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区电动车和燃油助力车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认真做好我区联合整治*城区非法营运摩托车的工作,彻底解决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以及无强制性认证(3C 认证)助力车的现状,达到整治目标。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整治工作部署以及区政府办印发*市*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心城区摩托车管理工作通告(*府【*】*号)和*市*区联合整治*城区非法营运摩托车工作方案的通知(*府办【*】*号)要求,结合*实际,特制订此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以整治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的助力车为重点,从源头上把好关,逐步减少不符合标准的助力车上路行驶。近期目标
2、:开展为期一个月助力车专项整治,使城区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动力车行为有效遏制。二、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一)成立*区整治助力车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 长:* 区府办副主任副组长:*、*、*成 员:由质监局、工商局、交警大队、巡警大队抽调人员组成。(二)组建联合专项整治执法队伍。执法人员由区交通局、区- 2 -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巡警大队、工商、质监各抽调*人,分成三组,对*城区的摩托车销售门店进行全面专项检查,主要检查有无 3C认证和超过助力车国家标准的产品,但又在产品上标注“助力车”字样,且标注的执行标准号为助力车国家标准的。三、整治步骤和具体措施(一)整治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3、二)整治方式。采取不定期集中机查行动。(三)整治重点。主要对销售无 3C 认证的 摩托车门店。(四)处理办法。对未获得 3C 认证而擅自生产销售列入 3C 认证目录的轻便摩托车的企业门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七条进行查处。对流通环节销售的“电动摩托车” 或其他超过助力车国家标准的产品,但又在产品上标注“助力车” 字样,且标注的执行标准号为助力车国家标准的,认定为以假充真的产品,按照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进行查处。对生产销售电动车和燃油助力车企业无照经营行为或擅自从事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的违法经营行为。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进行查处。四、工作要求(一)领导重视,加强配合开展助力车
4、专项整治需要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认识,部门加强配合,精心组织,务求实效。(二)明确职责,形成整体合力。- 3 -各职能部门加强配合,及时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基础上密切协作,力求专项行动取得整体效果。(三)根据法律法规,严格执法。充分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严格执法,对未获得 3C 认证而擅自生产销售列入 3C 认证目录的轻便摩托车的企业,对销售的“ 电动 摩托 车” 或其他超 过助力车国家 标准的产品,但又在产品上标注“助力 车” 字样 ,且标注的执行标 准号为助力车国家标准的门店,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于查处。(四)注意工作方法。摩托车行驶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有关职能部门在严格执法的同时,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坚持热情服务、文明管理,避免激化群众矛盾和引发群体性事件。整治工作要以安全教育和纠正违法为主、处罚为辅以及循序渐进的原则进行。*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