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武宣县城洪涝灾害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做好县城洪水(含江河洪水、山洪等)、暴雨渍涝、台风等灾害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县城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印发的城市防汛应急预案编制大纲。1.3 适用范围适用于自然或人为因素导致的县城城区洪水(含江河洪水、山洪等)、暴雨渍涝、台风等灾害事件的防御和处置。1.4 工作原则贯彻以人为本的方针
2、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坚持服从大局、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坚持公众参与、军民联防;坚持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等原则。2 城市概况- 2 -2.1 自然地理武宣县位于广西中部,桂中南部,总面积 1738.71 平方公里,四面环山,在地貌上,中部为岩溶缓坡低丘和洪积、冲积平原,间或有土岭石山交错。东部为岩溶山岗过渡到低山、中山陡坡的砂岩、页岩山区。西部则为峰林石山洼地过渡到峰林石山槽地,系岩溶地貌类型。武宣县是来宾市降雨量较少的县份之一,降雨主要集中在58 月份,其他月份较少,据气象部门统计,自 19812010 年2
3、0 年间,年平均降雨日数 145.3 天。县城处低纬度,属亚热带气候,年平均气温 21.5,最低气温为零下 1.5,最高气温曾达40.3,日照条件充足,年平均日照时数达 1850 小时。县城位于县域中部,黔江中游之滨,居北纬 2336,东经 10946。城区紧靠黔江,地势开阔,地形为丘陵平原,沿河两岸地势比较低洼,易受洪水灾害。2.2 社会经济武宣城区面积 7.29 平方公里,城镇总人口 7.06 万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 24615 元,城区内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近 941 个,中小学校、幼儿园共有 32 所、师生超过 30014 人,是武宣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县城北距柳州市 9
4、5 公里,南距贵港市 90 公里,西至来宾市 65 公里。209 国道由北向南贯穿城区及全县 6 个乡镇,向东有通往桂平的“ 武宣平南” 二级公路,向西有通往来宾的“ 来宾武宣” 高速路、二 级公路,水路船舶一- 3 -年四季可上航柳州,下达粤港澳,具有较方便的水运、公路交通运输条件,是来宾市水路和公路交通枢纽重地。2.3 洪涝风险分析武宣县城洪涝灾害主要由黔江洪水和城区内涝造成,黔江洪水主要来自上游的红水河和柳江。黔江洪水洪峰一般是由柳江洪峰与红水河涨洪段流量组合而成。黔江灾害性的洪水常以柳江为主,红水河次之。柳江洪水发生较早,红水河洪水发生稍晚。当柳江大洪发生与红水河的大洪水遭遇时,黔江就
5、会形成灾害性的洪水,县城城区内就会遭受洪水严重的威胁,灾害损失就较大。两河洪峰遭遇,黔江洪水较大,历时较短,两河洪峰错开,黔江洪水较小,历时较长。武宣县城洪涝灾害频繁,城区居民房屋起淹水位为 60.5m(珠江基面,以下简称珠基),县城旧街崩冲口一带地面高程为 62.5m。县城洪涝成因主要是县城地势低洼,黔江穿城而过,河岸较窄,流域形状利于径流集中,汇流迅速,而下游泄洪较缓,所以黔江流经县城河段水位暴涨。目前,县城建筑物均在地势较低位置,而且城区基本上没有堤防工程,仅有崩冲口堤段保护部分老城区,当洪水位达 60m 时,已有大片面积受淹,加之已修建的排水管道普遍存在断面窄小,缺乏养护、堵塞积水等现
6、象,极易产生内涝。若外江发生大洪水,水位较高,外江洪水上淹城区,或者通过天然排水沟槽窜犯城区,受外江水位顶托,内水排泄不畅,使城区发生内涝。武宣县历史上最大的洪水发生在 1902 年,较大的年份有 - 4 -1924 、1949、1976、1988、1994、1996 年。1902 年大洪灾水位高达 66.30m,是百年来最大的洪灾。1994 年 6 月的大洪灾水位高达 65.32m,超过警戒水位 10.32m,县城近 30%的街道及建筑物、机关、企业等被洪水淹没,交通、通讯局部中断。19921996 年连续 5 年县城洪水水位超过防洪警戒水位 2.1510.32m。2017年 78 月有 3
7、 次超警戒水位,其中 7 月 4 日 3 时达最高水位,超过防洪警戒水位 3.1 m。武宣县城区仅建崩冲口防洪堤,该堤堤段短、标准低,防御能力低。其余的新路桥、书房山、老虎沟、独岭山和对河村冲沟等均未建防洪堤。因此,除武宣县城除崩冲口有防洪堤可保护少部分老城区外,其余仍无防洪设施,没有抵御洪水的能力,一旦发生洪水,损失均较为严重。武宣县城地处黔江中游,黔江自北向南蜿蜒流去,城区地势低洼,低洼地段高程在 60m 左右,仅比多年平均洪水位高 4m 左右,城区内排水溪小坡降缓,内水排泄已不通畅,汛期受黔江洪水 顶 托 ,城 区 周 边 雨 洪 汇 入 ,内 水 更 难 以 外 排 ,因 而 内 涝
8、灾 害 突 出 。黔江从城中经过,将城区分为东西两部分,规划城区范围内有 6 条主要的排涝(洪)沟(河)经城区排入黔江。分别是新江河、崩冲沟、书房山沟槽、独岭山沟槽、老虎沟、对河村冲沟,承纳周边的雨水,由于自然地理条件、地形地势等原因,每年 69 月汛期,黔江水涨,城区内主要的河沟的江水受外江洪水顶托,排泄不畅,致使农田及城区受淹,严重制约县城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和- 5 -城区人民生活及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2.4 洪涝防御体系针对县城防洪体系薄弱的情况,为了减轻洪涝灾害,县人民政府积极筹措防洪建设资金 120 多万元,于 1995 年兴建河东区崩冲口 260m 长的防洪堤段,堤顶高程 6
9、3.98m,1997 年底按 50年一遇加高培厚堤顶高程已达 66.20m,堤长 356m,可保护部分老城区,如县人民医院、附小、武宣镇供销社及城黔路一带的单位和居民,保护农田 350 亩,旱地 420 亩。县城目前除了已建有并加高培厚的河东区崩冲口防洪堤之外,2005 年建成崩冲口排涝站,装机容量 165KW/3 台,设计排水量 1.97m3/s。除此之外,县城沿黔江、新江河两岸边无任何堤防工程。因此,县城防洪工程体系还没有形成,无抵御洪水灾害能力。县城防洪工程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防洪标准相对偏低。崩冲口防洪堤按 50 年一遇标准建设,还达不到重点防洪城市100 年一遇以上的防洪标准;二
10、是防洪工程体系尚不完善,黔江上游缺乏防洪控制性工程,部分区域尚无防洪堤保护。2.5 重点防护对象广西博宣食品有限公司、县人民医院、附小、武宣镇供销社及城黔路一带的单位和居民,保护农田 350 亩,旱地 420 亩,保护人口超 5000 人。3 组织体系与职责- 6 -3.1 指挥机构县防汛抗洪抢险指挥部、县城防汛抗洪抢险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是县城防汛抗洪抢险工作的指挥机构,全面负责县城防洪抢险工作的指挥调度,传达执行上级指示和命令,发布县城防洪抢险及撤离命令和灾区群众救助工作。县指挥部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为其组成成员,即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指挥长,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县人武部部长、县水利局
11、局长任副指挥长,县水利局、农业局、气象局、水文站、财政局、发改局、住建局、国土局、民政局、统计局、卫计局、交通局、旅游局、文体广电局、公安局、供销联社、经贸局、粮食局、糖办、农机局、武宣供电局、武宣海事处、电信武宣分公司、邮政武宣分公司、柳州航道管理局武宣分局、广西博宣食品有限公司、黔江制糖有限公司、武宣石油公司、人保武宣支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企业为指挥部成员单位,其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按照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规 定 的 各 项 职 责 和 县 城 防 洪 应 急 预 案 规 定 的 各项 要 求 开 展 工 作 。3.2 成员单位职责为了明确责任,合理分工,避免职能交叉,保障县城社会稳定和经
12、济建设平稳发展,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实行部门单位分工负责的防汛岗位责任制,各部门主要职责:(1)县水利局负责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汛抗旱工作;负责调度全县中小型水库、- 7 -主要行洪河道和重要水利工程防汛抗旱工作;负责对灾后水利水毁工程的修复。(2)县水文站负责及时提供雨情、水情报告和及时提供洪水预报,负责对灾后受损水文设施的修复。(3)县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并及时提供各地降雨量。对影响汛情的天气形势做出监测、分析和预测。对汛期出现的强降雨天气过程做出及时的预报,当县城出现洪水或预 计 即 将 出 现 洪 水 时 ,向 县 防 汛 抗 旱 指
13、挥 部 提 供 滚 动 天 气 预 报 。(4)县发改局负责指导防汛规划和防汛建设项目计划编制工作。负责防汛主要设施、重点工程除险加固建设计划的编制和下达、计划实施的协调和检查督促。(5)县经贸局负责组织调查经营性防汛物资情况,在紧急情况时,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防汛物资信息,以便及时调运防汛物资进行抢险。(6)县消防大队、武警中队根据汛情需要,负责实施抗洪抢险,参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当地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7)县财政局负责抗洪抢险、修复水毁防洪工程资金预算安排,把中央特大防汛经费和度汛应急资金需要上级配套的部分列入年度
14、预算。对防汛部门提出的防汛经费制定分配方案,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8 -(8)县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管理及安全保卫工作,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物资以及破坏防洪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组织撤离被洪水围困的群众,必要时对防汛部门提出的抢险路段实行交通管制,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9)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洪涝灾害的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灾情,统一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负责组织、协调洪涝灾区救灾和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和
15、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10)县住建局负责城区排涝网络的建设与管理,配合水利部门搞好城镇防洪排涝规划编制,并将防汛排涝规划统一纳入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负责对灾后水毁民房的重建工作。(11)县农业局负责掌握农业洪涝受灾情况,负责洪涝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旱、涝等灾情信息。指导灾区调整农业结构,帮助指导各乡镇恢复生产,负责农业的防灾和减灾、救灾工作;做好行业灾情的统计并上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12)县卫计局负责洪涝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洪涝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开展疾病预防- 9 -控制
16、及医疗救护工作,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13)县交通局负责全县交通道路、桥涵安全度汛的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在建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工地及影响区域的安全度汛方案。同时负责对公路沿线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防护措施,设置预警标志;负责准备汛期抗洪抢险运输工具,为紧急抗洪抢险和撤离人员的及时组织提供所需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必要时对防汛部门提出的水面交通实行管制。灾后,及时修复被洪水冲毁的公路。(14)县国土局负责地质灾害的预防和监督管理工作,编制和实施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实时监测,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制定应急预案,设置警示牌、发放“明白卡” ;开展防灾减灾宣传,督导地质灾害隐患点所
17、在的乡镇、村组建抢险队伍。(15)县安监局负责全县尾矿库、坝的监督与管理;指导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确定尾矿库的责任人,督导企业编制和实施尾矿库安全度汛预案,制定下游避险撤离方案,督导、检查企业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及汛期值班工作。(16)武宣供电局负责做好灾区供电工作,优先安排防汛抢险的紧急用电,负责本系统水电工程防洪安全调度工作,确保汛期县防汛指挥机构和防汛抢险单位用电。(17)县文体广电局负责组织广播电视对防汛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工作;做好重要天气灾害信息的发布工作。- 10 -(18)县旅游局负责全县旅游行业防汛安全工作。督促各部门落实好旅游景区、景点的防御安全措施,向游客宣传抗灾自救知识,做好游
18、客的防汛安全及安置工作。(19)通信(电信、移动、联通)公司负责本系统电信工程的防洪安全工作,负责保障防汛抗旱指挥系统通讯畅通,优先传递防汛抗旱信息。(20)县供销联社负责组织本系统的安全度汛和抗洪抢险工作,落实防汛责任制,做好抗旱抗洪物资储备,灾后帮助基层恢复生产自救。遇紧急抢险时,负责指定物资的供应和调运。(21)县林业局负责河道内影响行洪林木的砍伐、清除工作,做好各类林木加工场、林区、伐木区、和汛期漂木的防汛安全管理,及时组织供应防汛抢险所需木材(木桩)。 (22)县教育局负责全县中小学校舍的防汛保安工作,落实汛期安全度汛方案,加强在校学生的防汛、山洪灾害防御的有关常识教育宣传,暴雨洪水
19、发生后组织学生安全转移。 (23)县粮食局负责组织灾区粮食供应。制定和落实储粮的防洪、安全转移方案。组织储备必要的防汛抢险麻袋和编织袋。(24)县水产畜牧兽医局负责指挥全县渔牧业防汛抢险救灾及灾后恢复生产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港口、码头和渔业运输船舶的防汛安全工作。收集、整理和统计全县渔业受灾情况,并及时上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25)县农机局负责做好防汛抗旱油料、机具的组织、供应及- 11 -维修工作。做好行业的防汛安全工作,调集好农业机械,为防抗灾害及灾后恢复农业生产提供农机保障。(26)武宣公路局负责做好国道、省道的防洪安全工作;做好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责成
20、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强行清除碍洪设施;负责防汛抢险、救灾物资的公路运输工作组织抢修水毁道路(桥梁),清理路障,协助发生洪水时抢险救灾及撤离人员的运送等工作。(27)武宣海事处负责组织、指挥江河船舶、设施的防洪、防台风工作;负责升挂港口风情信号,及时向船舶提供台风信息;防台风期间,当船舶、江河设施遇险时,负责组织、指挥江河搜寻救助。(28)柳州航道管理局武宣分局负责会同海事等部门对辖区水域的封航管理和船舶停靠管理。(29)邮政武宣分公司负责所辖邮政设施的防洪安全;做好邮政设施的检修、调试,保证与防汛有关各种信函件的快速传递。(30)县糖业办负责指导甘蔗灾后自救、生产恢复。及时收集、整理和统计甘蔗
21、旱、涝等灾情信息,并上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31)武宣石油公司负责防汛抗旱和抢险救灾油料的供应,做好本行业防汛抢险救灾与灾后重建工作,做好汽油、柴油、润滑油的储备及调运计划,供指挥部应急时调用。(32)县财产保险公司负责因洪涝灾害造成财产损失的理赔- 12 -工作。 (33)武宣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防汛抗旱全面工作,组织编制度汛、抢险预案,做好辖区内河流的清淤清障、抢险队伍组建和防汛抢险物资储备工作;制定预警措施和群众避险撤离方案,确保辖区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工矿企业安全度汛。(34)其 他 有 关 部 门 根 据 防 汛 抢 险 需 要 完 成 各 自 应 承 担 的 任 务 。3.3
22、 办事机构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是防汛指挥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处理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事务;负责协调落实全县各项防汛工作任务;负责全县库坝、河道的监管工作;负责协调落实全县汛期各项准备工作,开展防汛安全检查,储备防汛物资,组建防洪抢险队伍,落实防汛责任,编制各项防汛预案并开展防汛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4 预防与预警4.1 预防预警信息(1)气象水文信息。气象部门应加强对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当预报即将发生洪涝灾害时,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提早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当黔江发生洪水时,水文部门应加强水文监测,及时上报水情、雨情实况,雨情、水
23、情应在 2 小时内报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重要的水情应在 30 分钟内报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13 -(2)工程信息。当黔江(武宣段)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县崩冲口防洪堤管理站要加强对工程的监测,并将堤防、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县水利工程管理站和县指挥部。当堤防和涵闸、泵站等穿堤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决口时,县崩冲口工程管理站要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预警,同时向县水利工程管理站和县指挥部准确报告。4.2 预警级别划分根据县城洪水、暴雨渍涝、台风暴潮等灾害事件的严重程度,合理划分预
24、警级别(通常由重到轻分为、四级,分别用红、橙、黄、蓝色表示),确定向社会发布的警示标志。(1)当黔江水位为 55.70 米60.00 米或崩冲口堤防出现险情时,预警级别为级,用蓝色表示。由县水利局负责主持防洪工作;(2)当黔江水位为 60.00 米63.00 米或崩冲口堤防出现重大险情时,预警级别为级,用黄色表示;由县水利局负责主持防洪工作; (3)当黔江水位为 63.00 米65.00 米或崩冲口堤防出现重大险情时,预警级别为级,用橙色表示;由县人民政府主持防洪工作;(4)当黔江水位为 65.00 米及以上或黔江河段堤防发生决口时 ,预 警 级 别 为 级 ,用 红 色 表 示 ;由 县 人
25、 民 政 府 主 持 防 洪 工 作 。- 14 -4.3 预防预警行动4.3.1 预防预警准备(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涝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准备。(2)组织准 备。建立健全防汛抗洪抢险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洪抢险责任人和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伍的建设。(3)工程准 备。县城崩冲口防洪堤要及时封闭穿越堤防的输排水管道、交通路口和排水沟,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4)预案准 备。修订完善各类预案和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并开展预案演练,通过演练检验预案编制的效果,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5)物料准 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县
26、防汛抗洪抢险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储备充足的抢险物资。(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通信专网、蓄滞洪区的预警反馈系统完好和畅通。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站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7)防汛检查 。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8)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对在江河、湖泊、人工水道、蓄滞洪区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洪- 15 -水影响评价报告,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防洪的项目,依法强行拆除。防汛抗洪抢险工作由县指挥部统一指挥。4.3.2 江河洪水预警行动(1)
27、当黔江即将出现洪水时,县水文部门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县指挥部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为预警提供依据。(2)水文部门跟踪分析江河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为抗灾救灾提供基本依据。4.4 主要防御方案(1)当防洪堤出现变形、管涌、渗漏、滑坡、塌陷时由县指挥部派出武警、民兵突击队进行抢险。(2)当洪水位达 63.00m 并意料洪水将漫防洪堤时,县指挥部除派武警、民兵突击队进行抢险外,还要发动县城内能参加抢险的一切人员进行抢险。采取果断措施,堆沙包加高防洪堤,取土点在堤防两边高地处取土。并由公安部门及时组织将洪水位以下的单位和居民转移到县附小、东门塘市场。(3)当洪水位达
28、65.00m,且防洪堤经抢险后有预感出现决口或溃坝时,县指挥部规定一律按连续三声为一组的锣声为万分火急的人员转移抢险的信号,由指挥长发布命令,立即敲打五组锣声信号,居民听到信号时立即转移到预报的洪水位以上安全地带,民兵突击队立即投入到灾区进行救灾抢险工作。5 应急响应- 16 -5.1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5.1.1 按洪涝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5.1.2 进入汛期,县防汛抗洪抢险指挥机构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5.1.3 防汛抗洪抢险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
29、作情况。5.1.4 洪涝灾害发生后,由县人民政府和县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排涝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5.1.5 洪涝灾害发生后,由当地防汛抗洪抢险指挥机构向县人民政府和县指挥部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并同时报县指挥部。任何个人发现堤防发生险情时,要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5.1.6 因洪涝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陆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县指挥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5.2 应急响应分级与行动5.2.1 级应急响应5.2.1.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级响应(
30、1)黔江水位为 65.00 米及以上;- 17 -(2)黔江河段堤防发生决口。 5.2.1.2 级响应行动(1)县指挥部指挥长主持会商,指挥部成员参加。视情况启动防御特大洪水方案,做出防汛抢险应急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县指挥部办公室密切监视汛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雨情预测预报,做好重点工程调度,并在 24 小时内派工程技术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每天在武宣电视台发布汛情通报,报道汛情及抗洪抢险措施,为灾区紧急调拨防汛物资;财政部门为灾区及时提供资金帮助;交通部门为防汛物资运输提供运输保障;民政部门及时救助受灾群众;卫生部门根据需要,及时派出医疗卫生
31、专业防治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县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2)县指挥部启动级响应,可依法宣布本县进入紧急防汛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相关规定,行使权力。同时,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动员部署防汛抢险工作;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堤防防守,及时控制险情,或组织强化抢险工作。县防汛抗洪抢险指挥机构成员单位要全力配合做好防汛和抗洪抢险、救灾工作。5.2.2 级应急响应5.2.2.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级响应(1)黔江水位为 63.00 米65.00 米;- 18 -(2)崩冲口堤防出现重大险情。5.2.2.2 II 级响应行
32、动(1)县指挥部指挥长主持会商,做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防汛抗洪抢险工作指导;县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汛情、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预测预报,做好重点工程的调度,并在 24 小时内派出由县指挥部成员单位组成的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救灾工作,不定期在武宣电视台发布汛情通报;民政部门及时救助灾民;卫生部门派出医疗队赴一线帮助医疗救护;县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5.2.3 级应急响应5.2.3.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级响应(1)黔江水位为 60.00 米63.00 米;(2)崩冲口堤防出现重大险情。5.2.3.2 级响应行动(1)县指挥部副指挥长主持会商,做出
33、相应工作安排,密切监视汛情发展变化,加强防汛抗灾工作的指导,在 2 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县人民政府并通报县指挥部成员单位。县指挥部办公室在 24 小时内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指导地方防汛抗灾。(2)不定期在武宣电视 台发布汛情通报;民政部门及时救助灾民;卫生部门组织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5.2.4 级应急响应- 19 -5.2.4.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级响应(1)黔江水位为 55.70 米60.00 米;(2)崩冲口堤防出现险情。5.2.4.2 级响应行动县指挥部副指挥长主持会商,做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情的监视和对防汛抗灾工作的指导,将情况上报县人民政府
34、并通报县指挥部成员单位。5.3 主要应急响应措施5.3.1 江河洪水5.3.1.1 当河流水位超过警戒水位 55.70 米时,县指挥部部按照防洪预案和防汛责任制的要求,组织专业和群众防汛队伍巡堤查险,严密布防,必要时上报市人民政府,动用武警部队参加重要堤段、重点工程的防守或突击抢险。5.3.1.2 当河流洪水位继续上涨水位达 63.00 米时,危及重点保护对象时,防汛抗洪抢险指挥机构和承担防汛任务的部门、单位,根据河流水情和洪水预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适时调度运用防洪工程,启动泵站抢排,采取清除河道阻水障碍物、临时抢护加高堤防等措施增加河道泄洪能力。5.3.1.3 在
35、紧急情况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有关规定,县指挥部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并行使相关权利、采取特殊措施,保障抗洪抢险的顺利实施。当洪水达到警戒水位(55.7m 调整后- 20 -水位)时,县指挥部要抽调水利、水文、交通、城建等有关部门的工程技术人员对河流主线位置,洪水走势认真观测,对沿江边全面进行观测,有可能崩岸的地段要划出,并将该段的人员、财产转移到安置点。5.3.2 堤防决口、水闸垮塌5.3.2.1 当出现堤防决口、水闸垮塌前期征兆时,由防汛责任单位迅速调集人力、物力全力组织抢险,尽可能控制险情,并及时发出警报。崩冲口堤防决口、水闸垮塌等事件应立即报告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5.3.2.2
36、 对于堤防决口、水闸垮塌的应急处理,由县指挥部负责,首先迅速组织受影响群众转移至安置点,并视情况抢筑二道防线,控制洪水影响范围,尽可能减少灾害损失。5.3.2.3 县指挥部组织实施堤防堵口,调度有关水利工程,为实施堤防堵口创造条件,并明确堵口、抢护的行政、技术责任人,启动堵口、抢护应急预案,及时调集人力、物力迅速实施堵口、抢护。县指挥部的领导立即带领专家赶赴现场指导。汛前水利局要组织技术人员对防洪堤进行检查,观测堤坝是否出现基础变形、滑坡、塌陷等,对有隐患的要及时汇报县指挥部,县指挥部及时组织抢修、加固。在洪水期间,水位达到 55.00m 以上时,由水利局派水工技术人员对堤坝进行 24 小时观
37、测,发现问题及时报给县指挥部。5.4 应急响应的组织工作- 21 -5.4.1 信息报送、处理5.4.1.1 汛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抗洪和抢险救灾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5.4.1.2 防汛抗洪和抢险救灾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5.4.1.3 属一般性汛情、工情、险情、灾情,按分管权限,分别报送本级防汛抗洪抢险指挥机构值班室负责处理。凡因险情、灾情较重,按分管权限一时难以处理,需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经本级防汛抗洪抢险指挥机构负责同志审批后,可向上一级防汛抗洪抢
38、险指挥机构值班室上报。5.4.1.4 凡经本级或上级防汛抗洪抢险指挥机构采用和发布的洪涝灾害、工程抢险等信息,当地防汛抗洪抢险指挥机构立即调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5.4.1.5 县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特别重大、重大的汛情、险情、灾情报告后要立即报告县指挥部,并及时续报。5.4.2 指挥和调度5.4.2.1 出现洪涝灾害后,县防汛抗洪抢险指挥机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上级指挥部报告。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 ,判 明 事 件 的 性 质 和 危 害 程 度 ,并 及 时 上 报 事 态 的 发 展 变 化 情 况 。5
39、.4.2.2 县防汛抗洪抢险指挥机构负责人迅速上岗到位,分- 22 -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单位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5.4.2.3 发生重大洪涝灾害后,县指挥部应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工作,成立前线指挥部。5.4.3 群众的疏散和安全转移 县城受灾区的人员可沿街道到达东门塘市场、鞍山市场及洪水位以上各单位会议室。东门塘市场可安置 1000 人,鞍山市场安置 1000 人,洪水位以上各单位会议室可安置 14500 人,粮食等物资可运到水利防汛物资仓库。组织成立各灾民点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公安、民政、粮
40、食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武宣城区高程及道路交通网高程均不高,当预报武宣站水位达 65.5m时,全城投入突击抢险加高崩冲口防洪堤,并迅速组织保护区人员及物资转移工作,将 66m 高程以下居民就近疏散到标高在67m 以上的区域;当预报洪水位为 68m 时,许多单位已处于洪水之中,此时应及时地全力以赴进行大范围、大规模的疏散转移,可就近疏散到马鞍山、县委、县政府大院、大龙村等标高在 69m 以上的山头和高地上;如遇特大洪水,全城陷于洪水淹没之中时,则撤退到河西工业区开发区以西的土番、老虎山等高山上较为安全稳妥,具体疏散、撤退部署由县指挥部统一指挥。5.4.4 抢险与救灾5.4.4.1 出现洪涝灾害或防洪
41、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县防汛- 23 -抗洪抢险指挥机构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5.4.4.2 县防汛抗洪抢险指挥机构根据事件具体情况,按照预案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供当地人民政府或县指挥部作决策参考。5.4.4.3 县防汛抗洪抢险指挥机构迅速调集各部门的资源和力量,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当地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决口的堵复按照事先制定的抢 险 预 案 进 行 ,并 由 防 汛 机 动 抢 险 队 或 抗 洪 抢 险 专 业 部 队 等 实 施 。5.4.4.4 处置洪涝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由县指挥部统一指挥,各单位或
42、各部门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5.4.5 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5.4.5.1 县防汛抗洪抢险指挥机构要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5.4.5.2 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防汛抗洪抢险指挥机构视情况做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要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参加一线抗洪抢险的人员,必须穿救生衣。当现场受到污染时,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要进行消毒、去污处理等。5.4.5.3 出现洪涝灾害后,县防汛抗洪抢险指挥机构要及时- 24 -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5.4.5.4 县防汛抗洪抢
43、险指挥机构按照当地政府和上级领导机构的指令,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5.4.5.5 对转移的群众,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5.4.5.6 出现洪涝灾害后,县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洪抢险指挥机构组织卫生部门加强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小分队,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必要时,县人民政府可紧急组织当地医疗机构在现场设立紧急救护所。5.4.6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5.4.6.1 出现洪涝灾害后,县防汛抗洪抢险指挥机构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
44、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5.4.6.2 必要时通过县人民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5.5 应急响应结束5.5.1 当洪涝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县防汛抗洪抢险指挥机构可视汛情涝情,宣布结束紧急防汛期。5.5.2 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 25 -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要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5.5.3 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县防汛抗洪抢险指挥机构协助当地人民政府进一步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
45、,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6 应急保障6.1 通信与信息保障当县城发生洪水灾害袭击时,为了保障通信与信息畅通,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中心(武宣县防汛办)安装三部固定电话(号码分别为 5291800、6446067、6446068 )和一个短信平台。电力、防汛、移动、电信、联通等部门负责日常维护和应急抢修工作,确保通信与信息畅通,县市实现信息数据库与网络共享。6.2 抢险与救援保障抢险与救援工作由县人武部负责组建 100 人的抢险队,负责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建制是突击队和一个应急连,应急连分设3 个排,10 个班,突击队由森林防火办 20 名队员组成,由县人武部统一调度。各乡镇分别组建
46、50 人应急队伍,在防洪紧急时由县指挥部统一调用。 6.3 供电与运输保障供电保障由武宣供电局负责组建 20 名抢修队,承担抗洪抢险、抢排渍涝、防汛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抗洪抢险期间的临时抽水和照明用电,临时用电线路的- 26 -架设和供用电管理,如电网停电,则启用备用发电机组发电。运输保障工作由县交通局负责组建抢险运输队,共 50 辆汽车、船舶 10 艘组成,主要负责抗洪抢险救灾物资、人员和撤离人员的输送。6.4 治安与医疗保障防洪抢险治安工作由县公安局负责组建 50 名干警的治安队,担负洪涝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
47、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疾病预防控制及医疗救护工作由卫计局负责组建 10 人疾病预防控制技术指导组,负责洪涝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在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妇保院、疾控中心和武宣镇卫生院设立医疗站,疾病预防控制技术指导组及医疗救护队由县卫计局局长负责组织。6.5 物资与资金保障6.5.1 物资保障6.5.1.1 物资储备(1)县指挥部、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要规范储备防汛抢险物资。(2)县指挥部根据规范储备的防汛物资品
48、种和数量,结合本- 27 -地抗洪抢险的需要和具体情况确定各成员单位需要储备的物资如下:县粮食局储备粮食 150 吨、编织袋 2 万个,武宣石油分公司储备抢险用汽油、柴油各 10 吨,县供销联社储备锄头、铁铲、竹箕 300 件。6.5.1.2 物资调拨(1)县级防汛物资调拨原则:先调用县级防汛储备物资,在不能满足需要的情况下,可申请调用市级的防汛储备物资;先调用抢险地点附近的防汛物资,后调用抢险地点较远的防汛储备物资。当有多处申请调用防汛物资时,应优先保证重点地区的防汛抢险物资急需。(2)县防汛物资调拨程序:市级防汛物资的调用,由县指挥部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由市防汛
49、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向代储单位下达调令。(3)当储备物资消耗过多,不能满足抗洪抢险需要时,应及时联系有资质的厂家紧急调运、生产所需物资,必要时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征集。6.5.2 资金保障县人民政府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本行政区域内遭受严重洪涝灾害的工程修复、抗灾应急水源建设资金。及时将资金下达到各受灾点并做好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6.6 社会动员保障6.6.1 防汛 抢险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 28 -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防汛抢险的责任。6.6.2 各 级防汛抗洪抢险指挥机构根据洪涝灾害的发展,做好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汛抢险。6.6.3 县指挥部的组成部门,在严重洪涝灾害期间,按照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汛抢险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6.6.4 县人民政府加强对防汛抗洪抢险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防汛抗洪抢险工作。在防汛抗洪抢险的关键时刻,各级防汛抗洪抢险行政首长靠前指挥,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减灾。6.7 宣传、培训和演习6.7.1 公众信息交流6.7.1.1 汛情、工情、灾情及防汛抗洪抢险工作等方面的公众信息交流,实行分级负责制,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