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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M0502-05 船舶吊货杆修理通用工艺方案.doc

上传人:jw66tk88 文档编号:4110895 上传时间:2018-12-10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460.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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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船舶吊货杆修理通用工艺方案(Rev.5.0) PM0502-05(1/8)船舶吊货杆修理通用工艺方案1. 目的控制吊货杆修理中影响质量的各主要因素,保证工程质量。2. 吊货杆的修理2.1 弯曲修理吊货杆弯曲的直线度公差值不大于长度的 1/1500 或弯折角不大于 20时,经船东/ 验船师同意,允许进行矫直修理。 其方法分为机械施压矫直和水火矫直法。2.1.1 机械施压矫直法a.矫直时应先自弯曲部位中心向两面均匀加热。b.当加热温度达到 700800时加压。加压需用胎具进行。胎具加压面应为凹面,且与该处吊货杆的外圆相吻合,见图 1。当温度降至 650时停止加压。c.达到矫直要求时 ,可用水流迅速

2、冷却加热区。d.如弯曲较严重,可分段分次逐步矫直。1压力架; 2千斤顶; 3吊杆; 4垫块; 5胎具.图 12.1.2 水火矫直法此法适用于矫正吊货杆的缓变弯曲变形。矫直时在吊货杆变形区分段加热,当加热区达到一定温度时用水流跟踪冷却。 在弯曲中心部位可悬挂重物以加速矫直。操作注意事项:a.在强制冷却前 ,加热区温度应达到 700800。船舶吊货杆修理通用工艺方案(Rev.5.0) PM0502-05(2/8)b.加热时,自弯曲部分的中心向两端分成条状或片装区进行加热,并用水流跟踪冷却。弯曲度较大时,加热区可以适当加密。c.施工中有关操作参数可参照表 1。其火焰加热区位置见图 2, 加热区大小、

3、密度可根据弯曲程度适当掌握。图 2表 1板厚 mm 46 612 12加热咀号数 23 45 5加热咀的移动速度 mm/s 125 720 410最小之水火距离 mm 40 60 802.2 弯折的修理当吊货杆轴线的弯折角大于 20,或有难以修复之缺陷时,经船东/ 验船师同意,可将损坏部分割除换新。 换新后在环形焊缝处装焊覆板进行加强。2.2.1 损坏部分的割除将吊货杆损坏部分割除后,对保留的杆身部分上的切口,须仔细清理并予以整形、复圆,使割口平面与杆身轴线相垂直,然后开好焊接坡口。2.2.2 换新部分杆身的预制a.所用钢板厚度、材质应与原吊货杆相同,如有改变应征得船东/验船师同意。b.下料时

4、长、宽可放适当余量。c.加工成型时 ,如无锥度可直接用辊床辊制 ;如有锥度可分两片用油压机压制成形。d.成形后割去宽度方向的余量,焊接纵向焊缝。纵缝焊接时,在焊缝内加垫板,外部焊接成船舶吊货杆修理通用工艺方案(Rev.5.0) PM0502-05(3/8)形。有关焊接要求参见第七项。2.2.3 预制部分与原杆的安装与焊接a.割去预制新杆部分的长度余量,并将新、旧部分垫直对正。 要求接口处的圆度误差不大于该处外径的1.5%。b.在接口内加装环形垫板(厚 46mm,宽 50mm),并使垫板与杆内表贴紧, 然后点焊固定。c.在新、旧接口处开环形焊接坡口,有关焊接要求参见第七项。 焊后吊货杆的直线度公

5、差值不大于其长度的 1/1500。d.环形接口的对接缝施焊完毕后,将焊缝表面磨平,然后加装覆板。2.3 局部凹陷的修理吊货杆上的局部凹陷,若不太严重,经船东/ 验船师的同意可对其进行矫正。2.3.1 在凹陷处焊上螺栓,用支架或杠杆拉伸装置使凹陷处复圆。 支架式拉伸装置见图 3。1-压板 2-螺栓 3-槽钢卡板 4-吊货杆 5-支撑板图 32.3.2 如凹陷面积较大,可适当增加螺栓个数。 拉伸前应先将凹陷部分加热至 800左右,拉伸复圆后,使拉伸装置保持原位不动,待加热部位冷却后再松开拉伸装置,复圆后在该处加焊覆板。2.3.3 复圆后凹凸误差应小于该处外径的1.5%。2.4 裂纹的修理2.4.1

6、 吊货杆周向(横向) 裂纹长度小于吊货杆该处直径并无凹陷及其它缺陷时,经船东/ 验船船舶吊货杆修理通用工艺方案(Rev.5.0) PM0502-05(4/8)师同意,允许进行焊补修复,否则应切换损坏部分。周向裂纹修理后均应加焊覆板。吊货杆纵向焊缝上的裂纹焊补修复后可不加覆板。2.4.2 修理裂纹时,首先将裂纹处的油漆、铁锈及一切污物清除干净,确定裂纹走向及范围。然后在裂纹起、止端钻止裂孔, 孔径可根据吊货杆壁厚确定,一般取 615mm。对有裂纹并有弯曲的吊货杆,在修理时,应在裂纹端部钻止裂孔后先矫正弯曲,然后再焊补裂纹。2.4.3 沿裂纹开焊接坡口,止裂孔处锪孔,穿透性裂纹处的坡口应能满足彻底

7、焊透,焊接要求可参考第七项的有关规定。2.5 局部挖补2.5.1 当吊货杆因局部损坏需挖补修复时,补板的厚度、材料与吊货杆相同。2.5.2 吊货杆上的挖切处及矩形补板的四角均应切成圆角, 圆角半径不小于挖补板宽的 1/10,且不得小于 50mm。2.5.3 补板的焊接为单面封闭焊缝, 应按封闭焊缝及加垫板的单面焊的要求及顺序进行焊接。焊完将焊缝磨平,在挖补处装焊覆板。2.6 装焊覆板的要求2.6.1 吊货杆上被覆板覆盖的所有焊缝应事先磨平。2.6.2 覆板材料应与吊货杆材料相同,并具有材料证明文件。2.6.3 覆板板厚应与吊货杆板厚相同。经船东/验船师同意允许减薄 ,但减薄量不得超过 2mm。

8、2.6.4 覆板由压制的两半组成, 其内表面应与吊货杆上装配覆板部位的外表面相贴合。覆板两端应切成波形,常用波形为 6 波形及 2 波形,波形的形状尺寸见图 4,两种波形的最低点均应超过对接环形焊缝或到缺陷端部之距离为 100 150mm 。 当覆板中部长度( 不计入波形部位时的长度) 大于 400mm 时,应开塞焊孔。塞焊孔为宽 2025mm、长5080mm 的长圆孔。相邻两孔的中心距离应不小于 250300mm。塞焊孔位置应相互错开, 横向距离为 75100mm,如图 4。船舶吊货杆修理通用工艺方案(Rev.5.0) PM0502-05(5/8)1-吊货杆 ; 2-覆板; 3-覆板塞焊孔;

9、 4-新制杆筒; 5-环形接缝图 42.6.5 覆板厚等于或小于 6mm 时,其两端(包括波形处)填角焊缝的焊脚尺寸等于板厚,允许比板厚小 1mm。当板厚大于 6mm 时, 焊脚尺寸不小于板厚的 1/2,但不得小于 6mm。塞焊孔的四周进行填角焊,其焊脚尺寸等于板厚,中央部分不必填平。3. 吊货杆活动零部件的修理3.1 修理技术要求活动零部件的焊接要求应符合第 7 项的有关规定。凡经焊补修理的零部件均需进行消除内应力处理,可用锤尖敲击中间焊层,但不应对焊缝根部、表面焊缝及焊缝边缘的母材锤击。3.2 活动零部件的报废规定拆检活动零部件发现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应向船东报告,建议作报废处理。a.活动零

10、部件的损坏和耗蚀超过原尺寸的 10%。b.有销轴或销孔的零部件,其轴、孔的耗蚀尺寸超过原尺寸的 6%。c.零部件出现裂纹或显著变形、磨损等。d.吊货钩有裂纹或钩尖开口部分出现的伸长变形值超过原开口距离的 15%。e.滑车的滑轮衬套或轮毂有显著磨损、锈蚀,轮缘折断或裂纹,滑车轴及耳环弯曲或显著磨损。4. 吊货杆固定零部件的修理4.1 局部缺损可进行补焊,必要时预热到 300再进行补焊, 焊接时应从两边对称施焊以防变形,焊后应保温缓冷。船舶吊货杆修理通用工艺方案(Rev.5.0) PM0502-05(6/8)4.2 变形的零部件需矫正时,应加热到 600700,然后, 再加压力逐步矫正。4.3 耗

11、蚀量的允许值按以下规定:a.孔径的耗蚀增大值不大于原直径的 6%。b.零部件厚度耗蚀的减薄值不大于原厚度的 10%,减薄面积不超过总面积的 30%。固定零部件的耗蚀量超出上述允许值时,经船东/验船师同意 , 可进行割换修理。5. 吊货杆修理的焊接技术要求5.1 吊货杆及其零部件已进行过焊补修理的部位,均不得再作相同的修理。5.2 施焊时用 GB5117 中 E5015 型碱性低氢焊条。 施焊前应严格执行焊条生产厂家有关加热、干燥及保温的规定。吊货杆施焊修理均为加垫板的单面焊。板厚不小于 6mm 的钢板对接焊,开 40V 型坡口,坡口磨光, 且焊前必需保证坡口清洁 ,见图 5。图 55.3 环形

12、对接焊缝的焊接工艺根据吊货杆直径的大小,将焊接区沿圆周分成 150200mm 的等分,参照图 6 所示顺序及方向进行焊接。焊完第一层焊道后,第二道焊缝及以后各道焊缝的开始和终止位置应避免与前一道焊道的起始及终止处重合, 应互相错开 1530mm。吊货杆杆筒换新部分的纵向焊缝应与原杆身的纵向焊缝在圆周上互相错开 90o。船舶吊货杆修理通用工艺方案(Rev.5.0) PM0502-05(7/8)图 65.4 焊缝不得有裂纹、焊瘤、咬边、未熔合及未填满的凹陷等缺陷。6. 试验与验收6.1 活动零部件经修理后进行外观检查及拉力试验,试验负荷见表 2。试验后如有变形、裂纹或其他缺陷,应建议船东作报废处理

13、。表 2 KN活动零部件名称 安全工作负荷 SWL 试验负荷 试验时间 min单饼滑车 SWL* 4SWL250 2SWL2501600 0.933SWL+270多饼滑车1600 1.1SWL250 2SWL链条、吊钩、环、卸扣、转环、三角眼板等 250 1.22SWL+200100 2SWL1001600 1.04SWL+96吊梁、吊框、吊架及类似设备1600 1.1SWL5注:*单饼滑车(包括有绳眼的单饼滑车)的安全工作负荷 SWL 应取吊环安全载荷的一半。6.2 吊货杆修理的焊缝质量检验应按 GB1944 中验收规则和试验方法进行。6.3 吊货杆及其活动、固定零部件在交船试验中随同吊货杆装置的吊重试验进行试验及检船舶吊货杆修理通用工艺方案(Rev.5.0) PM0502-05(8/8)验,其试验负荷见表 3。试验后发现有变形、裂纹或其它影响质量的缺陷时,应建议船东作报废处理。表 3 KN安全工作负荷 SWL 试验负荷200 1.25SWL200500 SWL+50500 1.1SWL6.4 所有试验应出具报告,一式四份,由厂方、船东、船舶及验船师各执一份。6.5 记帐员负责做好完工单及吊货杆割换修理的完工图初稿, 必要时陪同船方指定人员一起核对有关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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