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工作方案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现象,根据郎溪县农业委员会 郎溪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郎溪县开展“ 大棚房 ”问题专项 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 农地非农化工作方案的通知(郎农 2018211 号)文件要求, 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方案如下:一、 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旗帜鲜明、态度坚决,上下联动、属地管理,全面清理、彻底整治,标本兼治,务实求效,集中开展“ 大棚房” 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
2、制农地非农化,健全耕地保护监管长效机制,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为促进农业健康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营造良好环境。二、 治理范围认真落实严守红线、突出重点、分类处置、集中打击的要求,对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非农设施,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全面清理整治。重点清理整治工商资本和城市居民到农村非法占用耕地,变相开发房地产和建设住房行为。清理整治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三类问题:(一)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2违规建设非农设施,特别是别墅、休闲度假设施等。(二)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三)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
3、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三、工作任务(一)全面排查。在全镇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逢园必进、逢棚必查、不留死角、摸清底数、掌握实情。全面收集整理土地承包、流转、审批、备案等相关档案信息,找出问题节点,追查问题根源。对排查清理发现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房等非农设施的,逐一建立问题台账,为清理整治提供依据。(二)坚决清理整治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区分类型,依法依规,整治整改。对省、市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明确的三类改变土地性质、改变土地用途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作为清理整治重点,对照政策坚决加以整改。对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住房等改变土地性
4、质和用途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作为整治重点,坚决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坚决退房还地,恢复生产;对农业大棚看护房等生产附属设施占地面积超标的,要区分情况,做细工作,切实加以整改。(三)严格依法惩治惩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违规建设“ 大棚房” 等问题的 责任主体,镇国土所要依法依 规从严查处。逐一排查“大棚房 ”享受财政补助情况,建立工作台 帐,对骗取涉农资金补助、改变农业设施用途的,镇农综站、镇财3政分局等部门要坚决追回。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等部门处理。(四)严肃执纪问责。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在清理整
5、治违法违规建设“ 大棚房 ”等农地非 农化问题中,发现 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公职人员,镇纪委要严肃追责问责,对内外勾结、搞利益交换和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五)尽快恢复耕地生产功能。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的“ 大棚房” 等非农设 施,清理整治后,要按照 “谁破坏、谁恢复” 的原 则 ,采取综 合措施,尽快恢复农业 生产。镇国土所、农综站要主动作为,共同监督责任单位整治整改,做好技术支撑和检查验收工作。(六)构建长效监管机制。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用途特殊管制措施,建立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有奖举报制度。加强设施农业精细化管理,对设施大棚、温室等普遍建档立卡。
6、加强对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利用耕地的规范管理,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强化流转土地用途管制。根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需要,研究完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设施农业发展等用地政策和管理办法。四、责任分工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责任主体,逐级压实责任,切实把清理整治措施落到实处。(一)镇级抓总。镇政府对全镇实施专项行动和耕地保护负总责。成立镇政府负责同志为组长的“ 大棚房” 问题专项清4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镇直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统筹协调推进专项行动,组织对全镇清理和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和现场核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综站,承担日常工作。(二)村落实。各村委会承担实施专项行动的主体责任。各村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
7、人,负责专项行动组织落实,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全面排查、整治整改等工作。按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三)部门协同。在镇政府统一部署安排下,镇国土所、农综站等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专项行动指导和督促,落实专项行动各项措施,共同对设施农用地违法违规问题进行认定。按县方案要求清理和纠正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设施农业项目和违规获取国家农业补助资金,查处违法案件。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参与专项行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落实专项行动的各项措施。五、工作步骤各村要立即行动,落实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建立组
8、织领导推进机制,迅速开展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一)排查清理阶段。从即日起,用十天左右的时间开展全面排查工作。以村自查为主。各村要开展全面排查,实行零报告制度。排查时要逐个入园入棚现场核查,登记造册,建立问题台账。调查人员至少 2 人以上,填写入户调查登记表,对初步认定有违法违规问题的填写违规项目情况表。违规项目要在乡镇审核的基础上,由县农委、县国土局进行5复核认定。(二)整治整改阶段。从 10 月下旬开始,用 2 个月左右的时间开展集中整治。镇领导小组将组织开展联合督导检查,进行抽查核查,对发现弄虚作假、整治工作推进不力的,严肃问责追责。六、有关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清
9、理整治“ 大棚房” 问题的严 重性、复杂性、艰 巨性,严格属地管理,压实属地责任。村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及时解决清理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专项行动提供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取得成效,保障农村稳定。(二)严格违规情况认定。要严格做好入户调查、违规违法认定和复查核查工作。调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 则,切实负起责任。 对不负责任,弄虚作假的调查人员,必须责任倒查,实行责任追究。违法违规认定由调查人员提出初步意见,乡镇政府审核,县农委、县国土局复核认定,县政府审定。县政府将通过随机抽查和督导等方式发现问题。(三)严肃督导问责。县政府将把专
10、项行动纳入乡镇人民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对专项行动的每一个环节,县领导小组将组织开展督查督导。要健全问责机制,对违法违规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特别是重大违法违规问题,要及时严肃查处,重点督查督办。对工作责任心不强、自查自清不彻底、弄虚作假、压案不报、查处不力的乡镇,6要采取通报、约谈、问责等方式,督促整改纠正。(四)定期上报信息。严格实行专项行动信息周报制度,各村要在加快工作进度的同时,及时调度汇总清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每周二下午下班前向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遇有政策难点和重大情况随时上报。(五)强化社会监督。集中开展专项行动期间,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0563-7506004),各村也要设立群众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举报,接受舆论监督。镇纪委接到的“ 大棚房 ”问题线索和群众举报 ,要及时移交领导小组。 (六)完善监管机制。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及时研究完善相关监管制度,强化监管措施,促进设施农业规范发展。加强设施农业精细化管理、设施大棚建设使用、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利用耕地的规范管理及配套规章制度、强化流转土地用途管制各项制度,建立耕地保护的长效机制等作为总结上报材料的重要内容。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563-7506004,电子邮箱:附件:1.入户调查登记表; 2.违规项目情况表;3.排查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