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惠规费促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为扩大内需,帮助我区企业化解由于经济不稳定引发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促进我区经济平稳地健康发展,结合我区实际,我区拟对在 2016 年 10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在我区实施的(以在该期限内办理完结业务为准)房地产开发项目、上马建设的工业企业项目以及私宅建设等在规费收取方面作出如下优惠政策:1、 政府性收费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在规定时限内涉及的政府性收费在原收费基础上按 70%收取。2、 区属各部门的收费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在规定时限内涉及区属各部门的收费(除上级规定不能减免的和专项税费外) ,其中的行政性收费全免,其中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最低收费标准的 70%收取。阳江市阳东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6 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