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公司车辆违章记录处理及管理规定为加强公司公务车辆安全管理,督促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行车,杜绝违章,现对公司公务车辆交通管理办法作如下规定: 一、公司公务车辆交通违章处理的原则是:谁违章、谁处理。交通违章信息由综合部定期通报,违章责任由车辆所属部门划分(主要是采购部、各地项目部),处理违章的费用全部由违章责任人承担。 二、综合部和其他车辆所属部门应坚持填写派车记录或行车记录,注明每台车的驾驶员和使用起止时间,在该时间段的交通违章由该驾驶员承担交通违章责任。公司领导同意外单位人员驾驶公司车辆的且没有本公司驾驶员的陪同下,在此时间段的交通违章,原则上由公司承担交通违章责任。 三、综合部每月 5 日前对公司所有公务车辆交通违章情况进行网上查询,有违章记录的,如实书面通报给专职司机或指定使用人,以便及时处理和核实。四、承担交通违章的责任人应及时消除违章记录,费用自理。 五、员工办理调动或离职手续前,应先到综合部核对有无交通违章责任记录,如果有违章记录的,该员工必须先按本规定消除违章记录才能办理调动或离职手续。六、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之前未处理的所有交通违章记录归公司承担并由公司处理。南昌丹巴赫科技有限公司 二 0 一五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