 均 功 率 因 数 不 应 低 于0. 9。 3.3.6 并 联 电 容 补 偿 装 置 , 宜 设 在 牵 引 变 电 所 二次 侧 母 线 上 。 当 采 用 固 定 并 联 电 容 补 偿 装 置 不 能 满 足 功率 因 数 要 求 时 , 宜 设 动 态 无 功 补 偿 装 置 。并 联 电 容 补 偿 装 置 的 安 装
33、容 量 应 根 据 要 求 的 近 期 年 运输 量 , 并 考 虑 10%的 余 量 计 算 选 定 。 选 定 后 应 进 行 谐 波校 验 。3.3.7 供 电 臂 各 导 线 的 截 面 , 应 满 足 机 械 强 度 和 牵 引 负 荷的 要 求 , 各 导 线 应 满 足 下 列 具 体 要 求 !1 列 车 紧 密 运 行 时 有 效 电 流 产 生 的 温 升 校 验 “2 牵 引 网 短 路 时 各 导 线 的 动 热 稳 定 性 校 验 ;3 改 善 牵 引 网 电 压 水 平 增 设 的 附 加 导 线 , 其 截 面 可 根据 改 善 电 压 的 设 计 需 要 确 定
34、 , 并 应 满 足 载 流 能 力 , 但 在牵 引 供 电 系 统 设 计 中 不 宜 采 用 该 加 强 措 施 。3.4 吸 上 线 、 保 护 线 与 钢 轨 连 线3.4.1 吸 流 变 压 器 供 电 方 式 的 吸 上 线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1 吸 上 线 宜 设 于 相 邻 两 吸 流 变 压 器 中 间 , 当 路 内 外 通信 线 路 防 护 需 要 时 也 可 偏 置 。2 吸 上 线 应 与 钢 轨 或 扼 流 变 压 器 线 圈 中 点 牢 固 连 接 。3 区 间 吸 上 线 的 截 面 , 应 按 所 在 区 段 一 列 车 最 大 电 流选 定 ;
35、 变 电 所 处 应 按 接 触 网 最 大 电 流 选 定 。4 变 电 所 处 ( 供 电 臂 首 端 ) 吸 上 线 应 设 两 处 , 一 处 与铁 路 正 线 相 连 “一 处 与 变 电 所 专 用 线 或 站 线 相 连 , 双 线区 段 上 、 下 行 正 线 应 各 设 吸 上 线 。5 相 邻 两 吸 上 线 的 间 距 在 自 动 闭 塞 区 段 应 大 于 一 个 闭塞 分 区 ; 吸 上 线 处 无 扼 流 变 压 器 时 , 在 保 证 信 号 轨 道 电路 正 常 工 作 条 件 下 , 可 增 设 空 扼 流 变 压 器 , 但 不 得 在 相邻 两 闭 塞 分
36、 区 内 同 时 增 设 。6 双 线 区 段 上 、 下 行 接 触 网 并 联 供 电 的 供 电 臂 , 回 流线 末 端 也 应 并 联 。3.4.2 带 回 流 线 直 接 供 电 方 式 的 吸 上 线 和 自 耦 变 压 器 供 电方 式 的 钢 轨 连 线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1 吸 上 线 和 钢 轨 连 线 在 自 动 闭 塞 区 段 , 其 间 距 不 应 小于 两 个 闭 塞 分 区 。2 吸 上 线 和 钢 轨 连 线 应 与 钢 轨 或 扼 流 变 压 器 线 圈 中 点牢 固 连 接 。3 吸 上 线 和 钢 轨 连 线 的 截 面 应 满 足 机 械
37、强 度 的 要 求 及具 有 承 受 短 路 电 流 的 能 力 ; 与 自 耦 变 压 器 N 线 相 连 的 钢轨 连 线 还 应 满 足 自 耦 变 压 器 供 电 范 围 内 最 大 负 荷 电 流 的需 要 。4 变 电 所 处 吸 上 线 的 设 置 及 截 面 应 与 吸 流 变 压 器 供 电方 式 的 要 求 相 同 。4 牵 引 变 电 所4.1 所 址 选 择 和 总 布 置4.1.1 牵 引 变 电 所 、 开 闭 所 、 分 区 所 和 自 耦 变 压 器 所 的 所址 应 根 据 供 电 计 算 确 定 的 分 布 方 案 进 行 选 择 , 并 应 综 合考 虑
38、下 列 因 素 !1 便 于 架 空 或 电 缆 线 路 的 引 入 和 引 出 。2 不 占 或 少 占 农 田 。3 当 铺 设 铁 路 岔 线 时 , 应 便 于 铁 路 岔 线 出 岔 及 铺 设 ,并 力 求 岔 线 短 捷 ; 铺 设 公 路 时 , 便 于 与 公 路 衔 接 , 并 力求 避 免 跨 越 站 场 。4 具 有 适 宜 的 地 质 条 件 及 地 基 承 载 力 , 并 避 开 危 岩 、流 砂 、 滑 坡 、 落 石 等 地 质 不 良 地 带 ; 不 宜 设 在 高 土 壤 电阻 率 地 区 。5 避 开 高 填 方 、 大 量 拆 迁 建 筑 物 和 地 下
39、 设 施 的 地 区 。6 不 宜 设 在 空 气 污 秽 地 区 。7 牵 引 变 电 所 的 围 墙 , 距 最 近 股 道 的 线 路 中 心 , 不 宜小 于 10m。8 牵 引 变 电 所 的 所 址 高 程 宜 在 100 年 一 遇 的 高 水 位 之 上 ;开 闭 所 、 分 区 所 、 自 耦 变 压 器 所 的 所 址 高 程 宜 在 50 年 一遇 的 高 水 位 之 上 , 否 则 应 有 防 护 措 施 , 所 址 不 应 被 积 水淹 没 , 山 区 变 电 所 的 防 洪 设 施 应 满 足 泄 洪 要 求 。9 确 定 所 址 时 , 与 电 台 、 雷 达 站
40、 、 机 场 、 弱 电 线 路 以及 地 下 管 道 、 电 缆 、 储 油 设 施 等 邻 近 设 施 和 周 围 环 境 应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的 相 关 规 定 。10 所 与 所 外 的 建 筑 物 、 堆 场 、 储 罐 之 间 的 防 火 净 距 ,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建 筑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的 规 定 。11 方 便 职 工 生 活 及 水 源 条 件 较 好 。4.1.2 牵 引 变 电 所 总 布 置 应 保 证 运 行 安 全 可 靠 , 力 求 紧 凑合 理 , 充 分 利 用 地 形 , 并 根 据 远 期 发 展 方 便 扩 建
41、的 可 能 。4.1.3 所 区 布 置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1 宜 利 用 原 有 地 形 , 减 少 土 石 方 工 程 量 , 对 坡 度 较 大的 场 地 , 可 采 用 阶 梯 形 布 置 , 但 应 便 于 所 内 运 输 、 检 修及 巡 视 2 建 筑 物 、 场 地 、 道 路 和 电 缆 沟 的 高 程 , 同 基 础 和 管线 的 埋 深 应 互 相 配 合 , 统 一 安 排 , 建 筑 物 的 室 内 地 面 宜高 出 室 外 地 面 300mm;3 所 区 内 应 有 排 水 措 施 , 场 地 设 计 坡 度 不 应 小 于0.5%, 不 宜 大 于 6
42、%, 当 土 质 易 受 冲 刷 时 , 不 宜 大 于 5% ;4 电 缆 沟 内 应 采 取 有 效 的 防 水 和 排 水 措 施 , 沟 壁 顶 面的 高 程 , 应 高 出 地 面 100mm 以 上 。 4.1.4 所 区 围 墙 应 设实 体 墙 , 高 度 不 宜 低 于 2. 2m, 在 山 区 人 烟 稀 少 地 区 或 无人 值 班 条 件 下 , 可 增 高 至 2. 5 3m。4.1.5 牵 引 变 电 所 应 设 公 路 或 铁 路 岔 线 与 外 部 公 路 或 车 站衔 接 。 所 内 道 路 宜 设 置 回 车 道 , 其 所 内 、 外 道 路 路 面 宽度
43、 不 宜 小 于 3. 5m。 主 要 设 备 运 输 道 路 的 宽 度 可 根 据 运 输要 求 确 定 。开 闭 所 、 分 区 所 、 自 耦 变 压 器 所 内 应 设 便 于 检 修 汽 车出 入 的 道 路 。 所 区 内 道 路 宜 采 用 次 高 级 及 以 上 的 路 面 。4.1.6 牵 引 变 电 所 所 区 内 铁 路 岔 线 宜 设 计 为 平 坡 、 直 线 ,岔 线 轨 面 宜 与 场 地 高 程 一 致 , 岔 线 的 车 挡 后 面 不 应 设 置建 筑 物 。4. 1. 7 所 内 巡 视 小 道 宽 度 宜 为 lm,并 可 利 用 电 缆 沟 盖 板作
44、 为 巡 视 小 道 。4.1.8 牵 引 变 电 所 、 开 闭 所 、 分 区 所 的 平 面 设 计 应 节 约 占地 面 积 , 在 布 置 上 可 采 用 半 高 型 或 高 型 方 式 布 置 ; 当 占地 很 困 难 或 盐 雾 等 腐 蚀 性 较 强 的 地 区 , 经 技 术 经 济 比 较可 采 用 组 合 电 器 或 室 内 布 置 。4.1.9 牵 引 变 电 所 、 开 闭 所 、 分 区 所 、 自 耦 变 压 器 所 室 外电 气 设 备 区 的 地 面 宜 硬 化 。 绿 化 区 应 严 防 影 响 电 气 设 备的 安 全 运 行 。4.2 主 接 线4.2.
45、1 牵 引 变 电 所 的 主 接 线 应 根 据 铁 路 与 电 力 部 门 协 商 的原 则 及 其 在 电 力 系 统 中 的 地 位 、 回 路 数 、 设 备 特 点 、 铁路 等 级 等 条 件 确 定 , 并 应 满 足 供 电 安 全 可 靠 、 接 线 简 单灵 活 、 操 作 方 便 和 节 约 投 资 等 要 求 。4.2.2 110 220kV 进 线 为 两 回 路 时 , 宜 采 用 分 支 接 线 。 当有 穿 越 功 率 时 , 可 用 桥 形 接 线 ( 固 定 备 用 时 采 用 外 桥 接线 ) 。 分 支 接 线 的 变 电 所 , 根 据 运 行 及
46、检 修 的 需 要 , 可在 两 回 路 进 线 之 间 设 置 由 隔 离 开 关 分 段 的 跨 条 。 1934 4.2.3 27. 5kV 及 55kV 配 电 装 置 中 , 断 路 器 的 备 用 方 式 应根 据 运 输 繁 忙 程 度 、 断 路 器 的 类 型 、 检 修 周 期 等 确 定 。4. 2. 4 当 牵 引 变 电 所 向 铁 路 其 他 用 户 供 电 时 , 可 由 高 压侧 为 55kV 或 27. 5kV 的 动 力 变 压 器 供 电 , 动 力 变 压 器 的结 线 型 式 应 根 据 牵 引 变 压 器 的 结 线 型 式 确 定 。4.2.5 在
47、 自 耦 变 压 器 供 电 方 式 , 当 牵 引 变 压 器 的 低 压 侧 为2X27. 5kV 时 , 牵 引 变 电 所 可 不 设 置 自 耦 变 压 器 。4.2.6 双 线 区 段 中 分 段 式 开 闭 所 的 主 接 线 应 满 足 在 “V 停 ”反 行 时 , 能 实 现 接 触 网 上 、 下 行 的 纽 接 。4.2.7 自 耦 变 压 器 2X27. 5kV 侧 可 装 设 电 动 或 手 动 隔 离 开关 , 在 无 电 时 进 行 投 切 。4.3 室 内 配 电 装 置4.3.1 室 内 配 电 装 置 的 安 全 净 距 应 符 合 表 4.3.1 的 规
48、 定 ,并 应 按 图 4. 3. 1 1 和 图 4. 3. 1 2 进 行 校 验 。图 4. 3. 1 1 室 内 Ai、 A2、 Bi、 B2、 C、D 值校 验 图oosA图 4.3.1 2 室 内 氏 、 值 校 验 图 当 电 气 设 备 外 绝 缘 体最 低 部 位 距 地 面 小 于 2.3m 时 , 应 装 设 固 定 遮 栏 。注 :1 110J 系 指 中 性 点 有 效 接 地 电 网 。2 当 采 用 平 衡 变 压 器 时 , 由 于 a、 卩 两 相 间 电 压 大 于35kV, 在 设 计 中 八 2 值 应 适 当 增 大 。3 当 为 板 状 遮 栏 时
49、, 其 压 值 可 取 Al + SOmm4 通 向 室 外 配 电 装 置 的 出 线 套 管 至 室 外 地 面 的 距 离 ,不 应 小 于 表 4. 5. 1 中 所 列 室 外 部 分 之 C 值 。5 海 拔 大 于 1 000m 时 值 应 进 行 修 正 。6 本 表 所 列 各 值 不 适 用 于 制 造 厂 的 产 品 设 计 。4.3.2 配 电 装 置 的 布 置 和 导 体 、 电 器 的 选 择 应 满 足 在 正 常运 行 、 检 修 、 短 路 和 过 电 压 情 况 下 的 要 求 , 并 不 应 危 及人 身 和 周 围 设 备 的 安 全 。4. 3. 3 27. 5kV 及 55kV 配 电 装 置 室 内 采 用 网 栅 间 隔 结 构且 双 列 布 置 时 , 其 维 护 操 作 通 道 可 采 用 2 760mm。室 内 配 电 装 置 各 种 通 道 的 最 小 宽 度 应 符 合 表 4. 3. 3的 规 定 。当 采 用 27. 5kV 手 车 式 开 关 柜 , 柜 后 有 维 修 工 作 量 时 ,表 4.3.1 室 内 配 电 装 置 的 安 全 净 距 (mm额 定 电 压 ( kV“符号适 用 范 围3 10 27. 5 (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