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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阳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doc

上传人:杨桃文库 文档编号:4055155 上传时间:2018-12-06 格式:DOC 页数:33 大小:88.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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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宁阳 县 防汛抗旱 应 急 预 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规范水旱灾害应急管理,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防台风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以及国家、省、市有关实施办法、条例和预案等。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辖区内突发性水、旱、台风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1.4 工作原则以人为

2、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多措并举;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县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必要时可设立前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有关部门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行业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按照“行业管、管行业”的原则,负责本行业单位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2.1 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县政府设立宁阳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负责组织领导全县的防汛抗旱工作,其余县级及以下防汛机构均在县防指领导下开展工作。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县

3、防办,联系电话 0538-5621829、传真 0538-5619828)设在县水务局。同时设立河道、城镇和经信企业防汛办事机构,办公室分别设在县砂资源(河道)管理局、县住建局和县经信局。2.1.1 县防指组织机构县防指由县长任指挥,分管县长任常务副指挥,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应急办、县武装部、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农办、县财办、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砂资源(河道)管理局、县引汶灌溉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煤炭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商业局、县气象局、县物资局、县供销社、县供电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宁阳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阳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宁阳分公司、县交通运输局、县国

4、土资源局、县粮食局、县3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农机局、县卫生计生局、县教育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阳支公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广播电视台、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宁阳分公司的负责同志为指挥部副指挥或成员。4宁阳县防汛组织体系框架图泰安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宁阳县人民政府宁阳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会商、决策洪水调度、抢险救灾及防洪抗旱方案、发布指令宁阳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综合情况、上传下达、组织协调河道防指、城镇防指、经信企业防指执行县防指的各项指令,指挥调度所辖责任区防汛、制定并落实防汛抢险救灾措施,及时统计、上报洪涝旱灾情、险情13个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防汛抗

5、旱指挥机构指挥调度辖区防汛抗旱、及时统计、上报洪涝旱灾情、险情中型水库、大型拦河闸坝执行调度方案、制定并落实防汛抢险救灾措施县防指成员单位应急行动、执行县防指的各项指令、履行部门防汛职责村、社区、辖区内企业等辖区内各类小型防洪工程辖区内各类在建工程直界水库贤村水库月牙河水库堽 城 坝 拦 河 闸物资储备单位执行县防指的指令、应急抢险、执行抢险救灾重大行动52.1.2 县防指职责县防指负责领导、组织、监督、协调全县的防汛抗旱工作,主要职责是贯彻实施有关防汛抗旱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防汛抗旱措施,提出防汛抗旱工作具体部署,组织制订实施县内主要水库河道防御洪水方案、全县抗旱预案和跨乡镇

6、行政区域的调水方案,配合市防指做好流域防洪和水资源调度工作;及时掌握全县汛情、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统一调控和调度全县水利、水电设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各乡镇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组织开展防汛安全检查,组织调配全县防汛抗旱物资和队伍,负责县防汛抗旱物资的储备管理和县防汛抗旱队伍建设,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2.1.3 县防指成员单位职责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县防汛抗旱重大事件的综合协调工作。县政府应急办:协助县防指处置防汛抗旱方面的突发事故,督促协调乡镇及县有关部门落实防汛工作要求。县武装部:负责组织民兵参加抗洪抢险工作;根据汛情需要,担负抗洪抢险、营

7、救群众、转移物资、抗旱救灾及执行重大防洪抗旱措施的组织和实施任务。县发改局:负责防汛抗旱设施、重点工程除险加固、重点水毁工程修复规划的申报和有关项目的对上争取工作。县经信局:负责组织、协调防汛抗洪、抗旱、救灾物资调拨和6供应;归口指导好企业的防汛工作;协调解决抗洪抢险期间的电力供应。县农办:负责协调组织洪涝旱灾后农业生产救灾、恢复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旱涝等灾情信息。县财办:负责协调安排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供应和调拨工作,确保所需物资的优质足额供应。县住建局:负责全县城镇防汛抗旱工作,提供并发布城镇和城区易涝区、高空建筑设施、城乡危旧房屋等防汛工作的预警信息;负责全县城镇防汛

8、排涝规划、应急供水预案的制定和监督实施;加强城镇防汛排涝、城镇供水工程设施的安全运行管理;负责组织城镇区域内防汛排涝抢险及应急供水工作。县水务局:承办宁阳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防洪排涝抗旱工程的行业管理;组织制定防洪预案和水资源应急预案;提供雨情、水情、旱情、灾情和洪水预报,做好防汛调度和抗旱水源的调度;制定并监督实施全县防汛抗旱措施以及工程防汛岁修、应急处理以及水毁修复工程计划;负责指导、监督防洪工程的运行安全,组织抗洪抢险工作。县砂资源(河道)管理局:承办宁阳县河道防汛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河道的行业管理及运行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各类河道的防汛预案,并做好检查、督

9、促落实工作;及时提供河道雨、水情和洪水预报,做好河道防洪调度;组织河道防洪抢险,组织开展7河道防洪工程应急处理和水毁工程的修复。县引汶灌溉管理局:负责引汶工程(包括堽城坝拦河闸、月牙河水库)的运行管理和防洪安全;组织制定管辖工程的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并做好检查、督促落实工作;及时提供雨、水情和洪水预报,做好堽城坝拦河闸、月牙河水库以及灌溉渠系的防洪调度;组织开展管辖工程的应急处理和水毁工程修复。县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

10、撤离或转移,协助做好河道、水库清障及抢险救灾通行工作,确保抗洪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车辆畅通无阻。县安监局:负责督促、指导、协调、监督和督查全县防汛、防台风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协调洪涝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县煤炭局:负责指导制定和落实煤矿防汛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监督检查煤矿企业防汛措施落实情况,确保汛期安全生产。组织协调煤矿重大事故、灾害的抢险及救护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全县防汛抗旱经费和应急抢险救灾、水毁工程修复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及时下拨资金并监督使用。县民政局:负责洪涝旱灾地区灾民的生活安置和救灾工作,及8时向县防指提供灾情信息。县商业局:负责做好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供应

11、和调拨工作,确保所需物资的优质足额供应。县气象局:负责气象监测、预测分析和预报预警工作,对干旱、台风、洪涝等灾害进行动态跟踪监测;及时向县防指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台风、降雨、干旱监测分析和预报预警等重要气象信息,适时向社会发布突发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根据旱情的发展,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县物资局:负责做好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供应和调拨工作,确保所需物资的优质足额供应。县供销社:负责做好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供应和调拨工作,确保所需物资的优质足额供应。县供电公司:负责所辖电力设施的防汛安全,保障防汛抢险、排涝、抗旱、救灾的电力供应。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宁阳分公司:负责所辖通信设施的

12、防洪安全,确保防汛通信畅通,做好发生特大洪水时应对的通信手段,保障抢险现场通信。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阳分公司:负责所辖通信设施的防洪安全,确保防汛通信畅通,做好发生特大洪水时应对的通信手段,保障抢险现场通信。中国电信集团宁阳分公司:负责所辖通信设施的防洪安全,确9保防汛通信畅通,做好发生特大洪水时应对的通信手段,保障抢险现场通信。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所辖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做好公路(桥梁) 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及时抢修公路(桥梁)水毁工程,保障交通干线畅通。组织运力做好转移危险地带群众和防汛抗旱物资的运输工作。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因洪涝可能引发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

13、灾害的防治工作;及时提供易发生泥石流、山体滑坡、地面塌陷等区域的监测信息,公布区域内地质灾害的易发区,制定落实地质灾害的防御预案。县粮食局:负责做好本行业的防汛工作;负责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供应和调拨工作,确保所需物资的优质足额供应。县农业局:负责洪涝旱灾后农业生产救灾、恢复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旱涝等灾情信息。县林业局:负责指导、协调林区防汛及国有林场、苗圃的救灾、生产恢复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搞好清除河道行洪区内的阻水林木。县农机局:负责对抗洪抢险、特大旱情所需社会机动机械设备的及时调集。县卫生计生局:负责灾后传染病疫情的预警信息发布,做好灾10区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等工作

14、;及时提供水旱灾区疫情与防治措施建议。必要时组织调度医疗卫生救援人员及时赶赴灾区,开展疾病和医疗救治工作,保障饮用水的卫生安全。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各类学校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加强在校生的防洪、防溺水安全教育,提高学校师生的自我防护能力。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阳支公司:负责受灾区的保险理赔工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表彰、奖励在抗洪抢险及抗旱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模范个人,负责做好洪涝旱灾后群众的有关社会保障工作。县广播电视台:负责对防汛抢险和抗旱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按县防指要求及时向公众发布雨水情、汛情、旱情、台风等信息,跟踪报道防汛抢险和抗旱救灾活动,向社会宣

15、传防汛抢险、抗旱救灾、抗灾自救知识。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宁阳分公司:负责防汛抗旱及抢险救灾所需油料的及时供应工作。其他单位:按照部门职责,协助、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负责本辖区内的防汛抗洪抢险工作。2.1.4 县防办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县防指的决定、调度命令以及11县委、县政府的指示;承办县防指的日常工作,组织全县的防汛抗旱工作,督促检查防汛抗旱措施的落实;负责组织县内主要水库河道防洪抗旱预案的编制、审查和审批中型以下水库工程的洪水调度方案;组织实施县内主要水库河道、水工程防洪排涝调度方案;协调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及各有关部门单位落实防汛抗洪责任制,参与组织抗

16、洪抢险工作并进行业务技术指导;负责防汛通信、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做好防汛抗旱物资计划储备和使用管理工作,提出防汛抗旱经费的分配使用建议计划;及时准确地掌握汛情、旱情、灾情和水利工程的运行状况,发布雨水情信息、水情预报和汛情公报;提出全县防汛抗旱部署和决策意见,供县政府和县防指决策,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防汛抗旱重大事故和善后事宜。2.2 各乡镇(街道) 、开发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县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乡镇的防汛抗旱工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由本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及当地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组成。2.3 其它

17、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县所辖行政区域内的中型水利工程(直界水库、贤村水库、月牙河水库)有重要防洪任务的单位,汛期组建临时防汛指挥机构,负责本单位的防汛抗灾工作;有防洪任务的部门、行业、企业成立12防汛指挥部,组织处置本部门、本行业的重大水旱灾害突发事件。3.监测预警3.1 监测3.1.1 监测制度建立防汛抗旱突发事件监测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机制,实现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动态实时监控。县防指主要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监测职责,加强对本区域或本行业监测,建立并完善汛情、旱情的年度评估报告制度。3.1.2 监测信息根据我县防汛抗旱应急工作需要,县气象、国土资源、水务、河道、住建等部

18、门应提供以下信息:气象局负责提供天气变化等相关的监测信息和分析评估;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易发生泥石流、山体滑坡、地面塌陷等区域的监测信息;水务局负责提供防洪工程工情和水库大坝安全监测信息;砂资源(河道)管理局负责提供大汶河等主要河道的洪水预报信息和洪水调度以及相关枢纽工程安全运行状态的有关信息;住建局负责提供城镇、城区的实时积水范围、积水深度和内涝预报预警信息;引汶灌溉管理局、直界水库管理所、贤村水库管理所负责提供所管辖工程的洪水预报信息和洪水调度以及工程安全运行状态13的有关信息;其他有防汛任务的部门和单位负责提供有关信息。各乡镇(街道)、开发区防指负责提供辖区内中小河道、小型水库的实时水情、

19、洪水预报,各类防洪工程的安全运行状态、险情,实时洪涝灾情及灾害(含山洪灾害)预报预警等信息。3.1.3 监测信息分析与处理(1)县防办负责本县汛情、旱情信息的汇总、分析和处理,研判防汛抗旱应急工作形势,提出防范措施建议,为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提供必要的基础数据;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召开会商会议;组织成员单位、专家对本县发生汛情、旱情的可能性、范围、危害、影响等进行研判,及时报县防指,并通报有关单位。(2)对于涉密的重要信息,负责收集数据的部门应遵守相关的管理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3.2 预警行动3.2.1 防汛预警参照泰安市防汛预警暂行办法(泰汛旱字201016 号),结合我县实际,将我县防汛等

20、级划分为四级,并确定相应的防汛预警级别为四级预警。防汛预警等级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严重(级)、严重(级)、较重(级)、一般(级)四个预警级别,依次用红、橙、黄、蓝表示。14预警信息由县防指统一审核和发布,发布内容包括防汛预警级别,汛情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成因、影响范围、采取的措施等方面信息。涉及洪涝灾情的,由县防办会同县农业局、县民政局联合审核和发布。(1)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级预警(红色):气象局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未来 3 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 毫米以上,或者已达 100 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或降雨区域在过去 15 天内累计平均降雨量达 200 毫米以上,预计我县辖区内可

21、能发生特大洪涝灾害或山洪易发区可能发生特别严重山洪灾害;预计大汶河发生超标准洪水,可能需要采取应急措施处理超额洪水,或可能发生决口、漫溢,或数条主要河道发生决口、漫溢;直界水库、贤村水库、月牙河水库发生重大险情且可能垮坝;气象局发布台风红色预警信号。(2)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级预警(橙色):气象局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未来 3 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 毫米以上,或者已达 50 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或降雨区域在过去 15 天内累计平均降雨量达 150200 毫米以上,预计我县辖区内可能发生严重洪涝灾害或山洪易发区可能发生严重山洪15灾害;大汶河发生洪峰流量 30007000 立方米每秒

22、且发生重大险情,主要河道发生决口、漫溢;小型水库垮坝,或直界水库、贤村水库、月牙河水库、一座重点小(1)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或数座小型水库同时发生较大险情,或直界水库、贤村水库、月牙河水库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气象局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3)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级预警(黄色):气象局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未来 6 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 毫米以上,或者已达 50 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或降雨区域在过去 15 天内累计平均降雨量达 100150 毫米以上,预计我县辖区内可能发生较大洪涝灾害或山洪易发区可能发生较大山洪灾害;大汶河发生洪峰流量 20003000 立方米每秒且发生较大险情,主

23、要河道发生重大险情;小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或直界水库、贤村水库、月牙河水库、一座重点小(1)型水库发生较大险情,或数座小型水库同时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气象局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4)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级预警(蓝色):气象局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号(未来 12 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650 毫米以上,或者已达 50 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或降雨区域在过去 15 天内累计平均降雨量接近 100 毫米,预计我县辖区内可能发生一般洪涝灾害或山洪易发区可能发生一般山洪灾害;大汶河发生洪峰流量 10002000 立方米每秒且发生一般险情,主要河道发生较大险情; 数座小型水库发生较大险情,或直界水库、

24、贤村水库、月牙河水库、数座小型水库同时发生一般险情; 气象局发布台风蓝色预警信号。3.2.2 干旱预警(1)干旱预警等级。根据水利部印发的旱情等级标准中对干旱等级的评定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将我县干旱等级划分为四级,并确定相应的干旱预警级别为四级预警。级预警:连续无雨日数春季(35 月)、秋季(911 月)75 天以上,夏季(68 月)50 天以上,冬季(122 月)80 天以上;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高于 80%;因旱造成农村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高于 60%。以上情况有其一时是特大干旱,相应干旱预警级别为级预警。级预警:连续无雨日数春季(35 月)、秋季(911 月)51

25、75 天,夏季(68 月)3150 天,冬季(122 月)6180 天;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达 51%80%;因旱造成农村临时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达 41%60%。以上情况有其一17时是严重干旱,相应干旱预警级别为级预警。级预警:连续无雨日数春季(35 月)秋季(911 月)3150天,夏季(68 月)2130 天,冬季(122 月)3160 天;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达 31%50%;因旱造成农村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达 21%40%。以上情况有其一时是中度干旱,相应干旱预警级别为级预警。级预警:连续无雨日数春季(35 月)、秋季(911 月)1530

26、天,夏季(68 月)1020 天,冬季(122 月)2030 天;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在 30%以下;因旱造成农村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在 20%以下。以上情况有其一时是轻度干旱,相应预警级别为级预警。(2)预警发布。预警信息由县防指统一审核和发布,发布内容包括干旱预警级别,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成因、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农村饮水、林牧渔业以及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等旱情信息。涉及干旱灾情的,由县防办会同县农业局、县民政局联合审核和发布。级干旱预警颜色依次采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4.应急响应4.1 总体要求防汛抗旱应急救灾原则上按照洪水和干旱

27、分级标准划分指挥调度权限。按洪涝、旱灾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应急响应级别由高到18低划分为、四级,其中级应急响应由县政府启动,、级应急响应由县防指启动,当响应条件发生变化时及时调整响应等级。大汶河及其支流柴汶河的防洪调度按照省防总、泰安市防指的统一安排进行,县河道防指组织指导工程所在地做好抗洪抢险和抗旱救灾工作;其他河道的防洪调度由县河道防指统一安排,乡镇(街道)、开发区组织所管辖区做好抗洪抢险和抗旱救灾工作;直界水库、贤村水库、月牙河水库的防洪调度分别由各水库防指负责;城镇及城区的防洪安全与调度由城镇防指负责;其它水利、防洪工程的调度由所属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必要时由县防指视情况直接调

28、度。4.2 级应急响应4.2.1 启动条件当发生特大防汛抗旱应急突发事件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1)大汶河汶口水文站洪峰流量超过 7000 立方米每秒或可能发生决口、漫溢;(2)柴汶河、洸河等主要河道一条以上发生超标准洪水或决口;(3)县域内发生特大洪涝灾害;(4)直界水库、贤村水库、月牙河水库、重点小型水库垮坝,或直界水库、贤村水库、月牙河水库和一座以上重点小(1)型水库同时发生重大险情;19(5)我县发布防台风或防汛红色预警信号;(6)我县发布抗旱红色预警信号。4.2.2 启动程序县防办确认灾害等级达到响应条件后,向县防指报告,县政府决定后,由县防指指挥签发,决定进入级响应;当形势发生变

29、化,由县防办提出响应等级升级或降级建议,重新签发执行;灾情和应急事件稳定后,报县防指指挥同意,级响应终止。4.2.3 响应措施(1)县防指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县防指指挥主持会商,对防汛抗旱应急工作进行部署,及时将情况上报县委、县政府、泰安市防指。县政府视情况组成前线指挥部,现场组织指挥防汛抢险和抗旱救灾工作。县防指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按照权限做好水利、防洪工程调度,并在 24 小时内派督导组、专家组赴一线进行技术指导。县防指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守,及时在新闻媒体发布汛(旱)情通报。县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应急处置工作。(2)相关乡镇(街道)、

30、开发区防指指挥主持会商,动员部署防汛抗旱工作;有关责任人上岗到位,靠上指挥;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堤防防守,及时控制险情,或组织强化抗旱工作。当地防指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守,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乡镇(街道)20、开发区防指应将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情况上报当地党委、政府和县防指。乡镇(街道)、开发区防指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4.3 级应急响应4.3.1 启动条件当发生重大防汛抗旱应急突发事件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1)大汶河汶口水文站洪峰流量 30007000 立方米每秒且发生重大险情;(2)柴汶河、洸

31、河等主要河道发生决口、漫溢;(3)县域内发生严重洪涝灾害;(4)小型水库垮坝,或直界水库、贤村水库、月牙河水库、一座重点小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或数座小型水库同时发生较大险情,或直界水库、贤村水库、月牙河水库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5)我县发布防台风或防汛橙色预警信号;(6)我县发布抗旱橙色预警信号。4.3.2 启动程序县防办确认灾害等级达到响应条件后,向县防指报告,由县防指常务副指挥签发,决定进入级响应;当形势发生变化,由县防办提出响应等级升级或降级建议,重新签发执行;灾情和应急事件稳定后,报县防指常务副指挥同意,级响应终止。4.3.3 响应措施21(1)县防指常务副指挥主持会商,县防指成员参加

32、会商,做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同时将情况上报县委、县政府及泰安市防指。县政府派出工作组指导防汛抗旱工作。县防指加强值班力量,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按照权限做好水利、防洪工程调度,并在 24 小时内派督导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及时在新闻媒体发布汛(旱)情通报。县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应急处置工作。(2)相关乡镇(街道)、开发区防指副指挥主持会商,动员部署防汛抗旱工作;有关责任人上岗到位,靠上指挥;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加强巡堤查险和堤防防守,及时抢护险情,或组织加强抗旱工作。当地防指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守,密切监

33、视汛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乡镇(街道)、开发区防指应将工作情况上报当地政府和县防指。乡镇(街道)、开发区防指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4.4 级应急响应4.4.1 启动条件当发生较大防汛抗旱应急突发事件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1)大汶河汶口水文站洪峰流量 20003000 立方米每秒且发生较大险情;(2)柴汶河、洸河等主要河道发生重大险情;22(3)县域内发生较大洪涝灾害;(4)小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或直界水库、贤村水库、月牙河水库、一座重点小型水库发生较大险情,或数座小型水库同时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5)我县发布防台风或防汛黄色预警信号;(6)我县发布抗旱黄色预警信

34、号。4.4.2 启动程序县防办确认灾害等级达到响应条件后,向县防指报告,由县防指常务副指挥签发,决定进入级响应;当形势发生变化,由县防办提出响应等级升级或降级建议,重新签发执行;灾情和应急事件稳定后,报县防指常务副指挥同意,级响应终止。4.4.3 响应措施(1)县防指常务副指挥主持会商,县防指有关成员单位派员参加,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密切监视汛情、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同时将情况及时上报县政府、泰安市防指。县防办在 24小时内派督导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根据需要在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布汛(旱)情通报。县防指有关成员单位按照

35、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2)相关乡镇(街道)、开发区防指副指挥主持会商,具体安排防汛抗旱工作;有关责任人上岗到位,靠前指挥;按照权限调度水23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组织防汛抢险或抗旱,派出专家组到一线具体指导防汛抗旱工作,并将工作情况上报当地政府和县防指。及时在新闻媒体发布汛(旱)情通报;乡镇(街道)、开发区防指有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4.5 级应急响应4.5.1 启动条件当发生一般防汛抗旱应急突发事件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1)大汶河汶口水文站洪峰流量 10002000 立方米每秒且发生一般险情;(2)柴汶河、洸河等主要河道的主要支流发生较大险情;(3)县域内发生一般洪涝灾害

36、;(4)数座小型水库发生较大险情,或直界水库、贤村水库、月牙河水库、数座小型水库同时发生一般险情;(5)我县发布防台风或防汛蓝色预警信号;(6)我县发布抗旱蓝色预警信号。4.5.2 启动程序县防办确认灾害等级达到响应条件后,向县防指报告,由县防指副指挥签发,决定进入级响应;当形势发生变化,由县防办提出响应等级升级或降级建议,重新签发执行;灾情和应急事件稳定后,报县防指副指挥同意,级响应终止。4.5.3 响应措施24(1)县防指副指挥主持会商,县防指有关成员单位派员参加,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旱)情的监视,做好汛(旱)情预测预报,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将情况及时上报县政府,并通报县防指

37、成员单位。(2)相关乡镇(街道)、开发区防指副指挥主持会商,具体安排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按照预案采取相应防守措施或组织抗旱,派出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工作,并将工作情况上报当地政府和县防指。4.6 信息管理4.6.1 信息报送和处理汛、旱、工、险、灾情等防汛抗旱信息实行逐级上报,归口处理,信息共享。防汛抗旱信息的报送和处理遵循以下原则:(1)重要信息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详细情况,随时续报。(2)一般信息按分级管理权限,分别报送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因险、灾情较重,本级难以处理的,经本级防指负责人审批后,向上级防指报告。

38、必要时可越级上报,但必须同时报告上一级政府及其防汛抗旱指挥机构。(3)县防办接到汛、旱、工、险、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县政府、泰安市防指,并及时续报。书面上报到县政府值班室的时间距事件发生不得超过 2 小时。25信息报告电话:县政府值班室:5621010,县防办:5621829、5619828(传真),泰安市防办:8567737。凡经本级或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采用和发布的水旱灾害、工程抢险等信息,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立即调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4.6.2 信息发布(1)防汛抗旱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2)需要由县级发布的汛情、旱情及防汛抗旱动态等,由县防

39、指统一审核、上报和发布;涉及水旱灾情的,由县防办会同民政部门审核上报和发布;涉及军队的,由军队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县防指上报和发布。(3)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组织报导、举行新闻发布会等。4.7 指挥和调度各级防指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组织防汛抢险或抗旱减灾。发生重大灾害后,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工作,必要时成立前线指挥部。4.8 抢险救灾对发生水旱灾害和工程出险的抢险救灾工作,应按照职能分工,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各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减少损失。中国人民解放军26和武警部队是抢险救灾的骨干力量。抢险

40、救灾应采用专业队伍和群众参与的方式,按抢险预案实施。4.9 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1)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应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2)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视情况做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参加一线抗洪抢险的人员,必须穿救生衣。当现场受到污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3)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政府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对转移的群众,由当地政府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

41、4)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当地政府和上级领导机构的指令,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5)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卫生部门加强对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必要时,事发地政府可紧急动员当地医疗机构在现场设立紧急救护所,派出医疗救护队,对受伤的人27员进行紧急救护。4.10 社会动员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当地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必要时可通过当地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

42、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4.11 应急结束(1)当水旱灾害得到有效控制,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视汛情旱情,宣布防汛抗旱应急结束。(2)防汛抗旱应急期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应急结束后,未使用的应当及时归还或入库储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取土占地、损害公路及附属设施、砍伐林木的,应急结束后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当地政府对取土后的土地组织复垦,对砍伐的林木组织补种。(3)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协助当地政府进一步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

43、损失和影响。(4)防汛抗旱应急期形成的临时设施,予以清除或经专家论证后加固、改建,对临时改建的供水系统,应加固或恢复。285.应急保障5.1 通信信息保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协调当地通信管理部门,按照防汛抗旱的实际需要,将有关要求纳入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努力保证防汛抗旱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和电视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县防指负责全县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建设,确保防汛抗旱通信信息保障。(1)依

44、托泰安市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建设覆盖全县的计算机网络系统,并且与县防指的网络互联互通,提高信息传输的质量和速度。(2)改进雨水情信息自动监测系统,统筹水利与气象部门的资源共享,提高全县雨水情信息自动测报系统的覆盖范围和精度。(3)相关部门和单位须提供相应的地图及有关统计数据,建立工程数据库及防洪重点地区的地理和社会经济数据库,实现重要防洪工程基本信息和社会信息的快速查询。5.2 预案保障29对历史上的重点险工险段或易出险的水利工程设施,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储备防汛抢险物资,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据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

45、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工程防汛安全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5.3 队伍保障县、乡两级应建立防汛抗旱专业应急队伍和专家库,担负全县防汛抗洪抢险和抗旱服务任务,当发生水旱灾害时,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调派专家组指导防汛抗旱工作。各级应急队伍组织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调动程序,强化队伍保障能力建设。要加强防汛抗旱应急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培训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培训。县防指负责乡镇(街道)、开发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防汛抢险技术骨干和防汛机动抢险队负责人的培训。5.4 供电保障电力部门要编制完善抗洪抢险、抢排渍涝、抗旱

46、救灾等方面的电力供应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应急预案,确保供电保障。5.5 交通保障交通运输部门要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抗旱救灾物资运输;负责分泄大洪水时河道营业性运输船舶和营业性渡口的安30全监管,负责发生大洪水时用于抢险、救灾所需应急运输车辆、船舶的及时调配。公安部门负责保障抗洪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车辆畅通。5.6 医疗保障卫生部门主要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救护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5.7 治安保障公安部门要做好水旱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障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5.8 物资保障防汛物资准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重点防洪工程管理单位、相关县防指成员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应按规范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县防办应及时掌握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情况,及时调整储备物资品种,提高科技含量。抗旱物资储备。县级储备的抗旱物资,由县防指根据需要负责调用。干旱频繁发生的行政区域应当储备一定数量的抗旱物资,由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调用。5.9 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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