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一、专业与专门化方向专业名称: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代码 580106)专业方向:冷冲模制造技术和型腔模制造技术方向二、入学要求与基本学制入学要求:应届初中毕业生基本学制:五年一贯制办学层次:普通专科三、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掌握本专业必备的基本知识和相关技能,了解模具制造的生产过程和技术管理,熟悉模具制造主要加工设备和相应软件的性能与使用技术,具备模具的制造装配、检测调整、试模整修及应用等综合职业能力,经企业再培养也可从事模具的开发设计、制造工艺员
2、及模具测绘、修理、销售服务等工作的发展型、复合型和创新型的技术技能人才。四、职业(岗位)面向、职业资格及继续学习专业(一)职业(岗位)面向1.主要就业岗位:模具制造(数控铣、加工中心和电加工设备的编程和操作) 、模具装配、调试与整修、模具 CAD/CAM、冲压、塑料模具及其制品的成形工艺规程编制、模具生产操作员、质量检验员、班组长等。2.其他就业岗位:经企业再培养,可从事简单冲压模、塑料模设计与工装设计、模具测绘、修理、销售服务、模具生产一线管理、工段长、车间主任等工作。(二)职业资格1.应取得的证书(任选其一):模具制造工(数控加工)高级资格证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模具钳工高级资格证书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有条件学生可取得的证书:数控程序员资格证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数控线切割加工高级资格证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数控电脉冲加工高级资格证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装配钳工高级资格证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三)继续学习专业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工程及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等本科相关专业。五、综合素质及职业能力(一)综合素质1.思想道德素质: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坚定不移的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有理想和抱负,有艰苦奋斗和务实精神,爱岗敬业
4、、勇于进取、乐于奉献的精神和态度;为人诚实、正直、尊师爱友;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与人交往能力。2.科学文化素质:具有大专毕业生相应的文化知识水平和科学研究基本素养;热爱科学、热爱学习,能根据工作需要和科技发展的动态自主学习和不断更新知识;具有不断学习新知识、2新工艺、新方法、新技术的意识;具有良好的人文修养和审美能力。3.专业素质:具备本专业必需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能熟练掌握模具生产与应用的操作技术规范和具备较强的职业安全意识,具备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的意识和处理相应环保问题的基本能力;具有较强的质量意识和产量、经济分析的基础能力;能按照图纸制定合理的模具制造工艺并加工出合格的模具;具有获取、
5、分析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能自主分析和解决一般模具生产及应用的实际问题;具有科学探索的精神和创新、创业的初步能力。4.身心素质: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有吃苦耐劳、甘于奉献、与人协作的精神。(二)职业能力1.能运用机械制图的知识,读懂较复杂的机械零件图、机械零件装配图和模具装配图,具备按照国家制图标准、运用一种 CAD 软件绘制一般机械零件图和简单模具装配图的能力。2.能运用常用工程材料的分类方法、标识及应用的知识正确选用模具材料。3.具备运用机械制造工艺知识,合理编制机械加工工艺规程的能力。4.能运用钢的热处理种类和作用等知识,合理安排热处理工艺。5.能正确选用和修磨金
6、属切削刃具,会根据加工需要合理选择切削用量和夹具。6.能正确操作常用的机械加工设备,具备钳、车、铣和磨等操作的一般能力和机械加工的基础技能。7.能根据加工需要,运用机械测量基础知识,合理选用量具、量仪 ,会准确测量中等复杂程度的机械零件和模具。8.能运用与本专业相关的电气知识和安全用电常识,正确处理一般电气事故。9.能运用冲压模具制造工艺知识与制造技术,按图加工出合格的相关模具零件,会正确装配一般冲压模具。10.能运用塑料成形模具制造工艺知识和制造技术,按图加工出合格的相关模具零件,会正确装配一般塑料模具。11.能运用加工设备管理、维护及保养的相关知识,对生产一线的加工设备实施管理、维护及保养
7、。12.能掌握一种 CAD/CAM 软件的应用技术,运用 CAD/CAM 软件对相关模具零件进行数控加工。13.能运用生产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的知识,对模具及其产品的质量进行检验、分析、管理和控制。14.能熟练运用常用模具的试模知识、常用试模技术及整修技术进行一般试模和整修。15.能运用模具经济知识,对模具制造与生产进行一般经济测算与核算。16.具备模具制造工(或装配钳工、模具装配调试与维修工等)高级专业技能,通过考核鉴定,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六、教学时间分配表理论教学 实 践 教 学学期学期周数教学考试 技能训练毕业设计(大型制作)企业实习(含见习)入学教育与军训劳动/机动3周数周数内容
8、周数 内容 周数 内容 周数周数一 20 15 1 计 算 机 应 用 基 础 实 训 2专 业认 识实 习1 1 1二 20 14 1 钳 工 实 训 ( 1) 2 机 械 测 绘( 含 测 量 技 术 ) 2 1三 20 12 1钳 工 实 训 ( 2)机 加 工 综 合 实 训电 工 技 术 训 练2221四 20 10 1机 械 拆 装机 加 工 综 合 实 训电 子 技 术 训 练精 密 测 量 技 术 实 训22221五 20 10 1数 控 车 实 训数 控 铣 实 训气 动 与 液 压 技 术专 业 方 向 实 训 ( 线 切 割加 工 技 术 、 电 脉 冲 加 工技 术 )
9、2222 1六 20 10 1数 控 铣 实 训冷 冲 模 制 造 与 应 用 技 术( 塑 料 模 制 造 应 用 技 术 )模 具 制 造 技 术 技 能 训 练与 考 级2421七 20 11 1CAD/CAM 软 件 技 术 实 训 模具 制 造 技 术 技 能 训 练 与考 级34 1八 20 9 1传 感 与 检 测 技 术 实 训模 具 装 调 与 维 护 技 术 实训模 具 制 造 技 术 技 能 训 练与 考 级2251九 20 8 1 传 感 与 检 测 技 术 实 训 2 毕 业 设 计 8 1十 20 0 0 顶 岗实 习 18 2总计 200 99 9 37 10 1
10、9 1 117、教学时间安排(见附表)八、主要专业课程内容及要求(一)专业平台课程4序号 课程名称 (课时) 主要教学内容及要求 教学实施建议1机械制图与CAD 技术(含机械测绘)(116+2W)(1)熟悉机械制图国家标准;(2)掌握机械制图一般技巧与方法;(3)具备识读机械零件图和简单装配图的能力;(4)具备机械零件测绘的初步能力;(5)具备识读第三角投影机械图样的初步能力;(6)熟悉公差配合相关知识,掌握机械测量相关技能;(7)具备熟练运用一种 CAD 软件绘制机械图样的能力(1)以国家最新制图标准实施教学;(2)制图技巧训练与 CAD 软件运用结合,在机房实施教学;(3)特别重视机械图样
11、识读能力的培养;(4)第三角投影机械图样的识读,宜采用对比教学法;(5)有条件的学校可通过社会认证鉴定,使学生取得 CAD 绘图技术相应等级证书2机械制造技术(128+10W)(1)了解机械产品生产过程与机械加工主要工种分类及其特点;(2)了解环境保护、节能增效、安全生产等相关知识;(3)熟悉常用金属材料的名称、牌号、一般机械性能及使用特点等知识;(4)熟悉机械切削加工主要工种的设备、工量刃具和工艺知识,初步掌握其加工技术;(5)掌握机械传动的基础知识;(6)熟练掌握与专业相关的机械加工工种工艺分析技术;(7)熟悉典型机械装拆工艺,能正确装拆中等复杂程度的机器、部件(1)本课程系综合化、模块结
12、构课程,各模块可由不同的教师任教;(2)测量技术、工种加工技术等模块,建议采用理实一体或项目教学法实施教学;(3)热加工、装配等工种的教学可让学生参观相应企业;(4)与模具专业专门化方向相适应的机加工工种是教学的重点3控制技术基础(108+12W)(1)熟悉安全用电基础知识,掌握用电事故应急处理的基本技能;(2)熟悉常用电器元件的名称、规格和使用的基本常识;(3)掌握简单的电工测量技术,初步具备一般设备电气电路的识读分析能力;(4)熟悉常用电子元件的名称、性能指标及一般使用方法常识;(1)本课程为综合化模块结构课程,不同模块可由不同的教师分别任教;(2)实践性较强的教学模块,宜采用理实一体化或
13、项目教学法;(3)简化原理阐述和繁冗计算,以操作认识教学为主;(4)课题选择以常见的工业应用项目为主5(5)初步掌握 PLC 编程技术,具备编制简单 PLC 控制程序的初步能力;(6)了解气动与液压控制的基础知识及其在模具制造中的应用技术;(7)具备电气控制相关操作的初步技能4模具制造技术基础(60)(1)熟悉模具常用材料及其常用热处理方法;(2)熟悉模具常见种类及工艺特点;(3)熟悉常用模具制造设备结构、控制特点;(4)具备根据模具零件选择刀具、加工设备、进行工艺分析、编制加工工艺的能力(1)本课程宜采用理实一体化或项目教学法实施教学;(2)不具备数控电加工设备条件的学校,可在企业实习时完成
14、本环节教学;(3)每个实习课题需让学生首先编制出正确的工艺方案5数控加工技术(100+6W)(1)熟悉常用数控机床的加工工艺特点,具备分析典型零件数控加工工艺的能力;(2)掌握常用数控机床的操作技能;(3)初步掌握一种常用数控系统(如华中系统、FANUC 系统和SIEMENS 系统等)的手工编程技术;(4)具备常用数控机床的维护和保养的基础能力。(1)按照国家劳动部门颁布的数控机床操作工的相应国家职业标准,精选课题;(2)课程宜采用理实一体化或项目教学法实施教学;(3)每个实训课题中均有对学生编制工艺方案的要求;(4)实训有 2 周数控车实训、4 周数控铣实训6CAD/CAM软件应用技术(66
15、+3 W)(1)具备运用一种常用 CAD/CAM 软件进行简单模具设计的初步能力;(2)具备运用模具 CAE 软件对模具成形进行计算机辅助分析的初步能力;(3)具备运用一种 CAD/CAM 软件实施模具零件数控加工的初步能力;(4)能够运用一种 CAD/CAM 软件与数控机床之间的进行通讯传输(1)结合学校已有的 CAM 软件进行教学,模具 CAE 软件教学视学校软件配置情况而定;(2)注重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实效性;(3)有条件的学校可与切削加工紧密结合,以提高教学质量与效果67模具维护与管理技术(72+2 W)(1)熟悉典型模具的拆装工艺;(2)具备模具试件的装调能力;(3)熟悉常用模具的维护
16、、保养方法;(4)具有对模具使用中的磨损进行修复和精度保持的能力;(5)熟悉企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和相关理论;(6)熟悉质量管理的一般手段和方法;(7)熟悉企业目前常用的几种质量控制方法和技术;(8)具备制造类企业质量管理、质量分析和质量控制的初步能力(1)有条件的学校可实行理实一体化教学;(2) 可聘请有相关实际工作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任教;(3) 按企业设备管理制度、设备保养规范和企业质量控制的具体做法组织教材;(4)以案例教学为主;(5)学生可在企业生产实习时,参与企业的生产质量管理活动,以积累实际工作经验(二)专业技能方向课程1.冷冲模制造与应用技术方向:序号 课程名称 主要教学内容及要求
17、 教学实施建议1冷冲模制造与应用技术(120+4W)(1)熟悉冷冲压的一般成形工艺;(2)熟悉冷冲模的常用结构;(3)具备简单冲压零件的成形工艺分析和冷冲模设计能力(1)本课程应突出应用,适当弱化复杂的成形理论和计算(2)通过实例,让学生建立起完整的冷冲模概念;(3)应配备相应的模具陈列室、装拆实验室2数控线切割加工技术训练(2W)(1)熟悉线切割加工原理;(2)掌握数控线切割机床的操作技能;(3)能够运用一种常用数控线切割编程软件(如 CAXA、3B、TWINCAD等)对零件进行手工编程和自动编程(其他软件只做简单介绍) ;(4)具备机床的维护和保养基础能力(1)按照国家劳动部门颁布的相关国
18、家职业标准,精选课题;(2)课程宜采用理实一体化或项目教学法实施教学;(3)线切割加工综合实训包括快走丝和慢走丝加工3技能训练与考级(11W)(1)结合专门化设置方向,第六学期达到中级工技能等级操作水平,经考核取得相应中级工证书;(2)第八学期强化训练后达到高级工技能等级操作水平,经考核取得高级工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1)本课程是具体体现和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课程;(2)保证实训时间和岗位条件是重要基础;(3)按劳动部门颁布的相应标准,精选课题,实施教学72.型腔模制造与应用技术方向:序号 课程名称 主要教学内容及要求 教学实施建议1塑料模制造与应用技术(120+4W)(1)熟悉塑料一般
19、成形工艺;(2)熟悉塑料模的常用结构;(3)具备简单零件的注塑成形工艺分析和塑料模设计能力(1)本课程应突出应用,适当弱化复杂的成形理论和计算(2)通过实例,让学生建立起完整的塑料模概念;(3)应配备相应的模具陈列室、装拆实验室2数控电脉冲加工技术训练(2W)(1)掌握电脉冲成型机床的操作技能;(2)能根据零件图的要求加工简单形状电极;(3)熟悉电极材料的选择原则;(4)具备电脉冲成型机床的维护和保养基础能力(1)按照国家劳动部门颁布的相应国家职业标准,精选课题;(2)课程宜采用理实一体化或项目教学法实施教学3技能训练与考级(11W)(1)结合专门化设置方向,第六学期达到达到中级工技能等级操作
20、水平,经考核取得相应中级工证书;(2)第八学期强化训练后达到高级工技能等级操作水平,经考核取得高级工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1)本课程是具体体现和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课程;(2)保证实训时间和岗位条件是重要基础;(3)按劳动部门颁布的相应标准,精选课题,实施教学九、专业教师任职资格(一)教学团队要求1.专业教学团队应该由专业负责人、专任教师和兼职教师、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共同组成。专任教师与在籍学生之比不低于 130;硕士或硕士以上学位达 15%以上,高级职称达 20%以上;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高级工职业资格达 70%以上,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中级以上职称达 30%以上;每年 10
21、%以上专任专业教师参加市级以上举办的相关培训、进修。2.专业负责人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高级职称, “双师型”教师;从事本专业教学 3 年以上,熟悉行业、企业和本专业现状与发展趋势;主持过校级以上课题研究或参与市级以上课题研究,有市级以上教研或科研成果;具有独立制(修)订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专业建设规划的能力;能为年轻教师的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搭建学术交流平台。3.选聘热爱职业教育的企业工程技术人员、能工巧匠作为专业教学或技能训练兼职教师,兼职教师占专业教师比例为 10%30%。(二)专任专业教师任职资格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备认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的能力和水平,遵守教师职
22、业道德规范。82.具有模具设计与制造技术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理实一体化和信息化教学的基本能力和继续学习能力。3.骨干教师具有教科研能力、开发专业课程的能力,能够指导新教师完成上岗实习工作。4.青年教师应经过教师岗前培训,每两年到企业实践不少于 2 个月,三年内应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三)专业兼职教师任职资格1.兼职教师应具备工程师、技师职称,或是在本专业领域享有较高声誉、实践经验丰富和具备特殊技能的行业企业技术专家、能工巧匠。2.兼职教师经学校组织的教学学、心理学培训后,每学期承担不少于 40 学时的专业教学、实践教学任务。十、实训(实验)条件根据本专业技能课程的主要教学
23、内容和要求,配备校内实训车间、实训实习室和校外实训基地。1.本专业校内实训实习必须具有机械加工车间、模具拆装车间、模具加工车间、机械测量实训室、模具 CAD/CAM 实训室等。以每学年两个班,每班 40 名学生配置。主要实施设备见下表:主要设备配置建议序号 实训室名称 主要功能名称 数量普通车床 20 台普通工具铣床 10 台平面磨床、工具磨床 、万能磨床6 台划线平板、测量平板 3 块台式钻床 5 台砂轮机 5 台1 机械加工车间典型机械加工设备的认知;机械加工设备的操作;典型机械零件的加工;常用的工具、量具、刀具、夹具的使用;在线检测技术训练;感知机械加工的工种种类及加工过程;提升机械加工
24、工艺能力。 工量刃具(每工位) 1 套钳工台及配套工具 40 工位台虎钳 40 工位划线和测量平板 3 块台式钻床 6 台钢模具拆装台 2 台学生拆装工作台 5 台模具拆装工、量、刃具及养护工具20 套供拆装的模具(冲压模、塑料膜)各 5 套可移动差动滑轮 1 个2 模具拆装车间(含钳 工实训)钳加工设备的操作;常用工具、量具、刀具的使用;钳加工基本技能训练;常用模具结构的认知和拆装;机械拆装工具的使用;熟悉模具拆装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提升模具拆装的工艺水平与能力;提升模具检测的能力,能按图装调出合格的简单模具。运模叉车 1 个9开模机 1 个液压手推车 1 个周转箱 20 个白板、实物投影仪
25、等 1 套数控车床 10 台数控铣床 5 台快走丝数控线切割 5 台电脉冲成型机床 2 台电火花(激光)打孔机 1 台3 模具加工车间数车、数铣加工技术训练;数控电火花加工技能训练;模具零件加工与质量控制技能训练;提升模具零件加工的工艺水平;感知模具生产的全过程;提升产量和质量意识、经济核算意识;培养团队合作精神。加工中心 2 台测量件 20 个测量平板 20 套偏摆仪 5 个游标卡尺 40 个千分尺 40 个百分表 20 个正弦规 5 个4机械测量实训室提升机械测量技术水平和能力;训练学生会根据工作需要正确选用量具、量仪;掌握机械测量工作规范。齿轮基节检查仪等 2 个三坐标测量仪 1 台万能
26、工具显微镜 1 台圆度仪 1 台数显式高度仪 1 台测长仪 1 台表面粗糙度测量仪 1 台刀具检查仪 1 台立式光学比较仪 1 台5模具测量实训室 通过精密测量技术技能训练进一步提升学生机械测量水平和能力;学会外轮廓、内型腔的精密测量技术;学会模具零件特形面的测量方法和技术;能检测和分析鉴定相关模具的质量问题。光学分度头 1 台万能试验机 1 台韧性冲击机 1 台超声波探伤仪 5 台金相分析仪 1 台(带投影)6金属材料试验实训室 通过材料实验进一步熟悉模具材料的特点,学会正确选用相关模具材料,熟悉模具材料的热处理及效果;学会对模具材料的试验和分析。硬度试验机 5 台电脑 40 台相应软件 4
27、0 节点7模具 CAD/CAM 实训室 通过训练能熟练掌握一种CAD/CAM 软件的使用技术;能学会三维建模、自动编程、后置处理、自动加工等技术。模具拆装等虚拟软件 40 节点10带通讯接口的数控车1 台带通讯接口的数控铣床1 台3D 打印机 1 台8模具现代制造技术实训室知悉模具制造发展的新动态、新技术;激发自主学习、不断进取的精神。逆向工程设备 1 台十一、编制说明(一) 编制依据1. 社会经济发展、行业企业对技术技能人才的要求。2. 教育部的文件精神。3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 (苏政办发2012194 号) 。4.省教育厅关于制定中等职业教育和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28、苏教职201236 号)。(二)课时及学分分配本方案的总学时为 5008 学时,其中公共基础课为 1656 学时,占 33.1%;专业技能课为2190 学时,43.7%(包括专业平台课 1612 学时,占 32.2%;专业方向课 578 学时,占 11.5%) ; 企业实习课为 568 学时(包括专业认识实习 28 学时和企业顶岗实习 540 学时) ,占 11.4%;任选课 386 学时,占 7.7%;毕业设计为 240 学时,占 4.8%。总学分为 292 学分。其中课程教学按照每学期 1618 学时 1 学分计算;专业实训课程按照每周 2 学分计算;毕业设计和顶岗实习按照每周 1.5 学
29、分计算,社会实践、军训、入学教育、毕业教育等教学活动按照 1 周 1 学分计算。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课程学分进行微调,并制订学分奖励办法,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经培训和社会化考核取得其他技能等级证书的学生,或参加各级各类技能竞赛获奖的学生进行奖励。(三)公共基础课开设公共基础课程的教学安排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周学时数。第 59 学期的文化课程教学内容安排建议:语文以中国名著赏析、世界名著赏析、古诗词赏析、散文赏析、毛泽东诗词赏析、童话赏析为主;数学以工程计算与速算、优选法应用技术、样条拟合与算法为主;外语以日常会话、英语构词法、常用词组、专业外语为主。(四)限定选修课开设1.德育课限选课:在心理健
30、康、职业健康与安全、环保教育等课程中,限选 1 门课程,在第 7 学期开设;在就业与创业指导、NFTE 创业课程中,限选 1 门课程,并融入经济政治与社会课程内容,在第 8 学期开设;在人际关系、形势与政策课程中,限选 1 门课程,在第 9 学期开设;学校也可结合专业实际开设其他有关德育限选课程。112.文化课限选课:在物理、化学课程中限选 1 门,在第 1、2 学期开设。3.专业方向课限定选修课程:本指导方案对限定选修课程按照两个专门化方向设置,一是按照冷冲模方向设置限选课程模块,二是按照型腔模方向设置限选课程模块,供各校根据本校模具专业的特点和教学资源在两类限选课程模块中选择其中一个专门化
31、方向课程。(五)任意选修课开设1.选修课程分为人文素质类和专业技能类两类课程。2.选修课是高职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校可根据学生兴趣、特长和用人单位的特殊需求,自主决定选修课的课目与教学要求,以增加职教的灵活性。选修课的成绩评定方法以学习过程的评价为主。3.选修课建议开设:(1)人文素养类:中国历史概论、中国地理概论、新闻采访、欧美史、中国革命史概论、中国名著欣赏、外国名著欣赏、古诗词赏析、毛泽东诗词赏析、散文赏析、童话赏析(不能与59 学期的语文必修课内容重复) 、公共关系理论与技巧、音乐欣赏、书法、名画欣赏、戏曲艺术欣赏、舞蹈艺术欣赏、礼仪规范教程、应用文写作、普通话口语交际、中国茶艺。(
32、2)专业技能类:计算机应用技术、机械拆装技术、现代制造技术、中级电工技术、无线电装配技术、精密测量技术、数控电脉冲加工技术(选修冷冲模方向限选课程模块的学生可选修此课程) 、数控线切割加工技术(选修型腔模方向限选课程模块的学生可选修此课程) 、设备数控化改造技术、数控机床故障诊断和维修技术、电机调速系统、计算机工业控制技术、现代物流技术、工厂供配电系统、特种加工技术、机械手与机器人技术、模具制造技术、企业管理与营销、管理心理学、多媒体与图形处理、办公自动化软件应用、专业英语等。(六)其他各校在执行本方案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但专业平台课和专业技能课的课程设置原则上不得调整。本方案为五
33、年一贯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模具专业制定,属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各院校在制定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时,可做适当调整。12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全文)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决定,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
34、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政部 安全监管总局二一二年二月十四日附件: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国发20042 号)和1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023 号)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从事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生产、冶金、机
35、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含民用航空及核燃料)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企业)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第四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煤炭生产是指煤炭资源开采作业有关活动。非煤矿山开采是指石油和天然气、煤层气(地面开采) 、金属矿、非金属矿及其他矿产资源的勘探作业和生产、选矿、闭坑及尾矿库运行、闭库等有关活动。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井巷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
36、建、改建以及矿山建设。危险品是指列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 (GB12268)和危险化学品目录的物品。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14交通运输包括道路运输、水路运输、铁路运输、管道运输。道路运输是指以机动车为交通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水路运输是指以运输船舶为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及港口装卸、堆存;铁路运输是指以火车为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包括高铁和城际铁路) ;管道运输是指以管道为工具的液体和气体物资运输。冶金是指金属矿物的冶炼以及压延加工有关活动,包括:黑色金属、有色金属、黄金等的冶炼生产和加工处理活动,以及炭素、耐火材料等与主工艺流程配套的辅
37、助工艺环节的生产。机械制造是指各种动力机械、冶金矿山机械、运输机械、农业机械、工具、仪器、仪表、特种设备、大中型船舶、石油炼化装备及其他机械设备的制造活动。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包括武器装备和弹药的科研、生产、试验、储运、销毁、维修保障等。第二章 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第五条 煤炭生产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煤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煤矿原煤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一)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吨煤 30 元;(二)其他井工矿吨煤 15 元;(三)露天矿吨煤 5 元。矿井瓦斯等级划分按现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规范的规定执行。15第六条 非煤矿山开采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
38、月提取。各类矿山原矿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一)石油,每吨原油 17 元;(二)天然气、煤层气(地面开采),每千立方米原气 5 元;(三)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 5 元,地下矿山每吨 10 元;(四)核工业矿山,每吨 25 元;(五)非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 2 元,地下矿山每吨 4元;(六)小型露天采石场,即年采剥总量 50 万吨以下,且最大开采高度不超过 50 米,产品用于建筑、铺路的山坡型露天采石场,每吨 1 元;(七)尾矿库按入库尾矿量计算,三等及三等以上尾矿库每吨1 元,四等及五等尾矿库每吨 1.5 元。本办法下发之日以前已经实施闭库的尾矿库,按照已堆存尾砂的有效库容
39、大小提取,库容 100 万立方米以下的,每年提取 5 万元;超过 100 万立方米的,每增加 100 万立方米增加 3 万元,但每年提取额最高不超过 30 万元。原矿产量不含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和废石场中用于综合利用的尾砂和低品位矿石。地质勘探单位安全费用按地质勘查项目或者工程总费用的 2%提取。16第七条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各建设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一)矿山工程为 2.5%;(二)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 2.0%;(三)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
40、 1.5%。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列入标外管理。国家对基本建设投资概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总包单位应当将安全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并监督使用,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第八条 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一)营业收入不超过 1000 万元的,按照 4%提取;(二)营业收入超过 1000 万元至 1 亿元的部分,按照 2%提取;(三)营业收入超过 1 亿元至 10 亿元的部分,按照 0.5%提取;(四)营业收入超过 10 亿元的部分,按照 0.2%提取。第九条 交通运输企业以上年度实际
41、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17(一)普通货运业务按照 1%提取;(二)客运业务、管道运输、危险品等特殊货运业务按照 1.5%提取。第十条 冶金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一)营业收入不超过 1000 万元的,按照 3%提取;(二)营业收入超过 1000 万元至 1 亿元的部分,按照 1.5%提取;(三)营业收入超过 1 亿元至 10 亿元的部分,按照 0.5%提取;(四)营业收入超过 10 亿元至 50 亿元的部分,按照 0.2%提取;(五)营业收入超过 50 亿元至 100 亿元的部分,按照 0.1%提取;(六)营业收入
42、超过 100 亿元的部分,按照 0.05%提取。第十一条 机械制造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一)营业收入不超过 1000 万元的,按照 2%提取;(二)营业收入超过 1000 万元至 1 亿元的部分,按照 1%提取;(三)营业收入超过 1 亿元至 10 亿元的部分,按照 0.2%提取;18(四)营业收入超过 10 亿元至 50 亿元的部分,按照 0.1%提取;(五)营业收入超过 50 亿元的部分,按照 0.05%提取。第十二条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一)营业收入不超过 2
43、00 万元的,按照 3.5%提取;(二)营业收入超过 200 万元至 500 万元的部分,按照 3%提取;(三)营业收入超过 500 万元至 1000 万元的部分,按照 2.5%提取;(四)营业收入超过 1000 万元的部分,按照 2%提取。第十三条 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企业以上年度军品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一)火炸药及其制品研制、生产与试验企业(包括:含能材料,炸药、火药、推进剂,发动机,弹箭,引信、火工品等):1营业收入不超过 1000 万元的,按照 5%提取;2营业收入超过 1000 万元至 1 亿元的部分,按照 3%提取;3营业收入超过
44、1 亿元至 10 亿元的部分,按照 1%提取;4营业收入超过 10 亿元的部分,按照 0.5%提取。(二)核装备及核燃料研制、生产与试验企业:1营业收入不超过 1000 万元的,按照 3%提取;192营业收入超过 1000 万元至 1 亿元的部分,按照 2%提取;3营业收入超过 1 亿元至 10 亿元的部分,按照 0.5%提取;4营业收入超过 10 亿元的部分,按照 0.2%提取。5核工程按照 3%提取(以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在竞标时,列为标外管理)。(三)军用舰船(含修理)研制、生产与试验企业:1营业收入不超过 1000 万元的,按照 2.5%提取;2营业收入超过 1000 万元至 1 亿元
45、的部分,按照 1.75%提取;3营业收入超过 1 亿元至 10 亿元的部分,按照 0.8%提取;4营业收入超过 10 亿元的部分,按照 0.4%提取。(四)飞船、卫星、军用飞机、坦克车辆、火炮、轻武器、大型天线等产品的总体、部分和元器件研制、生产与试验企业:1营业收入不超过 1000 万元的,按照 2%提取;2营业收入超过 1000 万元至 1 亿元的部分,按照 1.5%提取;3营业收入超过 1 亿元至 10 亿元的部分,按照 0.5%提取;4营业收入超过 10 亿元至 100 亿元的部分,按照 0.2%提取;5营业收入超过 100 亿元的部分,按照 0.1%提取。(五)其他军用危险品研制、生
46、产与试验企业:1营业收入不超过 1000 万元的,按照 4%提取;2营业收入超过 1000 万元至 1 亿元的部分,按照 2%提取;3营业收入超过 1 亿元至 10 亿元的部分,按照 0.5%提取;204营业收入超过 10 亿元的部分,按照 0.2%提取。第十四条 中小微型企业和大型企业上年末安全费用结余分别达到本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的 5%和 1.5%时,经当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商财政部门同意,企业本年度可以缓提或者少提安全费用。企业规模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47、 号)规定执行。第十五条 企业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安全生产实际需要,可适当提高安全费用提取标准。本办法公布前,各省级政府已制定下发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办法的,其提取标准如果低于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调整;如果高于本办法规定的标准,按照原标准执行。第十六条 新建企业和投产不足一年的企业以当年实际营业收入为提取依据,按月计提安全费用。混业经营企业,如能按业务类别分别核算的,则以各业务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按上述标准分别提取安全费用;如不能分别核算的,则以全部业务收入为计提依据,按主营业务计提标准提取安全费用。第三章 安全费用的使用第十七条 煤炭生产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48、21(一)煤与瓦斯突出及高瓦斯矿井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支出,包括瓦斯区域预抽、保护层开采区域防突措施、开展突出区域和局部预测、实施局部补充防突措施、更新改造防突设备和设施、建立突出防治实验室等支出;(二)煤矿安全生产改造和重大隐患治理支出,包括“一通三防”(通风,防瓦斯、防煤尘、防灭火)、防治水、供电、运输等系统设备改造和灾害治理工程,实施煤矿机械化改造,实施矿压(冲击地压)、热害、露天矿边坡治理、采空区治理等支出;(三)完善煤矿井下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支出,应急救援技术装备、设施配置和维护保养支出,事故逃生和紧急避难设施设
49、备的配置和应急演练支出;(四)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五)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标准化建设支出;(六)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八)安全生产适用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九)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十)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22第十八条 非煤矿山开采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和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支出,包括矿山综合防尘、防灭火、防治水、危险气体监测、通风系统、支护及防治边帮滑坡设备、机电设备、供配电系统、运输(提升)系统和尾矿库等完善、改造和维护支出以及实施地压监测监控、露天矿边坡治理、采空区治理等支出;(二)完善非煤矿山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等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支出,完善尾矿库全过程在线监控系统和海上石油开采出海人员动态跟踪系统支出,应急救援技术装备、设施配置及维护保养支出,事故逃生和紧急避难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应急演练支出;(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