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集纪办发2018 51 号关于廉洁过“中秋” “国庆”两节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中秋”“国庆”两 节将至,根据省委、通化市委廉洁过节相关规定,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全市干部作风建设大整顿活动相关要求,以“钉钉子” 精神持续 整治“四风”,坚决防止“ 四风” 问题 反 弹回潮,推 动“ 两个责任”有效落实,现就节日期间廉洁过节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突出宣传教育,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各部门、各单位要以贯彻落实全市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为有效契机,突出加强对机关作风建设各项要求的学习领会,着力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廉洁过节宣传教育到位,及时打招呼提醒,提出明确要求,督促党
2、员干部克服侥幸、麻痹等思想,切实从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做起,以上率下,主动接受监督,强化作风涵养,形成驰而不息抓作风的良好氛围。二、加强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十个严禁”中共集安市纪委办公室文件 中共集安市纪委办公室文件- 2 -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十个严禁” :严禁以任何名义、形式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等活动;严禁利用单位食堂公款吃喝及聚会宴请、转嫁报销其它费用、虚报支出套现;严禁用公款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超标准公务接待、公款购买招待烟酒;严禁节假日期间公款购买赠送月饼、果品、购物卡、土特产品等节礼;严禁向景点管理单位索要景点门票,杜绝“关系票 ”“
3、人情票”;严禁 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或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单位借用公车进行假期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利用婚丧喜庆事宜敛财;严禁组织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封建迷信活动。三、强化监督问责,推动“两个责任”有效落实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发挥“头雁效应” ,坚持“一岗双责”,切实做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各项要求,管好领导班子成员和分管工作人员,加强对配偶、子女的教育和约束,坚决防止各种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要加大监督举报力度,畅通信访、网络举报渠道,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鼓励群众和媒体监督,切实
4、发挥社会和群众监督力量。 全市各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重点围绕“十个严禁” 的要求,深入开展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检查监督,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穿着“隐身衣” 等变换手法腐败行为要深挖深查,对顶风违纪问题严查快处,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特别是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执行纪律,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和- 3 -要求,带头纠正“四 风” ,自觉抵制各种不良 风气。“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市纪委监委将 结合全市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廉洁过节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严肃处理,予以曝光。对出现严重顶风违纪问题,或“四风” 问题 禁而不 绝的,不 仅要追究直接 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坚决防止“ 四风” 问题 反弹回潮,确保文明廉 洁过节。请 各 部 门 、各 单 位 将 工 作 开 展 情 况 于 9 月 27 日 前 ,报 市 纪委 党 风 政 风 监 督 室 (政务中心 503 室)。联 系 电 话 :0435-6227136中共集安市纪委办公室 2018 年 9 月 18 日 中共集安市纪委办公室 2018 年 9 月 18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