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开展2016年度诚信企业评选活动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企业:按照国务院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部署以及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财政部等28个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等,为树立守信典型,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内蒙古公共信用服务中心与内蒙古信用商会决定在全区范围内联合开展2016年度“诚信企业”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活动
2、目的随着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步伐加快,全社会诚实守信已成必然要求。通过评选、表彰、示范等一系列措施,使一批信用管理严格、社会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和企业家脱颖而出,成为信用时代的楷模。在招投标、政府采购、银行贷款、市场准入、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科技扶持等公共资源配置中向典型开绿灯,形成守信一路畅通,失信寸步难行的社会氛围。二、活动的主办单位本次活动的主办单位是:内蒙古公共信用服务中心、内蒙古信用商会三、评选活动范围诚信企业:在内蒙古自治区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集体、非公有制经济等各种所有制的工商企业(含自治区属、中央属企业)。四、评选方式本次活动本着“公开、公平、公正
3、”原则。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成立“内蒙古诚信评选组委会”,负责此次评选活动的具体事宜。组委会邀请政府有关部门、企业、行业协会、学术机构、新闻媒体等单位的权威人士组成专家组,有专家组队申报企业和个人进行评审,提出入选名单后在相关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五、报送材料要求各参评企业和个人要按照附件的要求认真组织申报材料。文字材料要精练,字数要在2000字以内。有信用报告、信用等级、信用认证等所有证明守信状况的文字、图片、视频、证书、报告等复印后签字盖章直接报送到组委会,也可以通过各地区、行业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等推荐给组委会。本次活动评选结果拟于2016年8月揭晓。届时将在呼和浩特市举行隆重的颁奖
4、仪式和宣传活动。请各单位于2016年5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到组委会。此次活动不收取费用,是一项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工作,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积极支持,大力配合,认真组织申报推荐工作,为自治区信用建设作出积极贡献。地址: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北路89号(自治区人民政府西办公区2号楼)联系人:孙文磊 张丽清电话:0471-6610868 传真:0471-6610842电子邮箱:附件:1、内蒙古诚信企业评选实施细则2、内蒙古诚信企业评选申请表内蒙古信用商会 内蒙古公共信用服务中心2017年2月9日附件1:内蒙古诚信企业评选实施细则一、参评范围“诚信企业”为在内蒙古自治区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具有法人资格的国
5、有、集体、非公有制经济等各种所有制的工商企业(含省属、中央属企业)均可参加评选。二、企业参评条件参与“内蒙古诚信评选”的申报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在内蒙古自治区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二)信守合同内容,合同履约率达100%(不可抗力、对方当事人违约以及依法变更、解除合同的除外)。(三)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市场竞争、市场交易秩序的法律法规,无提供虚假文件骗取工商登记、抽逃注册资本、擅自变更登记事项等行为;无不正当竞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近两年内无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处罚记录。(四)遵守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近两年内没有税务行政处罚记录;近两年内未发
6、生欠税;能依法报送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纳税资料;完整、准确核算应纳税款;完整准确代扣代缴税款。(五)企业财务状况真实,按照规定进行年度财务状况审计,并按规定向主管财政部门报送财务报表;近二年内没有发生逃废金融机构债务和拒不承担担保责任的行为;没有出现无理拒付票据和在金融机构透支的行为;按规定及时向债权金融机构报送财务报表,自觉接受监督;遵守统计法规,保证统计数据真实。(六)企业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计量管理体系和售后服务体系,产品符合质量、标准、计量、环保、节能及标识标注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近二年内无重大质量问题,无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无重大污染事故。(七)近二年内企业及
7、法定代表人均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因债务纠纷做被告并败诉,无被消费者投诉并败诉的重大案例。(八)参加社会保险,不欠缴社会保险费,不拖欠职工工资。三、企业参评程序(一)通过各盟市金融办、经信委、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联及各有关单位和新闻媒体推荐。(二)直接向组委会办公室申报材料。参评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内蒙古诚信企业评选申请表;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报告(说明企业近三年经营情况及诚信情况);近三年资产负债表及经营情况表;有关部门颁发的信用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当地税务机关的完税情况证明;当地工商、质量监督、药监、安全、环保等部门无重大违法案件处罚的证明材料。四、诚信企业评选标准和内容
8、其评选指标体系采用分类评选量化评估,基础记分采取千分制。包含五项内容:即企业的经营状况、诚信理念、诚信管理、社会责任履行、诚信认知度和公共记录。所占的权重分别为10%、10%、40%、15%、25%。根据企业具体情况扣减失缺内容分数,评委打分的加权平均值即为该申报企业的综合得分。(一)经营状况(100分)企业经营状况包括资质和荣誉、经营业绩、经济指标等要素。资质和荣誉包括企业近三年内取得的市级以上机构颁发的与诚信相关的各种资质和荣誉。经营业绩包括行业风险和经营环境;产品和服务市场份额、主导性及影响力;企业规模、职工队伍、技术水平;技术装备和应用;经营战略,管理模式等。经济指标除总资产、净资产、
9、销售收入、纳税总额、利润、社会贡献总额外,参考企业的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报酬率、总资产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资产负债率、已获利息倍数、销售增长率、资本积累率、总资产贡献率、社会贡献率等指标。(二)诚信理念(100分)企业诚信理念包括企业核心价值观、法制意识、信用风险意识以及教育培训等。企业以诚实守信为核心价值观;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经营者、管理层和员工有较强的诚信理念和信用风险意识;企业持续、全面开展诚信理念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等。(三)诚信管理(400分)诚信管理包括组织机构、制度建设和实施、职业道德管理等。组织机构包括企业相关领导参加的诚信建设领导机构以及专(兼)职的诚
10、信管理部门和人员,任务分工明确,工作扎实有效。制度建设和实施包括对内部的诚信管理、对外部的诚信履约、对社会的诚信自律,以及对客户信用信息和信用评估的管理等各方面的制度健全;各项制度执行认真、效果显著;深入诚信理论研究,积极实践创新。(四)社会责任履行(150分)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包括维护职工权益、保护资源环境、促进社区发展,积极参与消除贫困及其它公益事业;保护股东、投资人和债权人等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在社会和行业中取得较高影响力。(五)诚信认知度和公共记录(250分)诚信认知度包括:客户认知度,员工、股东、投资人等利益相关方认知度,行业及业务伙伴认知度,政府部门、社会舆论认知度等。公共记录包括:
11、在各级金融机构信用、信贷记录,市级及以上文明办、整规办、工商、质监、国税、地税、环保等部门以及消费者协会的相关记录、表扬和奖励等;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级等。五、否决条款(一)若以上五项中任何一项评委打分的加权平均值不足该项权重分数的50%,该申报企业不得入选。(二)申报企业近二年内发生重大失信行为或失信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一票否决。(三)在评选活动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材料者经核实后,一票否决。附件2内蒙古诚信企业申请表编号: 填报日期: 企业名称:社会信用统一代码:住址:企业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企业性质: 注册资本:成立日期: 经营期限:经营场所地址:经营范围:最近年检时间: 申请企业联系人信息:姓名: 部门:职位: 联系电话:企业 电子邮箱:传真:序号品牌 所属类别 备注123主要经营的产品信息:4主要事迹材料:推荐单位意见:评审专家组意见:领导小组审批意见:内蒙古信用商会 2017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