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炮采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检查评分办法,授课人:丁 三 红,2011年03月29日,一、质量管理工作(7分) (一)顶板监测 质 量 标 准: 坚持支护质量和矿压动态监测,并有健全的分析和处理责任制,有记录资料。 标准分: 0.5. 检查及评分办法: 未按要求开展不得分。 (二)班评估 1. 质 量 标 准:坚持开展对工作面工程质量、顶板管理、规程兑现及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的班评估工作,悬挂在井下指定地点。 标准分: 0.5. 检查及评分办法: 未按要求开展不得分。 2. 质 量 标 准:做好设备运行、维护和检修记录,记录簿内容齐全、完整。 标准分: 0.5. 检查及评分办法: 未按要求记录,
2、该项不得分。,(三)地质预报 质 量 标 准: 开展工作面地质预报工作,每月至少有一次预报,并根据地质预报的内容采取针对性的预防措施或向有关部门报告。 标准分: 1.0. 检查及评分办法: 没有地质预报、未制定针对性措施或未向有关部门报告,该项不得分。 (四)煤质管理 1.质 量 标 准:作业规程、措施中有煤质管理专项措施。 标准分: 0.5. 检查及评分办法: 无煤质管理专项措施不得分。 2. 质 量 标 准: 根据煤层厚度合理控制采高。 标准分: 0.5 检查及评分办法: 在条件允许范围内,未控制采高造成采矸的,不得分。 3. 质 量 标 准: 过构造时按措施要求进行回采。 标准分: 0.
3、5 检查及评分办法: 未按措施要求进行控制,不得分。,(五)支护材料器材 质 量 标 准: 所有支护材料、器材有基础台帐,对规格型号、供货渠道、数量及合格证等均有记录。单体支柱下井前必须根根试压,并有记录。 标准分: 0.5 检查及评分办法: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六)安全培训 质 量 标 准: 新工人及转岗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特殊工种及班队长100%持证上岗。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在突出区域内作业的所有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防突知识培训,并做到应知应会。 标准分: 0.5 检查及评分办法: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七)作业规程和管理 1.质 量 标 准: 作业规程能贯彻有关技术政策和先进技术
4、,并能结合实际,指导现场工作。 标准分: 0.5 检查及评分办法: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2. 质 量 标 准: 作业规程编制、审批、贯彻管理制度健全,每月至少一次由矿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工程师组织进行复审,并有复审意见。 标准分: 0.5 检查及评分办法: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3. 质 量 标 准: 作业规程中支护方式、支护强度的选择有科学依据。 标准分: 0.5 检查及评分办法: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4. 质 量 标 准: 工作面初次放顶、收尾及过地质构造带必须编制专项措施。 标准分: 0.5 检查及评分办法: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二、煤壁机道(8分)(一)煤壁 质 量 标 准: 煤壁平直,垂
5、直顶底板。伞檐:伞檐长度超过1m时,其最大突出部分,薄煤层不超过150mm,中厚以上煤层不超过200mm;伞檐长度在1m以下时,伞檐最突出部分薄煤层不超过200mm,中厚以上煤层不超过250mm。煤层松软时应采取措施管理煤壁。 标准分: 2.0 检查及评分办法: 全面检查,一处不合格,扣1分,累计扣分,扣完为止。 (二)机道 1.质 量 标 准: 机道梁端至煤壁顶板冒落高度不大于200mm。超过200mm时必须采取超前挂梁或其他有效措施。 标准分: 2.0 检查及评分办法: 全面检查,一处不合格,扣1分,累计扣分,扣完为止。,2. 质 量 标 准:及时挂梁,破碎顶板掏窝挂梁,悬臂梁到位,端面距
6、200。 标准分: 2.0 检查及评分办法: 全面检查,2处不合格该项不得分。 3.质 量 标 准: 机道内顶梁水平楔数量齐全(每梁一个),用小链与梁联挂。有冲击地压工作面选用防飞水平楔。 标准分: 2.0 检查及评分办法: 全面检查,3处不合格该项不得分。,三、顶板管理(10分) (一)顶板控制 1.质 量 标 准: 控顶距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回风、运输顺槽工作面放顶线放齐(回风巷、机头处可根据作业规程要求进行管理)。特殊支护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标准分: 2.0 检查及评分办法: 全面检查,一处不合格,扣1分,累计扣分,扣完为止。 2.质 量 标 准:工作面顶板不出现台阶下沉,控顶范围内顶底板
7、移近量按采高100/m(机道和放顶处顶底板高差除以采高)。 标准分: 1.0 检查及评分办法: 分上、中、下三个区检查,每区长度不少于20米,每区任选三点,2点不合格,该项不得分。 3. 质 量 标 准: 不准随意留煤顶、丢底煤开采,回收率达到要求。必须留煤顶、托夹矸开采或丢底煤开采同时,应有专项批准的措施。 标准分: 1.0 检查及评分办法: 工作面无专项措施丢底煤一处,该项不得分。,(二)回柱放顶 1.质 量 标 准: 用全部陷落法管理顶板的工作面,采空区冒落高度普遍不小于1.5倍采高,局部悬顶和冒落高度普遍不充分((25)处,用丛柱或其他有效方法加强支护,超过的要进行强制放顶。特殊条件下
8、不能强制放顶时,要有强支可靠措施和矿压观测资料及监测手段。 标准分: 2.0 检查及评分办法: 全面检查,一处不合格,扣1分,累计扣分,扣完为止。 2. 质 量 标 准: 切顶线支柱数量齐全,挡矸有效。特殊支护(戗柱、戗棚)符合作业规程要求。放顶时按组配足水平楔(每组不少于3个)。 标准分: 2.0 检查及评分办法: 全面检查,2处不合格该项不得分。 3. 质 量 标 准: 工作面内无空载支柱和失效支柱。 标准分: 2.0 检查及评分办法: 有3棵空载支柱和失效支柱,该项不得分。,四、工作面支护(14分) (一)支护强度 1. 质 量 标 准: 新设支柱初撑力:单体液压支柱8060KN,100
9、90KN。 标准分: 2.0 检查及评分办法: 分上、中、下三个区,每区长度不小于20米,每区任选一点,每点连续查八根柱,3根不合格,该项不得分。 2. 质 量 标 准: 底板松软时,支柱要穿鞋,钻底100,不能穿双层及以上柱鞋。 标准分: 1.0 检查及评分办法: 分上、中、下三个区,每区任意查四棚,2棚不合格,该项不得分。 3. 质 量 标 准: 插帮柱数量符合作业规程规定,不得打在浮煤、浮矸上,高度不得小于基本柱的规定值,并采取防倒措施,初撑力不低于基本柱额定初撑力的80%。 标准分: 1.0 检查及评分办法: 插帮柱有3根不合格,该项不得分。,(二)支柱规格 1. 质 量 标 准: 工
10、作面拉线作业,支柱打成直线,其偏差不超过100(局部变化地区可加柱)。 标准分: 2.0 检查及评分办法: 不拉线不得分,分上、中、下三个区,每区拉线长度不少于50m,每区任意查四棚,全面检查,3棚不合格,该项不得分。 2. 质 量 标 准: 柱距偏差不大于100,排距偏差不超过100。 标准分: 2.0 检查及评分办法: 分上、中、下三个区,每区任意查四棚,全面检查,3棚不合格,该项不得分。 (三)支架完好与支护安全 1. 质 量 标 准:支柱高度与采高相符,控制在作业规程规定的控制范围内,不得超高使用,保持活柱行程不得低于200。 标准分: 1.0 检查及评分办法: 全面检查,超过三根不合
11、格,该项不得分。,2. 质 量 标 准: 在用支柱完好、不漏液、不自动卸载,无外观缺损,达不到此要求的支柱不超过3根。 标准分: 1.0 检查及评分办法: 全面检查,超过三根不合格,该项不得分。 3. 质 量 标 准: 在用单体液压支柱三芯阀不得正对人行道,注液口方向必须保持一致。 标准分: 1.0 检查及评分办法: 全面检查,一处不合格,扣0.5分,累计扣分,扣完为止。 4. 质 量 标 准: 支柱迎山有力,不出现连续3根以上支柱迎山角或退山角超规定 。 标准分: 1.0 检查及评分办法: 全面检查,出现三根迎山角或退山角过大,该项不得分。 5. 质 量 标 准: 工作面不得使用单脚棚铰接顶
12、梁完好、无外观缺损,顶梁铰接率90%。 标准分: 1.0 检查及评分办法: 全面检查,一处不合格,扣0.5分,累计扣分,扣完为止。,(四)编号管理 质 量 标 准: 按棚编号。 标准分: 1.0 检查及评分办法: 不编号或缺梁少柱,该项不得分。,五、安全出口及端头支护(14分) (一)端头支护 1. 质 量 标 准: 工作面上、下机头处坚持正确使用双楔顶梁支护(或作业规程规定的其他有效支护形式)。 标准分: 2.0 检查及评分办法: 不合格,该项不得分。 2. 质 量 标 准: 端头支护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标准分: 1.0 检查及评分办法: 任选五点,一处不合格扣0.5分,扣完为止。 (二)超
13、前支护 1. 质 量 标 准: 工作面上、下出口的超前支护必须用单体液压支柱和铰接顶梁(或长钢梁)架设,或作业规程规定的其它有效支护形式及支护距离。 标准分: 2.0 检查及评分办法: 任选三点,一点不合格,扣0.5分,累计扣分,扣完为止。,2. 质 量 标 准: 挑棚单体液压支柱间距均匀且成直线,其偏差不得超过50mm,改棚作业时,帮顶腰背严实。 标准分: 1.0 检查及评分办法: 全面检查,3处不合格,该项不得分 3. 质 量 标 准: 上、下顺槽自工作面煤壁超前20m范围内支护完好,断面4,高度1.6m,人行道宽0.7m,底板平整,清理到帮。 标准分:2.0 检查及评分办法: 全面检查,
14、3处不合格,该项不得分 (三)支柱完好与支护安全 1. 质 量 标 准: 超前单体液压支柱初撑力不低于50 kN(100单体6.4MPa)。 标准分: 2.0 检查及评分办法: 全面检查,有3根不合格,该项不得分。 2. 质 量 标 准: 底板松软时,单体液压支柱要穿柱鞋,钻底100mm,不能穿双层及以上柱鞋。 标准分: 1.0 检查及评分办法: 全面检查,有3根不合格,该项不得分。,3. 质 量 标 准: 在用单体液压支柱完好,无外观缺损,不漏液、不自动卸载。 标准分: 1.0 检查及评分办法: 全面检查,3根及以上支柱没有防倒措施,该项不得分。 4. 质 量 标 准: 在用单体液压支柱三芯
15、阀不得正对人行道,注液口方向必须保持一致。 标准分: 1.0 检查及评分办法: 不合格,该项不得分。 5. 质 量 标 准: 单体液压支柱必须有可靠的防倒措施(铁丝、防倒绳、防倒链等)。 标准分: 1.0 检查及评分办法: 任选五点,有一处不合格,扣0.5分,累计扣分,扣完为止。,六、一通三防(16分) (一)风量 质 量 标 准: 工作面风量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标准分: 2.0 检查及评分办法: 低于作业规程规定风量不得分。 (二)检测监控设施 1. 质 量 标 准: 安全监控探头、瓦斯便携仪安设数量和安设地点必须符合规程规定。 标准分: 1.0 检查及评分办法: 不符合规程规定不得分。 2
16、. 质 量 标 准: 安全监控探头、上隅角瓦斯便携仪吊挂位置要求:距顶板300,距上(下)帮200。 标准分: 1.0 检查及评分办法: 未按要求吊挂不得分。,(三)上下隅角瓦斯治理 1. 质 量 标 准: 充填必须用抗静电、阻燃编织袋装黄泥或煤、矸充填严实。 标准分: 1.0 检查及评分办法: 充填不严实不得分。 2. 质 量 标 准: 工作面不得长时间采用风障处理瓦斯,临时采用吊挂风障时,风障必须完好、整齐。 标准分: 1.0 检查及评分办法: 风障不完好、不整齐不得分。 (四)防尘设施及效果 1. 质 量 标 准: 需安装隔爆水槽时,做到数量齐全、完好、水量充足,首排水槽距工作面6020
17、0m,水槽与巷道顶板及两帮距离不小于100,吊挂勾不能吊反。 标准分: 1.0 检查及评分办法: 数量不够,少3只及以上,位置不对、吊挂勾吊反,该项不得分。,2. 质 量 标 准: 应有的压风自救装置数量要齐全、完好、灵敏有效,吊挂整齐。 标准分: 1.0 检查及评分办法: 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3. 质 量 标 准: 各转载点喷雾及连接软管吊挂横平竖直,喷雾灵敏可靠,雾化好,转载喷雾应正对机头安设。 标准分: 1.0 检查及评分办法: 不灵敏可靠,吊挂不合格,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4. 质 量 标 准: 净化喷雾及连接软管吊挂规范整齐,喷雾灵敏可靠,雾化好,水幕应覆盖全断面。 标
18、准分: 1.0 检查及评分办法: 不灵敏可靠,吊挂不合格,该项不得分。,5. 质 量 标 准: 工作面、上隅角、上下风巷、出煤系统、运料系统及时洒水,巷道不得有厚度超过2连续长度超过5m的煤尘堆积(用手捏成团,经振动不飞扬不在此限)。 标准分: 1.0 检查及评分办法: 出现一处煤尘积聚,该项不得分。 6. 质 量 标 准: 煤壁和两巷按规程措施的规定进行注水。 标准分: 1.0 检查及评分办法: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五)放炮管理 1. 质 量 标 准: 工作面按规定布置炮眼、装药、联线、爆破和设置警戒线,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放炮制”,实行“一炮三泥”,无封泥或封泥不足,严禁爆破
19、,严禁放明炮和糊炮。 标准分: 2.0 检查及评分办法: 检查一处不合格扣0.5分,扣完为止。 2. 质 量 标 准: 雷管、炸药应分别存放在炸药箱内并加锁,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发爆器钥匙必须由放炮员随身携带,雷管、炸药帐物相符,领退手续齐全。 标准分: 2.0 检查及评分办法: 检查一处不合格扣0.5分,扣完为止。,七、机电设备(15分) (一)电气(器)设备 1. 质 量 标 准: 小型电器件件上板,悬挂高度不低于1.2m,进出信号电缆必须从板后经预先设置的电缆孔穿过,电缆必须横平竖直,不交叉、不缠绕,每件小型电器排列整齐,干净整洁,性能符合完好要求。 标准分: 1.0 检查及评分办
20、法: 小型电器不上板,每块小型电器板中有不合格项,该项不得分。 2. 质 量 标 准: 开关要上架,电气设备上方有淋水,要有防水设施。 标准分: 1.0 检查及评分办法: 不上架、无防水设施不得分。 3. 质 量 标 准: 电器保护符合煤矿井下供电三大保护细则规定要求,接地线安设规范。 标准分: 1.0 检查及评分办法: 有一处不合格不得分。,(二)泵站 1. 质 量 标 准: 乳化液泵站和液压系统完好,零部件齐全,管路、阀组不串、漏液,压力18MPa。 标准分: 1.0 检查及评分办法: 零部件不齐全,管路、阀组串、漏液,2处及以上;压力达不到18Mpa,该项不得分。 2. 质 量 标 准:
21、 使用乳化液自动配比器,有现场检查手段,乳化液浓度应符合35%的要求。 标准分: 1.0 检查及评分办法: 零部件不齐全,管路、阀组串、漏液,2处及以上;压力达不到18Mpa,该项不得分。 (三)刮板输送机 1. 质 量 标 准: 工作面输送机铲煤板齐全,刮板、螺栓齐全完整紧固。系统内刮板输送机挡煤板和刮板、螺栓齐全完整紧固,行人需跨越处设过桥。 标准分: 1.0 检查及评分办法: 无过桥不得分,刮板、螺栓、挡煤板不齐全紧固,2处及以上,该项不得分。,2. 质 量 标 准: 工作面输送机头与顺槽输送机搭接合理,底链不拉回头煤。 标准分: 1.0 检查及评分办法: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3. 质
22、量 标 准: 刮板输送机防护装置(防护栏、防护罩、防护网、盖板等)有效可靠,有警示标志。机头、机尾有压车柱。 标准分: 1.0 检查及评分办法: 防护装置不可靠、无警示标志、压车柱不全,该项不得分。 (四)皮带机 1. 质 量 标 准: 各种保护齐全、灵敏、可靠,正常使用 。 标准分: 1.0 检查及评分办法: 不齐全、灵敏、可靠,不正常使用,该项不得分。 2. 质 量 标 准: 机架、托滚齐全完好,皮带不跑偏。 标准分: 1.0 检查及评分办法: 不齐全完好、跑偏不得分。 3. 质 量 标 准: 机头有防护栏,机尾使用挡煤板、有防护罩,机头、机尾固定牢靠,行人需跨越处设过桥。 标准分: 1.
23、0 检查及评分办法: 设施少一个,扣0.5分,累计扣分,扣完为止。,4. 质 量 标 准: H架铺设平直,并由里向外依次刷漆编号管理,编号统一,编在H架上平面向下200mm(底色为白色,编号为红色,高100 mm)。 标准分: 1.0 检查及评分办法: 不平直、编号一处,扣0.5分,累计扣分,扣完为止。 5. 质 量 标 准: 煤仓上口设牢固可靠的栅栏,并有警示标志。 标准分: 1.0 检查及评分办法: 不牢固可靠、无标志,该项不得分。 (五)绞车 1. 质 量 标 准: 声光信号灵敏可靠。 标准分: 1.0 检查及评分办法: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2. 质 量 标 准: 钢丝绳完好,张紧装置、
24、回头轮、导向轮、主副压绳轮,托绳轮,制动闸、工作闸等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完好、可靠。 标准分: 1.0 检查及评分办法: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八、两巷文明生产(16分) (一)临时轨道 1. 质 量 标 准: 轨枕铺设:轨枕间距1000mm,误差50mm;轨枕保持完好,与轨道垂直,不歪斜、晃动;轨枕两端整齐,两端伸出长度200mm,误差10mm。 标准分: 1.0 检查及评分办法: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2. 质 量 标 准: 轨道接头:不允许用氧气切割,接头高低差、内错差不超过5mm,间隙不超过10mm;构件(夹板、螺栓包括垫片、道钉等)齐全,紧固有效。 标准分: 1.0 检查及评分办法: 不符
25、合要求不得分。 3. 质 量 标 准: 轨道目视平直、变坡(变道)圆顺,无阴阳道。变坡点要使用罗锅道或踏弯道。 标准分: 1.0 检查及评分办法: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4. 质 量 标 准: 托绳轮、压绳轮齐全、灵活、完好,托绳轮必须有正规沟槽。 标准分: 1.0 检查及评分办法: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二)电缆吊挂 1. 质 量 标 准: 电缆应采用拉线吊挂,最大垂度不超过100mm,过巷道时必须做到横平竖直。 标准分: 1.0 检查及评分办法: 全面检查,一处不合格,扣0.5分,累计扣分,扣完为止。 2. 质 量 标 准: 采用标准电缆勾吊挂,吊挂点间距1.0m(50),不同规格型号不准交
26、叉使用,电缆勾垂直顶底板。 标准分: 1.0 检查及评分办法: 全面检查,一处不合格,扣0.5分,累计扣分,扣完为止。 3. 质 量 标 准: 电缆吊挂最低一根高度不低于1.2m,(保证电缆在矿车掉道时不受撞击)电缆与电缆、电缆与管子之间间距符合规程要求。 标准分: 1.0 检查及评分办法: 全面检查,一处不合格,扣0.5分,累计扣分,扣完为止。,(三)管路吊挂 1. 质 量 标 准: 管路吊挂平直、编号。 标准分: 1.0 检查及评分办法: 全面检查,一处不合格。 2. 质 量 标 准: 多层管路最底层一根的吊挂高度距底板300mm,管间距均匀。 标准分: 1.0 检查及评分办法: 全面检查
27、,一处不合格,扣0.5分,累计扣分,扣完为止。 (四)支护质量 质 量 标 准: 架棚巷道:支护无断梁、折柱现象,腰帮背顶严实,无空帮、漏顶现象;锚网巷道:锚网支护无失锚现象,人行道侧顶板锚索、锚杆头距底板不低于1.8m,帮网最下边离地高度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标准分: 2.0 检查及评分办法: 全面检查,一处不合格,扣0.5分,累计扣分,扣完为止。,(五)文明生产 1. 质 量 标 准: 巷道清理到底到边、保持底板平整,高度1.8m,断面6平方米,无杂物、无淤泥、无积水(1),不得有直径大于20的煤(矸),工作面浮煤矸清理净, 皮带机里外侧清洁、浮煤不得超过H架底脚。 标准分: 1.0 检查及
28、评分办法: 一处不够高扣1分, 有一处淤泥积水扣1分,有一件杂物扣1分,有一块大块煤矸扣1分,扣完为止。 2. 质 量 标 准: 电气(器)设备卫生清洁,照明灯吊挂距巷道顶板不大于200mm,灯间距均匀不大于100m,垂直巷道走向,沿巷道中心线,吊挂呈线。 标准分: 1.0 检查及评分办法: 全面检查,一处不合格,扣0.5分,累计扣分,扣完为止。 3. 质 量 标 准: 安全设施、皮带机架、挂衣架、电气(电器)设备、开关架等按统一规定刷漆防腐。 标准分: 1.0 检查及评分办法: 全面检查,一处不合格,扣0.5分,累计扣分,扣完为止。,4. 质 量 标 准: 安全设施、皮带机架、挂衣架、电气(电器)设备、开关架等按统一规定刷漆防腐。 标准分: 1.0 检查及评分办法: 全面检查,一处不合格,扣0.5分,累计扣分,扣完为止。 5. 质 量 标 准: 各工种操作规程、检修规程牌板及“一通三防”牌板齐全、完整、吊挂整齐,控制台以里的设备相关牌板挂在控制台,其它设备的相关牌板挂在操作点,所有牌板吊挂位置(牌板下边)不低于底板1m。 标准分: 1.0 检查及评分办法: 全面检查,少一块牌板或不符要求,扣0.5分,累计扣分,扣完为止。,讲 解 结 束,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