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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水环境治理有关问题整改实施方案.doc

上传人:杨桃文库 文档编号:4057015 上传时间:2018-12-06 格式:DOC 页数:18 大小:73.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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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昆 山 市 人 民 政 府 文 件昆政发2017 44 号市政府关于印发昆山市水环境治理有关问题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城市管理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经市领导同意,现将昆山市水环境治理有关问题整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昆山市人民政府2017 年 7 月 25 日(此件公开发布) 2 昆山市水环境治理有关问题整改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苏州市委、市政府对太湖水环境治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决落实环保部 6 月 14日提出的有关指示要求,全力推进问题整改,切实做好我市水环境治理和安

2、全度夏应急防控各项工作,不断提升昆山市水环境质量,特制定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认 真 贯 彻 党 中 央 、国 务 院 关 于 生 态 文 明 建 设 和 太 湖 治 理 的 决 策部 署 ,坚 持 创 新 、协 调 、绿 色 、开 放 、共 享 五 大 发 展 理 念 ,以 改 善 昆山 水 环 境 质 量 为 核 心 ,坚 持 问 题 导 向 、目 标 导 向 ,坚 持 标 本 兼 治 、防治 并 举 ,坚 持 铁 腕 治 污 、精 准 治 水 ,以 控 源 截 污 为 主 攻 方 向 ,高 效 推进 新 一 轮 水 环 境 治 理 ,突 出 生 态 优 先 ,系 统 开 展 水 污 染

3、防 治 、水 生态 保 护 、水 资 源 管 理 ,真 正 把 昆 山 打 造 成 江 南 水 乡 。二、工作目标(一)高标准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坚 持 问 题 导 向 ,加 快 解 决 影 响 昆 山 水 环 境 治 理 的 突 出 问 题 。结合 中 央 环 保 督 察 反 馈 问 题 、环 保 部 6 月 14 日 通 报 指 出 问 题 和 “两 减六 治 三 提 升 ” 专 项 行 动 媒 体 曝 光 问 题 ,举 一 反 三 ,挂 牌 督 办 ,细 化 明确 整 改 目 标 、整 改 时 限 、整 改 责 任 和 整 改 措 施 ,坚 决 整 改 到 位 。(二)突出太湖流域总磷总氮

4、污染治理。 3 围绕排放总磷总氮污染物的重点行业,开展提标升级;全面提升水固定源总磷总氮监管水平,促进污染物减排;实施水产池塘养殖、围网养殖、畜禽养殖减量化、规范化治理;提升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增强昆山水环境治理水平。(三)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到 2020 年,全市地表水水质进一步改善,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类)比例总体达到 63.6%以上,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 100%,地下水水质保持稳定,丧失使用功能(劣于类)的水体、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阳澄湖湖体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年均值达到地表水类,总氮年均值达到类。阳澄湖流域支流水质达地表水类。吴淞江流域干流、支流水质达地

5、表水类。娄江流域干流、支流水质达地表水类。淀山湖(昆山辖区)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继续保持或优于类,总磷达到类,总氮达到类,富营养状态进一步趋好。锑、氟化物特征因子按照特征污染因子应急管控目标执行。重点考核目标:吴淞江赵屯(石浦)国考断面水质均值在 2017 年 7 月 31 日前达到类水,2017 年年底保持稳定达 V 类水,2018 年达到 IV 类水。三、整改措施(一)突出饮用水源地蓝藻防控,确保全市供水安全。将蓝藻防控作为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突出饮用水源地蓝藻防控,确保全市供水安全,做好阳澄湖、淀山湖、澄湖等重点湖泊的蓝藻防控,确保不发生大面积蓝藻水华。 (牵头部门:市水利局,

6、4 配合部门: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市水务集团,责任地区:各区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1. 部署全市蓝藻防控各项措施。根据关于做好 2017 年度全市蓝藻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部署全市蓝藻防控打捞措施任务,做到组织机构到位、应急打捞队伍到位、物资设备准备到位、藻情巡查监测到位,蓝藻后续处置到位。2. 强化巡测预警。以饮用水源地蓝藻防控为重点,对饮用水源地和湖体藻情坚持日测日报。及时推送阳澄湖、淀山湖、澄湖藻情,确保蓝藻监测预警信息实时共享,科学研判阳澄湖、淀山湖、澄湖藻情。3. 强化污染管控。进一步加强对阳澄湖、澄湖、淀山湖等重点湖泊的蓝藻防控工作,确保不发生大面积蓝藻水华。落实打捞船只、人员、设备等

7、打捞力量,做好阳澄湖水源地应急打捞各项准备,全力确保水源地供水安全。细化和完善蓝藻暴发污染控制应 急 处 置 方 案 和 具 体 措 施 。根 据 蓝 藻 暴 发 程 度 和 影 响 范 围 ,及 时 启动 应 急 响 应 程 序 ,对 相 关 工 业 企 业 实 施 限 产 停 产 等 应 急 管 控 措 施 。4. 强化处置能力。组织水利、环保、气象、水务等部门对饮用水源地蓝藻应急打捞演习,提升太湖安全度夏应急处置能力。(二)加强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强化源头控制,坚持属地治理、上下联动,政府统筹、部门协作,突出重点、分阶段科学推进我市黑臭水体整治(牵头部门:市水利局,责任地区:各区镇人民

8、政府管委会 )。按照上下游 协同、各支流 协同、远近期协同的 5 原则,全力实施国考、省考断面达标整治,进一步提升吴淞江流域水环境质量。(牵头部门:市环保局,责任地区:各区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1. 实施黑臭河道整治。深入排查、追根溯源,推进 57 条黑臭河道整治,确保完成年度治理任务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严把污染源排查关、方案审查关、工程质量关、整治考核关,确保黑臭水体治理对症下药。按照 “月检查、季督 查、年考核” 的工作制度,强化督查、指导和考核。建立健全以各级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在黑臭水体整治长效管理中的积极作用。2. 实施断面达标整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

9、步完善全市河流断面长制的实施意见,按照序时进度深入推进 57 条支流断面达标整治,以支流达标保断面达标,力保赵屯(石浦)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年度目标考核要求。对已达标国考、省考断面要按照巩固方案计划,继续实施河道环境综合整治,确保断面水质稳中向好。3. 全覆盖监测总氮指标。将总磷总氮指标作为水环境质量监测的常规指标,河流断面全面增加监测总氮指标。(三)加强农业和水产畜禽养殖整治。坚持科学合理施肥,实现化肥减量增效。加大湖体围网养殖清理整顿,控制内源污染。推进池塘排水净化处理整治,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提升治污控污能力。(牵头部门:市农委,责任地区:各区镇人民政府管委 6 会 )1. 实施农业面源污

10、染治理。从 2017 年起,每年推广施用商品有机肥 3000 吨,配方肥 5000 吨,推广应用面积达到稻麦种植面积的 95%以上。2017 年通过实施推广商品有机肥、配方肥和耕地轮作休耕,化肥施用量较 2015 年削减 2%,农药施用量确保零增长。2017 年,粮油种植休耕轮作 2.03 万亩,可减施农药商品使用量为 7.51 吨,减施 1.9%。2. 推进围网养殖整治。在确保我市水产养殖业健康发展的基础上,确保大闸蟹养殖面积,同时,逐步优化产业结构,减少其他养殖品种的占比。按照关于进一步压缩整治阳澄湖养殖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原有 4500 亩,现有 2250 亩围网养殖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围

11、网养殖面积。3. 推进池塘标准化改造和达标排放整治。2017 年启动巴城现代渔业园区建设 2667 亩。2018 年启动 5 个现代渔业园区建设,面积达 7233 亩。对区域布局相对分散的池塘进行摸排,整理相关资料信息,并逐步推进提升改造工作。4. 不断加 强畜禽污染治理。强化 “种养结合、以地定畜” 的要求,保留养殖场要按照标准化、规范化、生态化原则进行高标准改造建设,重点配套废弃物集中处理设施装备。坚持 “关停彻底、改造到位” 原 则,2017 年完成 34 家、2018 年完成 14 家的畜禽养殖场整治关停任务,已关停的畜禽养殖场,尽快拆除其生产设施,避免复养,已签约的养殖场,进一步推进

12、关停工作,早日完 7 成关停。按照省政府即将修订出台的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组织开展规模畜禽养殖场和畜禽污染物集中处理设施提标改造。5. 加大现代循环农业园区建设。在建成的高标准农业园区和即将实施的农田整治过程中,建设氮磷拦截工程,农业尾水循环利用。(四)加强污水收集处理规范化建设。加快污水管网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实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提升污水收纳处理实效。(牵头部门:市水利局,配合部门:市水务集团,责任地区:各区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1. 推进城镇污水厂规范化建设。按照江苏省城镇污水厂运行质量标准,建立城镇污水

13、处理厂规范运行监督管理机制,制订昆山市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考核办法,委托第三方专业单位,每季度对全市 20 座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运行管理考核。继续推进城镇污水治理设施统建统管工作,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监管,加快推进全市水务资产整合工作,发挥规模效应。按照省政府即将修订出台的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制,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2. 推进雨污分流。结合苏州市关于开展城镇生活污水接纳现状调查和控源截污方案编制的通知内容,排定 20172020 年 8 度污水管网建设和雨污分流计划,优先安排人口密集区域的雨污分流改造和生活污水接纳处理,落实集中居住小区

14、、机关、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垃圾转运站、宾馆、饭店、浴池、工业企业的集体宿舍等 “十个必接” ,典型示范、整体推进。2020 年底,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达 98%,集镇区(含撤并乡镇)达到 92%以上。3. 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结合海绵城市建设,通过布设一系列海绵设施,采用源头、途径及末端等雨水径流全过程系统出发的控制治理对策。从源头到末端,逐级消纳净化雨水,逐步提高地表径流污染防控水平,使初期雨水得到有效控制。4. 加强截污纳管力度。对查出的错接、混接点及缺陷管段全面进行修复。加大生活污水截流力度,全面推进建成区污水截流工作。加快市政雨污管网建设步伐,使分流的生活污水、直排河道污水全部

15、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开展污水厂和重点纳管企业摸底排查。组织实施全市污水处理厂和纳管企业摸底排查,全面掌握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及污染物排放情况。5. 加快污水厂扩容速度。2017 年启动淀山湖新苑污水处理厂、千灯污水处理厂、开发区光电产业园污水处理厂等扩建项目。2017 年完成锦溪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6. 规范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对 2015 年之前建设的农村污水设施进行提升改造,根据设施情况,每年制订改造计划,落实具体维修方案,逐步整改完善。全市农村污水设施的建设、运维管理实行 “四统一” 模式,即由市水务局统一规划、统一监 9 管,由水务集团统一建设、统一运维,推行监管统一化、管理专业

16、化的新模式,强化排水管网日常运维管理,确保污水治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运用互联网技术,建立统一的运行管理信息化平台。(五)加强工业污染源治污减排。坚持铁腕治污,严格环境监管,确保污水处理厂和涉水工业企业稳定达标排放。(牵头部门:市环保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经信委、水利局,责任地区:各区镇人民政府 管委会 )1. 加强源头控制。加强水污染项目开发建设管控。对经济社会 发 展 等 专 项 规 划 实 施 规 划 环 评 ,严 把 建 设 项 目 环 评 审 批 关 ,对 产业 政 策 不 相 符 、工 艺 落 后 或 环 境 容 量 有 限 的 项 目 ,一 律 不 予 批 准

17、 。2. 开展污水厂和重点纳管企业摸底排查。组织实施全市污水处理厂和纳管企业摸底排查,全面掌握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对重点区域纳管企业逐一进行现场检查,核实接管排放达标情况,2017 年底前整治完成纳管超标影响污水厂设施稳定运行等问题。3. 开展吴淞江流域工业企业专项检查。成立吴淞江流域工业企业联合检查工作组,对吴淞江沿线 184 家企业分批次进行核查,每批大约安排 20 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查出有问题的企业,从重从严处罚,有减排潜力和中水回用的企业,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经专家评审通过后,立即组织实施。4. 加强氮磷排放企业监管。重点检查污水处理厂、重点行业 10 (化工、印染

18、、电镀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等氮磷排放企业,对环境违法行为从严从重从速查处,并责令立即整治。按照省政府即将出台的关于加强太湖流域总磷总氮污染控制意见,完成编制排放总磷或总氮污染物的重点工业企业和污水处理厂清单并全部安装总磷或总氮在线监控设施;将总磷总氮纳入企业自行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范围。按照省政府即将修订出台的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实施工业行业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5. 加大环境监管和执法力度。持续开展吴淞江流域环境监察监测专项行动,继续对重点工业企业、污水处理厂加强监管,对干流和支流断面水质加密监测,结合第三方服务、网格化监管、日常检查、突击抽查、夜间

19、巡查,严厉打击偷排超排等环境违法行为,定期排查排污单位达标排放情况,结果向社会公布。充分运用新环保法及按日计罚、限产停产、查封扣押、移送公安等法律措施和手段,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全力确保吴淞江石浦断面达到考核要求。(六)加强水生态修复和保护。围绕海绵城市建设,全面加强湿地保护,实施生态廊道与绿色通道补植提升工程,全面提升生态修复能力。(牵头部门:市住建局、市农委,责任地区:各区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1. 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划定 22.9 平方公里,作为海绵城市建设的试点区域,制定昆山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11 从制度上落实示范区内海绵建设。以圩区为单元,贯彻海

20、绵城市建设 “十步走 ” 策略。2. 狠抓湿地保护管理。有效开展湿地保护工作,出台相关保护规划。通过完善湿地保护名录、治理修复受损湿地、建设管理湿地公园和湿地保护小区、开展湿地合理利用示范等措施构建完善的湿地保护网络推进湿地保护可持续发展。到 2020 年,全面完成昆山市生态文明建设湿地保护目标任务,全市湿地保有量 2.10万 hm2以上,自然湿地保护率达 60%以上。3. 加强生态修复措施。推动交通干道、河流航道生态绿廊建设;实施以阳澄、淀卯水系为主的生态湿地林带等 “绿肺” 工程和郊野公园建设。4. 严厉打击非法捕捞。始终保持打击电力捕鱼高压态势,采取水陆结合、日夜巡查的方式,在全市开展拉

21、网式检查,对全市重点湖泊、河道及渔业违法多发水域加大巡查力度,开展联合执法,加大惩处力度。(七)加强沿岸码头整治力度。对吴淞江沿线非法码头进行全面核实,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内河干线航道沿线非法码头整治工作的意见要求,采取关停、拆除、搬迁、回收补偿、规范提升等方式,加大整治力度,规范一批符合产业规划和政策、具备经营条件的港口码头,依法取缔严重影响生态安全、供水安全、航运安全和防洪安全的非法码头。 (牵头部门:市交通局,责任地区:各区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 12 (八)出台吴淞江流域专项管控方案和应急达标预案。制定吴淞江赵屯断面达标专项管控方案以及吴淞江赵屯(石浦)断面应急达标预案, 达标专项管

22、控方案分近期和中期目标,分类治理,进一步强化控源截污,落实河长制,加强管网养护工作,提升信息化水平。 应急达标预案根据断面及支流水质实际情况,分一般管控和应急管控,确保 2017 年稳定达类水,2018年2020 年稳定达类水。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配合部门:市水利局、市农委、市水务集团,责任地区:各区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九)建设专项信息化监控系统。计划在吴淞江沿线支流新增 21 个水质自动站,并汇总沿线断面、重点企业、工业集聚区、住宅小区、污水厂、支流、排放口等信息,解析出生活污染、工业污染、畜禽污染、农业污染、船舶污染等各类污染源所占份额,实现实时动态掌握每种污染源的排放情况,全面掌控

23、沿线支流的流向、流量及变化规律,为长效管理和应急管控提供有效依据。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配合部门:市水利局、市规划局)四、工作保障以落实太湖治理年度目标责任书为抓手,以 “昆山水环境质量改善” 为 核心,以水环境质量 “只能更好,不能变坏” 为红线,进一步坚定绿色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强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和科技支撑力度,保障吴淞江流域治理持续取得明显成效。 13 (一)坚决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太湖治理的决策部署,把补齐昆山水环境相关问题的短板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以高度的共识、高度的警醒、高度的自觉,把水

24、环境治理打造成昆山生态文明建设的样板工程。各级党委、政府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切实解决太湖治理重大问题。 (二)规范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按照已出台的昆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全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域 “问责行动”工作方案关于 “两减六治三提升” 专项行动司法保障的十条意见,进一步明确党委、政府以及 43 个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职责,建立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治污,切实把水环境保护责任分清分细,环环相扣落实下去。(三)加强问题整改和督查督办。针对环保部通报的问题,把整改要求、整改时限、整改目标落实到具体责任部门(单位),务求整

25、改实效,采取专项督查、明察暗访、不定期 “回头看” 等方式,跟踪督查问效。加大对整改不力、问题突出地区的曝光力度,打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和监督的格局。举一反三,深入排查水环境治理责任落实情况、治理措施实施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查缺补漏、扬长补短,全面提升昆山水环境治理水平。(四)完善考核和责任追究。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制及领导干部实绩考核体系,实行严格的 “终身追责” 14 制和 “一票否决” 制。对区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任期审计试点工作。每年与区镇、部门签订市镇长环保目标责任书。对环保部指出的具体问题,要进一步深入调查,逐一厘清责任,违反相关纪律规定的,铁面问

26、责,绝不姑息。(五)加强经济和科技支撑。制定出台关于促进吴淞江流域工业企业节水减排的扶持政策关于昆山市工业废水排放建立信息化监控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进 “专业+ 智能 +公众” 立体式环境监管。通过聘请专业团队、运用专业手段,提高监管效率和专业水平。以互联网、大数据为支撑,提高监管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动员全社会参与监管,鼓励民众举报破坏和污染环境行为,并及时曝光。附件:昆山市水环境治理有关问题整改措施清单 15 附件昆山市水环境治理有关问题整改清单问 题 一: 15 月,吴淞江赵屯断面尚未达标问题。牵头部门: 市环保局、市水利(水务)局、市农委责任单位: 昆山开发区、昆山

27、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张浦镇、陆家镇、千灯镇人民政府整改时限: 2017 年 7 月 31 日整改目标: 水质均值达到类。 整改措施:1. 狠抓河道断面综合治理。根据断面达标整治方案,结合 “两减六治三提升 ” 专项行动有关部署,深入排 查,摸清沿岸企业、小区等排污口位置、排水量、污染物种类等情况。按照序时进度深入推进 57 条黑臭河道和各支流断面达标整治,确保完成年度治理任务。2. 加快推进截污纳管和污水厂扩容。加快规范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清下水等 “四水” 在收集、处理、排放管理,确保达到规范化整治要求。2017 年底前,对查出的错接混接点及缺陷管段全面修复。加大生活污水

28、截流力度,加快市政雨污管网建设步伐。2017 年启动淀山湖新苑污水处理厂、千灯污水处理厂、开发区光电产业园污水处理厂等扩建项目,2017 年完成锦溪污水 16 处理厂扩建项目。3. 开展重点排污企业中水回用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完成企业工业废水中水回用工程。全面推进污水处理厂水质提升工程,加强污水 “脱氮除磷” 深度处理,提高运行管理水平,确保尾水尤其是氨氮与总磷指标达标。4. 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持续开展吴淞江流域环境监察监测专项行动,持续加强重点工业企业、污水处理厂环境监管,对干流和支流断面水质加密监测,对吴淞江沿线 184 家企业排查达标排放情况。运用新环保法按日计罚、限产停产、查封扣

29、押、移送公安等法律措施和手段,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根据断面水质情况,必要时对吴淞江沿线重点排污企业实施停产限产,对支流闸门实施合理管控。问 题 二: 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牵头部门: 市农委责任单位: 昆山开发区管委会,张浦镇、周市镇、巴城镇、千灯镇、淀山湖镇、锦溪镇人民政府整改时限: 2017 年 12 月 31 日整改目标: 34 家畜禽养殖场关停。整改措施:我市不断加强畜禽污染治理。2017 年计划完成 34 家畜禽养殖场的整治关停,并拆除生产设施。其中:生猪养殖场关停 29 家, 17 家禽 5 家。提升改造 2 家畜禽养殖场。2018 年计划完成 14 家畜禽养殖场关停任务。启动 4 家畜

30、禽养殖场标准化养殖场前期提升改造方案,经过改造提升畜禽养殖场全部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根据目前整治力度,全市将保留生猪养殖场 2 家,家禽 1 家,奶牛场 1 家。问 题 三: 初期雨水、污水收集不到位问题。牵头部门: 市水利(水务)局、市水务集团责任单位: 各区镇人民政府(管委会)整改时限: 2017 年 12 月 31 日整改目标:完成全市范围内雨污水管网普查与检测工作。同时,针对普查出的 18228 个混接点,41387 个缺陷管段,修复60%。整改措施:1. 计划 2017 年底完成全市范围内雨污水管网普查与检测工作。同时

31、,针对目前普查出的 18228 个混接点,41387 个缺陷管段,由水务集团负责实施改造,2017 年修复 60%,2018 年全部完成。2. 开展全市污水接纳现状排查和控源截污方案编制。排定20172020 年度污水管网建设和雨污分流计划,优先安排人口密集区域的雨污分流改造和生活污水接纳处理,落实集中居住小区、 18 机关、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垃圾转运站、宾馆、饭店、浴池、工业企业的集体宿舍等 “十个必接” ,典型示范、整体推进。2020年底,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达 98%,集镇区(含撤并乡镇)达到 92%以上。抄送: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委各部门,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各民主党派,各群众团体。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 年 7 月 25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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