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XX XXX-201X DB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DBJ50/T-XXX-201X 山地城市排水管渠设计规范The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ewage Network Construction in Mountainous Urban Area(征求意见稿)201X-XX-XX 发布 201X-XX-XX 实施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前言根据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下达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项目计划(第三批)的通知渝建2013549 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
2、的基础上,制定本规范。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及符号;水量计算;排水管渠;附属构筑物。本规范由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重庆市市政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的过程中,注意总结工程实践,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重庆市市政设计研究院(地址:重庆市洋河一村 69 号,邮政编码:400012,电话:02367737757,邮箱:,传真:023-67738137) ,以供修编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重庆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本规范参编单位: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1目次1 总则 12 术语及符号 32.1 术语 .32.2 符号 .53 水量计算 83.1
3、 水量计算方法 .83.2 径流计算模型 .113.3 暴雨强度公式 .123.4 重现期 .133.5 径流系数 .193.6 设计暴雨雨型 .214 排水管渠 224.1 一般规定 .224.2 水力计算 .274.3 管道流速 .304.4 管道材质和基础 .314.5 陡坡及跌水 .445 附属构筑物 475.1 一般规定 .475.2 检查井 .475.3 跌水构筑物 .505.4 雨水口 .5325.5 截流井 .565.6 倒虹管 .575.7 渠道 .625.8 初期雨水调蓄池 .66附录 A 暴雨强度公式的编制方法 .68附录 B 重庆市主城区暴雨强度公式及适用范围 .72附
4、录 C 自记纸降雨记录资料处理 .74附录 D 设计暴雨雨型确定技术 .76附录 E 重庆市主城区设计暴雨雨型及适用范围 .79附录 F 暴雨强度公式编制和设计暴雨雨型的有效数字 90附录 G 山地城市非金属管道排水最大流速试验成果 91本规范用词说明 .97引用标准名录 .983CONTENTS1 General provision .12 Terminology and symbol .32.1 Terminology 32.2 Symbol.53 Water quantity calculation 83.1 Method of water quantity calculation83.
5、2 Model ofrunoff calculation113.3 Rainfall intensity formula123.4 Recurrence interval133.5 Runoff coefficient193.6 Design rianfall pattern .214 Drainage pipe ditch 224.1 General stipulations .224.2 Hydraulic calculation.274.3 Pipeline flow304.4 Material and foundation of pipeline 314.5 steep slope a
6、nd hydraulic drop 445 Auxiliary construction475.1 General stipulations .475.2 Inspection well.475.3 Hydraulic drop structure5045.4 Gully 535.5 Intercepting well 565.6 Inverted siphon 575.7 Ditch 625.8 Initial rainwater storage tank .66Appendix A Compiling method of rainfall intensity formula 68Appen
7、dix B Rainfall intensity formula and tis application scopein in downtown areas of Chongqing.72Appendix C Data processing of precipitation recording papers74Appendix D Determination technology of design rianfall pattern.76Appendix E Design rianfall pattern and tis application scopein in downtown area
8、s of Chongqing.79Appendix F Planning of rainfall intensity formula and the significant figure of design rianfall pattern 90Appendix GTest results of maximum flow velocity of nonmetallicdrainpipe in Mountainous City91Elaborationonwordingof thisspecification 97References 9811 总则1.1.1 为使山地城市排水管渠建设更具有适应
9、性、科学性,结合目前山地城市与平原城市在排水管渠建设中存在的气候、地形、地质差异及不同做法,制定本规范。条文说明: 国家已出台一系列排水管渠相关的标准和规范,对排水管渠规划设计均进行了相关规定;但国家标准针对的是全国范围,重庆市属于典型的山地城市,其气候、地形、地质等均有别于国内其他平原城市,比如地形起伏大、大挖大填对地表径流系数、管道流速和管道敷设形式的影响,山地气候下的暴雨强度公式、重现期、暴雨雨型也有所不同。因此,在山地城市排水管渠设计过程中,需根据本地地形、地质特点及新时期降雨特点,科学合理地调整排水管渠的设计规范,重庆市市政设计研究院会同多家单位,通过多年对山地城市排水管渠的使用跟踪
10、、调查和研究,制定本规范。1.1.2 本规范适用于重庆市市域范围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排水管渠工程设计,其他山地城市可参照执行。条文说明: 规定本规范的适用范围。本规范为地方标准,规范中有关山地特色的内容可供其他山地城市在工程设计中参考。1.1.3 山地城市排水管渠的设计,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条文说明: 关于排水管渠工程尚应执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有关标准和规范详见引用标准名录。22 术语及符号2.1 术语2.1.1 山地城市 mountainous city山地城市是指城市主要分布在山地区域(地理学划分的山地、丘陵和崎岖不平的高原)的城市,形成与平原地
11、区迥然不同的城市形态与生境。2.1.2 截流式合流制 intercepted and combined system截流式合流制是在进河流(或水体)前设置截流干管,当雨量小时雨水和污水通过截流干管都进入污水处理厂,当降雨量大时,超出管道负荷的雨水通过溢流管溢入河流(或水体)中排走。2.1.3 分流制 separate system用不同管渠系统分别收集、输送污水和雨水的排水方式。2.1.4 径流系数 runoff coefficient一定汇水面积内地面径流量与降雨量的比值。2.1.5 专用通气管 specific vent stack用以排出污水检查井内气体的通气管,设置在道路人行道内,靠近
12、用地红线侧,与道路排水检查井相连,高度不小于 3m,通常用人行道植被将其遮蔽。2.1.6 斜坡型落差构筑物 slope-type drop structure将较大跌差水流用管涵有坡度的连接,采用阶梯或尾端消能方式的整体构筑物,包括阶梯式跌坎、斜槽、斜管式跌落。2.1.7 消力坎 energy dissipation sill 3利用水跃,用以将进水急流转变为缓流,消除水流动能所设置的齿坎。2.1.8 跌落井缓冲层 buffer layer of drop well为防止跌落井消能池未完全消除的动能冲击井底而设置的缓冲层,可用大粒径耐冲刷的材料作铺垫。2.1.9 污水截流井 sewage in
13、tercepting well设于合流制排水系统中,用于将旱流污水和初期雨水截流至污水管道。2.1.10 初期雨水 initial rainfall降雨初期径流较小、污染物浓度和污染负荷较高的那部分雨水。2.1.11 旱季污水 dry weather sewage合流制排水系统晴天时收集的城镇污水。2.1.12 截流倍数 interception ratio合流制排水系统在降雨时被截流的雨水径流量与平均旱流污水量的比值。2.1.13 倒虹管 inverted siphon遇到河道、铁路等障碍物,纵向呈 U 型从障碍物下绕过的管道敷设形式。2.1.14 降雨历时 rainfall duratio
14、n累积雨量的时间长度,以分钟(min)计。2.1.15 降雨量 rainfall amount某一时段内降落到水平面上的雨水累积深度,以毫米(mm )计。2.1.16 降雨强度 rainfall intensity指某一历时内单位时间(每分钟或每小时)的降雨量。2.1.17 暴雨重现期 rainstorm return period4某一强度的暴雨重复出现的统计平均时间间隔,以年(a )计。2.1.18 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 recurrence interval for storm sewer design用于进行雨水管渠设计的暴雨重现期。2.1.19 内涝 local flooding强降雨
15、或连续性降雨超过城镇排水能力,导致城镇地面产生积水灾害的现象。2.1.20 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 recurrence interval for local flooding design用于进行城镇内涝防治系统设计的暴雨重现期,使地面、道路等地区的积水深度不超过一定的标准。2.1.21 内涝防治设施 local flooding prevention and control facilities用于防止和应对城镇内涝的工程性设施和非工程性措施,包括雨水收集、输送、调蓄、行泄、处理和利用的天然和人工设施以及管理措施等。2.1.22 暴雨雨型 rainfall temporal pattern不同
16、降雨历时内的暴雨强度随时间变化的特征,包括设计暴雨量和设计暴雨过程。2.1.23 雨峰位置系数 peak intensity position coefficient表征暴雨强度过程的雨峰位置的参数,从降雨历时开始至降雨峰值出现的时间段长度与降雨历时的比值。2.2 符号2.2.1 水量计算5Q设计流量;Qd设计综合生活污水量;Qm设计工业废水量;Qs雨水设计流量;Qdr截流井以前的旱流污水量;Q截流井以后管渠的设计流量;Qs截流井以后汇水面积的雨水设计流量;Qdr截流井以后的旱流污水量;no截流倍数;径流系数;F汇水面积。q设计暴雨强度;A1雨力参数;C雨力变动参数;b降雨历时修正参数;n暴雨
17、衰减指数;ri雨峰位置系数;P设计重现期;t降雨历时;t1地面集水时间;t2管渠内雨水流行时间。2.2.2 排水管渠Q设计流量;A水流有效断面面积;v流速;I水力坡降;n粗糙系数;6R水力半径。2.2.3 附属构筑物Qmax雨水豁口最大过流量;B雨水豁口宽度;K修正系数;h雨水豁口高度;73 水量计算3.1 水量计算方法3.1.1 城镇旱流污水设计流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QdrQ d+Qm (3.1.1)式中:Q dr截留井以前的旱流污水量(L/s) ;Qd设计综合生活污水量(L/s) ;Qm设计工业废水量(L/s ) 。在地下水位较高的地区,应考虑入渗地下水量。条文说明: 规定城市旱流污水设
18、计流量的计算公式,鉴于山地城市地下水普遍偏少,常规情况及地下水位不高时地下水入渗系数取 1.05,当勘察地下水位高于污水管基础以上,宜取 1.1。3.1.2 居民生活污水定额和综合生活污水定额应根据当地采用的用水定额,结合建筑内部给排水设施水平和排水系统普及程度等因素确定。可按重庆市各区县相关用水定额的80%90%采用。条文说明: 居民生活污水定额和综合生活污水定额应根据重庆市给水专项规划、法定规划及各区县的给水专项规划确定用水定额,用水定额当按人均综合用水量定额计算时,污水定额宜按用水定额的低限采用,当按人均综合生活用水量定额计算时,污水定额宜按用水定额的高限采用;主城区经济发达的地区取高限
19、,发展相对迟缓的边缘地区取低限。3.1.3 综合生活污水量总变化系数可根据当地实际综合生活8污水量变化资料确定,无测定资料时,可按表 3.1.3 的规定取值,也可按式 3.1.3 计算。新建分流制排水系统的地区,宜提高综合生活污水量总变化系数;既有地区可结合城区和排水系统改建工程,提高综合生活污水量总变化系数。综合生活污水量计算公式:Kz (3.1.3)=2.7/0.11式中:Q平均日平均时污水量(L/s) ;当 Q5 L/s 时,K z=2.3;Q 1000 L/s 时,K z=1.3。表 3.1.3 综合生活污水量总变化系数平均日流量 (L/s) 5 15 40 70 100 200 50
20、0 1000总变化系数 2.3 2.0 1.8 1.7 1.6 1.5 1.4 1.3注:当污水平均日流量为中间数值时,总变化系数可用内插法求得。条文说明: 目前重庆市市域内还没有对综合生活污水量总变化系数进行分析统计,故仍按表中规定取值,也可按公式计算。3.1.4 工业区内生活污水量、沐浴污水量的确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 的有关规定。条文说明: 规定工业区内生活污水量、沐浴污水量的确定原则。3.1.5 工业区内工业废水量和变化系数的确定,应根据工艺特点,并与国家现行的工业用水量有关规定协调。条文说明: 规定工业废水量及变化系数的确定原则。3.1.6 采用推理
21、公式法计算雨水设计流量时,应按下列公式计算。Qs=qF (3.1.6)式中:Q s雨水设计流量( L/s) ;9q设计暴雨强度L/(s hm2);径流系数;F汇水面积( hm2) 。注:当有允许排入雨水管道的生产废水或污水处理厂经处理的尾水排入雨水管道时,应将其水量计算在内。条文说明: 规定雨水设计流量的计算公式,当污水处理厂经处理的尾水作为管道下游河道补水,江水源热泵的尾水排入雨水管,在暴雨期间,尾水是不停止,包括经允许排入雨水管道的生产废水,在雨水设计流量计算时应考虑这类汇入水量。3.1.7 合流管渠的设计流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Q= Qd+Qm+Qs = Qdr+Qs(3.1.7)式中:
22、Q设计流量(L/s);Qd设计综合生活污水量(L/s) ;Qm设计工业废水量(L/s ) ;Qs雨水设计流量( L/s) ;Qdr截流井以前的旱流污水量( L/s) 。条文说明: 规定合流管渠设计流量的计算公式。3.1.8 截流井以后管渠的设计流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Q=(n o+1)Q dr+ Qs + Qdr(3.1.8)式中:Q 截流井以后管渠的设计流量(L/s) ;no截流倍数;Qs截流井以后汇水面积的雨水设计流量(L/s) ;Qdr截流井以后的旱流污水量(L/s) 。条文说明: 规定截流井以后管渠流量的计算公式。3.1.9 上端合流制改分流制后,雨水管渠设计流量,应按下10列公式计算
23、:Q= Q-(n o+1)Q dr+Qs (3.1.9)污水管流量计算,应按下列公式计算:QW=(n o+1)Q dr+ QW(3.1.10)条文说明: 在城镇经常出现管渠上游段为合流制,下游段为分流制的情况,就按本条公式计算,但截流倍数 n0 应根据旱季污水的水质、水量,排放水体的环境,对初期雨水收纳半径及收纳程度,所在区域的经济状况,水文、气候、排水区域大小等综合因素确定,其截流倍数宜与国标相同,采用 25,同一排水系统中,可采纳不同截流倍数。3.2 径流计算模型3.2.1 当汇水面积超过 2km2 时,宜采用数学模型法进行排水管渠和内涝防治系统的设计与校核。条文说明: 根据室外排水设计规
24、范GB50014-2006(2014 年版)要求汇水面积超过 2 平方公里时,宜采用数学模型法计算。设计中在规定范围内宜采用模型计算,对大范围汇水面积的雨水量计算时,特别在重要的道路、立交,重要的建构筑物周边建造时,应采用数学模型法计算并对内涝重现期风险进行评估。3.2.2 数学模型模拟对于工程范围内的应进行详细模型,工程范围以外的区域可概化模型,模型仅对管渠干管干流进行模拟。条文说明: 工程范围内管渠的汇水面积是大于工程范围本身的面积,模型模拟重点是针对工程范围内管渠的排水服务能力评估及内涝风险的评估。排水管渠服务能力的评估11主要是在城市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下以一维模拟为主;内涝风险的评估主
25、要是在城市内涝重现期下结合一维二维模拟的评估。详细模型包括排水管渠服务能力评估及内涝风险的评估。3.2.3 数学模型模拟的具体参数宜根据当地研究数据得出,无条件或条件受限的地区可参照类似区域的参数选取。条文说明: 数学模型模拟的参数主要包括下垫面径流系数、暴雨强度公式及设计暴雨雨型等,在不同地形、地质、地貌、气象和水文条件下的参数取值是不一样的,因此需要结合当地情况进行实验研究得出,无研究数据的地区可参照类似区域选取。3.3 暴雨强度公式3.3.1 暴雨强度公式的编制应适应气候趋势性变化、保障城市安全、提高城市室外排水工程规划设计的科学性、提高城市防灾减灾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的要求
26、。条文说明: 规定了暴雨强度公式编制的必要性。3.3.2 设计暴雨强度,应按下式计算: (3.2.2)式中: q设计暴雨强度L/(shm 2) ;t降雨历时(min ) ;P设计重现期(年) ;A1, C, b, n参数,根据统计方法进行计算确定。具有 20 年以上自动雨量记录的地区,应采用年最大值167(lg)nACPqtb12法,重庆市主城区及各区县暴雨强度公式按本规范附录 A的有关规定编制。条文说明: 取样方法有年最大值法和非年最大值法,目前重庆国家站已具有 40 年以上的雨量记录,具备采用年最大值法的条件,新建区域站多不足 10 年,采用非年最大值法。重庆市主城区计算时可使用重庆市气候
27、中心修订的暴雨强度公式,公式及适用范围说明详见附录 B。重庆市海绵城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与重庆市气候中心正在联合开展城市发展新区、渝东北生态涵养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区的暴雨强度公式编制,在公式发布前重庆远郊区县可参考主城的暴雨强度公式。3.3.3 根据气候变化,宜定期对暴雨强度公式进行修订。条文说明: 气候变化具有显著的阶段性特征,降水资料本身存在明显的年代际变化,随着重庆主城区城市化建设进程加快,建议每隔 5 年对重庆主城区暴雨公式进行复核,有偏差处及时修订。3.4 重现期3.4.1 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应根据汇水地区性质、地形特点和气候特征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同一排水系统可采用同一重
28、现期或不同重现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重现期应采用 35 年,重要地区及汇水面积 50hm2 及以上宜采用 510 年。特别重要地区或内涝发生能引起较严重后果的地区宜采用 10 年以上;2 主城区地下通道和下沉式广场等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13根据汇水区重要程度,经技术经济比较采用 3050 年;重庆市各区县宜采用 2030 年,重要影响地段可采用3050 年;3 立体交叉道路排水系统的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不应小于 10 年,位于中心城区的重要地区,设计重现期应为2030 年,同一立体交叉道路的不同部位可采用不同的重现期;4 在低洼的平交或交叉口处,当有两条及以上向下大坡度道路连接,应增大排水重现
29、期,并在平交口增加雨水口;5 合流管道的雨水设计重现期可适当高于同一情况的雨水管道设计重现期。条文说明 :条文(1)中的重要性地方可参考下表,其中汇水面积在 50hm2及以上采用 510 年沿用老规范的规定,也是属于中至大排水系统,应提高重现期,排水系统大者取高限。表 1 防护对象的重要性重要性 防护对象重要城市主干道及以上等级道路、铁路、过江(湖)地下隧道、下穿通道(道路、铁道等)、立交桥等医院、学校、档案馆、行政中心、重要文物地、下沉式广场等重要建构筑物、交通枢纽等重要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保障性大型基础设施用地、省市防涝救灾指挥机关用地一般 次干道、支路 其他地区条文(2)中按特大城市和大城
30、市划分,但对于重要的地方,可采用特大城市的重现期。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应根据汇水区地区性质、地形特点和气候特征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14表 2 为世界主要城市重现期及城市主要情况统计表,重庆在气候条件上与各大国际城市存在显著差异,伦敦、巴黎、柏林三座城市虽然年降雨量与重庆接近,但是伦敦、巴黎属于温带海洋性气候,柏林属于温带大陆性气候,这些城市全年降雨较为均匀,暴雨较少;纽约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其全年降雨总量较大,降雨和暴雨特点与属于温带季风气候的重庆较为不同,因此,在制定重现期标准时需要充分考虑重庆与世界城市气候上的差异。日本的几座城市年降雨量较为接近,虽然规划设计重现期从 312 年
31、一遇不等,但规划设计重现期对应的 1 小时降雨强度主要集中在 4860 毫米/小时之间(只有札幌较低,为 34 毫米/小时) ;澳大利亚悉尼的规划设计重现期较高,为 10100 年一遇,规划设计重现期对应的 1 小时降雨强度也达到了 6397 毫米/小时。重庆虽然在经济上与东京有差距,但在气候、社会、雨水系统情况等方面较为类似,规范制定考虑适当提高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与类似发达国家标准保持一致。表 2 世界主要城市重现期及城市主要情况统计表重现期城市 小排水系统重现期(设计重现期) 大排水系统重现期(洪灾重现期)降雨强度纽约 1015 年 100 年巴黎 5 年巴塞罗那 10 年 212.4
32、毫米/小时休斯敦 2 年 100 年迈阿密 510 年 100 年 5 年一遇暴雨 84 毫米/小时15芝加哥 最高 5 年 100 年 5 年一遇暴雨 45 毫米/小时,100 年一遇暴雨毫米/小时洛杉矶 最高 10 年 50100 年东京 3 年 50 毫米/小时大阪 12 年 60 毫米/小时名古屋 5 年 50 毫米/小时神户 10 年 48 毫米/小时伦敦 3 年 50 年多伦多 210 年丹佛 210 年 100500 年5 年一遇暴雨 34 毫米/小时,100 年一遇暴雨 65 毫米/小时悉尼 10100 年 100 年10 年一遇暴雨 63 毫米/小时,100 年一遇暴雨 97
33、 毫米/小时柏林 25 年 100 年札幌 10 年 34 毫米/小时横滨 10 年 60 毫米/小时北京 3.86 年 50 毫米/小时注:本表引自北京市城市雨水系统规划设计标准研究 。根据城市发展现状,并参照国外标准,将“城区地下通道和下沉式广场等”单独列出。由于城区地下通道和下沉式广场的汇水面积可以控制,且一般不能与城镇内涝防治系统相结合,因此采用的设计重现期应与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相协调。地下通道和下沉式广场等雨水排水系统设计重现期的确定,在原则上应根据工程造价和运行的费用(设置提升设施) ,以及由于暴雨超过设计重现期被淹没所造成的正常生活秩序的影响、财产损失的后果,经综合比较确定经济、
34、合理的设计重现期。立体交叉道路的下穿部分往往是所处汇水区域较低的16部分,雨水汇流量大,如果排水不及时,必然会引起严重积水。国外相关标准中均对立体交叉道路排水系统设计重现期有较高要求,美国联邦高速公路管理局规定,高速公路“低洼点” (包括下立交)的设计标准为最低 50 年一遇,因此参照发达国家和我国部分城市的经验,将立体交叉道路的排水系统设计重现期规定为不小于 10 年,位于中心城区的重要地区,设计重现期为 20 年30 年。对同一立交道路的不同部位可采用不同重现期。条文(4)中的条件在重庆市主城排水防涝调查和数字模拟软件计算中,很多内涝积水点原因是上端的道路坡度大,大重现期时流速很大,3.5
35、%的道路坡度下流速约10m/s,雨水口受水流流速负压影响,泄水量减小,造成交叉口的雨水量汇集。条文(5)合流管道的短期积水会污染环境,散发臭味,引起较严重的后果,故合流管道的雨水设计重现期可适当高于同一情况下的雨水管道设计重现期。3.4.2 新建地区重现期选定应按本规定执行,改扩建区范围应结合地区改建、道路建设等更新排水系统,按本规定执行。条文说明 :既有地区应结合地区改建、道路建设等更新排水系统,逐步提高完善排水系统。3.4.3 由陡坡变缓坡的下游排水主管渠设计重现期宜适当高于上游管渠设计重现期。条文说明: 根据相关工程经验,对坡度变化较大的片区进行现状管网评估,内涝易发生在坡度变化较大处,
36、因此规定由陡坡变缓坡的下游排水主管渠,采用推理公式水力计算在下游管道基本为满流时,设计重现期宜适当高于上游17管渠设计重现期。3.4.4 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应根据城镇类型、积水影响程度和内河水位变化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主城区经济条件较好,且人口密集、内涝易发的地区宜采用 50100 年;2 其它地区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可经技术经济比较采用2050 年。条文说明 :规定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的选用范围。城镇内涝防治的主要目的是将降雨期间的地面积水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根据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校核地面积水排除能力时,应根据本地历史数据合理确定用于校核的降雨历时及该时段的降雨
37、量分布情况,有条件的地区宜采用数学模型计算。如校核结果不符合要求,应调整设计,包括放大管径、增设渗透设施、建设调蓄池等。执行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时,雨水管渠按压力流计算,即雨水管渠应处于超载状态。3.4.5 内涝地面积水设计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1 居民住宅和工商业建筑物的底层不进水;2 道路中一条车道的积水深度不超过 15cm。条文说明 :条文中是地面积水设计标准的基本规定。在模型软件和实际操作时,针对重庆这种山地城市,还应考虑到道路上的水流速度,流速大对行人危险大,积水深度在模型模拟中,难以区分道路中一条车道的积水深度,在道路交叉口及转弯处,竖向设计中就很难区分,故完全按道路路面积水计算,下表
38、是模型软件计算时内涝标准计算值,也与重庆排水防涝综合规划要求一致。18表 3 积水程度分级标准评价要素内涝标准地面积水深度 积水范围 积水时间 流速轻微积水 0.15m 2m/s轻微内涝 0.15-0.5m 2m/s 0.15m 2m/s 0.15m 30-100m 20min-1h严重内涝 0.5 m0.15-0.5m 2m/s0.15-0.5m 1h0.15-0.5m 100m“地面积水设计标准” 中的道路积水深度是指该车道路面标高最低处的积水深度。当路面积水深度超过 15cm 时,车道可能因机动车熄火而完全中断,因此规定每条道路至少应有一条车道的积水深度不超过 15cm。3.4.6 超过
39、内涝设计 50 年以上重现期,应有调蓄库、池、塘等综合调蓄措施达到规定的设计重现期,城市主要排水通道、泄洪通道,应保持畅通,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洪水对城镇排水系统的影响。条文说明 :城市主要排水通道和泄洪通道,是排水、防涝、防洪的重要连接线,应保证其完好通畅,并按高重现期复核;按规定,50 年以上重现期形成的内涝风险,不宜再实施工程措施改造,故应辅以调蓄设施保证其 100 年等大重现期下的排水系统正常运转。调蓄设施包括城市水域的水库、堰、塘,应急的公园下凹绿地,对淹没影响不大的应急下凹场地等。管渠设计中,还应对暴雨的洪水或过境洪水对排水管渠、泄洪通道产生的影响,如倒灌、管道的淹没出流、泥砂淤积等
40、。193.5 径流系数3.5.1 应严格执行规划控制的综合径流系数,综合径流系数高于 0.7 的地区应采用低影响开发措施降低径流系数。径流系数,以当地的实测径流系数为准,当无资料时可按本规范表 3.5.1-1 的规定取值,汇水面积的综合径流系数应按地面种类加权平均计算,可按表 3.5.1-2 的规定取值,并应核实地面种类的组成和比例。表 3.5.1-1 径流系数地面种类 各种屋面,混凝土或沥青路面 0.850.95大块石铺砌路面或沥青表面各种的碎石路面 0.550.65级配碎石路面 0.400.50干砌砖石或碎石路面 0.350.40非铺砌土路面 0.250.40公园或绿地 0.150.35表
41、 3.5.1-2 综合径流系数区域情况 城镇建筑密集区 0.600.70城镇建筑较密集区 0.450.65城镇建筑稀疏区 0.200.50条文说明: 小区的开发,应体现低影响开发的理念,不应由市政设施的不断扩建与之适应,而应在小区内进行源头控制。本条规定了应严格执行规划控制的综合径流系数,还提出了综合径流系数高于 0.7 的地区应采用渗透、调蓄等20措施。径流系数,在降雨过程中并不恒定,计算时应考虑不同下垫面水的渗透率随时间而降低,依据按重庆市水利局对全市区县 2000 年并非全部建成区的产汇流实地检测调查,重庆市各区县的产汇流系数为 0.40.55,主要因素是由于山地城市坡度陡,雨水在未下渗
42、完全部分下流,土层薄,下层岩石阻止水继续渗透,降雨渗透从有坡度的岩石露头处重新溢出。径流系数可根据设计范围的地形坡度和产流的实际情况根据上表作上下限的取值。表中的径流系数基于上述原因,按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4-2006)(2014 版)中的径流系数表作了适当调整。表 3.5.1-2 中的区域情况,设计宜按远期或远景的规划下垫面情况为分析,不是现状的情况的综合径流系数。本条还规定了应核实地面种类的组成和比例的规定,可以采用的方法包括遥感监测、实地勘测等。3.5.2 当地区整体改、扩建时,对于相同的重现期,改、扩建后的径流量不得超过原有的径流量。条文说明 :这条基本保持国标原有的强制性
43、条文,改、扩建同时的项目,可加权平均计算原有的综合径流系数。地区性的开发改扩建项目以径流系数作为指标的控制规定,体现低影响开发理念,除应考虑整体改、扩建规划控制的综合径流系数外,还应执行规划的年总径流量控制指标及面源污染控制指标。3.6 设计暴雨雨型3.6.1 短历时设计暴雨量宜采用暴雨强度公式计算,设计暴21雨过程宜采用芝加哥雨型法确定;长历时设计暴雨量参照暴雨强度公式频率拟合计算,设计暴雨过程宜采用同频率雨型分析法确定。设计暴雨雨型应按本规范附录 D 的有关规定编制。条文说明: 设计暴雨量取样方法与暴雨强度公式取样方法一致(采用年最大值法) ,设计暴雨过程取样采用非年最大值法。通过重庆市气
44、候中心对重庆市设计暴雨雨型的分析研究及方法对比,推荐采用同频率雨型分析法得到的雨型结果,雨型结果详见附录 E。224 排水管渠4.1 一般规定4.1.1 新建城区应采用分流制排水体制,原有的城市排水设施应按照城市排水规划的要求,逐步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条文说明: 一般老旧城区排水改造有两种方式:将合流制改为分流制,这种适用于旧城区与管网同步改造和老城区有条件埋设污水管走廊,分流后雨污水管道在有走廊及竖向的接出,与其他管网冲突不大。另一种实施为截流式合流制,三峡库区旧城区人口密度大、街道狭窄,实行完全分流污水走廊及竖向难以实施,带来大量拆迁,改造投资等重大问题。原有合流制排水体制的城镇可分期实行分
45、流制,局部困难地方可暂时实行截流式合流制。雨污分流实施上根据轻重缓急的原则,允许分段逐渐改造实施。老城区分流后,难以彻底分流,宜考虑对雨水中剩余污水及初期雨水截流。4.1.2 排水管渠应充分考虑与城市内涝防治设施和防洪设施的衔接,确保排水通畅。条文说明: 排水管渠、内涝防治设施和防洪设施构成了城市整个排水体系,三者应有效衔接。4.1.3 排水管网应优先选择沿市政道路敷设,尽量布置在人行道下,当条件限制时,宜布置在慢车道或非机动车道下。条文说明: 排水管走廊主要依托道路为骨架设置,尽量避23免设置在城市规划用地地块上。人行道功能除在考虑公益、公共性服务设施和交通带宽度外,也有设置服务性的市政管道
46、功能,故市政管网应尽量布置在人行道上,当管道数量不满足在人行道上布置时,布置在慢车道或非机动车道的管线,尽量避开车辆主轮压在管道轴线及管线的检查井上。4.1.4 当污水管网不具备沿市政道路敷设条件时,除按规划给定排水走廊布置外,可沿水系岸边布置。不沿道路布置的排水管,不得占用规划已划定的用地红线。条文说明: 山地城市很多是在按原有的水系形成雨污水系统,此排水系统往往低于城市道路,当排水在高程上不满足接入道路红线设置的排水系统时,可沿原水系布置排水系统。除此之外,当排水管涵离开道路红线另接入水体及污水管网时,应按规划给定红线布置,若无规划走廊,其排水管线走廊选线不得占用规划已经划定的地块,若确实
47、不能避免,应通过规划协调。4.1.5 车行道为双向 4 车道,宜双向设置雨水管道,设有中分带及总车行道宽度大于等于 16m 应双向设置雨水管道;车行道为双向 6 车道时,宜双向设置污水管道;路幅宽度超过 60 米,应双向设置污水管道。条文说明: 本条与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及路线设计规范DBJ50-064-2007 中 4.9.5 条略有冲突,原条文为“应” ,本条文为“宜” ,这是在几年的实施中,当双向 4 车道人行道宽度较窄,雨水管本来设置在道路上,再双向设置雨水管意义不大。故在综合管网布置中,当双向 4 车道人行道过窄,管线较多设置在车行道上且雨水管也设置在车行道上,经论证可单侧设置雨水管,有条件的或雨水口接检查井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