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1.各普查区使用时将文件通过另存为或复制后将文件名更改为“个体经营户清查表汇总表-村委会名称“,如南诏镇北街社区将文件名命名为“个体经营户清查表汇总表-北街社区“。各乡镇在使用时将文件通过另存为或复制后将文件名更改为“个体经营户清查表汇总表-乡镇名称”,如南诏镇将文件名命名为“个体经营户清查表汇总表-南诏镇”,并将工作簿名称更为“某某乡(镇)汇总表“,然后将各普查区的电子表格内容插入或复制进乡镇汇总表中。2.各乡镇、各普查区在使用时不得将表格式进行更改,可视数据大小将列宽进行适当调整。行数不够可采用插入行的方式增加行数。个体经营户清查表汇总表填报单位: 乡(镇) 村委会(居民委会员)普查区 本表汇总范围为YNQC503表。个体经营户名称有无营业执照(有1,无0)是否办理税务登记证(1办理,0未办理)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 行业代码(大类)营业收入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所属专业计时单位:千元 计量单位:人2013年1-6月 2013年1-6月合 计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