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年度参保单位申报工资自查情况汇总表填报单位名称(章) 单位代码: 单位:元、人人员类别 工资发放数 人数 备 注1 全部从业人员2 劳务派遣人员3 下属单位或分支机构已参保人员4 外地已参保人员5 本地外单位已参保人员6 内退、协保、续保人员7 退休返聘(包括政府保养)人员8 实习人员9 按政策规定允许的其他调整数10 应申报工资总额本单位郑重承诺:上述各栏数据均根据单位真实情况填报,如有虚假,一经查实,愿按照社会保险法承担法律责任。劳动人事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签名):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注:1、表内栏目关系:101-(2+3+4+5+6+7+8+9) 。2、2 栏至 9 栏填写 “工资发放数” ,有多人发生时需同时填写社保基数核定可扣除工资基数人员情况明细表 ,6 栏只需填写没有缴费人员的工资发放数,9 栏如涉及多项内容的话也应另列表详细说明。3、 “备注”:填写提供的证明材料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4、5 栏“本地外单位已参保人员”:包括借用外单位由外单位缴费人员、本单位借出由借入单位缴费的人员以及挂靠在人才服务中心、职业介绍所、人事代理单位等参保缴费的人员。5、在单位发放工资的各类人员(2-9 栏)需申请从工资总额中扣减的,必须附工资发放明细、个人所得税税单和其他可证明扣减的理由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