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职 业 道 德 : ( 1) 职 业 道德 建 设 的 核 心 是 为 人 民 服 务( 2) 职 业 道 德 的 基 本 原 则 是集 体 主 义 ( 3) 职 业 活 动 内 在的 道 德 准 则 : 忠 诚 : 指 从业 人 员 忠 实 于 服 务 对 象 并 对自 己 的 委 托 人 认 真 担 负 职 责、 以 寻 求 实 现 职 责 的 最 优 效果 的 强 烈 态 度 和 意 向 。 当 非典 来 临 时 , 医 生 、 护 士 都 不应 逃 跑 ; 军 人 也 不 可 临 阵 脱逃 。 履 行 职 责 时 做 到 一 切 为了 完 成 任 务 , 不 能 带 有 私 心或
2、 “以 权 谋 私 ” 审 慎 : 指选 择 最 佳 手 段 以 实 现 职 责 最优 的 结 果 , 并 努 力 规 避 风 险。 重 视 过 程 和 结 果 , 仔 细 思考 手 段 的 利 弊 得 失 , 尽 可 能地 选 择 好 的 手 段 。 理 性 、 客观 , 十 分 严 谨 地 去 权 衡 如 何做 效 果 才 最 好 , 尽 可 能 地 减少 工 作 所 带 来 的 可 能 的 危 险和 损 失 。 做 事 要 有 计 划 、 有根 据 , 不 能 有 投 机 或 侥 幸 的心 理 。 决 策 要 有 充 分 的 研 究, 应 准 备 好 各 种 可 能 的 替 代方 案 ,
3、 以 供 择 优 选 择 勤 勉: 指 从 业 者 在 规 定 的 时 间 范围 内 , 集 中 精 力 投 入 地 做 好事 情 , 不 分 心 , 不 偷 懒 , 不三 心 二 意 。 “鞠 躬 尽 瘁 , 死而 后 已 ”、 “细 节 决 定 成 败”。 采 取 积 极 主 动 的 方 式 开展 工 作 ; 善 始 善 终 , 不 能 虎头 蛇 尾 ( 4) 职 业 化 ( 专 业 化) , 是 一 种 自 律 性 的 工 作 态度 。 简 单 地 说 , 职 业 化 就 是一 种 按 照 职 业 道 德 要 求 的 工作 状 态 的 标 准 化 、 规 范 化 、制 度 化 , 即 以
4、 严 格 的 职 业 道德 标 准 , 在 合 适 的 时 间 、 合适 的 地 点 , 用 合 适 的 方 式 ,说 合 适 的 话 , 做 合 适 的 事 ,并 圆 满 完 成 自 己 所 承 担 的 工作 职 责 ( 5) 职 业 化 的 核 心 层是 职 业 化 素 养 , 包 括 职 业 道德 和 责 任 意 识 。 中 间 层 是 职业 化 技 能 , 最 外 层 是 职 业 行为 规 范 ( 6) 从 业 人 员 讲 求 信用 包 括 : 择 业 信 用 、 岗 位 责任 信 用 、 离 职 信 用 。 ( 7) 从业 人 员 践 行 公 私 分 明 的 具 体要 求 是 要 有
5、 : 法 律 意 识 、 慎微 意 识 、 大 局 意 识 ( 8) 从 业人 员 践 行 纪 律 的 要 求 是 : 学习 岗 位 规 则 、 执 行 操 作 规 程、 遵 守 行 业 规 范 、 严 守 法 律法 规 ( 9) 从 业 人 员 践 行 节 约的 具 体 要 求 是 : 爱 护 公 物 、节 约 资 源 、 艰 苦 奋 斗 ( 10)合 作 的 特 征 包 括 : 社 会 性 、互 利 性 、 平 等 性 ( 11) 从 业人 员 践 行 合 作 的 具 体 要 求 是: 求 同 存 异 、 互 助 协 作 、 公平 竞 争 ( 12) 特 征 : 非 功 利性 、 普 遍
6、性 、 可 为 性 ( 13)从 业 人 员 践 行 奉 献 的 具 体 要求 是 : 尽 职 尽 责 、 尊 重 集 体、 为 人 民 服 务 ( 14) 奉 献 对实 现 职 业 理 想 的 具 体 意 义 :具 有 奉 献 精 神 , 能 把 职 业 当事 业 来 做 ; 对 工 作 积 极 主 动, 总 会 有 成 才 的 机 遇 ; 能 使个 人 价 值 融 入 集 体 价 值 之 中。 附 录 : 职 业 理 念 与原 则 要 求一 、 职 业 理 念 : X: 用 心 理学 的 理 论 知 识 和 方 法 技 巧 ,帮 助 Q解 决 心 理 问 题 的 专 业 人员 Q: 存 在
7、 ( 含 不 存 在 ) 心理 方 面 的 问 题 , 主 动 前 来 求助 , 解 决 自 身 问 题 的 人 职业 理 念 或 生 命 线 : Q和 Z的 身心 健 康 是 否 最 大 限 度 地 维 护? Q的 心 理 问 题 是 否 得 到 科 学有 效 的 解 决 X应 避 免 出 现 的误 区 : 批 评 指 责 、 主 观 武 断、 好 为 人 师 、 宣 扬 自 己 、 随随 便 便 、 同 情 怜 悯 、 大 惊 小怪 、 大 事 化 小 。二 、 工 作 模 式 : 求 助 者 主 动; 咨 询 师 启 发 引 导 求 助 者 。心 理 咨 询 与 心 理 治 疗 的 联
8、系: 理 论 上 没 有 明 确 界 定 , 采用 方 法 也 常 常 一 致 ; 可 由 同一 人 完 成 。 区 别 : 咨 询 的 对象 主 要 是 正 常 人 , 解 决 正 常人 遇 到 的 各 种 问 题 , 采 用 发展 模 式 , 平 等 关 系 , 时 间 短, 不 需 住 院 和 药 物 , 非 标 准程 序 化 ; 治 疗 的 对 象 主 要 是存 在 心 理 障 碍 的 人 , 如 神 经症 、 心 理 障 碍 或 身 心 疾 病 等。 病 理 模 式 , 医 患 关 系 , 时间 长 、 住 院 和 药 物 治 疗 , 标准 和 程 序 化 。三 、 工 作 原 则
9、: 价 值 中 立 (前 提 和 先 决 条 件 ) 、 保 密 原则 和 保 密 例 外 、 避 免 双 重 关系 、 自 我 保 护 。 基 础 心 理 学 第 一 节 绪 论 ( 心 理 的 本 质 )一 、 定 义1、 心 理 学 : 研 究 心 理 现 象发 生 、 发 展 和 活 动 规 律 基础 心 理 学 : 以 正 常 成 人 的 心理 现 象 为 研 究 对 象 , 总 结 心理 活 动 最 普 遍 、 最 一 般 规 律的 心 理 学 的 基 础 学 科 。 动 物的 、 儿 童 的 、 变 态 的 心 理 现象 不 属 于 , 但 都 属 于 心 理 学。2、 研 究
10、内 容 : (1)认 知 ( 感觉 、 知 觉 、 记 忆 和 思 维 ) :认 知 指 指 人 认 识 外 界 事 物 的过 程 , 或 者 说 是 对 作 用 于 人的 感 觉 器 官 的 外 界 事 物 进 行信 息 加 工 的 过 程 。 (2)需 要 和动 机 : 是 推 动 人 从 事 心 理 活动 的 内 部 动 力 。 需 要 以 欲 望、 要 求 的 形 式 表 现 出 来 , 反映 的 是 人 体 内 部 的 不 平 衡 状态 (3)情 绪 、 情 感 和 意 志 ( 意志 是 心 理 对 行 为 的 支 配 ) :情 绪 和 情 感 : 是 伴 随 认 识 和意 志 过
11、程 产 生 的 外 界 事 物 的态 度 和 体 验 , 以 人 的 需 要 为中 介 。 意 志 是 人 的 思 维 决 策见 之 于 行 动 的 心 理 过 程 , 表现 了 心 理 对 行 为 的 支 配 。 其支 配 力 的 强 弱 用 于 评 价 其 意志 的 品 质 (4)能 力 和 人 格 (5)分 类 : 心 理 现 象 分 为 心 理 过程 和 心 理 特 性 。 心 理 过 程 包括 认 知 ( 感 觉 知 觉 记 忆 思 维) 、 情 绪 情 感 、 意 志 。 ( 知、 情 、 意 ) 。 心 理 特 性 包 括需 要 动 机 、 能 力 、 人 格 , 心理 活 动
12、的 动 力 ( 需 要 、 动 机、 兴 趣 、 爱 好 、 信 念 、 世 界观 ) 、 对 实 践 活 动 的 适 宜 性( 能 力 ) 、 人 格 特 征 ( 气 质、 性 格 ) 。 二 、 人 的 心 理 的 本 质 :1、 心 理 是 脑 的 机 能 ( 从功 能 上 讲 ) : ( 1) 心 理 是 脑的 机 能 , 脑 是 从 事 心 理 活 动的 器 官 , 心 理 现 象 是 脑 活 动的 结 果 ( 2) 伴 随 神 经 系 统 的进 化 , 心 理 的 发 生 经 历 了 四个 阶 段 无 机 物 和 植 物 没 有神 经 系 统 没 有 心 理 。 单 细 胞动 物
13、, 变 形 虫 , 趋 利 避 害 ,有 感 应 性 感 觉 无 脊 椎 动 物发 展 到 环 节 动 物 , 只 具 有 某种 感 觉 器 官 , 只 认 识 个 别 属性 。 心 理 现 象 的 产 生 以 能 对具 有 生 物 学 意 义 的 信 号 刺 激做 出 反 应 为 标 志 , 或 者 说 以形 成 条 件 反 射 为 标 志 , 和 神经 系 统 的 出 现 相 联 系 知 觉脊 椎 动 物 , 具 有 脊 髓 和 大 脑, 有 了 各 种 感 觉 器 官 , 能 认识 到 整 个 事 物 思 维 萌 芽 灵长 , 能 认 识 外 部 联 系 人 有思 维 。 把 人 的 心
14、 理 叫 做 思 维、 意 识 、 精 神 。 能 认 识 到 事物 的 本 质 和 事 物 之 间 的 联 系, 是 人 的 心 理 和 动 物 心 理 的本 质 区 别 心 理 现 象 产 生 和发 展 的 过 程 , 充 分 说 明 了 心理 是 神 经 系 统 , 特 别 是 大 脑活 动 的 结 果 , 神 经 系 统 , 特别 是 大 脑 , 是 从 事 心 理 活 动的 器 官 。2、 心 理 是 客 观 现 实 的 反映 ( 从 内 容 上 讲 ) : 客 观现 实 是 心 理 的 源 泉 和 内 容 ,客 观 现 实 包 括 自 然 界 、 人 类社 会 、 人 类 自 己
15、。 心 理 的 反映 不 像 镜 子 似 的 反 映 , 而 是能 动 的 反 映 心 理 是 大 脑 活动 的 结 果 , 但 不 是 大 脑 活 动的 物 质 产 品 。 心 理 是 一 种 主观 映 象 (事 物 的 形 象 , 概 念 ,体 验 , 欲 望 , 要 求 )。 心 理 支配 行 为 活 动 , 又 通 过 行 为 活动 表 现 出 来 。 因 此 , 可 以 通过 观 察 和 分 析 人 的 行 为 活 动, 客 观 地 研 究 人 的 心 理 心理 现 象 既 是 脑 的 机 能 , 又 受社 会 的 制 约 心 理 学 是 一 门自 然 和 社 会 科 学 相 结 合
16、 的 中间 科 学 , 或 叫 边 缘 学 科 研究 的 某 一 课 题 , 可 以 侧 重 于自 然 或 侧 重 于 社 会 科 学 。三 、 发 展 简 史1、 科 学 心 理 学 的 建 立 : 艾 宾 浩 斯 : 长 的 过 去 , 短的 历 史 孔 子 性 相 近 习 相 远, 孟 子 性 善 、 荀 子 性 恶 , 世硕 性 善 恶 、 告 子 无 善 无 恶 希 波 克 拉 底 : 胆 汁 质 、 多 血质 、 粘 液 质 、 抑 郁 质 。 盖 伦提 出 拮 据 这 个 概 念 , 把 希 波克 拉 底 的 分 类 叫 做 人 的 气 质类 型 分 类 古 代 的 心 理 学
17、对心 理 现 象 的 研 究 用 的 是 思 辩和 总 结 个 人 经 验 的 方 法 , 不具 备 实 证 的 性 质 , 19世 纪 以前 , 隶 属 于 哲 学 的 范 畴 19世 纪 中 叶 , 实 验 的 方 法 , 使心 理 学 成 为 一 门 实 证 的 科 学, 并 最 终 从 哲 学 中 分 化 出 来独 立 ; 科 学 心 理 学 诞 生 标 志: 冯 特 于 1879年 在 莱 比 锡 大学 建 立 世 界 上 第 一 个 心 理 学实 验 室 冯 特 是 现 代 心 理 学的 创 始 人 。 认 为 , 心 理 学 是研 究 人 的 直 接 经 验 的 , 和 以间 接
18、 经 验 为 研 究 对 象 的 科 学不 同 , 应 该 用 能 够 测 定 直 接经 验 方 法 , 即 实 验 内 省 的 方法 来 进 行 研 究 。 用 内 省 法 研究 了 感 觉 、 知 觉 、 注 意 、 联想 等 心 理 现 象 ; 提 出 了 统 觉学 说 ( 统 觉 就 像 是 意 识 域 的注 视 点 ) 和 情 感 三 维 说 ( 情感 包 括 愉 快 和 不 愉 快 、 兴 奋和 沉 静 、 紧 张 和 松 弛 三 个 维度 ) 。 主 张 用 民 族 心 理 学 的方 法 研 究 高 级 心 理 学 。2、 学 派 的 纷 争 : ( 1)构 造 心 理 学 (
19、冯 特 , 铁 钦 纳) : 用 内 省 实 验 方 法 , 分 析意 识 的 内 容 , 找 出 意 识 组 成部 分 和 它 们 联 结 成 各 种 复 杂心 理 过 程 的 规 律 。 企 图 从 意识 经 验 的 构 造 方 面 来 说 明 人的 整 个 人 的 心 理 , 只 问 意 识由 哪 些 元 素 构 成 , 而 不 管 意识 的 来 源 、 意 义 和 作 用 。 评价 : 内 容 规 定 太 狭 窄 , 脱 离生 活 实 际 , 反 对 ( 2) 机 能 主义 心 理 学 ( 杜 威 、 安 吉 尔 ): 达 尔 文 的 进 化 论 、 詹 姆 士的 实 用 主 义 影
20、响 , 反 对 把 意识 分 解 为 感 觉 、 情 感 等 因 素, 反 对 把 意 识 分 解 为 感 觉 、情 感 等 元 素 , 主 张 意 识 是 一个 连 续 的 整 体 , 反 对 把 心 理看 作 一 种 不 起 作 用 的 副 现 象, 强 调 心 理 的 适 应 功 能 ; 反对 把 心 理 学 只 看 作 一 门 纯 科学 , 重 视 心 理 学 的 实 际 应 用, 强 调 心 理 学 应 该 研 究 心 理在 适 应 环 境 中 的 机 能 作 用 ( 3) 行 为 主 义 ( 华 生 ) : 心 理学 要 抛 开 意 识 , 径 直 研 究 行为 。 行 为 : 有
21、 机 体 用 于 适 应环 境 变 化 的 各 种 身 体 反 应 的组 合 , 这 些 反 应 不 外 是 肌 肉的 收 缩 和 腺 体 的 分 泌 。 心 理研 究 行 为 的 任 务 在 于 查 明 刺激 与 反 应 间 的 规 律 性 关 系 。根 据 刺 激 推 知 反 应 , 根 据 反应 推 知 刺 激 。 确 定 了 刺 激 和反 应 ( S-R) 的 关 系 , 就 可 以 预 测 行 为, 通 过 控 制 环 境 去 塑 造 人 的心 理 和 行 为 。 是 典 型 的 环 境决 定 论 的 观 点 ( 4) 格 式 塔 心理 学 ( 完 形 心 理 学 ) ( 魏 特海
22、默 、 克 勒 、 科 夫 卡 ) : 整体 不 等 于 部 分 的 相 加 , 意 识、 经 验 也 不 等 于 感 觉 和 感 情等 元 素 的 集 合 , 行 为 也 不 等于 反 射 弧 的 集 合 , 反 对 把 心理 现 象 分 解 为 组 成 它 的 元 素, 主 张 从 整 体 上 来 研 究 心 理学 , 建 立 了 完 形 心 理 学 。 格式 塔 在 德 文 中 意 味 着 整 体 ( 5) 精 神 分 析 ( 弗 洛 伊 德 ) .3、 当 代 心 理 学 研 究 的 主要 取 向 : 二 战 以 后 , 出 现 整合 趋 势 ( 1) 人 本 主 义 心 理 学( 罗
23、 杰 斯 、 马 斯 洛 ) : 一 切不 安 的 根 源 在 于 缺 乏 对 人 的内 在 价 值 的 认 识 ; 应 该 关 心人 的 价 值 和 尊 严 , 研 究 对 人类 进 步 富 有 意 义 的 问 题 , 反对 贬 低 人 性 的 生 物 还 原 论 和机 械 决 定 论 。 人 有 自 我 的 纯主 观 意 识 , 有 自 我 实 现 的 需要 , 只 要 有 适 当 的 环 境 , 人就 会 努 力 去 实 现 自 我 、 完 善自 我 , 最 终 达 到 自 我 实 现 。重 视 人 自 身 的 价 值 与 尊 严 ,提 倡 充 分 发 挥 人 的 潜 能 ; 与行 为
24、主 义 、 精 神 分 析 两 大 传统 学 派 有 明 显 分 歧 , 被 称 为第 三 势 力 ( 2) 认 知 心 理 学 :把 人 看 作 是 一 个 类 似 计 算 机的 信 息 加 工 系 统 , 以 信 息 加工 的 特 点 , 即 从 信 息 的 输 入、 编 码 、 转 换 、 储 存 和 提 取等 的 加 工 过 程 来 研 究 人 的 认知 活 动 。 和 计 算 机 科 学 的 结合 , 开 辟 了 人 工 智 能 的 新 领域 。 开 始 与 认 知 神 经 科 学 相结 合 , 把 行 为 水 平 的 研 究 与相 应 的 大 脑 神 经 过 程 的 研 究结 合
25、起 来 , 深 入 探 讨 认 知 过程 的 机 制 ( 3) 生 理 心 理 学 :探 讨 心 理 活 动 的 生 理 基 础 和脑 的 机 制 。 包 括 脑 与 行 为 的演 化 ; 脑 的 解 剖 与 发 展 及 其和 行 为 的 关 系 ; 认 知 、 运 动控 制 、 动 机 行 为 、 情 绪 和 精神 障 碍 等 心 理 现 象 和 行 为 的神 经 过 程 和 神 经 机 制 。 大 脑机 能 定 位 。4、 研 究 原 则 : 客 观 性 、辩 证 发 展 、 理 论 联 系 实 际 。5、 研 究 方 法 : ( 1) 观 察 法( 自 然 观 察 法 ) : 在 自 然
26、 条件 下 , 有 目 的 、 有 计 划 地 系统 观 察 人 的 行 为 和 活 动 , 从中 发 现 心 理 现 象 产 生 和 发 展的 规 律 的 方 法 ( 不 能 简 单 的做 因 果 联 系 , 但 可 以 坐 因 果假 设 ) ( 2) 调 查 法 : 就 某 一问 题 , 用 口 头 或 书 面 的 形 式向 被 调 查 的 对 象 提 问 , 让 他回 答 , 通 过 对 他 的 回 答 的 分析 来 了 解 他 的 心 理 活 动 的 方法 。 种 类 : 口 头 、 访 谈 法 、书 面 、 问 卷 、 心 理 量 表 法 。事 先 列 好 提 问 的 问 题 或 提
27、 问的 提 纲 ; 问 卷 要 有 一 定 的 信度 和 效 度 ; 问 题 的 设 计 要 准确 具 体 而 不 能 有 暗 示 , 不 能让 调 查 对 象 难 以 理 解 或 产 生歧 义 ( 3) 个 案 法 ( 个 案 历 史技 术 ) : 对 某 一 个 被 试 所 做的 多 方 面 的 深 入 详 细 研 究 ,包 括 他 的 历 史 资 料 、 作 业 成绩 、 测 验 结 果 , 以 及 别 人 对他 的 评 价 等 , 目 的 在 于 发 现影 响 某 种 心 理 和 行 为 的 原 因。 强 调 个 体 之 间 的 差 异 , 对某 一 被 试 者 所 做 的 多 方 面
28、 的深 入 详 细 研 究 , 以 期 发 现 影响 某 种 心 理 和 行 为 的 原 因 ( 4) 实 验 法 : 在 严 格 控 制 条 件的 情 况 下 , 观 察 被 试 的 行 为或 活 动 , 探 索 客 观 条 件 和 人的 心 理 活 动 之 间 的 因 果 联 系的 研 究 方 法 。 自 变 量 : 由 实验 者 选 择 用 来 引 起 被 试 者 心理 或 行 为 变 化 的 刺 激 变 量 。因 变 量 : ( 研 究 者 试 图 预 测的 行 为 ) : 由 自 变 量 引 起 的被 试 者 心 理 和 行 为 的 变 化 。额 外 变 量 : 除 自 变 量 之
29、外 的一 切 能 够 对 被 试 者 的 心 理 或行 为 产 生 影 响 的 客 观 条 件 。第 二 节 心 理 活 动 的 生 理 基 础一 、 神 经 系 统 的 构 造 和 功 能1、 神 经 元 及 其 功 能 : 神经 元 是 神 经 系 统 的 基 本 结 构单 位 和 功 能 单 位 。 细 胞 体 和树 突 是 灰 色 的 , 轴 突 外 有 白色 薄 膜 , 即 髓 鞘 , 起 绝 缘 的作 用 。 树 突 是 前 一 个 神 经 元和 后 一 个 神 经 元 彼 此 接 触 的部 位 , 接 受 外 界 刺 激 并 转 化成 神 经 冲 动 , 或 接 受 前 一 个神
30、 经 元 传 来 的 神 经 冲 动 , 将神 经 冲 动 传 至 细 胞 体 。 轴 突将 神 经 冲 动 从 细 胞 体 传 到 其他 神 经 元 。 两 个 神 经 元 彼 此接 触 的 部 分 叫 突 触 。2、 外 周 神 经 系 统 及 其 功 能 :神 经 元 的 轴 突 聚 集 在 一 起 组成 神 经 纤 维 , 构 成 一 根 神 经。 外 周 神 经 系 统 就 是 由 遍 布全 身 的 神 经 组 成 的 , 是 把 中枢 神 经 系 统 与 感 觉 、 运 动 和内 脏 器 官 联 系 起 来 的 神 经 结构 。 从 解 剖 上 看 包 括 12对 脑神 经 和 3
31、1对 脊 神 经 ; 从 功 能上 分 躯 体 神 经 系 统 和 自 主 神经 ( 植 物 神 经 ) 系 统 。 躯 体神 经 是 到 达 感 觉 和 运 动 器 官的 神 经 , 中 枢 神 经 系 统 通 过它 们 支 配 感 觉 器 官 和 运 动 器官 。 自 主 神 经 又 叫 植 物 神 经, 分 为 机 能 上 拮 抗 的 交 感 神经 ( 唤 醒 有 机 体 , 调 动 有 机体 能 量 ) 和 副 交 感 神 经 ( 使有 机 体 恢 复 或 维 持 安 静 状 态, 储 存 能 量 , 维 持 平 衡 ) ,是 支 配 内 脏 器 官 的 神 经 , 分布 在 心 脏
32、、 血 管 、 呼 吸 器 官、 肠 胃 平 滑 肌 和 腺 体 等 内 脏器 官 。 不 受 意 识 的 支 配 , 与情 绪 反 应 有 关 。3、 中 枢 神 经 系 统 及 其 功能 : 大 量 的 神 经 细 胞 集 中 折地 方 , 包 括 脊 髓 和 脑 。 脑 由脑 干 、 间 脑 、 小 脑 、 端 脑 (大 脑 ) 组 成 ( 1) 脊 髓 : 中 心是 个 管 , 围 绕 着 管 的 是 脊 髓的 灰 质 , 前 端 由 大 型 的 运 动神 经 元 构 成 , 后 端 由 感 觉 神经 元 构 成 , 中 段 前 后 端 之 间集 中 了 自 主 神 经 元 。 其 外
33、 周是 脊 髓 的 白 质 。 是 中 枢 神 经系 统 中 最 低 级 的 部 位 , 除 传递 信 息 外 也 能 完 成 一 些 简 单的 反 射 ( 2) 脑 干 包 括 延 脑 (延 髓 ) 、 桥 脑 、 中 脑 , 是 脑的 最 古 老 的 部 分 , 是 维 持 生命 的 基 本 活 动 的 主 要 机 构 延 脑 : 神 经 纤 维 上 下 行 的 通道 , 从 大 脑 两 半 球 和 身 体 两侧 来 的 神 经 纤 维 , 经 延 脑 的椎 体 交 叉 向 对 侧 传 导 , 产 生对 侧 传 导 和 支 配 状 况 。 延 脑中 还 有 支 配 呼 吸 和 心 跳 的
34、中枢 , 又 叫 生 命 中 枢 。 脑 干 上的 网 状 结 构 是 调 节 睡 眠 与 觉醒 的 神 经 结 构 桥 脑 : 神 经纤 维 上 下 行 的 通 道 , 也 是 联系 大 脑 与 小 脑 之 间 神 经 纤 维的 通 道 中 脑 : 上 下 行 神 经传 导 的 通 路 , 还 有 瞳 孔 反 射和 眼 动 的 中 枢 脑 干 网 状 结构 : 由 许 多 散 在 于 纵 横 交 错的 神 经 网 中 的 大 小 不 等 、 类型 不 同 的 神 经 元 构 成 , 贯 穿于 脑 干 的 大 部 分 区 域 , 是 调节 睡 眠 和 觉 醒 的 神 经 结 构 ,它 使 机
35、体 在 一 定 的 刺 激 下 ,保 持 一 定 的 唤 醒 水 平 和 清 醒状 态 , 维 持 注 意 并 激 活 情 绪( 3) 间 脑 位 于 脑 干 之 上 。 包括 丘 脑 、 上 丘 脑 、 下 丘 脑 和底 丘 脑 , 丘 脑 是 大 脑 皮 层 下除 嗅 觉 外 较 高 级 的 感 觉 中 枢, 其 它 感 觉 器 官 来 的 神 经 元都 要 在 丘 脑 换 一 个 神 经 元 ,才 能 到 达 大 脑 ) 。 上 丘 脑 参与 嗅 觉 和 某 些 激 素 的 调 解 。下 丘 脑 是 大 脑 皮 层 下 调 节 自主 神 经 活 动 的 中 枢 , 调 节 内脏 活 动
36、。 、 底 丘 脑 调 解 肌 张力 , 使 运 动 正 常 进 行 ( 4) 小脑 : 保 持 躯 体 平 衡 、 调 节 肌肉 紧 张 度 、 实 现 随 意 运 动 和不 随 意 运 动 。4、 大 脑 的 结 构 与 功 能 :( 1) 端 脑 即 大 脑 , 中 间 的 裂缝 叫 纵 裂 , 将 大 脑 分 为 左 右两 个 半 球 , 纵 裂 底 上 的 大 横行 纤 维 束 叫 胼 胝 体 , 把 大 脑两 半 球 连 接 起 来 ( 2) 外 层 是密 集 的 神 经 细 胞 体 , 叫 大 脑灰 质 (大 脑 皮 质 或 大 脑 皮 层 ); 内 部 是 髓 鞘 化 了 的
37、神 经 纤维 , 称 为 大 脑 白 质 ; 白 质 内有 灰 质 核 团 , 叫 基 底 核 。 大脑 皮 层 有 褶 皱 , 形 成 沟 、 裂和 回 ( 3) 自 半 球 上 缘 中 点 斜跨 外 侧 面 的 一 条 沟 叫 中 央 沟, 相 邻 两 个 沟 之 间 隆 起 的 部分 叫 大 脑 的 回 。 以 外 侧 裂 、中 央 沟 等 为 界 线 可 以 分 四 个叶 , 外 侧 裂 以 上 、 中 央 沟 之前 为 额 叶 ( 中 央 前 回 : 躯 体运 动 中 枢 ) ; 中 央 沟 之 后 、顶 枕 沟 之 前 为 顶 叶 ( 中 央 后回 : 躯 体 感 觉 中 枢 )
38、; 顶 枕沟 之 后 为 枕 叶 ( 枕 极 : 视 觉中 枢 ) ; 外 侧 裂 之 下 为 颞 叶( 颞 上 回 和 颞 中 回 : 听 觉 中枢 ) ( 4) 前 额 叶 皮 层 和 颞 、顶 、 枕 皮 层 之 间 的 联 络 区 与复 杂 的 知 觉 、 注 意 和 思 维 过程 有 关 ( 5) 边 缘 系 统 由 边 缘叶 以 及 皮 层 下 的 脑 结 构 构 成, 是 内 脏 功 能 和 机 体 内 环 境的 高 级 调 节 控 制 中 枢 , 也 是情 绪 、 情 感 的 调 节 中 枢 。 身体 各 部 位 在 大 脑 皮 层 上 的 代表 区 域 都 是 倒 置 的 ,
39、 即 脚 在上 、 头 在 下 ( 面 部 五 官 的 位置 是 正 的 ) 。 而 且 身 体 感 觉敏 感 的 部 位 和 运 动 灵 敏 的 部位 占 得 比 例 比 较 大 。5、 大 脑 两 半 球 功 能 的 不对 称 性 : 大 脑 两 半 球 的 解 剖结 构 是 对 称 的 , 但 其 功 能 是不 对 称 的 , 功 能 的 不 对 称 性叫 做 “单 侧 化 ”。 右 利 手 ,左 半 球 言 语 功 能 ( 概 念 形 成、 逻 辑 推 理 、 数 学 运 算 ) 占优 势 , 右 半 球 空 间 知 觉 和 形象 思 维 功 能 ( 音 乐 、 美 术 、情 绪 表
40、达 和 识 别 ) 占 优 势 。 1860年 , 布 洛 卡 发 现 了 运 动 性言 语 中 枢 , 证 明 了 左 半 球 的言 语 优 势 , 左 半 球 额 叶 损 伤, 右 半 球 完 好 , 导 致 运 动 性失 语 症 , 发 音 器 官 没 有 毛 病, 能 听 懂 别 人 说 话 , 能 写 字和 阅 读 , 但 失 去 说 话 的 能 力。 20世 纪 60年 代 , 罗 杰 .斯 佩里 通 过 割 裂 脑 的 实 验 ( 切 断胼 胝 体 , 即 连 接 左 右 半 球 的神 经 纤 维 束 ) 证 明 了 大 脑 两半 球 功 能 的 不 对 称 性 。三 、 高 级
41、 神 经 系 统 的 反 射 学说1、 基 本 概 念 ( 1) 兴 奋和 抑 制 : 神 经 活 动 的 基 本 过程 。 兴 奋 : 神 经 活 动 由 静 息状 态 或 较 弱 的 状 态 , 转 为 活动 状 态 或 较 强 的 状 态 ( 2) 反射 、 反 射 弧 和 反 馈 : 反 射 是有 机 体 在 神 经 系 统 的 参 与 下, 对 内 外 环 境 刺 激 做 出 的 规律 性 回 答 。 反 射 弧 是 实 现 反射 活 动 的 神 经 通 路 。 实 现 反射 活 动 的 神 经 通 过 , 由 感 受器 、 传 入 神 经 、 反 射 中 枢 、传 出 神 经 和
42、效 应 器 组 成 。 反馈 : 指 反 射 活 动 的 结 果 返 回传 到 神 经 中 枢 , 使 神 经 中 枢及 时 获 得 效 应 器 活 动 的 信 息( 3) 无 条 件 反 射 和 条 件 反 射: 无 条 件 反 射 : 动 物 和 人生 而 具 有 , 不 学 而 会 的 。 如吃 食 物 流 口 水 、 光 照 使 瞳 孔收 缩 条 件 反 射 : 通 过 模 仿、 学 习 , 在 无 条 件 反 射 的 基础 上 巴 甫 洛 夫 为 经 典 条 件反 射 , 如 酸 梅 、 被 蛇 咬 。 斯金 纳 叫 操 作 性 或 工 具 条 件 反射 。 如 马 戏 团 的 动
43、物 、 大 白学 会 走 迷 宫 、 大 白 在 斯 金 纳箱 里 按 压 杠 杆 ( 共 同 特 点 是都 有 操 作 或 经 过 训 练 ) 。2、 基 本 规 律 ( 1) 条 件反 射 的 抑 制 : 外 抑 制 : 额 外刺 激 的 出 现 使 条 件 反 射 停 止反 应 。 超 限 抑 制 ( 保 护 性 抑制 ) : 长 时 间 工 作 或 受 强 烈刺 激 。 消 退 抑 制 : 已 经 形 成的 条 件 反 射 不 再 给 予 强 化 。条 件 反 射 的 泛 化 现 象 : 在 条件 反 射 的 初 期 , 类 似 于 条 件刺 激 物 的 刺 激 也 会 引 起 条 件
44、反 射 ( 2) 扩 散 和 集 中 : 神 经过 程 在 大 脑 皮 层 上 运 动 的 基本 形 式 就 是 扩 散 和 集 中 。 扩散 : 一 个 地 方 的 神 经 细 胞 的兴 奋 引 发 其 他 地 方 神 经 细 胞的 兴 奋 。 如 条 件 反 射 的 泛 化。 当 条 件 反 射 多 次 进 行 , 通过 学 习 训 练 , 区 别 了 不 同 的刺 激 , 形 成 了 分 化 , 就 只 对条 件 刺 激 物 进 行 反 应 了 , 就是 集 中 ( 3) 相 互 诱 导 : 一 种神 经 过 程 进 行 , 可 以 引 起 另一 种 神 经 过 程 的 出 现 。 包
45、括: 负 诱 导 ( 抑 制 ) ( 如 废 寝忘 食 时 感 觉 不 到 饥 饿 ) 、 正诱 导 ( 兴 奋 ) 。 诱 导 可 以 是同 时 性 的 、 相 继 性 的 诱 导 ( 4) 动 力 定 型 : 刺 激 形 成 固 定的 顺 序 , 反 应 也 跟 着 形 成 固定 顺 序 。 大 脑 皮 层 对 刺 激 的定 型 系 统 所 形 成 的 反 应 定 型系 统 。 巴 甫 洛 夫 认 为 , 动 力定 型 是 人 习 惯 的 生 理 基 础 。动 力 定 型 的 破 坏 会 引 起 人 消极 情 绪 的 反 应 。第 三 节 感 觉 、 知 觉 和 记 忆一 、 感 觉 (
46、1) 定 义 : 感 觉 是人 脑 对 直 接 作 用 于 感 觉 器 官的 客 观 事 物 个 别 属 性 的 反 映( 2) 种 类 : 按 刺 激 来 源 分 为 外 部 包 括 视 、 听 、 嗅 、 味和 皮 肤 ( 温 冷 触 痛 压 ) 内部 包 括 运 动 、 平 衡 、 机 体 (又 叫 内 脏 感 觉 , 包 括 饿 、 胀、 渴 、 窒 息 、 恶 心 、 便 意 、性 和 疼 痛 ) 。二 、 感 受 性 与 感 觉 阈 限 :1、 定 义 ( 1) 感 受 性 是感 觉 器 官 对 适 宜 刺 激 的 感 觉能 力 。 分 为 绝 对 和 差 别 感 受性 ( 2)
47、感 觉 能 力 强 , 感 受 性就 越 高 。 感 受 性 的 高 低 可 以拿 刚 刚 引 起 感 觉 的 刺 激 强 度加 以 度 量 ( 3) 感 受 性 的 高 低可 用 感 觉 阈 限 的 大 小 加 以 度量 , 二 者 成 反 比 , 感 觉 阈 限低 感 受 性 高 ; 感 觉 阈 限 高 感受 性 低 ( 4) 适 宜 刺 激 : 最 敏感 的 感 觉 的 刺 激 ( 5) 感 觉 阈限 : 最 小 刺 激 量 。2、 感 受 性 与 感 觉 阈 限 的 种 类( 1) 感 觉 阈 限 : 分 绝 对 与 差别 感 觉 阈 限 ( 2) 感 觉 阈 限 与感 受 性 之 间
48、 是 反 比 关 系 , 感觉 阈 限 低 则 感 受 性 高 , 能 感觉 到 很 微 弱 的 刺 激 。 感 觉 阈限 是 一 个 范 围 , 有 下 限 和 上限 , 下 限 上 限 之 间 的 刺 激 都是 可 以 引 起 感 觉 的 范 围 ( 3)绝 对 感 觉 阈 限 (绝 对 阈 限 ):刚 刚 能 引 起 感 觉 的 最 小 刺 激强 度 。 表 示 的 是 绝 对 感 受 性。 越 小 , 表 示 感 受 性 越 高 ( 4) 差 别 感 觉 阈 限 (差 别 阈 限 、最 小 可 觉 差 、 j.n.d): 刚 刚能 引 起 差 别 感 觉 的 刺 激 的 最小 变 化
49、量 。 越 小 , 说 明 差 别感 受 性 越 高 。3、 韦 伯 定 律 和 费 希 纳 定 律 (1) 韦 伯 定 律 : 1840年 , 发 现了 差 别 感 觉 阈 限 定 律 , 即 差别 阈 限 和 原 来 刺 激 强 度 的 比例 是 一 个 常 数 。 公 式 为 I/I=K。 I是 差 别 阈 限 , I是 原来 的 刺 激 强 度 , K是 一 个 常 数( 韦 伯 常 数 、 韦 伯 分 数 ) ,只 适 用 于 中 等 强 度 的 刺 激 ,同 感 觉 器 官 的 韦 伯 分 数 不 同( 2) 费 希 纳 定 律 : 1860年 ,用 差 别 阈 限 作 为 感 觉 的 单 位, 测 量 了 一 个 刺 激 所 包 含 的差 别 阈 限 值 , 认 为 它 就 是 这个 刺 激 所 引 起 的 心 理 强 度 。发 现 感 觉 的 强 度 与 刺 激 强 度的 对 数 成 正 比 , 刺 激 的 物 理强 度 按 对 数 级 增 加 时 , 所 引起 的 心 理 强 度 按 算 术 级 增 加。 公 式 为 S=K.lgR。 S是 心 理量 , R是 物 理 量 , K是 常 数 。两 定 律 都 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