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力安装工程施工合同书甲方:乙方:根据甲方要求以及乙方在现场勘查情况决定的方案,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工程的安装施工任务。为明确双方职责,确保该工程的顺利进行,经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作为工程施工、验收及结算的依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一、工程名称:襄城县滨河花园一期工程临时配电安装工程二、工程地点: 襄 城 县 迎 宾 路 东 段 路 南 ( 滨 河 花 园 一 期 项 目 内 )三、承包范围和内容:施工内容:安装干式变压器一台,高压 IC 卡计量一套,高压开关柜一台;低压柜三台;按容量敷设高压电缆 VV22-1KV-4*1202230 米。承包范围:本工程由乙方负责电缆、管道的购置安装土建
2、,电缆管道外的电气设备就位安装、调试。代为甲方办理报装等手续,负责协调电力部门办好整个工程验收,交付送电等手续。四、施工工期:1、合同签订后,第三天为开工之日。开工日期至竣工日期期间为本工程工期,工期暂定为 30 天。2、工程完成后,乙方应及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进行工程竣工验收与送电,验收合格后送电之日即为本工程全部竣工,即为竣工日期。五、 施工及质量:1、工程施工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现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及验收,并经当地电力部门验收合格。2、隐蔽工程须经甲方现场施工代表认可签证后方可隐蔽。六、 设备、材料供应:1、 工 程 所 需 的 材 料 必 须 是 国 家 和 电 力 部 门 认 可 的 合
3、格 产 品 , 按 设 备 供应 的 要 求 采 购 。七、 合同价格及结算:1、工程总价:整个工程总包价为贰拾陆万元整(不含税)2、付款方式:协议签订后付工程总价的 50%既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130000元) ,在电力部门验收合格资料交付甲方送电之日后七天内付款 45%既人民币壹拾壹万柒仟元整(¥:117000 元) ,预留 5%质保金既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13000 元) ,没有质量问题壹年后的十天内付清。 八、 安全责任:乙方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定的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安全。如发生人身、设备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九、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