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虹桥镇水环境治理“三水”行动实施意见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要求,按照闵行区政府关于转发闵行区水环境治理“三水” 行动实施意见(闵府办发201573 号)精神,要求在五年时间里,全面开展以“ 洁 水、 畅水、活水 ”为核心的水环境治理 “三水”行动,现结合我镇水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关于“ 问题导向、民生优 先,城乡一体、建管并举,部门协作、整体推进” 的总体要求,加强 河道管理工作和开展“ 三水” 行 动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可持续发 展治水思路,全面加强对入河污染源、违法搭建等涉水违法行
2、为的管控和处置力度,着力推进中小河道治理及生态景观河道建设,进一步规范河道长效管理体制,不断完善监督考核工作机制,切实优化全镇水环境面貌,提升水环境品位。二、工作目标到 2020 年,全镇河道管理范围内无证建筑基本清除;河道黑臭现象基本消除;全镇污水收集率达到 100 %,河道绿化率达到 100%,基本实现“ 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生态” 的水环境治理目标。 三、工作任务(一)开展“洁水” 行动21、开展河道拆违清理工作开展河道“三清” 行动 。健全河道“三清”(清河岸、清河面、清河障)常态化工作机制,结合上海市第六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和我镇水环境特点,以河道长效管理工作为重点,确保河岸无垃圾
3、、河面无漂浮物、污水进管网的良好水环境面貌。加强河道日常巡查工作,对于涉水违法行为,应及时发现,立即处置。推进河道“拆违” 工作。根据全 镇的统一部署,依托 “大联动”等工作平台,在前阶段开展违法建筑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到 2017年底,基本完成河道管理范围内 24 处、约 7593 平方米违法建筑的拆违整治工作;同时,做好已清除违法建筑河道的管养巩固,防止违法建筑反复回潮。对新增的违法建筑,发现一起,拆除一起。2、实施截污纳管攻坚行动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严格限制向骨干河网排污,加大截污纳管治理力度,强化污染源依法管理和源头治理。消除直排污染源。到 2015 年底,全面完成建成镇 30 家未
4、纳管污染源截污纳管及办证工作,完成新增 4 家污染源截污纳管工作。到 2019 年底,实现全镇污水收集率 100%的目标。实施雨污混接改造。到 2017 年底,结合旧小区综合改造,同步实施约 49 万平方米的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逐步减少我镇雨污混接现象;探索加强居住小区行业监管、指导的有效措施,进一步减少分流制小区出现新的雨污混接情况,并督促存在混接问题的小区落实整改。33、加强河道整治,提升河道景观以改善河道水质、提高蓄排水能力、优化河道水环境面貌为目标,深入开展河道生态治理和景观营造工作。到 2020 年,对本镇所有河道全部轮疏一遍,结合星级河道创建,以新建河道绿化、水生植物等措施,对我镇河
5、道进行整治,全面提升我镇水环境质量和品位,促进人水和谐健康发展。(二)开展“活水” 行动充分发挥我镇 9 座泵站的作用,优化完善泵站的调水方案,按照引清调水和水质监测“两个常态化 ”的工作要求,充分利用自然潮汐,加大引排水力度,有效改善河道水质。 (三)创新水环境长效管理机制以河道管护体制机制创新试点为抓手,全面落实整治后河道的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做到“五无” :河岸无垃圾堆物、无 违章设置、无占绿垦殖、无护岸坍塌、无污水直排,实现河畅、水清、面洁、岸净、有绿。1、建立“河 长制” 管理模式按照河道属地管理与等级设置相结合的原则,确定本镇管理范围内镇、村二级河长,并覆盖全镇范围内的所有河道。我镇
6、所有河道由镇班子成员担任一级河长,镇级相关部门作为河长联系部门。沿线村、公司行政主要领导担任二级河长。“河 长 ”负责牵头 开展所 负责河道的水环 境治理工作,主要职责为:了解掌握河道水环境基本情况,根据“一河一档” 资料,研究制定河道水环境治理措施,形成“一河一策” ;推进落实重点工4程项目,监督指导相关责任主体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推动实施截污纳管、河道整治、生态修复等水环境治理工作;协调处理河道水环境治理等重大问题。 “河长” 名单 均要向社会公布,并在河岸显要位置设立“河 长” 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整治目标和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公众监督。2、推进镇村级河道养护作业市场化改革按照市水
7、务局要求,全镇河道全部实现保洁养护一体化市场化运作。进一步完善政府监管措施,建立规范诚信的河道养护市场环境,建立规范完善的河道养护、检查、监督、管理框架与考核机制,提升河道设施养护作业水平,实现我镇河道长效管理工作“ 规范化管理、制度化考核、市场化运作、社会化参与” 的新型管理模式。3、完善污染源单位长效监管机制全面梳理企事业单位及居住小区排水许可证办理情况,加快推进河道范围内产业结构调整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督促污染源单位及时办证、换证及整改;到 2019 年底建立污染源单位数据管理系统,将区水务局办理排水证及待办理排水许可证污染源单位全部纳入该管理系统,作为我镇日常管理污染源单位的重要依据;
8、完善排污单位的长效管理机制,规范污染源单位的排水行为,加强排污许可管理和现场执法检查,督促污染源单位依法排污。4、落实河道管理范围内长效监管机制建立问题反馈、整改和跟踪机制。依托“大联动” 平台,建立5镇、村二级动态河道巡查机制,及时掌握各类水务违法违规行为信息,提高依法查处的工作效率。发挥村居巡查前端作用,实现镇、村“二 张网” 全覆盖。 强化社会化协 同监督机制,发挥人大代表和社会监督员作用,定期开展河道满意率测评,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提升河道长效管理水平。四、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水环境治理是一项系统性、复杂性、长期性的工程,必须系统规划、逐步推进、部门合作、建管并举。镇政府成立由镇政
9、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及各村、公司主要领导为成员的虹桥镇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 部 门协 同、镇村 联动” 的原则,对全 镇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总体指挥和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水务站,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各村、公司要成立相应的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机构,以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附件 1、附件 2)(二)广泛宣传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结合“世界水日” 、“中国水周”精心策划组织各类宣传活动,提高市民的水环境保护和水资源节约意识;积极开展水环境志愿者活动、动员全镇各方力量关心、支持、参与水环境保护,为水务工作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五、
10、实施步骤(一)调研启动(2015 年 10 月-2015 年 11 月)各职能部门和单位按既定分工、原则及目标任务,制定具体6方案和实施意见,并组织好宣传、培训工作。(二)实施推进(2015 年 12 月-2019 年 9 月)各责任部门、实施单位按分工原则、职责清单和方案计划,全面推进水环境治理相关工作,工作过程中要加强监督指导。(三)总结评估(2019 年 10 月-2019 年 12 月)验收各项既定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目标完成情况,总结本轮行动的经验;强化各单位的长效管理责任,确保水环境综合治理成果;制定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附件:1 、虹 桥 镇 水 环 境 治 理 “三 水 ”行
11、动 领 导 小 组 成 员 名 单2、虹 桥 镇 水 环 境 治 理 “三 水 ”行 动 领 导 小 组 成 员 单 位 职 责7附件 1:虹桥镇水环境治理“三水”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 长:韩永强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张 震 副镇长成 员:刘 芬 党委委员(宣传统战)、文明办主任李 萍 纪检监察室主任、纪委副书记李雄刚 规划土地环保办公室(筹)主任谢荣兴 综治办专职副主任钱 峰 财政所所长许顺华 大联动分中心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陈春辉 城市网格化 综 合管理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诸剑东 联动执法办常务副主任、拆违办主任夏伟忠 城管执法中队队长唐德民 信访办主任俞 萍 房管办、物业办主任许国
12、庆 水务站站长姚炳华 司法所所长俞鸿敏 虹桥派出所所长赵 军 龙柏派出所所长何 惧 城投公司总经理8徐金华 虹霞实业公司总经理黄生发 锦虹实业公司总经理王玉明 振宏实业公司总经理王志强 虹欣实业公司总经理薛文花 华虹实业公司总经理陈巍松 红春公司总经理王 洁 虹西实业公司总经理何 凡 先锋实业公司总经理惠云恋 井亭实业公司总经理朱志明 新桥实业公司总经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水务站,办公室主任由镇水务站站长兼任。今后,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9附件 2:虹桥镇环境治理“三水”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1、镇文明办:负责落实倡导推行“保护水资源、珍惜水
13、环境”的文明理念。2、镇综治办:负责水环境综合治理中的平安建设等工作。3、镇信访办:负责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重大、涉及多部门信访问题的协调化解工作。3、镇司法所:指导、协调水环境综合治理中的矛盾预防工作;指导河道管理范围内矛盾纠纷的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4、镇财政所:负责全镇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资金保障。5、镇规划土地环保办:负责沿河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负责处置污水直排河道等涉水违法行为,加强对企业工业废水、小作坊等非法违规排污的执法;加强宣传指导,提高水资源环境保护意识;完善突发事件处置预案,配合处理各类突发水污染、水安全事件,提高综合处置涉水事件能力。6、镇房管办:负责旧
14、小区改造,优先安排雨污水混接严重小区改造;督促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加强内部排水管网设施管理养护。7、镇城管中心:负责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绿化进行技术指10导;根据镇水务站的河道综合整治计划,配合做好绿化改造方案的指导服务;加强河道垃圾处置的监管。8、镇城管执法中队:负责处置涉河违法搭建、倾倒废弃物、清洗污染物容器等违法行为;加强河道管理范围内违章搭建、违规堆物的拆违治理。9、镇水务站:制定全镇水环境治理“三水” 行动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全镇“三水 ”行动工程建设项 目规划、建设任务分解;指导、协调、检查“三水 ”行动项目的推 进情况;对全镇河道综合治理及长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做好其他由
15、镇党委、镇政府授权委托的涉河涉水职责。10、镇拆违办:负责全镇河道管理范围内违章建筑的拆除工作。11、镇大联动中心:制定网格化管理向水环境管理延伸覆盖的工作方案并;指导村居委做好水环境管理大联动信息数据的采集、平台操作的指导培训等;对于水环境综合治理中群众投诉事项涉及各行政部门职责交叉的情况,会同镇有关部门明确处置的执法主体和责任主体。12、镇城投公司:负责推进河道整治、雨污水分流、排水泵站等工程建设。13、派出所:配合做好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抢险和事故调查等工作,依法定职责做好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治安巡查等工作。14、各村、公司:负责做好各自行政区域内涉河综合治理及长效管理工作;配合河道工程建设工作,共同保护和监管好水环11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