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仪器设备报废流程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领导审核国资处分管处长审核报校长办公会议通过后报教育部备案或审批不同意不同意同意国资处处长审核同意汇总报国资分管校长审核同意同意教职工在线填写仪器设备报废申请单位主管负责人审核并在报废技术鉴定表上签字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经办人鉴定审核(单台 10 万元以上设备由设备处组织 2 名专家鉴定)不同意财务下账单位资产管理员在线审核,打印报废技术鉴定表并组织三名以上专家报废鉴定签字公开处置回收的资产国资处资产科账务管理人员下账(依据报废技术鉴定表、专家鉴定意见、校长办公会议纪要、处置统计表、处置备案文件等材料)不同意不同意不同意不同意单笔业务 10 万以上同意国资处资产
2、科经办人回收仪器设备单笔业务原值 10 万以下同意 同意同意同意同意不同意不同意办结归档职能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处(事业资产管理科 ) 办事地址:国有资产管理处(中心图书馆正门对面)206 室 联系人:: 刘长清咨询电话:68253319意见反馈: 注意事项:1.单位资产报废,需按照达到最低使用年限和未达到使用年限分别提交申请。 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的,原则上不得申请报废鉴定和处置,确有特殊原因需鉴定和处置的,应向职能部门提出专项申请,详细说明情况,经归口管理单位和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并报校长办公会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废处置。对于已达到使用年限尚可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2.为提高报废处置效率,
3、更好服务各单位,资产处置原则上实行现场公开招标的方式集中处置。各单位应提前将审批通过的待处置资产,按已达到使用年限和未达到使用年限分别集中存放,并将资产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等进行清理,确保与报废处置清单一致。处置资产必须保持完整,不得将设备的主件、配件拆卸,若有丢失,各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资产摆放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家具及其他物资报废流程国资处分管处长审核报校长办公会议通过后报教育部备案不同意同意国资处处长审核汇总报国资分管校长审核教职工在线填写报废申请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并在报废鉴定表上签字财务下账公开处置回收的资产国资处资产科账务管理人员下账(依据报废技术鉴定表、校长办公会议纪要、处置
4、统计表、处置备案文件等材料)不同意不同意单笔业务原值 10 万以上国资处资产科经办人回收单笔业务原值 10 万以下同意 同意同意同意同意不同意不同意国资处事业资产科科长审核审核 不同意同意国资处经办人现场查看审核 不同意同意同意单位资产管理员在线审核,打印报废技术鉴定表并组织三名以上专家报废鉴定签字不同意不同意同意办结归档职能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处(事业资产管理科) 办事地址:国有资产管理处(中心图书馆正门对面)206 室 联系人:傅静咨询电话:68253561意见反馈:注意事项:1.单位资产报废,需按照达到最低使用年限和未达到使用年限分别提交申请。 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的,原则上不得申请报废鉴定和处置,确有特殊原因需鉴定和处置的,应向职能部门提出专项申请,详细说明情况,经归口管理单位和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并报校长办公会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废处置。对于已达到使用年限尚可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2.为提高报废处置效率,更好服务各单位,资产处置原则上实行现场公开招标的方式集中处置。各单位应提前将审批通过的待处置资产,按已达到使用年限和未达到使用年限分别集中存放,并将资产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等进行清理,确保与报废处置清单一致。处置资产必须保持完整,不得将设备的主件、配件拆卸,若有丢失,各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资产摆放不得堵塞消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