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2017 年度长沙市循环经济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为促进我市循环经济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循环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提高实施效果和效率,根据长沙市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特制定本申报指南。其中所指市循环经济专项资金主要是市财政本级专项资金和各园区筹集资金。一、支持范围(一)循环经济支撑项目。列入 2017 年循环经济示范城市支撑项目,且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优先予以支持;(二)园区循环化改造。支持园区与循环化相关的补链、延链和产业共生项目,咨询信息服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及以设施共享、资源整合与共享为重点的园区整体循环化改造等;(三)其他循环经济发展
2、项目。重点支持一二三产业循环型项目、资源回收利用、循环型社会建设项目、节水节能改造、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项目;(四)与循环经济发展相关的课题研究。二、申报要求(一)严格项目申报条件。申请市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的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2 -1、项目属于本次专项资金支持的领域;2、项目单位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3、项目单位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及会计管理制度,诚实守信、按章纳税;4、申报项目的实施地点须在长沙行政区域范围内;5、政府投资类项目已完成招投标程序,非政府投资类项目为在建项目;6、已开工或具备当年开工条件,一般 2 年内能建设完成;7、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明显,具有一
3、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二)提供项目材料。项目申报单位须据实编制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和附件:1、长沙市循环经济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 1),填写好并加盖项目单位公章;2、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包括单位性质,详细地址,法人代表姓名,联系方式,职工总人数,资产总额、资产负债率,上年营业收入、总产值、净利润、税收,主要经营产品、服务领域等;3、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可行性和必要性分析,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投资总额及资金来源,项目进展情况或前期工作情况,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等;- 3 -4、申报项目具有技术先进、模式创新等特征,以及对本行业领域带动示范作用情况的描述;5、项目资金落实
4、情况,包括已获银行贷款的,需附银行贷款合同及申请银行贷款文件(加盖银行公章、项目单位公章);企业自筹的,需附加盖项目单位公章的资金自筹证明;6、项目有关核准、备案文件或其他批文等复印件;7、项目单位法人证明资料,包括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8、项目单位关于项目真实性承诺函,以及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9、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所有申报材料应提供纸质文件一式两份,并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公章。三、申报程序(一)公开申报。项 目 申 报 单 位 需 登 录 长 沙 市 财 政 局 网 站http:/ 市公共项目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平台”(以下简称“ 平台” )进行网上注册,填报单位基本信息,并选择管理部门、
5、申报的产业发展类专项、具体申报范围及单位所在辖区。中央和省在长单位、市属单位选择“市本级” ,其他单位选择所在辖区。已网上注册过的单位,不需要再注册。网上注册经审核通过的单位,登录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填报项目基本信息及项目绩效目标,并将长沙市循环经济专项- 4 -资金项目申请表电子版(附件 1)及单位有关证照扫描件(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法人证、税务登记证等)以附件的形式上传至平台。基本信息要与纸质申报材料保持一致。(二)园区、区县(市)初审。园区项目由各园区发改部门会同园区财政部门、非园区项目由区县(市)发改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查项目申报单位的资格条件,申报材料的合规性、
6、真实性、完整性,并对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完成材料初审和现场核查后,园区和发改部门对符合支持条件的项目出具审查推荐意见,园区项目同时出具资金筹集承诺函,于 11 月 8 日前将申报文件、2017 年长沙市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 2)及项目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发改委。凡逾期申报或申报资料不全者,一律不予受理。(三)部门复审。市发改委收到申报材料后,对已通过初审的项目进行复核审查。(四)专家评审。市发改委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通过复审的项目按照2017 年长沙市循环经济专项资金项目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评审,逐个项目进行评分。(五)领导小组审定。- 5 -通过专家评审的入围项目名单和资
7、金安排建议方案经市发改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上报市推动循环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审定。(六)网上公示。按程序对通过领导小组审定的项目在市发改委网站公示。(七)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联合下达 2017 年度市级循环经济专项资金项目计划,并按程序进行资金拨付。各园区按比例筹资部分由园区直接拨付至项目单位账户。四、其他要求1、严格落实长沙市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坚持申报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市发改委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虚报、骗取财政专项资金,对违反规定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2、同一企业一年内原则上只能支持 1 个项目。
8、五、纪律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及市纪委有关文件要求,禁止工作人员在组织项目申报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向项目单位“吃、拿、卡、要、报” ;禁止接受项目单位的礼金、会员卡、宴请、游玩等。市发改委机关纪委举报电话:88665553。六、联系方式长沙市发改委资环处- 6 -联系人:黄朝广电 话:073188665660地 址:长沙市政府一办 5 楼 522 室长沙市财政局信息中心(提供平台的技术咨询)电 话:073188665482附件:1、2017 年长沙市循环经济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2、2017 年长沙市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申报项目汇总表- 7 -附件 1长沙市循环经济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单位:万元项目名称申报单位 投资总额投资来源申请市循环经济专项资金银行贷款 自筹资金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循环效益及目标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备 注- 8 -附件 2长沙市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申报项目汇总表单位:万元2017 年计划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性质项目所在区县(市)建设内容及规模经济和社会效益建设年限 投资来源投资总额到2016年底累计完成投资年度建设内容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项目进展情况合计申请市循环经济专项资金银行贷款1企业自有资金合计申请市循环经济专项资金银行贷款2企业自有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