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刊登92年1月版(NO565)主計月刊主計長信箱內容第一則Q:自然人以廠商身分駐點承包業務,並已支領業務費按日按件計資酬金,因廠商具有第二外國語言或文學才能,請其翻譯審查外語文章,是否可支譯稿費或審查費?A:稿費之支給應依行政院頒統一彙整修正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規定辦理,其中第一點規定,各機關學校與業務有關之重要文件或資料,需委由本機關以外人員或機構撰述、翻譯或編審,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核准者,得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中中央各機關執行單位預算有關 應行 支給稿費 因承包廠商具有外國語言或文學才能, 請其翻譯審查外語文章, 承包業務 之外 依正 辦理,得依 述規定支給稿費 第二則
2、Q: 務人員出 以 得及currency1單核,出“點是正,fifl年 ,業日”, currency1,由 務人員依 行規定自 機 (或 )及 currency1可 ,fi 計單位 , 得以 行之 核 以 :自 機 4,180 ,currency1( ) 人 一 3,300 以,單人 要2,200 以, 務人“ 中 委外之 單人 要1,400 ,機 及currency1 要5,580 , 行之業機 currency1要4,400 ,可 國 並可 務人員currency1 ,何樂 ?計單位 何一定要堅持己見,頑固化 A:有關國內出 及currency1費單之核,計單位 得以 行之 核一,經查審計
3、部已於89年7月4日以 審部壹字第893344號函同 , 行業者接受政府機關團體委託辦理各 遊活動 開立之 , 審計法施行細則第二十五條規定 稱之 始憑證;另國外出 費 支要點第六點亦規定, 可作 機 費 支之單,因此, 供之建議, 則應屬可行 茲以 行國內出 費 支要點內, 分 規定費、currency1費及膳雜費之 支數額,故尚需 內能明列其 涵蓋之開費 及關資料( 天數、飛機艙等)等之配合,本處將進一步研議案處理 則,俾以辦理 第三則Q:依行政院91.9.3院授人給字第0910043481號函規定,說明(七):九十二年度班費得超過九十年度班費 支數額之八成 請問是否包含休假班費須受八成之
4、規定? A: 行政院函核定修正各機關班費支給 ,並自92年1月1日起 施,經洽人 行政局承辦單位得悉,該規定 指之班費,僅指員工 規定班時間外,經主管覈 指派延長工作 領之班費,並包括休假班費,故休假班費 應依規定請領,並無需受八成之限制 第四則Q:九十二年度預算執行要點中第十八點第二 規定出 費(包含臺澎金馬地區 費、陸地區地區 費及國外 費)應按 際需要依規定 覈 辦理,得自其他 流入 其 旨是否 二級 之流 限制(即業務費 之其他二級 得流出至出 費)?A:九十二年度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十八點第二 規定之 旨,主要 規 各機關員工之出 ,應審慎派遣,並應依國內、外出 費 支要
5、點之規定覈 辦理, 配合政府約措施,規定各機關業務費 列之 澎金馬地區 費、陸地區 費及國外 費等屬出 費性 之二級 ,雖可依業務 際需要互流 ,fi得自 三 以外之其他二級 流入 刊登92年2月版(NO566)主計月刊主計長信箱內容第一則Q:有關91.10.15.院授主忠字第091006979號函費核“之補 規定(一) 月按二十一日預“,可否修正 月按行政院人 行政局核定辦 日 月辦 天數預“以 化行政作業 因該局核定之辦 日,已 明, 91年12月已 二十二日, 補 人一日費之 領 , 經, 92年2月班日 十六日, 要 五日之費, 補 規定(三)規定請假 七日以內者費 “,因此, 請長假
6、者外,動 , 以,該規定應尚有修正間 另有其他之立法旨, 請指正 A:關於 班費問 ,查 務管理 管理第二十三點第二 規定:列有費預算之機關員工(以編制內員工 核准有案之約 人員 限,包括時 工), 本機關 供之工具者,得依 請 務單位核“費 ,行政院彙整述 務管理 及 政府 之核“員工費等關規定,並本核 及 化作業、約行政成本 則,於91年10月15日以院授主忠字第091006979號函 費核“ 以補 規定,故 月按二十一日預“, 依述 則,已 currency1休二日及國定之假日“, 之 月預“之天數,費預“,員工請假(含 、fi、fl、 、休、 假) 七日以內者費 “,超過七日者,自第八
7、日起按日 費,其一補、,應於 核定預算 內,依開規定辦理 第二則Q:僅以 領 支出憑證,於業務費 人支給費八十 ,是否合支出憑證處理要點之規定? A:查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 已無可支領費之規定, 開議”時或因應團體務需要,需由機關統 供點時,應具廠商之“ 或 ,合支出憑證處理要點之規定 第三則Q:依 政部 區支 處91.1.22 支二字第0910001658號函,廠商請領 應以 則;內部審核處理 則第二十二條第十 規定, 金( 支 限額一 )以外之支 ,以接入金 機構 則 承辦單位以預辦理活動,由承辦人領 金,接支 各廠商“ 正核,支 廠商金額中有超過一 以接入金 機構 或開立 及
8、 支 支之 “ ,是否 規定? A:依內部審核處理 則第二十二條第十 “ 規定, 金以外之支 以接入受 人金 機構 則 故各機關經費之支 , 依 開規定辦理;fi 配合業務處理之需要,經 明 因機關長 核准以預辦理者, 述業務單位 准支 辦理活動,因辦理該活動支 之 ,其金額 壹 以 者,得 金支 ,金額超過壹 以者,該 應 由機關 廠商,由預 行 ,以 支 之 第四則Q:請問本機關 於行政院900115 忠授字第00516號 國內出 費 支要點辦理 內修定 費規定,是否 需依要點第十五點 主管機關核定“才能 施 A:依國內出 費 支要點第十五點規定:各機關經 出 ,或長派駐 外人員之 費,應
9、於本要點 定數額 內,另定 支規定, 各該主管機關核定“ 施 故機關 依開規定修 費規定,應 主管機關核定“ 施 刊登92年3月版(NO567)主計月刊主計長信箱內容第一則Q:由於本人 學校與 辦之 立學校 同一 ,依法 規定 辦他機關業務能支領馬費,亦無法請領出 費,fl因業務 , 於假日 學校班亦領班費,此制度合理, 此 見,能自己同 處 主計同 一份合理 馬費 A:一、依人 行政局八十五年九月九日八十五局給字第三三四四號函規定, 人員僅能依規定支領以費或馬費名義支給 酬勞( 已 費名義),得 支給班費,另該局九十年二月二十三日九十局給字第二一三七七號函規定, 辦他機關業務既得支領 酬勞,
10、其 辦機關因業務需要班,依 規定同 支領班費 二、依 述規定, 主計人員之單位透過 或 辦辦理,其 得支領 有 同,其中 支領 酬勞外,得以費及班費等名 支給何費 ,至 辦, 辦人員依規定得支領 酬勞,fi因 辦之業務需要班,同 另依規定支給班費 三、基於 與 辦之責,純 受限於編制 之同有 區 ,其 得支領 應有 ,行政院主計處 已請人 行政局盤 , 將 伺機 第二則Q:有關國外出 費 支要點第九點第二 currency1免費currency1舍、過 館或 工具歇夜及返國日,活費按該地區 活費日支數額百分之四十 支 規定, 稱之 活費按該地區 活費日支數額百分之四十 支者,究 指依該要點第九
11、點第一 之出 由外國政府、國際組織或其他 源 供膳currency1或 金津貼者 或泛指中央政府各機關 務人員,因 出 至國外地區者之適 ?A:國外出 費 支要點第九點第二 規定:currency1免費currency1舍、過 館或 工具歇夜及返國日,活費按該地區 活費日支數額百分之四十 支 ;其 稱之 活費按該地區 活費日支數額百分之四十支, 中央政府各機關 務人員,因 出 至國外各地區者適 之 第三則Q:依統一彙整修正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規定第一點第六 規定:已支領出席費者, 由地 往(三十 里以外)得參 國內出 費 支要點規定支給 要之費 已領出席費者, 由三十 里以內 往,是否能
12、支給其他費 , 費、膳雜費等?A:統一彙整修正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規定第一點第六 既已限定地 往(三十 里以外)始得衡酌 際 ,參 國內出 費 支要點規定支給 要之費 ,則三十 里以內自無費及膳雜費支給之適 第四則Q:一、請問地環 局運 中央補助 或自 經費,邀請中央環 署長 蒞演講, 以外 專學者 鐘點費一、六 、與主辦或訓練機關(構)學校有隸屬關 之機關(構)學校人員 鐘點費一、二 或內 主辦或訓練機(構)學校人員 鐘點費八 支領鐘點費?二、地環 局補助之單位辦理教育訓練講習,邀請地環 局擔講師,其講師費之支領 何?A:一、地環 局論接受中央補助或自 經費辦理講習,地環 局 業務權責
13、機關,有關之訓練計畫應由地環 局自行 定與辦理,則邀請中央環 署人員演講時屬外 性 ,因此適 一、六 之 ,fi邀請補助機關人員時,基於利益迴避 則, 應 際需要,避免浮濫 二、接受地環 局補助之單位辦理講習,邀請地環 局擔講師之鐘點費 亦依 述 則類推 有疑問,請洽該規定之權責機關人 行政局 見辦理 刊登92年4月版(NO568)主計月刊主計長信箱內容第一則Q:本 於接受民間個人指定作 某區植栽補助 之捐贈 時,得否將該 入暫 或 ,並接 該區,並以該區之領辦理核 A:民間個人捐贈 既已指定供某區植栽之 ,則 言,純 性 ,因此以 處理,並以該區之領辦理核尚屬適 第二則Q:計年度終了,計部門
14、於 機關內部各單位於 年一月十五日 完成各 案件 時,得否要求將日押 年度之日? 年度終了日之班費,應 何辦理 ?A:依預算法第十二條規定,政府計年度於十二月三十一日終了,各機關計單位 利年度決算之編 ,於年度終了 依 機關內部各單位,對於年度應支 ,請於年度終了 完成 ; 於年度終了日無法完成 ,要支 屬於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含) “ 之債務或契約責者,依中央政府總決算編製要點第七點規定, 可於 年度一月十五日 辦理支 ,並依 際開立 憑單之日以記,列入年度決算 年度終了日班費支 日之疑義,請參 開規定辦理 第三則Q:府一級主管currency1舍之水電費,是否可核,其規定條文 何處,請指示
15、A:有關各機關 currency1舍之水電、電話、瓦斯等費 可否由機關經費列支 ,經查行政院人 行政局八十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八十六局 字第三二四八八號函規定:有關currency1舍關費 支應問 ,基於執行務之需要及使 者 費之 則, 法 另有規定者外,其 需費 與執行務有關者,自應由機關或學校支 ,否則應由人自行負擔 至於是否與執行務有關, 由currency1舍管理機關 currency1舍 置 、性 及費 依權責自行認定 爰此,關於主管currency1舍水電費核問 ,請依 規定辦理 有疑義,請 洽行政院人 行政局 見辦理 第四則Q:主計人員陞遷甄審資績評分 個 選 務歷練中具基層機關服
16、務年資 成績良者是否有同務列等或五年內之限制 A:查依行政院主計處 之行政院主計處 屬主計機構 務人員陞評分 (以 稱主計評分)及行政院主計處九十一年九月九日義本字第九一六一四號 函規定,主計評分 個 選務歷練中具基層機關服務年資 成績良者,其評分 服務基層機關( 主計機構)年資滿五年者四分、滿三年者二分、滿三年者一分,尚無 詢同務列等或五年內之限制規定 第五則Q:各區國民中學學 基本學測驗務委員,由參與務工作之學校校長、教務主及主辦學校之計主、總務主擔之,並由主辦學校校長擔主委員 各委員出席委員議支領出席費一仟 ,是否有行政院頒統一彙整修正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規定,請釋示 A:一、依統
17、一彙整修正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規定,支領出席費之要件包括:(一)議性 屬政策性或專案性之重諮詢 議及(二)參之專學者 屬本機關人員及應邀機關指派出席 ,亦 屬補助或委辦計畫之補助或委辦機關人員 二、另查行政院人 行政局九十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九十局給字第二一一五五號函稱各機關於 定組織法規(含 置要點)關條文時,對屬 性 之 人員,僅得以支給費, 於條文中增 或出席費之規定 故本案 詢參與各區國民中學基本學測驗務委員人員支領出席費是否合於規定一,應瞭解該等人員是否屬 身份“, 依其關規定辦理 刊登92年5月版(NO569)主計月刊主計長信箱內容第一則Q: 各服務機關自行規定同 自行棄調訓機關
18、 供之膳currency1者,亦得 支關之膳currency1費 ,是否 費 支要點關規定?A:各機關派員參各 訓練或講習 支費 規定第一點規定:辦理訓練或講習,其間超過五天者, 外,訓練機構應 供學員 要之膳currency1, 無膳currency1 備者亦應洽或委託其他訓練機關 供,並應於調訓 內 明屬訓練或講習性 及是否 供膳currency1 經查該點 定之主要 旨, 於統 運 訓練資源,撙關經費支出 故學員棄膳currency1登記, 然可向服務機關申請膳currency1費 ,核與開 旨 因此, 各服務機關自行規定其同 自行棄調訓機關 能 供之膳currency1者,亦得 支關之
19、膳currency1費 ,並無 關規定 第二則Q:班費及出 費可否動支第二預備金或辦理預算?A:有關行政院九十一年九月三日院授人給字第0910043481號函說明七規定:班 需經費 有預算 支應,並得超過各該機關九十年度班費 支數額之八成,亦得以何理由請求增列經費 , 規 班費 應 年度預算額度內執行外, 得超過各該機關九十年度班費 支數額之八成 又縣()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二十三點第二 規定:出 費(包含臺澎金馬地區 費、陸地區 費及國外 費)應按 際需要依規定 覈 辦理,得自其他 流入 ,依各縣()單位預算 分類 規定,臺澎金馬地區 費、陸地區 費及國外 費雖屬第二級 ,fi 執行要點
20、既已明定各機關出 費得由其他 流入,故出 費僅能 年度預算額度內執行 是以,本案依 行政院函示及執行要點規定,班費及出 費應 年度預算額度內執行,得辦理動支第二預備金或辦理預算支應 第三則Q:時人員是否得支給 費、 金或 ? 可支給, 何計支?其法 依 何?請釋疑, A:時人員得派遣出 ,故得 支 費 工 管理費、接受委託或補助之研究計畫經費進 人員可否 各該費 內 支 費,應依契約之規定 又時人員是否得支 金或 一,查 務員工並無可支給 金之規定,僅有可贈 之規定,至於 之 與類 並無明文規定,另由於 同性費 編列 中已規定,文 活動費 按預算內員工(含約 人員)人數 人 年6000 計列,
21、並含時人員,故是否“給時人員 ,應由機關自行決定,文 活動費則得超支 至其關規定請行政院主計處 ,點選主計法規、行政規則名稱及條文、條文, 入文 活動費查詢,及點選解釋 函、 計, 入 日查詢,並請見人 行政法規釋彙編有關組織員額 之解釋 第四則Q:依規定 務人員參 等者得支給往返費,本機關員工參院 辦之九十二年 業 人員 資,可否 辦理?A:行政院主計處八十三年二月四日 (83)處忠字第01124號函釋 以,參“給費者, 僅限於院主辦之中央及地機關 務人員 等一 ,其各院、部、處、局、署及 屬機關自行依權責 辦之 “給之列 故機關員工參院 辦之九十二年 業 人員 資,依開規定 支給往返費 第
22、五則Q:請問 國計算CPI之組成重 何?A:一、 述資料可於行政院主計處 ( :http:/www.dgbas.gov.tw/ )查詢, 作 依 點選統計局、第三 統計、 統計月 、 統計動分 費者 指數、 1-2 費者 基本分類指數 二、對述說明 有疑問,請洽業務承辦人 (Tel:02-23823831,e-mail:hueylingdgbas.gov.tw) 第六則Q:請問有關縣 計 務處理資 統 問 ,應向何單位請教?A:本 統 由行政院主計處中部辦 第二 及第五 合作開“, 有業務問 可與第二 049-239402225, 統 作及電 問 可與第五 049-239405557 刊登92
23、年6月版(NO570)主計月刊主計長信箱內容第一則Q: 服務之里 超過五 里, 天 班須至 “ 至服務之班,是否可請領出 費 A:關於 須於 “ 至服務之班,可否請領 費,屬班 問 , 屬出 性 ,故可申領 費 第二則Q:各縣單位預算 分類 第一級 二、業務費 ,第二級 (十)按日按件計資及時人員酬金,請問:一、該 定義 處理經 一 務或 施定工作計畫 需 時人員 酬之法源依 何?二、其是否屬約 人員之一 ,適 行政院 屬機關約 人員 辦法之規定?機關 時人員是否需與之 勞動契約?三、該 編列 稱依 際需要並按規定 核 計列.之 何?A:一、經查預算法第九十七條規定 以:預算 名稱應示其 之性
24、 出政 、計畫或業務 與 之名稱及其分類,由中央主計機關定之 ,及九十二年度中央及地政府預算 編 則四之(八)規定:各縣()預算之編製及執行,由行政院統 *JimiSoft: Unregistered Software ONLY Convert Part Of File! Read Help To KnowHow To Register.*,則由各機關審酌業務性 及 人員需具備專長等給 條件因地制 本權責辦理 第三則Q:一、九十二年度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十七點中 出 之派遣,往返行 ,以超過一日 則,屬員工因 須開服務機關fi時間長 無性 者,其 管理應以 出登記,得支 費 之規定
25、,並明定 工作時間長度及地 里數,核派時 何認定?二、機關currency1 派currency1 務 日接“首長、組 主管、同 班或 運“,其 應以 出或 派遣?A:一、國內出 費 支要點第三點規定:各機關對 之派遣,應 務性 及 需要審核決定, 利 文、電話、fifl或電 件等 工具可資處理者,得派遣 九十二年度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十七點中 規定:出 之派遣,往返行 ,以超過一日 則,屬員工因須開服務機關fi時間長 無性 者,其 管理應以 出登記,得 支 費 故出、 出應由各機關本於權責自行決定 以 出登記者,得 支 費 二、機關currency1 日接“首長、組 主管、同 班
26、或 運“,即屬 應以 出登記之性 ,自得 支 費 第四則Q:主計月刊內主計長信箱之Q&A單 主計同 業務 受 ,建請 於eBAS 內,供主計人員參 A:有關建議將主計月刊內主計長信箱之QA單 於e-BAS 案, 已規 fl內於該 增 主計長信箱,將具案性及參性之案 文 ,請 刊登92年7月版(NO571)主計月刊主計長信箱內容第一則Q:依中央機關” 金額 辦法規定,十 以 之 ,得經 ,洽廠商 ,免 供 或 管理(能)需要,主計 准規定一 以之 需 單以,各 是否可主 本條可 ?A:依中央機關” 金額 辦法第五條規定: 金額十分之一以 之 ,得經 ,洽廠商 ,免 供 或 ,准此,十 以 之 ,
27、可免 供 或 至機關 化管理需要, 定內部規定,自依之規定辦理 第二則Q:請問處有否委託“ 政府主計處第四 “人資源調查“?受 應 何配合?何處可查詢人資源調查之關資 ? A:一、行政院主計處按月辦理 地區人資源調查, 地區(包括 、 及 )內年滿十五 、自由 經 活動之本國民間人,其數 、 、地區分 、 業、 業及 之行()業 ,以 供政府研 經建計畫、 定人政策及 業 服務等參 由於調查 本分 地區,行政院主計處爰委託臺 、 及各縣政府主計處( )負責執行調查工作,各縣 問員 受 函受查 本約定 查時間,並於約定時間持 問員證 問 進行查 對於 於 之 本, 由 政府主計處第四 派員進行
28、查 二、 調查資料 , 供政府制定正決策,行政院主計處 定 辦 查人員之研習訓練外,需要受 之配合,依問 內容 以 ,能 得正之統計 調查 中 資料,供整體決策與統計分 之 ,個 資料 對外 ,受 對 問員說明“,”能配合調查 三、人資源調查於 月二十二日“ 月統計 ,有關其 、名 定義以及統計 與分 等資 ,請見行政院主計處人資源調查 :http:/www.dgbas.gov.tw/censusn/four/ht44a.htm 尚有疑問,請以電話(TEL:23823920)或電 件(E-mail:chienyodgbas.gov.tw)洽詢 第三則Q:已超過出 費之請領限者,是否 可請領出
29、費?A:查國內出 費 支要點第四點規定,出 ,應於十五日內具出 費 及關 核,主要 避免出 人員延 支 費, 機關經費之核,要求出 人員於 支 又機關各支出, 已得合法憑證, 屬年度預算得支 之 ,則可依規定支 , 以延 支, 受理 故本案 費請 依關規定 支,以免延經費核及務處理 第四則Q:請問計人員可以 預業務單位?計人員之管理規 何? 何需依 同供應契約辦理 ? 有需求時,可否依該 同供應契約辦理 ?文具 需彙整一年需求 辦理 之 因 何?A:一、關於 何一定要依 同供應契約辦理 同供應契約之 ,旨 彙總各機關 性之 需求,與廠商 契約,各機關 有需求,接向廠商 即可, 可免 各機關重辦
30、理 之作業,人與 , 時外,亦可因 得之, 各機關 成本及 額 ,同時可 供” 類之 供機關選 ,滿 各機關之需求,使各機關資源 有運 二、另依 同供應契約 施辦法第六條第二 規定 旨, 同供應契約適 機關有正理由者,得利該契約,並應將其 約機關 故機關 有需求,可依規定 約機關,得利 該 同供應契約 三、 關於文具 應彙整 年度需求 一 辦理申 依政府 法第十四條規定,機關得 規避本法之適 ,分 辦理 金額以之 其有分 辦理之 要,並經級機關核准者,應依其總金額核計 金額,分 按 金額或查核金額以之規定辦理 另中央機關” 金額 辦法第六條規定,機關得 規避本辦法之適 ,分 辦理” 金額” 金
31、額十分之一之 計單位建議依開規定,彙整 年文具 需求數 ,一 決 與廠商 開合約,單位 有需求,時向廠商 即可, 可“ 之經 益、 ,並使機關資源 有運 fi 避免年度開始時辦理 之,建議機關可於年度開始 即行辦理 規 作業,以 時 四、計人員 各機關 務之內部審核工作,依 計法規定,計人員對於審核 應 明議或 ,作 者,尚須負責 故計人員對業務單位之經費需求案件,或有 出 同法之 , 該計人員依法其應之責,與其他 有 務人員依法行政之 ,並無同,故 請本於同理之 ,以體 刊登92年8月版(NO572)主計月刊主計長信箱內容第一則Q:國內 額(GDP)與國民 額(GNP)之 何?關統計資料能否
32、 處 得?A:一、國內 額(GDP)與國民 額(GDP) 統計 之同;GDP 本國 內一 成 ,包括本國人經營者或外國人經營者,其 構成本國國內 之一部分,GNP則 本國 居民經營之 機構 國內及 國外 之 因此, 將GDP減支 國外要素 得( 之分配應歸屬外國部分)支出, 自國外要素 得 入即等於GNP 民國91年按年計算之臺地區GNP 壹幣9兆9,889億 ,GDP 9兆7,343億 ,者之間 額 國外要素 得 入額2,546億 二、政府“ 之統計資料可 行政院主計處 中得; 可以按業務屬性查詢( GDP國民 得統計 點選中 民國壹地區國民 得統計摘要( ), 業務屬性, 可以統計局 接點
33、選統計資料, 入關鍵字及資料起訖時間 查詢 第二則Q:有關主計月刊第七十二主計長信箱刊登機關currency1 日接“首長、組 主管、同 班或 運“,即屬應以 出登記之性 ,自得 支 費之規定, 是否業已規定有案?其規定 屬法 或行政命 ?A:國內出 費 支要點第三點規定:各機關對 之派遣,應 務性 及 需要審核決定 ,九十二年度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十七點規定:出 之派遣,往返行 ,以超過一日 則,屬員工因 須開服務機關fi時間長 無性者,其 管理應以 出登記,得 支 費 ,又 費 支應 務人員 派出 際“ 之費 ,並 津貼待遇性 ,爰機關currency1 日接“首長、組 主管、
34、同 班或 運“,開辦 處 ,即屬 出登記性 ,自得 支 費;另開 屬 釋案 第三則Q:依90年8月31日行政院 九十人政給字第211055號函 定軍 教人員 費及講座鐘點費支給規定之第一、(四): 費一由本機關(構)學校 “,得由被 務之機關(構)學校接支給 有甲君人 主主:本規定 其級主管機構 定,要求由被 務機關接支給 費,主計人員無需亦無權 涉 請問: 內部審核權責主計人員fl越權?A:依行政院頒軍 教人員 費及講座鐘點費支給規定之(四)規定, 費由本機關(構)學校 “,得由被 務之機關(構)學校接支給 甲君人 主主該規定由其級主管機關 定,要求由被 務機關接支給 費,主計人員無需亦無權
35、 涉,基於政府各 經費之支 ,應依有關規定辦理,本案建議與其”作溝, 應依規定辦理 第四則Q:本機關(構)因服工 訴訟案敗訴,已依法 起訴請求第二審法院廢棄 判, 免遭假執行 法院之擔 金,是否合支出憑證處理要點第二、八點之規定,並以 出問 ?A:一、機關(構) 免遭假執行,向法院 供擔 ,於支 供擔 之 時,應依法院之 以 ,該法院 供之 ,屬支出憑證處理要點第八點規定之 二、至本案可否以 出一,以開機關(構) 供之擔 ,僅具 供 證金性 ,出時,以暫 辦理 第五則Q:一 務機關專 之利 入 於 理 金 機構6月21日及12月21日算日之 “,始入作 入,是一 務機關決算時之專 之利 入亦僅
36、計算至12月21日 ,行之有年,應無疑義 12月22日至12月31日之利,因 理 金 機構 示該間之利 入數額,一 務機關是否應自行以計算並列入年度之 入?抑或沿 各機關慣,對於該間(12月22日至12月31日)之利,配合 理 金 機構之作業計入年度 入?請 釋示 A:各 務機關對12月22日至31日之專 利, 可核算列入年度 入 數處理,fi 各機關”年 一性及重要性 則, 理 金 機關 年將該間利併入 年度半年利算給 等,故 配合於 年度入處理即可 刊登92年9月版(NO573)主計月刊主計長信箱內容第一則Q:請問有關 值總 錄 列之有證券 ,是否與衡 列之有證券?A:查 值總 錄 列之有
37、證券 ,依國有 法第二條第一 及第三條第一 第三 規定,應指依法規定,或基於權行使,或由於預算支出,或由於接受捐贈 得之股份或股 及債券 另依 臺政府主計處編 之臺縣()總計制度對有證券之定義 :年度終了根各機關決算 補 各機關 管之有證券屬之; 述 根各機關決算 補 之各機關 管之有證券參 行政院主計處核定之普 務單位計制度之一規定第二十二條 入類及經費類之資及資 對有證券之定義 :可以 之有證券皆屬之 ;又依行政院主計處九十一年九月十六日處字第九一六二九五號函規定,已將機關 管或 證 之有證券 歸 管有證券 另查計法第二十九條規定 :政府之 及固定負債, 列入 入之 及彌補預算虧絀之固定負
38、債外,應分 列 或編 錄,得列入衡 營業基金、 業基金及其他 基金之 及固定負債 其基金本身之一部分時,應列入其衡 是以,依固定 分開 則,屬流動 之資及資 之有證券及 管有證券 應列入總決算衡 ”,屬固定 之政府 有證券, 普基金 列入 入之 ,應列入衡 ”外,則應另 統制 於 值總 錄之有證券 ”,故者並一定 第二則Q:搭朋友便 往出 地,能否 支費?A:國內出 費 支要點第五點規定:費包括行 中 須搭之飛機、汽、捷運、輪船等費,按 支;領有待 需 者,補給 機關專備工具或領有免費 或搭便者,得 支 ,故搭朋友便 往出 地,自得 支費 第三則Q:請問出 至島便地區( 蘭嶼、綠島), 支之費
39、 往返飛機 或輪船 外, 因業務需要,於地租 機之費 ,可否於國內出 費費 核? A: 費 支應因 派出 際 “ 之 要費 ,並應依國內出 費 支要點規定辦理 有關因業務需要,出 至島便地區,須於地租 機, 經 核准,機關可本於權責 國內 費或其他關 支應 第四則Q:有關里辦 費於金 機構 立專,其 鑑應以何人 ?本 規定,長、 及辦 處關防是否可行?A:有關里辦 處經費以里辦 處名義於金 機構 立專,其 鑑 立之 ,應 防 被盜領 行之內部控制機制,故本案 建立有內部控制機制 , 可本權辦理,至 規定以長、 及辦 處關防 鑑之 立,並無 述之控制機制,應無妥 第五則Q: 主計論壇建置亦臻完善
40、, 使主計人員受益良”, 感動. 因 主計人員身負機關 務審核,戰戰競競承受責與壓有同 主計人可感同深受,感激這個園地 供同 遇 問 時可以有諮詢與流機 是主計人員 務繁 ,受訓時間名額 有限,使得許”有 要 本身專業素養同 ,能洋興嘆,於人 人員,主計處 可以 ”作一些努, 供教學 ,這 ,應該是難 , 了 主計人員素 ,能跟得 時 思維及朝 夕 法規,這 對是一個值得努向 !A:行政院主計處對 主計人員素 ,一向 重, 使 國主計人員都有受訓機及 主計人員專業 識,行政院主計處 年 開 基礎訓練班、養成訓練班(計班與統計班)、部訓練班(薦級與 級)、領 研究訓練班等一 列有層 訓練計畫外,
41、另開辦各 主計專業研習班,參訓 徑可由主計人員自由名參或由各主計機構推薦人選亦或由行政院主計處主動調訓 突破fi統學習時間與間限制及 行政院主計處主訓中 訓練容 ,行政院主計處 正積極推動 學習 , 已開“完成並於http:/itschool.dgbas.gov.tw 有 務員資 學習、辦 軟體、個人電 應 及資 專業等,請”利 刊登92年10月版(NO574)主計月刊主計長信箱內容第一則Q:依91.10.15院授主忠字第091006979號函費核“之補 規定, 月按二十一日預“,費預“,員工請假超過七日者,自第八日起按日 費, 有同 整個月因請假( 假) 班,本機關作法 是自第八日開始 費,
42、即整月班 可領七日之費, 此作法是否合 開費核“之補 規定?A:行政院九十一年十月十五日院授主忠字第九一六九七九號函 員工 班費補 規定(四):費預“,員工請假(含 、fi、fl、 、休、 假) 七日以內者費 “,超過七日者,自第八日起按日 費,其一補、 以娩假 , 行規定娩假可請四十二日,其 際涵蓋日 天數 二個月份或三個月份,該娩假間之 七日,費 “,自第八日起,至假屆滿日 ,應按日 費,亦即娩假自第八日起“給費 函 稱整月班 可領七日之費,是否合 補 規定一,因 供之資料並完整,能 悉何月何日開始請假, 請依開說明辦理 有疑義,請電(02)33567322黃專門委員洽詢 第二則Q:本機關
43、因 稅規定遭受罰 ,請問是否能由業務費支應?關規定 何? A:關於機關首長座 警備經 政部國稅局認定合 稅稽徵規則第八條 定專供 使 之警備、偵查勘驗 之 ,須罰 ,能否由業務費支應一, 經判決 須繳 是 罰 , 由機關行認定是否有人 疏 , 有人 疏 應由機關負擔者,自可本於權責 關經費 支應 第三則Q:請問依各縣地總預算編製要點 列 同性費 編列基 編列之警察局長工作活動費 月五、 及副局長、分局長工作活動費 月一、 ,其支出憑證是否需核?或可 數以條領辦理?A:查各縣()地總預算編製要點 列 同性費 編列基 編列之警察局長工作活動費 月五、 及副局長、分局長工作活動費 月一、 部分,其預算應於各縣()警察局關計畫業務費一 務費 編列,依規定應核 第四則Q:依 評選委員組織 則第四條第二 規定. 由本機關人員 者,得依規定支給出席費或費,是否得另行支給 文件( 廠商 供有關評審 之關 資料、計 等)評審費 ?其支領 何?A:、有關出席費及審查費之支給,應依行政院八十九年十二月五日臺八十九忠授字第一六四九四號函頒統一彙整修正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規定辦理,其中出席費 因議之出席 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