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老年人协会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老年人协会是在党支部和街道居委会、村民委员会的领导下的老年人群众组织,实行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娱乐、自我保护并服务于社会。第二条 老年人协会的任务是团结广大老年人,密切与老年人的联系,为老年人排忧解难,发展老龄事业,兴办有社会福利性质的老年服务业,开展各种老年文体活动,组织老年人参加政治、科学、保健知识等各种学习,发动老年人发挥余热,为两个文明建设作贡献。第三条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省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条例 ,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在国家、集体的支持下和家庭成员的努力下,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
2、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使老年人幸福欢度晚年。第四条 老年人协会建设要求做到“三化、七有” 。 “三化”即管理规范化、工作制度化、活动经常化。 “七有”即有协会名称(含牌子) 、有协会章程、有活动场地、有会员、有理监事分工岗位责任制、有老年基金会、有协会基本情况上墙。第二章 会 员第五条 凡年满 60 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属本村(居委)居民(含离、退体干部、老师、职工) ,承认本会章程,自愿书面或口头申请,经老年人协会理事会批准,即为本会会员,并发给会员证。第六条 孤寡五保老人居民,应是本会当然会员。- 2 -第七条 会员入会自愿,退会自由,退会时交回会员证,协会退回所交会费。第三章 会员义务第
3、八条 接受本会领导、维护本会荣誉,完成本会交给的任务。第九条 参加本会组织的学习,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令,学习各种科学知识,再就业各种技能,学习养老保健知识等。遵纪守法。第十条 团结友爱,互访互问,互相帮助,爱护儿女,搞好家庭和睦。第十一条 为家庭和集体,为党委、政府做点力所能及的事情。第十二条 按时按规定交纳会费。会费每年缴交一次,标准由协会确定。孤寡、残疾、五保老人会员免交会费。第四章 会员权利第十三条 会员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第十四条 会员对本会工作有权提出批评或建议。第十五条 会员有权参加本会有关活动,享受老协的政治、生活福利待遇。第十六条 会员受到打击、虐待、歧视、合
4、法权益受到侵犯,有权要求协会理事会为其出头解决,讨回公道。第十七条 会员对协会和社会有重大贡献,可受到协会的表彰和奖励。第五章 协会组织第十八条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是老年人协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按巷、里、农村按自然推举产生,会员代表大会,第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 3 -第十九条 会员代表大会职责:(1) 决定和修改本会章程(2) 审查和批准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对协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3) 审查本协会财务收支情况。(4) 选举本届理事会成员,其中要有妇女参加。第二十条 老年人协会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闭幕后的常务执行机构。每届任期两年,可以连选、连任,理事会每季度开会一次,必要时可提
5、前或推迟开。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的职责是:(1) 推举名誉会长若干名(在职领导、干部或请热心老龄事业的华侨、港、澳、台同胞连任) 。(2) 推选会长一人,副会长 1-2 人,理事 5-7 人。(3) 审批老年人入会、退会申请。(4) 决定审批财务收支。(5) 决定会员的奖励和处理。(6) 处理协会其他重大事项。(7) 老年人协会理事会要认真为老年人服务,工作中要做到五个必访:即患重疾病必访;家庭有纠纷必访;家庭有特殊困难必访;合法权益受侵必访;老人去世必访等。第二十二条 监事会由 3-5 人组成,设主任 1 人,第届任期 2 年,可以连选连任。第二十三条 监事会的主要职责是对理事会的工作进行检查
6、监督,对理事成员的失职,违规行为,进行检查,提出处理意见。监事会每年开会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推迟召开。第二十四条 理事会下设(1)学习小组:主管组织老年人学习、宣传、- 4 -教育、法律咨询等工作;(2)文体组:主管文娱、体育、旅游等工作;(3)生活组:主管生活福利、卫生保健等工作;(4)教育后一代组:主管青少年(含失足青少年)后一代的教育工作;(5)财会组:主管会计出纳财务和财产、物资保管,管理工作;(6)兴办经济实体组:主管研究、规划发展老年经济实体和经济实体管理工作。各组要制定工作开展计划和建立各项工作制度。每个组设正、副组长一人。正组长由理监事兼任,每组成员 3-5 人,吸收有兴趣和适
7、合工作的老年人参加。第二十五条 会员按巷、里、楼、自然村设立会员小组,每组设正、副组长各一人,会员小组每季度开会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第六章 经费来源及管理第二十六条 协会经费来源,采取多种渠道筹集,即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每年按老年人数划拨一点,厂场企业单位资助一点,干部、群众、捐赠一点,发动私人企业老板赞助一点,发动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捐赠一点,。立账建册,成立老年基金会。第二十七条 严格财务管理。老年基金会在当地银行部门开设帐户。固定长存,每年只能动用利息和增值部分,作协会活动经费和会员福利开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基金会的本金。第二十八条 监事会定期监督检查老年人协会和老年基金会的帐目收支情况。每年收支帐目情况,要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接受检查,并书面张榜向会员公布。第二十九条 党支部、居委会、村委会要加强对老年人协会的领导、关心,支持老年人协会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上的困难,老年人协会要加强向党支部、居委会、村委会请示报告工作,每年还要向会员代表大会总结报告工作。第三十条 本章程解释权是老年人协会理事会,修改权是会员代表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