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分 得分 不参评4.1.1 项目选址符合所在地城乡规划,且符合各类保护区、文物古迹保护的控制要求。 业主4.1.2场地安全,无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威胁,无危险化学品等重大污染源、易燃易爆危险源威胁,无电磁辐射、含氡土壤等有害有毒物质危害。 业主4.1.3 建筑规划布局满足日照标准,且不降低周边建筑的日照标准。 业主4.1.4 场地内无排放超标的污染物。 业主4.1.5绿化植物以适应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乡土植物为主,选用少维护、抗逆性强、病虫害少、对人体无害的植物,乡土植物占总植物数量的比率应 50%。 景观4.1.6场地内合理设置绿化用地 , 建筑绿地面积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比例应满足
2、下列要求 :1 住区绿地率:新区建设不低于 30%,旧区改建项目不低于 25%;2 住区的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新区建设不低于 1.2 m2;3 公共建筑的绿地率:公共建筑绿地率应满足当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严格遵照重庆市规划局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执行 。 景观4.2.1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评分规则如下:1居住建筑的人均居住用地指标:1)低层高于 35m2但不高于 41m2、多层高于 23m2但不高于 26m2、小高层高于 22m2但不高于 24m2、中高层高于 20m2但不高于 22m2、高层高于 11m2但不高于 13m2,得 15分;2)低层不高于 35 m2、多层不高于 23 m2、小高层不高于
3、 22 m2、中高层不高于 20 m2、高层不高于 11 m2,得 19分。2公共建筑的容积率1)高于 0.5但不高于 0.8,得 5分;2)高于 0.8但不高于 1.5,得 10分;3)高于 1.5但不高于 3.5,得 15分;4)高于 3.5,得 19分。评价分值: 19分。19 19 建筑4.2.2场地内合理设置绿化用地。评分规则如下:1 住区绿地率:新区建设不低于 30%,旧区改建项目不低于 25%,得 2分;2 住区的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新区建设不低于 1.2m2但低于 1.3m2,旧区改建项目不低于 0.7m2但低于 0.9m2,得 3分;2)新区建设不低于 1.3m2但低于 1
4、.5m2,旧区改建项目不低于 0.9m2但低于 1.0m2,得 5分;3)新区建设不低于 1.5m2,旧区改建项目不低于 1.0m2,得 7分。3 公共建筑1)公共建筑绿地率满足规划要求,并且向社会公众开放,得 4分;2)公共建筑绿地率高于规划要求 5%以上,并且向社会公众开放,得 9分。评价分值: 9分。94 建筑4.2.3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评分规则如下:1 居住建筑的地下建筑面积与地上建筑面积的比率:1)不小于 5%,得 2分;2)不小于 20%,得 4分;3)不小于 35%,得 6分;2 公共建筑的地下建筑面积与总用地面积之比1)小于 0.5,不得分;2)不小于 0.5但小于 0.8
5、,得 2分;3)不小于 0.8但小于 1.0,得 4分;4)不小于 1.0,同时地下一层建筑面积与总用地面积的比率小于 70%,得 6分。评价分值 : 6分 。66 0 建筑4.2.4建筑及照明设计避免产生光污染。评分规则如下:1 对于居住建筑:限制设置玻璃幕墙,未设置,得 2分;2 对于公共建筑:玻璃幕墙应满足玻璃幕墙光学性能 GB/T 18091-2000的要求,可见光反射比不大于 0.2;在城市主干道、立交桥、高架路两侧的建筑物 20m以下,其余路段 10m以下不宜设置玻璃幕墙的部位如使用玻璃幕墙,应采用反射比不大于 0.16的低反射玻璃。得 2分;3 室外照明设计满足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夜
6、景照明设计规范 JGJ/T 163关于光污染控制的相关要求,并避免夜间室内照明产生溢光,得 2分。评价分值: 4分。44 0 建筑4.2.5场地内环境噪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3096的规定。评价分值: 4分。44 建筑4.2.6场地内风环境有利于冬季室外行走舒适及过渡季、夏季的自然通风,并满足下列任意一款或多款的要求:1 冬季典型风速和风向条件下,建筑物周围人行风速低于 5m/s,且室外风速放大系数小于 2,得 1.5分。2 除迎风第一排建筑外,建筑迎风面与背风面表面风压差不超过 5Pa,得 1.5分。3 过渡季、夏季典型风速和风向条件下,场地内人活动区不出现涡旋或无风区;或
7、 50%以上建筑的可开启外窗表面的风压差大于 0.5Pa。得 3分。评价分值: 6分。66 建筑4.2.7增加绿化覆盖率、户外透水铺装面积,缓解城市热岛效应。评分规则如下:1 夏季典型日室外日平均热岛强度不高于 1.5,得 4分;2 当不便于按第 1款评判时,若采取下列措施中的至少 2项,得 4分;1)红线范围内户外活动场地有遮荫措施的面积超过 50%;2)超过 70%的建筑外墙和屋顶的太阳辐射反射系数不低于 0.4;3)超过 70%的道路的太阳辐射反射系数不低于 0.4;4)夏季空调室外排热较标准情况降低 50%以上。评价分值: 4分。40 建筑,景观4.2.8场地与公共交通设施具有便捷的联
8、系,评分规则如下:1 场地出入口到达公共汽车站的步行距离不超过 500m,到达轨道交通站的步行距离不超过 800m,得 3分;2 场地 500m范围内设有 2条或 2条以上线路的公共交通站点(含公共汽车站和轨道交通站),得 3分;3 有便捷的人行通道联系公共交通站点,得 3分评价分值: 9分。99 业主4.2.9场地内应做到人车分流,人行通道、主要出入口和停车位均采用无障碍设计,且与建筑场地外人行通道无障碍连通。评价分值: 3分。33 建筑1. 节地与室外环境类别设计标识节地与室外环境控制项评分项条文编号标准条文 责任方4.2.101 自行车停车设施位置合理、方便出入,且有遮阳防雨和安全防盗措
9、施,得 3分;2 合理设置机动车停车设施,并采取下列措施中至少 2项,得 6分:1)采用机械式停车库、地下停车库或停车楼等方式节约集约用地;2)采用错时停车方式向社会开放,提高停车场(库)使用效率;3)合理设计地面停车位,停车不挤占行人活动空间。评价分值: 6分。66 建筑4.2.11提供便利的公共服务。评分规则如下:1 居住建筑和住区满足下列要求中至少 3项,得 3分;满足 4项及以上,得 6分:1)场地出入口到达幼儿园的步行距离不超过 300m;2)场地出入口到达小学的步行距离不超过 500m;3)场地出入口到达商业服务设施的步行距离不超过 500m;4)相关设施集中设置并向周边居民开放;
10、5)场地 1000m范围内设有 5种以上的公共服务设施。2 公共建筑满足下列要求中至少 2项,得 3分;满足 3项及以上,得 6分:1) 2种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集中设置,或公共建筑兼容 2种及以上的公共服务功能;2)联合建设时配套辅助设施设备共同使用、资源共享;3)建筑向社会公众提供开放的公共空间;4)室外活动场地错时向周边居民免费开放。评价分值: 6分。66 建筑4.2.12结合现状地形地貌进行场地设计与建筑布局,保护场地内原有的自然水域、湿地,采取生态恢复措施,充分利用表层土。评价分值: 3分。33 建筑,景观4.2.13充分利用场地空间合理设置绿色雨水基础设施。超过 10hm2的场地进行雨
11、水专项规划设计。评分规则如下:1 尊重地形地貌而保留自然凹地、谷地、溪流、水塘、湿地等有调蓄雨水功能水体等的面积之和占绿地面积的比例不小于 30%,得 3分;2 合理衔接和引导屋面雨水、道路雨水进入地面生态设施,并设置相应的径流污染控制措施,得 3分;3 硬质铺装地面中透水铺装面积的比例不小于 50%,得 3分。评价分值: 9分。93 建筑,景观4.2.14合理规划地表与屋面雨水径流,对场地雨水实施外排总量控制。评分规则如下:1 场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 55%但低于 70%,得 3分;2 场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 70%但低于 85%,得 6分。评价分值: 6分。60 建筑,给排水4.2
12、.15合理选择绿化方式,科学配置绿化植物。评分规则如下:1 绿化植物以适应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乡土植物为主,乡土植物占总植物数量的比率应 60%,得 1.5分;2 种植区域覆土深度和排水能力满足植物生长需求,架空层平台的有效覆土深度应达到 1.5米的要求,得 1.5分;3 居住建筑及住区植物配置合理:常绿树与落叶树按 1: 1比例搭配,以适应重庆冬季采光与夏季遮阳需要;乔、灌、草复层配置合理,群落乔木量约 3株 /100绿地;复层群落占绿地面积 20%;纯草坪面积占绿地面积 20%;得 3分;4 能全面进行附属绿地、屋面空间、壁面空间、中庭空间绿化和护坡、堡坎绿化等内容的公共建筑,得 3分。评
13、价分值:最高得 6分。6 4.5 建筑,景观总计 100 77.5 0总分 得分 不参评5.1. 建筑设计应符合重庆市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建筑5.1.2当采用集中空调系统时,所选用的冷水机组或单元式空调机组的性能系数、能效比以及锅炉热效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 和现行重庆市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中的有 暖通5.1.3集中采暖或集中空调的居住建筑,设置住户分室(户)温度调节、控制装置及分户热计量(分户热分摊)的装置或设施。 暖通5.1.4不采用电直接加热设备作为空调和供暖系统的供暖热源和空气加湿热源。 暖通5.1.5 建筑的冷热源及输配系
14、统等各部分能耗应进行独立分项计量。 暖通5.1.6 建筑的电气系统能耗应根据用电性质进行独立分项计量。 电气5.1.7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不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 规定的现行值。 电气5.2.1结合场地自然条件,对建筑的体形、朝向、楼距、窗墙比等进行优化设计,使建筑获得良好的通风、日照和采光。评分规则如下:1 建筑朝向接近南北向,居室夏季避免东、西向日晒,得2 分;2 提供相关设计文档证明已做过通风、日照和采光方面的优化设计,得4分。评价分值:6 分。66 建筑5.2.2外窗、玻璃幕墙等外立面透明部分围护结构应有较大可开启部分,使建筑获得良好的通风。评分规则如
15、下:1 设玻璃幕墙且不设外窗的建筑,其玻璃幕墙透明部分可开启面积比例:1)不低于5%但低于10% ,得3 分;2)不低于10% ,得6 分。2 设外窗且不设玻璃幕墙的建筑,外窗可开启面积比例:1)不低于40% 但低于45% ,得3 分;2)不低于45% ,得6 分。3 设玻璃幕墙和外窗的建筑,对其玻璃幕墙透明部分和外窗分别按本条第1款和第2 款进行评价,得分取两项得分的平均值。评价分值:6 分。60 建筑5.2.3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优于国家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评分规则如下:1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比国家或行业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规定1)高 5%,得5 分;2)高10% ,得10 分;2
16、或供暖空调全年计算负荷降低幅度满足下列任意一项的要求:1)不小于5%但小于10% ,得5 分;2)不小于10% 得10 分;评价分值:10 分。10 5 建筑5.2.4建筑外围护结构采用墙体自保温体系。评价分值:10分。20 建筑5.2.5供暖空调系统的冷、热源机组能效均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及相关标准的规定。评分规则如下:1 对电机驱动的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直燃型和蒸汽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单元式空气调节机、风管送风式和屋顶式空调机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燃煤、燃油和燃气锅炉,其能效指标比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 规定值的提高或降低
17、幅度满足表5.2.5 的要求。2 对房间空气调节器和家用燃气热水炉,其能效等级满足现行有关国家标准的节能评价值要求。评价分值:6 分。63 0 暖通5.2.6集中供暖系统热水循环泵的耗电输热比和通风空调系统风机的单位风量耗功率符合现行重庆市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的规定,空调冷热水系统循环水泵的耗电输冷(热)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 规定值的20% 。评价分值:6 分。66 0 暖通5.2.7合理选择和优化采暖、通风与空调系统,且暖通空调系统能耗降低幅度满足下列任意一款的要求:1 不小于5%,但小于10% ,得3 分;2 不小于10% ,但
18、小于15% ,得7 分;3 不小于15% ,得10 分。评价分值:10 分。10 3 0 暖通节能与能源控制项条文编号标准条文2. 节能与能源利用类别设计标识责任方5.2.8全空气空调系统采取可实现全新风运行或可调新风比的措施。评分规则如下:1 最大可调新风比不小于75% ,得3 分;2 可实现全新风运行,得5 分。评价分值:5 分。50 0 暖通5.2.9降低建筑物在部分冷热负荷和部分空间使用下的暖通空调系统能耗。评分规则如下:1 区分房间的朝向,细分空调区域,对空调系统进行分区控制,得3分;2 合理选配空调冷、热源机组台数与容量,制定实施根据负荷变化调节制冷(热)量的控制策略,且空调冷源机
19、组的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 )符合现行重庆市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的规定,得3 分;3 水系统采用水泵变频技术,或全空气系统采用变风量控制,且采取相应的水力平衡措施,得3 分。评价分值:9 分。93 0 暖通5.2.10照明系统采取分区、定时、感应等节能控制措施。评分规则如下:1 照明系统采用分区控制、定时控制、自动感应和照度调节等措施中的两种及两种以上,得2 分;2 照明系统分区需满足自然光利用、功能和作息差异的要求,得1 分;3 公共活动区域(走廊、楼梯间、卫生间、地下车库等)全部采取定时、感应等节能控制措施,得2 分。评价分值:5 分。55 电气5.2.11在照明质量符合现
20、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 有关规定的同时,照明功率密度值达到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规定的目标值。评分规则如下:1 主要功能房间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不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 规定的目标值,得4 分;2 所有区域的照明功率密度值均不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 规定的目标值,得8 分。评价分值:8 分。84 电气5.2.12合理选用电梯和自动扶梯,并采取电梯群控、扶梯自动启停等节能控制措施。评价分值:3 分。33 电气5.2.13合理选用节能型电气设备。评分规则如下:1 三相配电变压器满足现行国家标准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
21、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0052 的节能评价值二级及以上要求,得3 分;2 水泵、风机等设备,及其他电气装置满足相关现行国家标准的节能评价值要求,得2 分。评价分值:5 分。55 电气5.2.14排风能量回收系统设计合理并运行可靠。评价分值:3 分。33 0 暖通5.2.15合理采用蓄冷蓄热系统。评价分值:3 分。30 3 暖通5.2.16合理利用余热废热提供建筑所需的蒸汽、供暖或生活热水等。评价分值:3 分。30 3 暖通5.2.17根据当地气候和自然资源条件,合理利用可再生能源。评分规则如下:1 由可再生能源提供的生活用热水比例不低于20% ,得4 分,每提高10%加1 分,最高分为10
22、分;2 由可再生能源提供的空调用冷量和热量的比例不低于20% ,得4 分,每提高10% 加1 分,最高分为10 分;3 由可再生能源提供的电量比例不低于1%,得2 分,每提高0.5% 加1 分,最高分为10 分。评价分值:10 分10 0 0 暖通总计 100 46 6源利用评分项总分 得分 不参评6.1.1 制定水资源利用方案,统筹利用各种水资源。 给排水6.1.2 给排水系统设置合理、安全。 给排水6.1.3 采用节水器具。 给排水6.1.4游泳池、游乐池、水上乐园等给水系统应采用循环供水系统,并经处理后的水质符合游泳场所卫生标准 GB 9667 及游泳池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CECS 14
23、的规定;游泳池、游乐池、水上乐园等池水补水应设置计量装置。排出水应梯级利用。 给排水6.2.1建筑平均日用水量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 GB 50555中的节水用水定额的要求。评分规则如下:1 建筑平均日用水量小于节水用水定额的上限值、不小于中限值要求,得 4分;2 建筑平均日用水量小于节水用水定额的中限值、不小于下限值要求,得 7分;3 建筑平均日用水量小于节水用水定额的下限值要求,得 10分。评价分值: 10分。10 0 10 给排水6.2.2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管网漏损。评分规则如下:1 选用密闭性能好的阀门、设备,使用耐腐蚀、耐久性能好的管材、管件,得 1分;2 室外埋地管道采
24、取有效措施避免管网漏损,得 1分;3 设计阶段根据水平衡测试的要求安装分级计量水表;运行阶段,提供用水量计量情况和管网漏损检测、整改的报告,得 5分。评价分值: 7分。77 给排水6.2.3给水系统无超压出流现象。评分规则如下:1 用水点供水压力不大于 0.30MPa但大于 0.20MPa,得 3分;2 用水点供水压力不大于 0.20MPa,且不小于用水器具要求的最低工作压力,得 8分。评价分值: 8分。88 给排水6.2.4按用途和付费(或管理)单元设置用水计量装置,并满足下列任意一款或多款的要求:1 按照使用用途,对厨卫、绿化景观、空调系统、游泳池、景观等用水分别设置用水计量装置、统计用水
25、量,得 2分;2 按照付费或管理单元情况对不同用户的用水分别设置用水计量装置、统计用水量,得 4分。评价分值: 6分。66 给排水6.2.5公用浴室采取有效节水措施。评分规则如下:1 采用带恒温控制与温度显示功能的冷热水混合淋浴器,得 2分;2 设置用者付费的设施,得 2分。评价分值: 4分。40 4 给排水6.2.6使用较高用水效率等级的卫生器具。评分规则如下:1 用水效率等级达到三级,得 2分;2 用水效率等级达到二级,得 4分;评价分值: 4分。44 给排水6.2.7绿化灌溉采用节水灌溉方式。评分规则如下:1 采用节水灌溉系统,得 7分;2 在采用节水灌溉系统的基础上,设置土壤湿度感应器
26、、雨天关闭装置等节水控制措施;或种植耐旱型植物,得 10分。评价分值: 10分。10 10 给排水6.2.8空调的循环冷却水系统采用节水技术。评分规则如下:1 循环冷却水系统设置水处理措施,采取加大集水盘、设置平衡管或平衡水箱的方式,避免冷却水泵停泵时冷却水溢出,得 6分;2 运行时,冷却塔的蒸发耗水量占冷却水补水量的比例不低于 80%,得 10分。3 采用无蒸发耗水量的冷却技术,得 10分;评价分值: 10分。10 6 0 给排水6.2.9除卫生器具、绿化灌溉和冷却塔以外的其他用水设备采用了节水技术或措施。评分规则如下:1 用水量占其他用水设备用水量的 50%的用水设备采用了节水设备或措施,
27、得 3分;2 用水量占其他用水设备用水量的 80%的用水设备采用了节水设备或措施,得 5分。55 0 给排水3.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类别设计标识节水与水资源利用控制项评分项条文编号标准条文 责任方6.2.10合理使用非传统水源。评分规则如下:1 住宅、旅馆、办公、商场类建筑1)按公式 4.3.14-1、 4.3.14-2计算的非传统水源利用率不低于表 6.2.10的要求;2)或非传统水源利用措施满足表 4.3.14的要求。2 其他类型建筑1)绿化灌溉、道路冲洗、洗车用水采用非传统水源的用水量占其用水量的比例不低于 80%,得 7分;2)冲厕采用非传统水源的用水量占其用水量的比例不低于 50%,得
28、 8分。评价分值: 15分。15 0 0 给排水6.2.11冷却水补水使用非传统水源。评分规则如下:1 冷却水补水使用非传统水源的量占其总用水量的比例不低于 10%,得 4分;2 冷却水补水使用非传统水源的量占其总用水量的比例不低于 30%,得 6分;3 冷却水补水使用非传统水源的量占其总用水量的比例不低于 50%,得 8分。评价分值: 8分。80 0 给排水6.2.12结合雨水利用设施进行景观水体设计,景观水体利用雨水的补水量大于其水体蒸发量的 70%,且采用生态水处理技术保障水体水质。评分规则如下:1 对进入景观水体的雨水采取控制面源污染的措施,得 4分;2 利用水生动、植物等生态水处理技
29、术进行水体净化,得 3分。评价分值: 7分。70 7 给排水6.2.13有地下温泉条件的建筑采用温泉热水,但必须保护性开发利用,节约地下热水资源。评价分值: 2分。20 2 给排水6.2.14空调冷却水应采用循环供水系统,并应具有过滤(或旁滤)、缓蚀、阻垢、杀菌、灭 藻等水处理功能。冷却塔应设置在空气流通条件好的场所;冷却塔补水管应设置计量装置。)评分规则如下:1 空调冷却水采用循环供水系统,冷却塔补水管设置计量装置,得 1分;2 冷却塔设置在空气流通条件好的场所,得 1分;3 空调冷却水系统具有以下处理功能:过滤或旁滤、缓蚀、阻垢、杀菌、灭藻等,得 2分;评价分值: 4分。44 给排水总计
30、100 50 23总分 得分 不参评7.1.1 不采用国家和重庆市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及制品。 建筑7.1.2 混凝土结构中梁、柱纵向受力普通钢筋应采用不低于 400MPa级的热轧带肋钢筋。 结构7.1.3 建筑造型要素简约,装饰性构件功能化。 建筑7.2.1择优选用规则的建筑形体,结构传力合理。评分规则如下:1 属于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10规定的、形体不规则的建筑,得 3分;2 属于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10规定的、形体规则的建筑,得 9分。评价分值: 9分。93 建筑,结构7.2.2对结构体系及构件进行优化设计,达到节材效果。评分规则如
31、下:1 对地基基础方案进行节材优化选型,得 2分;2 对结构体系进行节材优化设计,得 2分;3 对结构构件进行节材优化设计,得 1分。评价分值: 5分。54 结构7.2.3土建工程与装修工程一体化设计。评分规则如下:1 住宅建筑设计满足全装修要求,得 10分;1)住宅建筑土建与装修一体化设计的户数比例达到 30%,得 6分; 2)住宅建筑土建与装修一体化设计的户数比例达到达到 100%,得 10分;2 公共建筑1)公共部位一体化设计,得 6分;2) 所有部位 一 体化设计 , 得 10分 。10 6 建筑、结构7.2.4合理利用场地内已有建筑物、构筑物。评价分值:2分。20 0 建筑7.2.5
32、公共建筑中可变换功能的室内空间采用可重复使用的隔墙和隔断。评分规则如下:1 可重复使用隔墙和隔断比例不小于 30%但小于 50%,得 3分;2 不小于 50%但小于 80%,得 4分;3 不小于 80%,得 5分。评价分值: 5分。54 建筑7.2.6采用工厂化生产的预制构件。评分规则如下:1 预制构件用量达到 15%,得 3分;2 预制构件用量达到 30%,得 4分;3 预制构件用量达到 50%,得 5分。评价分值: 5分。50 建筑7.2.7厨房、卫浴间采用整体化定型设计。评分规则如下:1 厨房进行整体化定型设计,得 3分;2 卫浴间进行整体化定型设计,得 3分。评价分值: 6分。60 建
33、筑7.2.8主要部位合理使用清水混凝土。评价分值: 2分。20 建筑7.2.9选用本地建筑材料,降低运输能耗。评分规则如下:1 施工现场 500km以内生产的建筑材料重量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 50以上,得 6分;2 施工现场 500km以内生产的建筑材料重量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 60以上,得 8分;3 施工现场 500km以内生产的建筑材料重量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 70以上,得 10分。评价分值: 10分。10 0 10 施工7.2.10建筑砂浆采用预拌砂浆。评分规则如下:1 不少于 50%的砂浆采用预拌砂浆,得 3分;2 砂浆全部采用预拌砂浆,得 5分。评价分值: 5分。50 施工4. 节材与材料
34、资源利用类别设计标识节材与控制项评分项条文编号标准条文 责任方7.2.11采用高强建筑结构材料,降低材料用量。评分规则如下:1 混凝土结构1)受力普通钢筋使用不低于 400MPa级钢筋占受力普通钢筋总量的 50以上,得 6分;2)受力普通钢筋使用不低于 400MPa级钢筋占受力普通钢筋总量的 70以上,得 8分;3)受力普通钢筋使用不低于 400MPa级钢筋占受力普通钢筋总量的 85以上,或使用HRB500级钢筋占受力普通钢筋的 65%以上,得 10分。或者4)对 6层以上的建筑 ,混凝土竖向承重结构采用强度等级不小于 C50混凝土用量占竖向承重结构中混凝土总量的比例超过 50,得 9分。2
35、钢结构1) Q345及以上高强钢材用量占钢材总量的比例不低于 50,得 8分;2) Q345及以上高强钢材用量占钢材总量的比例不低于 70,得 10分;3 混合结构1)对其混凝土结构部分,按本条第 1款进行评价;2)对其钢结构部分,按本条第 2款进行评价;3)得分取前两项得分的平均值。评价分值: 10分。10 8 0 结构7.2.12采用高耐久性建筑结构材料,提高使用年限。评分规则如下:1 混凝土结构高耐久性的高性能混凝土用量占混凝土总量的比例超过 50,得 5分;2 钢结构采用耐候结构钢或耐候型防腐涂料,得 5分;评价分值: 5分。55 0 结构7.2.13建筑外立面及室内装饰装修采用耐久性
36、好、易维护的建筑材料。评分规则如下: 1 采用耐久性好、易维护的外立面材料,得2分; 2 采用耐久性好、易维护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得1分。评价分值:3分。30 3 建筑7.2.14采用通过认证的绿色建材。评分规则如下: 1 通过认证或备案的绿色建材重量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比例不小于 30% 但小于 60%,得 1分; 2 通过认证或备案的绿色建材重量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比例不小于 60%,得 3分。评价分值: 3分。30 0 建筑7.2.15采用可再利用和可再循环材料。评分规则如下: 1 可再利用和可再循环材料重量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比例不小于10%但小于15% ,得8分; 2 可再利用和可再循环材
37、料重量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比例不小于15%,得10分。评价分值:10分。10 5 0 建筑7.2.16使用以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建筑材料,废弃物掺量不低于 30%。评分规则如下:1 采用一种以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建筑材料,其占同类建材的用量比例达到 30%,得 3分;达到 50%,得 5分;或者 2 采用两种及以上以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建筑材料,每一种用量比例均达到 30%,得 5分。评价分值: 5分。50 5 建筑7.2.17现浇混凝土采用预拌混凝土评价分值:5分。55 施工总计 100 40 18与材料资源利用总分 得分 不参评8.1.1主要功能房间的室内噪声级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38、GB 50118中的低限要求。 建筑8.1.2主要功能房间的外墙、隔墙、楼板和门窗的隔声性能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 50118中的低限要求。 建筑8.1.3室内游离甲醛、苯、氨、氡和 TVOC等空气污染物浓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 50325的有关规定。 施工8.1.4建筑室内照度、统一眩光值、一般显色指数等指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034的规定。 建筑8.1.5采用集中供暖空调系统的建筑,房间内的温度、湿度、新风量等设计参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 50736的规定。 建筑8.1.6 在室内
39、设计温、湿度条件下,建筑围护结构内表面不结露。 建筑8.1.7房间的屋顶和东、西外墙隔热性能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的要求。 建筑8.1.8建筑材料、装修材料中有害物质含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GB 1858018588、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 6566和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的规定。 施工8.1.9 建筑外墙、屋面应具有良好的防水性能。 建筑8.2.1主要功能房间的室内噪声级低于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中的低限标准规定值。评分规则如下:1 噪声级达到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 50118中的低限标准限值和
40、高要求标准限值的平均值,得 3分;2 噪声级达到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 50118中的高要求标准限值,得 6分;评价分值: 6分。63 0 建筑8.2.2主要功能房间的隔声性能良好。评分规则如下: 1 构件及相邻房间之间的空气声隔声性能达到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 50118中的低限标准限值和高要求标准限值的平均值,得3分;达到高要求标准限值,得5分; 2 楼板的撞击声隔声性能达到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 中的低限标准限值和高要求标准限值的平均值,得3分;达到高要求标准限值,得4分;评价分值:9分。95 0 建筑8.2.3建筑平面布局和空间
41、功能安排合理,减少排水噪声、管道噪声,减少相邻空间的噪声干扰。评分规则如下:1 建筑平面、空间布局合理,没有明显的噪声干扰问题,得 2分;2 采用同层排水,或新型降噪管,使用率在 50%以上,得 2分。评价分值: 4分。44 0建筑,给排水8.2.4公共建筑中的多功能厅、接待大厅、大型会议室和其他有声学要求的重要房间应进行专项声学设计,满足相应功能要求。评价分值:3分。30 建筑8.2.5建筑主要功能房间具有良好的视野,避免视线干扰。评分规则如下:1 居住建筑两栋建筑直接间距超过 18m,或无视线干扰;当套型内只有一个卫生间时应采用明卫,当套型内有两个及以上的卫生间时,最多只有一个卫生间为非明
42、卫,得 3分;2 公共建筑主要功能房间能通过外窗看到室外自然景观,无明显视线干扰,得 3分。评价分值: 3分。33 建筑5. 室内环境质量类别设计标识室内环境质量控制项条文编号标准条文 责任方8.2.6主要功能房间的采光系数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GB 50033的要求。评分规则如下:1 居住建筑卧室、起居室的窗地面积比达到 1/7,得6分;达到1/6,得8分;2 公共建筑主要功能房间60%以上面积的采光系数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GB 50033的要求,得4 分,达标面积比例每提高5%加1分,最高分值为8分。评价分值 8分88 建筑8.2.7采用合理措施改善室内大进深区域
43、或地下空间的天然采光和人工照明效果。评分规则如下:1 主要功能房间有合理的控制眩光、改善天然采光均匀性的措施,且内区采光系数满足采光要求的面积比例不低于 60%,得 4分,每增加 5%增加 2分,最高得 10分;2 地下空间平均采光系数 0.5%的面积大于首层地下室面积的 5%,得 1分,面积达标比例每提高 5%得 1分,最高得 4分。评价分值: 14分。14 5 建筑8.2.8采取可调节遮阳措施,防止夏季太阳辐射透过窗户玻璃直接进入室内。评分规则如下:1 太阳直射辐射可直接进入室内的外窗或幕墙,其透明部分面积的 25%有可控遮阳调节措施,得 6分;2 透明部分面积的 50%以上有可控遮阳调节
44、措施,得 12分。评价分值: 12分。12 0 建筑8.2.9供暖空调系统末端现场独立调节方便、有利于改善人员舒适性。评分规则如下:1 70%及以上的主要功能房间的供暖、空调末端装置可独立启停和调节室温得 4分;2 90%及以上的主要功能房间满足上述要求,得 8分。评价分值: 8分。84 0 暖通8.2.10优化建筑空间、平面布局和构造设计,改善自然通风效果。评分规则如下:1 居住建筑通风开口面积与房间地板面积的比例达到8%,得13分;2 公共建筑在过渡季典型工况下,不少于60%的主要功能房间的平均自然通风换气次数不小于2次/h,得6分,达标房间比例每提高5%加1分,最高得分为13分。评价分值
45、 13分13 12 建筑8.2.11室内气流组织合理。评分规则如下:1 避免卫生间、餐厅、地下车库等区域的空气和污染物串通到室内其他空间或室外主要活动场所;2 重要功能区域通风或空调采暖工况下的气流组织满足热环境参数设计要求。评价分值: 5分。55 建筑8.2.12主要功能房间中人员密度较高且随时间变化大的区域设置室内空气质量监控系统,保证健康舒适的室内环境。评分规则如下:1 对室内的二氧化碳浓度进行数据采集、分析并与新风联动,得 7分;2 实现对室内污染物浓度如甲醛超标实时报警,并与新风系统联动,得 3分。评价分值: 10分。10 7 0 暖通,电气8.2.13地下空间设置与排风设备联动的一
46、氧化碳浓度监测装置,保证地下车库污染物浓度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评价分值: 5分。55 0暖通,电气总计 100 61 0评分项总分 得分 不参评11.1.1绿色建筑评价时,按本章规定对绿 色建筑加分项进行评价,并确定附加得分。11.1.2绿色建筑加分项分为性能提升和创 新两部分,按要求评分;当加分项总得分大于 10分时,取 10分。11.2.1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优于国家、地方或行业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并满足下列任意一款的要求: 1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比国家或行业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规定高 20%; 2 供暖空调全年计算负荷降低幅度达到 15%。评价分值: 2分。20 建筑11.2.2卫生器具的
47、用水效率均为国家现行有关卫生器具用水等级标准规定的 1级。评价分值: 1分。10 给排水11.2.3根据当地资源及气候条件,采用资源消耗少和环境影响小的建筑结构体系。评价分值: 1分。10 结构11.2.4采取有效的空气处理措施,并设置室内空气质量监控系统,保证健康舒适的室内环境。评价分值: 1分。10 电气11.2.5装修工程竣工后,建筑室内游离甲醛、苯、氨、氡和 TVOC等空气污染物浓度不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T 18883规定限值的 70%。评价分值: 1分。10 施工11.2.6建筑方案充分考虑当地资源、气候条件、场地特征和使用功能,合理控制和分配投资预算,具有明显的
48、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高建筑性能质量和环境友好性等方面的特征。评价分值:2分。20 建筑11.2.7合理选用废弃场地进行建设。对已被污染的废弃地,进行处理并达到有关标准要求。评价分值:1分。10 业主11.2.8在建筑的规划设计、施工建造和运行管理阶段应用建筑信息模型( BIM)技术,每用于 1个阶段得 1分,两个或二个以上阶段应用得 2分。评价分值: 2分。2 2 BIM11.2.9对建筑进行碳排放计算分析,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强度。评价分值:1分。11 绿建咨询6. 提升与创新设计标识基本要求加分项提升与创新条文编号 责任方类别11.2.10在节能、节材、节水、节地、环境保护和
49、运行管理等方面,采用创新性强且实用效果突出的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可产生明显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一项 1分,两项及两项以上 2分。评价分值: 2分。2011.2.11合理充分利用空调冷凝水,降低空调冷凝温度。评价分值:1分。10 给排水11.2.12供暖空调系统的冷、热源机组能效均优于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 50189的规定以及现行有关国家标准能效节能评价值的要求。 1 对电机驱动的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直燃型和蒸汽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单元式空气调节机、风管送风式和屋顶式空调机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燃煤、燃油和燃气锅炉,其能效指标比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 50189规定值的提高或降低幅度满足表 11.2.12的要求; 2 对房间空气调节器和家用燃气热水炉,其能效等级满足现行有关国家标准规定的 1级要求。评价分值: 1分。10 暖通11.2.13合理采用分布式热电冷联供技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