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关于交纳 2011 年度会员会费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管理协会,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及有关单位: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及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会员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的规定,我协会将办理 2011 年度中价协会员的会费收缴工作。请各省造价管理协会、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按照关于交纳 2010 年度会费及有关事宜的通知(中价协 2010011 号)的要求,对所管理的会员单位办理会籍登记并收缴会费等工作,并提供相应的会员服务。附件 1: 关于交纳 2010 年度会费及有关事宜的通知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二 O 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