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机关食堂就餐卡申请表姓 名 身份证号民 族 卡种类 编号申请人填写 单 位 职务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意见:签字(盖章): 年 月 日受理单位签字: 年 月 日说明1.申请人所填写资料要保证准确、真实、有效。2.申请人填写资料前要认真仔细阅读背面就餐卡管理办法,确认无误。签名:市直机关统管办公区食堂餐卡办理办法一、 办 卡范围1.市委、市政府南北院办公区的机关正式人 员;棉纺路 20 号院、淮河路 53 号院办公区的机关正式人员。2.与以上办公区机关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人员。3.以上办公区机关单位短期借调及聘用人员。二、使用范围市直机关南、北院食堂,棉纺路 20 号院食堂、淮河路 53 号
2、院食堂。三、 办 理方法1.机关正式人员:填写机关食堂就餐卡申请表,并附加盖单位公章的工资单。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人员:填写机关食堂就餐卡申请表,并附加盖单位公章的工资单。3.短期借调、聘用人 员:填写机关食堂就餐卡申 请表并附用人单位证明, 办理临时餐卡。临时餐卡使用时限自餐卡办理之日起不超过半年,之后不再充 值,至止卡内金额消费完后自动终止,不退办卡工本费。4.办卡时间:每周二、周四集中办理。5.充值时间(工作日期间):上午:11:3013:00 下午:17:3018:30。6.每张餐卡收取工本费 20 元。7.就餐卡丢失或损坏时,持卡人 应 凭单位证明及个人身份证明到机关食堂挂失,补办新卡,余额转入新卡。每张卡收取工本 费 20 元。挂失前发生的费用由个人承担。8.非餐卡办理范围内人员,一律不予办理餐卡。四、说明 1.实行实名制,一人 仅限办理一张 就餐卡,餐卡 仅限本人使用;严禁 转让或转借他人使用。2.餐卡与餐卡之间金额不得相互转移。3.凡不再就餐的,不退办卡工本费 ,不退卡内余 额。4.办卡者应认真阅读市直机关统管办公区食堂餐卡管理办法,一经办卡,既 视为同意本办法之规定。5.本办法解释权在郑州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膳食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