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工作条例.doc

上传人:杨桃文库 文档编号:4140486 上传时间:2018-12-11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6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工作条例.doc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工作条例.doc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工作条例.doc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工作条例.doc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工作条例.doc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工作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学院工会组织建设,发挥工会在学院建设和发展中的作用,完善现代学校制度,依据教育法、教师法、工会法等法律,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工作条例。第二条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工会(以下简称院工会)是学院党委领导下的群众组织,负责教代会在闭幕期间的日常工作。第三条 院工会是学院党委联系广大教职工的桥梁和纽带,围 绕学 校 中 心 任 务 , 认真履行工会的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的职能,密切联系教职工,关心教职工的生活。做好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维护教职工权益、维护校园稳定、推进师德师风建设、丰富校园文化、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2、。第二章 会员第四条 凡与学院签订聘用合同、建立聘用关系的教职工,承认中国工会章程,都可以成为院工会会员。第五条 教职工加入工会,由本人自愿申请,经部门所在分工会和院工会批准。第六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对院工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三)对学院的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四)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通过院工会申诉;(五)享受院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体育、疗休养、参观、生活救助、法律服务等活动优惠待遇,享受院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六)通过院工会组织的有关会议和活动,参加关于院工会工作和教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第七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学习政治、经济、文

3、化、法律、科学、技术和工会基本知识;(二)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任务;(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四)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向危害国家、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五)维护全院教职员工和工会组织的团结统一,发扬团结友爱精神,搞好互助互济活动;(六)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交纳会费。 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八条 院工会各级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院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由它选举产生的工会委员会是院工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院工会委员会主持日常工作。院工会委员会向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

4、受会员监督。院工会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院工会委员会应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出席会议的人数达到三分之二(不含)以上会议有效。凡属重大问题由院工会委员会民主讨论,作出决定,院工会委员会成员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第九条 院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每三年或五年一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经院工会委员会或者三分之一(不含)以上的工会会员提议,可以临时召开院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正常情况下,院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与教职工代表大会同期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具有双重性,既是工会会员代表又是教职工代表。院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审议通过院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二)审议通过院工会委员会的经

5、费收支情况报告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三)审议通过或修改院工会工作重要规定和讨论决定院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四)选举院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五)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或者院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第十条 院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一般以部门所在分工会为单位,按照确定的名额和条件,反复酝酿,充分讨论候选人名单,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差额人数不低于应选人数的 10%。会员代表实行常任制,调离学院或退休的会员,其代表资格即行停止。第十一条 院工会委员会设委员 7-9 人,其中设主席 1 人,副主席 1-2 人(含兼职) 。委员候选人应以部门所在分工会为单位组织各工会小组酝酿提名

6、,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工会小组和教职工的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报经学院党委审查同意后产生。委员由院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差额人数不低于应选人数的 10%。院工会主席、副主席候选人的产生由院党委提出建议名单,经院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第十二条 院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院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会由 3 人组成,其中设主任 1 人。委员由院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等额选举产生。主任候选人的产生由院党委提出建议名单,经院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选举产生。院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院工会经费收支和资产管理情况,监督财经法纪的贯彻执行和工会经费的使用。院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向

7、院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院工会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接受上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第十三条 院工会委员会及其主席、副主席的选举结果与院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及其主任的选举结果,报院党委审批和上级工会备案。第十四条 院工会下设分工会。分工会的设置一般按照与各基层党组织相对应的原则,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设置,会员人数在 25 人以下的单位不单独成立分工会,仍为工会小组。分工会委员会经本部门会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民主选举产生,受同级党组织、院工会双重领导,任期 3 年或 5 年,均为兼职。分工会委员会委员由3-7 人组成,其中设分工会负责人 1 人。分工会可设若干工会小组。第四

8、章 基本任务第十五条 院工会委员会的基本任务:(一)负责筹备和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执行院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负责院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二)代表和组织教职工,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校务公开和其他形式,参加学院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证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进学院管理民主化的进程;(三)在维护国家和学院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教职工的具体利益,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参与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制度、政策、办法的制定并监督实施,反映教职工的意愿和要求;参与协调教职工与学院的人事关系和劳动关系争议;

9、(四)推动以校园文化建设为主导的精神文明建设,围绕学院中心工作,组织教职工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岗位练兵、创新与技能大赛等活动,并经常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五)服务于学院教职工队伍建设,做好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法规、道德规范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教职工的综合素质;(六)监督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教育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和督促学院行政方面做好工资、劳动安全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工作,办好教职工福利事业,改善教职工生活、工作条件和环境;(七)做好女教职工特殊利益维护工作。关心青年教职工的思想、工作、生活,组织适合青年特点的各种活动

10、。建立健全对困难教职工的帮扶机制;(八)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健全工会民主制度,健全各级工会组织,培训各级工会干部,组织工会理论研究,指导和帮助分工会开展工作,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第十六条 分工会委员会和工会小组按照学院工会基本任务开展工作。第五章 工会干部第十七条 各级工会干部任期内因各种原因出现空缺时,应按有关办法和程序进行替补,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正常运行。第十八条 各级工会干部应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习工会业务知识;遵守校规校纪和职业道德,密切联系群众,在工作中勇于开拓创新。第六章 工会经费第十九条 工会经费的来源:(一)会员按基本工资的

11、0.5%缴纳的会费;(二)学院财务按全院教职工工资总额的 2%向工会拨付的经费;(三)上级工会补助;(四)学院行政补助;(五)其他收入。第二十条 工会经费的使用:(一)职工活动经费:指工会为会员及其他职工开展教育、文体、宣传、培训、维权等活动使用的经费;(二)职工病困补助经费:指职工因病住院、生育、生活困难等补助使用的经费;(三)资本性支出经费:指工会从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构建而使用的经费;(四)上缴经费:学院财务向工会拨付经费的 30%作为上缴经费,上交内蒙古教科文卫工会;(五)其他支出。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一条 本条例由院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 本条例自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通信信息 > 电子电气自动化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