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票代码: 601313 股票简称:江南嘉捷 编号: 2014-033号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 2014年 修订 或 颁布 的 相关 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 对本公司 2013年度 及本期 末 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 及净利润产 生 影响。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概述 2014年 1月 26日起,财政部陆续修订企业
2、会计准则第 2号 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号 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号 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号 合并财务报表共四项准则,并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39号 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号 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号 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共三项会计准则。上述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于自 2014年 7月 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 6月 20日 ,财政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 金融工具列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 2014年度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本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 7月 23日,财政部发
3、布财政部关于修改 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 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 ” ) 于上述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施行日 后 开始执行该准则。 公司于 2014年 10月 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南 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严格依据财政部规定,于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施行日开始正式执行该准则,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转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计部关于做好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会计部函 201
4、4467号)作出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 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 长期股权投资 的相关情况 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 201414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 公司 对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 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处理,该类权益性投资应重新确认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并按照成本法进行计量。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被投资 单位 交易基本信息 2013年 12月 31日 2014年 9
5、月 30日 长期股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长期股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贵州江南嘉捷电梯营销 有限公司 在被投资单位持有 19%的股权 -158,015.51 158,015.51 -158,015.51 158,015.51 苏州江南赛特数控设备有限公司 在被投资单位持有16.5%的股权 -165,000.00 165,000.00 -165,000.00 165,000.00 新疆方圆慧融投资合伙企业 在被投资单位持有11.63%的股权 -50,000,000.00 50,000,000.00 合计 - -323,015.51 323
6、,015.51 -50,323,015.51 50,323,015.51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 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 2、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 财务报表列报的相关规定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 财务报表列报调整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并对涉及有关报表比较数据的,进行了相应列报调整。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 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3号 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 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 在其他主体中权 益的披露、和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的相关情况:执行上述新颁布或修订的
7、会计准则不会对公司 2013 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产生影响。 三 、 董事会关于执行财政部 2014 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 公司 按照财政部 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 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执行财政部 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利益的情形 , 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 。 四 、 独立董事 的结论性 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按 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
8、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的调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 五 、 监事会的结论性 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 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具体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 六、备查文 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 江南嘉捷电梯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 十 月 二 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