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昆明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实施办法为深入贯彻教育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 号)文件精神,落实我校应用型本科大学的办学定位,深化实践教学改革,提高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根据昆明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意见(昆院院字2009117号), 昆明学院教学改革及教学质量工程创新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昆院教字200927 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昆明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实施办法。一、指导思想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旨在促进探索创新性人才培养的新模式,探索并建立以“问题 探索” 和 “课题研究”为核心的教学模式,倡导以学生为主体的创新性实验改革,
2、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掌握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不断提高学生创新实践的能力与水平。我校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的实施,遵循“立足兴趣、鼓励 创新、交叉联合、突出重点、注重 过程”的原则,按照“自主选题、自主设计、自主实验、自主管理”的要求,通过“ 自由申请、公开立项、择优资助、规范管理”的程序,以项目为研究载体,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注重学生自主实验的过程训练,使我校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得到不断增强,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二、组织机构2学校分别成立“昆明学院大学生 创新性实验计划工作领导小组” ,“昆明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专家指导委员会” ,各院系分
3、别成立相应的“ 昆明学院(院、系)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工作小组”,并配 备项目指导教师。(一)“昆明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工作领导小组” 由主管教学的副院长任组长,成员包括教务处、财务处、科研处、人事处、图书馆、 设备处、学生处、团 委等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昆明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的相关制度和政策,发布信息,组织项目申报、评审和管理等,办公室主任由教务处分管副处长兼任。(二)“昆明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专家指导委员会” 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的相关学科专家组成,负责制定项目评审标准、提出项目实施建议、开展中期检查、组织结题答辩、
4、评价实施效果、遴选优秀成果等。(三)“昆明学院 (院、系)大学生 创新性 实验计划工作小组” 由主管教学的院系领导任组长,成员包括相关院系领导、教师和管理人员,负责全面规划本单位的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审查项目的可行性,组织项目的立项申报与实施等具体工作。(四)每个项目均需配备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具有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一般 为讲师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学风正派、治学严谨。要求指导教师认真履行指导职责,审查项目申请,加强过程指导,定期组织学生讨论和交流,审查结题论文及成果等。3三、项目选题课题可以由学生自己提出,也可以由指导教师提出供学生选择,或由学生和指导教
5、师共同拟定。选题内容应多样化,申请者选题应切合实际、思路新颖、目标 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且研究结果具有考核性。四、项目申报(一)申报条件凡我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学生均可申请,申请者可以是学生个人,也可以是团队,每个团队人数一般不超过 5 人,鼓励学科交叉、跨专业联合申报。要求申 请者品学兼优、能力突出,有 较强 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同时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二)申报程序“大学生创新性 实验计 划” 每年 6 月组织申报 工作,以院系为单位,由学生填写昆明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立项申报表,院系工作小组进行初评并向学校推
6、荐。学校专家指导委员会相关学科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后确定校级项目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正式发文公布,同时遴选 10 个项目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备案。五、项目运行及验收(一)项目实施以学生为主体,由指导教师负责指导。项目执行时间为半年至一年半,执行期间学校专家指导委员会将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实施内容、计划进 度、完成 质 量、 预期成果等进行中期 检查,并提出改进意见。4(二)研究过程中涉及减少、变更研究内容、研究人员,提前或推迟结题等事项,项 目负责人应提出书面报告,经院系工作小组审核,报学校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对于项目推迟结题,原则上延期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对项目申报、实施 过程中弄虚
7、作假、工作无明显进展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项目运行资格,同时 ,不得再申报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三)项目必须在项目负责人毕业前一个学期完成,项目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昆明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申请表,并附上项目结题报告及研究成果,包括:调查报告、试验报告、学术论文、专利、获奖证书以及图纸、软件设计、仪器装置等相关支撑材料,由专家指导委员会对研究项目进行答辩和结题验收。学校将按计划实施情况每年组织一次结题验收,时间定为 6 月或 12 月。六、项目管理(一)经费管理1.“大学生创 新性实验计 划” 由学校给予专项经费 支持。校级每个项目给予 2000-3000 元经费支持,省级和国
8、家级分 别按省级或国家级相关政策给予 1:1 的配套经费支持,特殊项目可适当增加。2.项目经费由教务处代管,实行专款专用,经费开支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经指导教师审核签字后报教务处核准报销。学校对项目经费实行监督管理,保证使用科学、合理和高效。3.项目经费主要用于购买实施项目所必须的实验器材、耗材、工具、药5品、图书资料以及相关调研开支等。具体使用和报销标准按学校财务管理相关规定执行。(二)奖励措施1.学校根据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任务量和完成质量,对每个项目的指导教师给予一定的工作量补贴(6080 学时/年);并在教师岗位聘任、评优评 先、 职称评 定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2.经学校验收合格的
9、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项目组成员可获得2 个综合素质教育类创新性实践学分;对项目研究成果以论文形式在正式期刊上公开发表、获得专利的学生,按奖励级别获得相应的科技创新学分,科技创新学分可以替代素质拓展学分,但最高不得超过 2 个。对在项目建设中参加各类专业技能竞赛获奖的,按昆明学院关于加强学生专业技能竞赛工作的实施意见给予奖励。3.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按时结题后,学校将对项目进行验收和评奖, 评选优 秀项目、优秀指导教师和优秀学生,并给予一定的奖励。其中优秀指导教师将根据昆明学院教学工作奖励办法(试行)(昆院教201017号)纳入“优 秀实践教学指 导奖” 评审。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附件:1. 昆明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立项申报表2. 昆明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申请表3. 昆明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立项评审表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