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第 1页页 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 最最 新版解读新版解读第第 2页页十年铸剑十年铸剑上世纪末启动制定安全生产法工作上世纪末启动制定安全生产法工作草案经过人大常委会草案经过人大常委会 6个月审议个月审议2002年年 6月月 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以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以 118票赞成、票赞成、 1票反对、票反对、 2票弃权表决通过,票弃权表决通过,宣告了安全生产法的诞生宣告了安全生产法的诞生历时历时 10年实施,年实施, 2011年开始修订准备年开始修订准备2014年年 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审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审2014年年 8月二审,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月二审,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委
2、会第十次会议 (8月月 31日日 )表决,以表决,以 165票赞成、票赞成、 5票弃权通过,同日习近平主票弃权通过,同日习近平主席签署第席签署第 13号主席令,公布自号主席令,公布自 2014年年 12月月 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十年练剑十年练剑铸铸就就安安全全生生产产利利剑剑第第 3页页修改的总体情况修改的总体情况安全生产法的总体结构没有变化,仍然安全生产法的总体结构没有变化,仍然为为 7章章将原法的将原法的 97条条 增加至新修订法的增加至新修订法的 114条条,新增了,新增了 17条条 ,新增了,新增了 64款项款项原法有原法有 58条条 、 69款项款项 作了修改,修改作了修改,修改条
3、数占原法总条数的条数占原法总条数的 59.8%第第 4页页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第二章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三章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第四章第四章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第五章第五章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第六章第六章 法律责任法律责任第七章第七章 附附 则则第第 5页页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第第 6页页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
4、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三大目标三大目标 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促进经济社会促进经济社会 持续健康持续健康 发展发展第第 7页页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第二条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
5、安全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 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 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 特种设备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第第 8页页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第三条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预防为主、综
6、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的机制。安全理念安全理念 以人为本以人为本第第 9页页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第三条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
7、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的机制。安全战略安全战略 安全发展安全发展第第 10页页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第三条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的机制。安全方针安全方针 安全第一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综合治理第第 11页页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第三条第三条 安
8、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的机制。安全机制安全机制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生产经营单位负责 职工参与职工参与 政府监管政府监管 行业自律行业自律 社会监督社会监督第第 12页页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第四条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单位
9、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平,确保安全生产。基本要求基本要求 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第第 13页页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第五条第五条
10、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领导负责领导负责 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全面负责第第 14页页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第七条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第七条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生产经营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
11、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工会监督工会监督 制定修改制度制定修改制度听取工会意见听取工会意见第第 15页页第二章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第 16页页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三)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
12、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第二章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主要负责人的主要负责人的 7项安全职责项安全职责第第 17页页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
13、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落实责任落实责任 责任人员责任人员 责任范围责任范围 考核标准考核标准第二章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第 18页页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产、经营、储存单位 ,应
14、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产管理人员。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 一百人一百人 的,应当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 专职或者兼职专职或者兼职 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第二章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企业安全机构及安全人员配置要求企业安全机构及安全人员配置要求第第 19页页
15、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列职责:(一)(一) 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二) 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督促落实本单位(三)督促落实本单位 重大危险源重大危险源 的安全管理措施;的安全管理措施;(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四)组
16、织或者参与本单位 应急救援演练应急救援演练 ;(五)(五) 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六)制止和纠正 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 的行为;的行为;(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第二章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的 7项安全职责项安全职责第第 20页页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
17、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恪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恪尽职守,依法履行职责。尽职守,依法履行职责。生产经营单位作出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生产经营单位作出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 ,应当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应当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18、人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应当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员的任免,应当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二章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安全生产经营决策,应听取安全管理人员意见安全生产经营决策,应听取安全管理人员意见第第 21页页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
19、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考核不得收费。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考核不得收费。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鼓励其他生产经营
20、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注册安全工程师按专业分类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注册安全工程师按专业分类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门制定。第二章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危险行业应当配置注册安全工程师危险行业应当配置注册安全工程师第第 22页页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业人员 具备必要
21、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上岗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 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业人员统一管理 ,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
22、技能的,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教育和培训。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培训。第二章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第第 23页页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接收生产经营单位接收 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 的,应当对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提
23、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学校。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第二章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单位应当对实习生进行安全教育,发劳保用品单位应当对实习生进行安全教育,发劳保用品第第 24页页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第二十六条
24、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四新规定四新规定 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 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第二章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第 25页页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
25、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有关部门确定。特种作业特种作业 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 取得取得 相应资格相应资格第二章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第 26页页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项
26、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三三同同时时第二章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同时设计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同时施工 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第第 27页页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安全评价安全评价第二章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生产经营单
27、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矿山、矿山、 金属冶炼金属冶炼 建设项目建设项目 生产、储存、生产、储存、 装卸装卸 危险物品的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第第 28页页第三十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第三十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负责。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安
28、全审查安全审查第二章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矿山、矿山、 金属冶炼金属冶炼 建设项目建设项目 生产、储存、生产、储存、 装卸装卸 危险物品的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第第 29页页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矿山、金
29、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当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安全验收安全验收第二章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矿山、矿山、 金属冶炼金属冶炼 建设项目建设项目 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第第 30页页第三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第三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安全警示第二章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