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流信息平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章程2007 年 9 月 13 日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物流信息平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本章程中简称研究中心)是山东弗克斯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创建的致力于发展加速器技术及其应用的研究中心。第二条 研究中心将集中双方优势,建立工业辐照加速器研发及应用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推动我国电子辐照技术及其产业的发展。第三条 本章程为研究中心双方单位共同制定、修订并遵守的工作规范。第二章 目标和任务第四条 研究中心以推动我国辐照加速器技术及应用的发展为目的,逐步打造成为江苏省及国家相关部委的省部级研究中心,中科院等相关科研单位的辐照技术应用服务平台,最终成为国家级研究中心。第五条
2、双方单位以研究中心为依托,分别或共同申请承担国家及地方科研项目,共建全方位的研发环境,提供互相支持,协调安排,整合共享资源,共享研发成果。第六条 研究中心将互为对方技术人员进修、研究生实践的基地并提供学习和实践的有利条件。第七条 研究中心将逐步开展现有加速器改进,新型加速器研发,辐照工艺研究,材料辐照改性研究等工作。第八条 研究中心应向社会及有关领域推广研发技术和成果。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九条 研究中心实行领导小组下的管理委员会负责制。研究中心领导小组由双方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各自推荐三名成员,任期三年。领导小组推荐产生研究中心管理委员会并委任主任和副主任各一名。第十条 研究中心管理委员会负责组建
3、研究中心科学技术顾问委员会、发展与咨询委员会。科学技术顾问委员会、发展与咨询顾问委员会成员不局限于双方单位。第十一条 研究中心管理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负责主持研究中心的日常工作。召集领导小组会议,建议召开科学技术顾问委员会或发展与咨询顾问委员会议,或联席会议。组织对研究中心的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审议并形成决议。第十二条 研究中心总部设立在江苏无锡爱邦公司,在北京设立高能所办公室,由依托单位各自负责行政管理。第四章 研究中心规则第十三条 以研究中心为依托的项目,双方可利用各自渠道申请各级政府、部委、单位的技术和产业发展基金,积极寻求社会资源的支持。所获支持的资金和设备保证全部用在项目上。由管理委员会
4、协商后根据所承担的任务分配使用,委托双方单位业务及财务部门负责。第十四条 以研究中心为依托,双方共同完成的成果双方共享;技术成果在市场推广和产业化过程中产生的经济效益双方共享。第十五条 以研究中心名义对外宣传的材料,或研究中心研发成果对外宣传材料,必须得到双方认可才能对外宣传。第五章 监督第十六条 研究中心遵守双方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接受双方单位的监督和检查。第六章 附则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研究中心领导小组及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通过后执行。第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和修改权属于研究中心领导小组。第十九条 本章程的正式文本和修改文本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后生效。物流信息平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委员会山东弗克斯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