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目 录第 一 章 总 论 .11.1 项 目 背 景 11.2 项 目 概 况 2第 二 章 项 目 提 出 的 理 由 和 必 要 性 42.1 项 目 提 出 的 理 由 和 背 景 .42.2 项 目 建 设 的 必 要 性 .6第 三 章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基 本 情 况 103.1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103.2 建 设 单 位 基 本 情 况 .10第 四 章 项 目 建 设 内 容 和 规 模 124.1 建 设 内 容 124.2 建 设 规 模 12第 五 章 场 址 选 择 145.1 选 址 .145.2 场 址 建 设 条 件 14第 六 章 建 设 方 案
2、 196.1 设 计 依 据 及 标 准 .196.2 总 体 规 划 布 局 196.3 建 筑 方 案 设 计 216.4 结 构 设 计 236.5 给 排 水 设 计 .256.6 电 气 设 计 296.7 弱 电 设 计 336.8 暖 通 空 调 设 计 366.9 热 源 供 应 系 统 .37第 七 章 节 能 387.1 设 计 依 据 387.2 项 目 能 耗 387.3 节 能 措 施 40第 八 章 环 境 保 护 438.1 排 放 标 准 438.2 项 目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43II8.3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44第 九 章 劳 动 安
3、全 卫 生 消 防 499.1 劳 动 安 全 499.2 劳 动 保 护 519.3 消 防 安 全 529.4 卫 生 防 疫 539.5 无 障 碍 设 计 .54第十章 项目组织管理及招标 .5510.1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5510.2 项目建设管理的主要任务 .5510.3 项 目 建 设 管 理 5610.4 工 程 招 标 .59第 十 一 章 建 设 进 度 安 排 .6111.1 建 设 工 期 .6111.2 项 目 实 施 进 度 安 排 61第 十 二 章 投 资 估 算 和 资 金 筹 措 6312.1 估 算 范 围 .6312.2 投 资 估 算 依 据 641
4、2.3 项 目 建 设 投 资 估 算 6512.4 资 金 来 源 与 筹 措 .66第 十 三 章 社 会 评 价 .6813.1 社 会 影 响 分 析 6813.2 社 会 适 应 性 分 析 .6813.3 社 会 风 险 分 析 6913.4 社 会 评 价 结 论 71第 十 四 章 结 论 与 建 议 .7214.1 结 论 .7214.2 建 议 .731第 一 章 总 论1.1 项 目 背 景1.1.1 项 目 名 称#市 #区 人 民 法 院 新 建 审 判 法 庭 项 目 。1.1.2 项 目 建 设 单 位1.1.3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研 究 内 容 及 编
5、 制 依 据1、研 究 的 内 容研 究 内 容 主 要 包 括 :项 目 建 设 的 背 景 及 必 要 性 、需 求 分析 与 建 设 规 模 、建 设 条 件 、建 设 方 案 、项 目 建 设 总 投 资 、筹 资方 案 、效 益 分 析 、社 会 评 价 和 风 险 对 策 等 。2、编 制 的 依 据(1)中 共 中 央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政 法 干 部 队 伍 建 设 的 决 定 (中 发 19996号 )(2)2003年 中 央 综 治 委 、中 编 办 关 于 加 强 乡 镇 街 道 社 会治 安 综 合 治 理 基 层 组 织 建 设 的 意 见 (3)2003年
6、 全 国 政 法 工 作 会 议 关 于 加 强 “两 所 一 庭 ”(公 安派 出 所 、司 法 所 、人 民 法 庭 )建 设 的 要 求(4)辽 宁 省 综 治 委 、省 编 办 关 于 加 强 乡 镇 、街 道 社 会 治安 综 合 治 理 基 层 组 织 建 设 的 若 干 意 见 (辽 综 治 委 发 200432号 )有 关 “推 动 有 关 部 门 加 强 对 公 安 派 出 所 、人 民 法 庭 、司 法所 等 基 层 政 法 组 织 的 建 设 ”的 要 求(5)最 高 法 院 人 民 法 院 法 庭 建 设 标 准 (6)国 家 党 政 机 关 办 公 用 房 建 设 标
7、 准 (7)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关 于 地 方 公 检 法 司 设 施 建 设 方 案 编制 的 通 知 (8)辽 宁 省 高 级 人 民 法 院 明 传 辽 高 法 计 明 传 (2009)5号全 省 法 院 两 庭 建 设 项 目 编 报 座 谈 会 (9)民 用 建 筑 设 计 有 关 规 范 、规 程 。1.2 项 目 概 况1.2.1 建 设 地 点1.2.2 建 设 内 容 及 规 模#市 #区 人 民 法 院 新 建 审 判 法 庭 项 目 包 括 审 判 法 庭 若干 、证 人 等 候 室 、审 判 人 员 办 公 室 、旁 听 人 员 等 候 区 等 。项 目设 计
8、似 建 总 面 积 7240m2。1.2.3 建 设 期 限自 开 工 之 日 起 24个 月 完 成 项 目 全 部 工 程 ,达 到 入 驻 条 件 。即 从 2010年 8月 2012年 8月 。1.2.4 建 设 投 资 及 资 金 筹 措本 项 目 总 投 资 即 为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共 计 1665.2万 元 。资 金3来 源 为 申 请 国 家 投 资 832.6万 元 ,省 投 资 为 499.56万 元 ,地 方自 筹 333.04万 元 。按 照 建 设 进 度 安 排 ,总 投 资 计 划 在 2010 2012年 度 年 全部 投 入 。1.2.5 主 要 技
9、 术 经 济 指 标主 要 经 济 技 术 指 标 见 表 1-1:表 1-1 主 要 经 济 技 术 指 标序 号 指 标 名 称 单 位 数 量 备 注1 建 设 规 模 1.1 占 地 面 积 m2 102721.2 建 筑 面 积 m2 72402 建 设 期 月 243 总 投 资 万 元 1665.2 全 为 固 定 资 产 投资4 资 金 来 源 万 元 1665.2 4.1 国 家 投 资 万 元 832.6 4.2 省 投 资 万 元 499.564.3 地 方 财 政 万 元 333.044第 二 章 项 目 提 出 的 理 由 和 必 要 性2.1 项 目 提 出 的 理
10、 由 和 背 景人 民 法 院 是 国 家 的 审 判 机 关 ,它 依 照 法 律 对 弄 事 案 件 、民事 案 件 、经 济 案 件 、行 政 案 件 和 其 他 案 件 进 行 审 理 和 判 决 ,行 使 审 判 权 ,它 是 整 个 国 家 机 构 体 系 中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我国 的 地 方 各 级 人 民 法 院 ,包 括 基 层 人 民 法 院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高 级 人 民 法 院 。人 民 法 院 通 过 审 判 活 动 惩 办 一 切 犯 罪 分 子 ,解 决 民 事 纠 纷 ,行 政 争 议 和 经 济 纠 纷 ,以 保 卫 人 民 民 主
11、专 政制 度 ,维 护 社 会 主 义 法 制 和 社 会 秩 序 ,保 护 社 会 主 义 人 民 所有 的 财 产 、劳 动 群 众 集 体 所 有 的 财 产 和 公 民 个 人 的 合 法 财 产 ,保 护 公 民 的 人 身 权 利 、民 主 权 利 和 其 他 权 利 ,保 障 国 家 的 社会 主 义 建 设 事 业 顺 利 进 行 。自 80年 代 中 期 开 始 的 审 判 法 庭 建设 和 90年 代 初 “两 庭 建 设 ”活 动 ,使 得 人 民 法 院 和 法 庭 的 建 设有 了 很 大 的 发 展 。基 层 人 民 法 院 主 要 审 理 一 般 民 事 案 件
12、,经济 纠 纷 案 件 和 轻 微 刑 事 案 件 ,同 时 还 担 负 着 指 导 人 民 调 解 工作 ,进 行 法 制 宣 传 等 任 务 。几 十 年 来 ,基 层 人 民 法 院 发 挥 了在 基 层 办 案 ,便 利 群 体 诉 讼 的 作 用 ;办 理 了 大 量 的 案 件 ,发 挥了 办 案 主 力 军 的 作 用 ;推 动 了 人 民 调 解 工 作 ,推 动 了 法 制 宣传 形 式 多 样 化 ;还 在 社 会 治 安 综 合 治 理 工 作 中 做 出 了 重 要 贡献 。因 此 ,基 层 人 民 法 院 的 建 设 已 实 际 成 为 各 级 人 民 法 院 的5基
13、 础 工 作 的 中 心 环 节 。近 年 来 ,随 着 农 村 经 济 的 发 展 ,人 民生 活 条 件 的 改 善 ,乡 村 交 通 、通 讯 条 件 也 得 到 了 较 大 的 改 善 ,人 民 法 院 发 展 也 较 快 ,社 会 和 谐 是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的 本 质属 性 ,维 护 社 会 稳 定 是 构 建 社 会 主 义 和 谐 社 会 的 必 然 要 求 ,高 度 重 视 法 院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不 断 投 入 财 力 和 物 力 ,使 地 区法 院 基 础 设 施 有 了 较 大 改 善 。随 着 我 国 政 治 体 制 改 革 的 不 断 深
14、入 ,依 法 治 国 理 念 不 断深 休 的 新 形 势 下 ,全 面 加 强 法 院 和 法 庭 组 织 建 设 、队 伍 建 设 、业 务 建 设 和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努 力 增 强 法 院 和 法 庭 整 体 工 作 效能 ,更 好 地 服 务 于 党 和 国 家 工 作 大 局 、服 务 于 人 民 群 众 、服务 于 社 会 是 一 项 历 史 性 任 务 。近 年 来 ,在 我 市 各 级 政 府 和 有 关 部 门 的 重 视 支 持 下 ,在上 级 法 院 机 关 的 积 极 努 力 下 ,基 层 法 院 和 法 庭 建 设 得 到 了 加强 ,在 促 进 基 层
15、民 主 法 制 建 设 、保 障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维 护 社会 稳 定 中 发 挥 了 重 要 作 用 。但 是 ,由 于 多 种 因 素 的 制 约 ,目前 我 市 基 层 法 院 建 设 中 还 存 在 一 些 亟 待 解 决 的 问 题 。完 善 社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体 制 和 全 面 建 设 小 康 社 会 的 新 形 势 ,基 层 法院 工 作 的 新 形 势 ,对 法 院 建 设 提 出 了 新 的 、更 高 的 要 求 。根据 中 共 中 央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政 法 干 部 队 伍 建 设 的 决 定 (中发 19996号 )文 件 ,当 前 和
16、今 后 一 个 时 期 ,要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切 实 加 强 基 层 法 院 法 庭 的 组 织 建 设 、队 伍 建 设 、业 务 建 设 和基 础 设 施 建 设 。6#区 位 于 “关 外 第 一 市 ”#市 的 中 心 城 区 ,南 临 渤 海 之 滨 ,依 偎 辽 西 走 廊 ,扼 关 内 外 之 咽 喉 。下 辖 一 乡 十 街 ,20个 行 政村 、58个 社 区 ,四 个 工 业 园 区 ,总 面 积 172平 方 公 里 ,总 人 口20万 人 ,全 区 海 岸 线 长 54.5公 里 ,是 集 山 海 风 光 和 人 文 景 观于 一 体 的 年 轻 而 美 丽
17、的 海 滨 城 区 。#区 人 民 法 院 负 责 全 区 的案 件 审 判 和 人 民 调 解 工 作 。全 区 人 口 多 ,经 济 和 社 会 活 动 多 ,农 村 人 口 多 ,很 多 居 民 的 法 制 观 念 淡 漠 ,社 会 矛 盾 比 较 突 出 ,民 事 案 件 、经 济 纠 纷 较 多 ,服 务 范 围 广 ,服 务 业 务 量 大 。但 是 ,由 于 种 种 原 因 ,目 前 ,#区 法 院 的 基 础 设 施 已 经 不 能 满 足 当前 工 作 需 要 。#市 #区 人 民 法 院 现 有 办 公 楼 始 建 于 1989年 ,距 今 已 有 20年 ,办 公 面 积
18、 4000平 方 米 。由 于 受 当 时 情 况 限 制 ,办 公 楼 内 审 判 法 庭 只 有 一 个 ,审 判 用 房 已 远 远 不 能 满 足 审 判需 要 。按 照 最 高 法 院 关 于 人 民 法 院 法 庭 建 设 标 准 第 17条 规定 ,基 层 人 民 法 院 :年 审 理 案 件 在 1000-3000件 的 ,执 行 二 类标 准 ,即 面 积 指 标 7320-8220平 方 米 。#区 人 民 法 院 年 均 案 件在 1700件 以 上 ,并 且 案 件 数 量 逐 年 增 加 ,现 在 审 判 法 庭 已 无法 满 足 审 判 需 要 ,由 于 审 判 庭
19、 极 度 短 缺 ,造 成 很 多 案 件 无 法按 时 开 庭 ,形 成 积 案 现 象 ,在 社 会 和 百 姓 中 造 成 很 不 好 的 影响 。基 础 设 施 严 重 不 足 ,审 判 法 庭 用 房 紧 缺 ,不 能 满 足 社 会发 展 需 要 。因 此 新 建 #市 #区 人 民 法 院 审 判 法 庭 是 十 分 必要 的 。2.2 项 目 建 设 的 必 要 性72.2.1 加 强 法 院 建 设 是 实 践 依 法 治 国 基 本 方 略 的 需 要贯 彻 落 实 党 的 十 七 大 会 议 精 神 ,积 极 推 进 依 法 治 国 ,建设 社 会 主 义 法 治 国 家
20、 的 进 程 是 今 后 各 级 审 判 机 关 工 作 的 总纲 。基 层 法 院 作 为 法 院 审 判 系 统 的 基 层 组 织 ,与 其 他 基 层 政法 组 织 优 势 互 补 ,密 切 协 作 ,共 同 担 负 着 推 进 基 层 依 法 治 理 ,加 强 社 会 主 义 法 制 建 设 的 重 要 使 命 。基 层 法 院 发 挥 了 就 地 办案 ,便 利 群 众 诉 讼 的 作 用 ;发 挥 了 办 案 主 力 军 的 作 用 ;推 动 了人 民 调 解 工 作 ,推 动 了 法 制 宣 传 形 式 多 样 化 ;还 在 社 会 治 安综 合 治 理 工 作 中 做 出 了
21、 重 要 贡 献 ,是 现 行 法 治 运 行 体 系 中 不可 缺 少 的 重 要 环 节 ,是 实 施 依 法 治 国 基 本 方 略 的 基 层 社 会 的具 体 实 践 。2.2.2加 强 基 层 法 院 建 设 是 维 护 基 层 社 会 稳 定 、促 进 城 乡经 济 发 展 的 客 观 需 要基 层 人 民 法 院 作 为 法 院 机 构 的 基 层 组 织 ,工 作 在 基 层 ,直 接 面 对 改 革 开 放 带 来 的 新 变 化 ,在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不 断发 展 ,法 制 不 断 完 善 的 过 程 中 ,社 会 上 不 可 避 免 地 出 现 一 些不
22、 稳 定 因 素 ,民 间 纠 纷 和 经 济 纠 纷 持 续 上 升 ,劳 务 纠 纷 、土地 承 包 合 同 等 新 类 型 的 民 事 案 件 不 断 涌 现 ,由 于 法 院 设 置 上的 地 域 性 特 点 ,使 基 层 法 院 审 理 的 案 件 平 均 成 本 较 低 ,经 济 、社 会 效 益 显 著 。加 强 基 层 法 院 建 设 ,有 利 于 人 民 法 院 通 过 就近 就 地 便 民 的 优 势 充 分 发 挥 审 判 职 能 作 用 ,为 预 防 和 解 决 纠纷 ,拓 宽 服 务 领 域 ,加 大 服 务 力 度 ,满 足 城 乡 经 济 发 展 对 法8律 服
23、务 的 需 求 ,保 障 和 促 进 市 场 经 济 的 健 康 运 行 和 城 乡 经 济的 顺 利 发 展 都 将 起 到 重 要 作 用 。2.2.3 加 强 法 院 建 设 是 依 法 、全 面 、正 确 履 行 职 能 的 需 要近 年 来 ,各 地 在 积 极 推 进 法 院 机 构 建 设 的 同 时 ,大 力 加强 法 院 业 务 规 范 化 建 设 ,取 得 了 初 步 成 效 。但 是 目 前 各 地 法院 和 法 庭 业 务 发 展 不 平 衡 ,有 的 法 院 和 法 庭 建 立 后 ,片 面 强调 硬 件 建 设 ,没 有 迅 速 有 效 地 开 展 各 项 业 务
24、工 作 ;有 的 开 展工 作 很 不 全 面 ,没 有 把 法 院 承 担 的 主 要 职 能 落 到 实 处 ;有 的开 展 工 作 很 不 规 范 ,在 履 行 职 能 时 不 能 严 格 依 法 办 事 ,甚 至超 越 职 权 范 围 ,滥 用 强 制 手 段 ,造 成 了 恶 劣 的 影 响 。这 些 问题 的 存 在 ,不 仅 不 利 于 法 院 职 能 作 用 的 发 挥 ,还 将 动 摇 基 层法 院 在 基 层 政 法 组 织 建 设 和 法 治 机 制 中 的 地 位 ,影 响 到 它 的进 一 步 巩 固 和 健 康 发 展 。因 此 ,既 要 加 强 法 院 的 硬 件
25、 条 件 建设 ,同 时 又 要 大 力 加 强 法 院 业 务 规 范 化 建 设 ,严 格 按 照 法 院的 职 能 开 展 业 务 应 当 遵 循 的 基 本 原 则 和 要 求 ,建 立 健 全 各 项工 作 制 度 和 监 督 制 约 机 制 ,加 强 基 层 法 庭 工 作 人 员 的 职 业 道德 和 工 作 纪 律 建 设 ,促 使 基 层 法 院 各 项 业 务 在 制 度 化 、规 范化 中 ,更 好 地 为 基 层 服 务 ,为 群 众 服 务 。2.2.4 加 强 基 层 法 院 建 设 是 基 层 民 主 与 法 制 建 设 的 需 要基 层 法 院 作 为 基 层
26、审 判 机 关 ,充 分 发 挥 对 基 层 调 解 委 员会 进 行 业 务 指 导 ,贯 彻 群 防 群 治 的 方 针 ,使 调 解 组 织 切 实 、有 效 地 开 展 工 作 ,把 大 量 民 间 纠 纷 消 灭 在 萌 芽 之 中 ,预 防 和9减 少 了 诉 讼 案 件 。有 利 于 促 进 基 层 政 府 实 现 行 政 决 策 、建 章立 制 的 科 学 化 、民 主 化 与 法 制 化 ,有 利 于 提 高 行 政 执 法 水 平 ,加 大 执 法 检 查 、监 督 力 度 ,提 高 广 大 群 众 的 法 律 意 识 和 遵 纪守 法 的 自 觉 性 ,从 而 推 进 基
27、 层 依 法 治 理 工 作 和 精 神 文 明 建 设的 深 入 发 展 。因 此 ,加 强 法 院 建 设 是 当 前 乃 至 今 后 一 个 时 期 法 制 建 设工 作 的 一 项 紧 迫 和 重 要 的 任 务 。各 级 法 院 必 须 充 分 认 识 加 强基 层 法 院 建 设 的 重 要 意 义 ,以 改 革 创 新 、艰 苦 奋 斗 、刻 苦 攻坚 的 精 神 ,积 极 创 造 条 件 ,抓 紧 做 好 这 项 开 创 性 的 工 作 。10第 三 章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基 本 情 况3.1 项 目 建 设 单 位项 目 建 设 单 位 为 #市 #区 人 民 法 院
28、,项 目 资 金 来 源 为 申请 国 家 投 资 832.6万 元 ,省 投 资 为 499.56万 元 ,地 方 自 筹333.04万 元 。3.2 建 设 单 位 基 本 情 况项 目 建 设 单 位 为 #市 #区 人 民 法 院 。#区 管 辖 一 乡 十 街 ,20个 行 政 村 、58个 社 区 ,四 个 工 业 园区 ,总 面 积 172平 方 公 里 ,总 人 口 20万 人 。#市 #区 人 民 法院 现 有 办 公 楼 始 建 于 1989年 ,距 今 已 有 20年 ,办 公 面 积 4000平 方 米 。全 院 共 有 工 作 人 员 82人 ,其 中 正 式 在 编
29、 人 员 42人 ,临 时 工 作 人 员 40人 。法 院 内 高 机 构 有 政 治 处 、监 察 室 、督 查室 、办 公 室 、人 民 代 表 联 络 室 、档 案 室 、立 案 室 、审 判 庭 、司法 警 察 大 队 、执 行 局 等 多 个 部 门 。#区 法 院 虽 然 院 小 人 少 ,但 辖 区 内 有 国 家 特 大 型 企 业 葫 芦 岛 锌 厂 和 渤 海 造 船 厂 ,又 是#市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先 行 区 。#区 人 民 法 院 为 国 有 企 业 和 全区 经 济 的 发 展 营 造 了 一 个 良 好 的 司 法 环 境 。#区 法 院 连 续 两 年
30、 被 #区 委 、区 政 府 评 为 “争 创 人 民 满 意单 位 ,争 当 人 民 满 意 公 仆 ”先 进 单 位 和 “纠 凤 ”先 进 单 位 ;被11#市 委 评 为 精 神 文 明 先 进 单 位 ;先 进 党 支 部 、法 制 拥 军 先 进单 位 、少 年 维 权 先 进 单 位 ;#市 十 大 创 业 团 队 等 光 荣 称 号 。2001、2002年 度 分 别 被 辽 宁 省 高 级 人 民 法 院 荣 记 集 体 三 等 功 、二 等 功 各 一 次 ,并 于 2003年 初 被 辽 宁 省 高 级 人 民 法 院 评 为 全省 “人 民 满 意 好 法 院 ”;先
31、后 有 多 个 庭 室 和 个 人 立 功 受 奖 。#区 人 民 法 院 负 责 全 区 的 案 件 审 判 和 人 民 调 解 工 作 。全区 人 口 多 ,经 济 和 社 会 活 动 多 ,农 村 人 口 多 ,很 多 居 民 的 法制 观 念 淡 漠 ,社 会 矛 盾 比 较 突 出 ,民 事 案 件 、经 济 纠 纷 较 多 ,服 务 范 围 广 ,服 务 业 务 量 大 。但 是 ,由 于 种 种 原 因 ,目 前 ,#区 法 院 的 基 础 设 施 已 经 不 能 满 足 当 前 工 作 需 要 。#市 #区人 民 法 院 现 有 办 公 楼 始 建 于 1989年 ,距 今 已
32、 有 20年 ,办 公 面积 4000平 方 米 。#区 人 民 法 院 年 均 案 件 在 1700件 以 上 ,并 且案 件 数 量 逐 年 增 加 ,法 院 每 年 的 工 作 任 务 都 很 繁 重 ,目 前 法院 的 审 判 法 庭 已 无 法 满 足 审 判 需 要 ,法 院 办 公 楼 内 审 判 法 庭只 有 一 个 ,审 判 用 房 已 远 远 不 能 满 足 审 判 需 要 。由 于 审 判 庭极 度 短 缺 ,造 成 很 多 案 件 无 法 按 时 开 庭 ,形 成 积 案 现 象 ,在社 会 和 百 姓 中 造 成 很 不 好 的 影 响 。基 础 设 施 严 重 不
33、足 ,审 判法 庭 用 房 紧 缺 ,不 能 满 足 社 会 发 展 需 要 。上 述 存 在 的 问 题 不难 看 出 ,#区 人 民 法 院 审 判 法 庭 已 经 不 能 达 到 规 范 化 和 标 准化 的 要 求 ,不 论 从 外 观 形 象 和 内 在 结 构 上 均 不 能 体 现 法 院 的庄 严 ,司 法 文 明 ,和 谐 自 然 。12第 四 章 项 目 建 设 内 容 和 规 模4.1 建 设 内 容#市 #区 人 民 法 院 新 建 审 判 法 庭 项 目 包 括 审 判 法 庭 若干 、证 人 等 候 室 、审 判 人 员 办 公 室 、旁 听 人 员 等 候 区 等
34、 。4.2 建 设 规 模本 项 目 建 设 规 模 依 据 以 下 原 则 确 定 :项 目 的 建 设 要 按 照 国 家 党 政 机 关 办 公 用 房 建 设 标 准 和最 高 人 民 法 院 人 民 法 院 法 庭 建 设 标 准 的 规 定 严 格 执 行 。人 民 法 院 法 庭 建 设 必 须 遵 守 国 家 经 济 建 设 和 司 法 工 作 的有 关 法 律 法 规 ,从 我 国 国 情 出 发 ,既 要 满 足 审 判 工 作 的 需 要 ,又 要 适 当 考 虑 社 会 发 展 对 审 判 工 作 提 出 的 新 要 求 ,根 据 实 际情 况 ,合 理 确 定 建 设
35、 规 模 和 水 平 ,做 到 功 能 齐 全 ,设 施 完 善 ,庄 重 使 用 ,适 度 超 前 。即 标 准 化 原 则 、发 展 性 原 则 、经 济 性 和适 用 性 原 则 。按 照 上 述 原 则 ,本 法 院 的 建 设 规 划 按 照 基 层 人 民 法 院 一类 标 准 执 行 ,建 设 一 个 总 建 筑 面 积 为 7240平 方 米 的 标 准 化 审判 庭 。1、立 案 用 房 350平 方 米 。2、审 判 用 房 5200平 方 米 。133、执 行 用 房 220平 方 米 。4、审 判 配 套 用 房 1200平 方 米 。5、辅 助 用 房 270平 方
36、米 。14第 五 章 场 址 选 择5.1 选 址项 目 选 址 依 照 国 家 党 政 机 关 办 公 用 房 建 设 标 准 和 人民 法 院 法 庭 建 设 标 准 要 求 进 行 ,场 址 选 择 的 原 则 为 :#区 人 民 法 院 的 建 设 ,必 须 贯 彻 安 全 、适 用 、经 济 、美 观的 原 则 ,应 结 合 本 地 区 的 实 际 情 况 ,根 据 需 要 与 可 能 ,正 确处 理 好 近 期 与 远 期 结 合 的 关 系 。项 目 的 建 设 地 点 应 选 择 在 交 通 便 捷 、环 境 适 宜 、公 共 服务 设 施 条 件 较 好 、有 利 于 安 全
37、 保 卫 和 远 离 污 染 源 的 地 点 ,应避 免 建 设 在 工 业 区 、商 业 区 和 居 民 区 。项 目 的 建 设 地 点 应 变 选 择 在 公 用 配 套 条 件 良 好 ,供 水 、供 电 、供 暖 、排 污 等 条 件 比 较 理 想 ,项 目 外 部 配 套 投 资 相 对较 少 的 地 段 。根 据 以 上 原 则 ,本 项 目 选 址 于 #市 #区 锦 葫 路 ,位 于#市 #区 教 育 局 和 #市 #区 连 湾 镇 人 民 政 府 之 间 。规 划 用地 性 质 为 行 政 办 公 用 地 。规 划 用 地 面 积 为 10272平 方 米 。规 划建 筑
38、 面 积 7240平 方 米 。5.2 场 址 建 设 条 件 5.2.1 交 通 条 件15项 目 选 址 所 在 地 位 于 #市 #区 锦 葫 路 ,供 电 、供 水 、供气 、通 讯 等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非 常 完 善 ;#区 地 理 位 置 优 越 ,区 内交 通 便 利 。京 沈 高 速 公 路 、102 国 道 、京 哈 铁 路 、秦 沈 快 速 客 运 专线 四 条 国 家 级 交 通 干 道 横 贯 东 西 ,西 南 距 北 京 410 公 里 ,东 北 距沈 阳 248 公 里 ,闻 名 世 界 的 天 然 不 冻 良 港 -葫 芦 岛 港 坐 落 于 区 内 ,东
39、 西 毗 邻 锦 州 港 和 秦 皇 岛 港 ,加 之 两 翼 的 锦 州 和 秦 皇 岛 机 场 构 成了 便 捷 的 水 、陆 、空 立 体 交 通 网 络 。 葫 芦 岛 长 途 客 运 总 站 、葫 芦岛 高 速 铁 路 北 站 都 位 于 #区 境 内 。锦葫公路与京哈公路相连,蔬港铁路与沈山线接轨,102 国道与于 2009 年 9 月 26 日建成通车的总长1440 余公里的辽宁环渤海滨海公路也在#区内通过,东距锦州机场公里。全区海岸线长 54.5 公里。#区交通通达性好,区位条件优越。5.2.2 地 理 水 文 条 件1、工程地质地层由上至下分别为粉质粘土、砾砂、中砂、混合花岗
40、岩,厂址无滑坡、泥石流等不良地质条件,场地类别类,属可进行建设的一般场地,适宜建筑。2、水文地质场地地下水位稳定,水位平均埋深7.5米-8.4 米,场地范围内的地下水埋藏可属第四系空隙潜水。第四系孔隙潜水为场地内的主要地下水,主要埋藏于全新统(Q4)和上更新统(Q 3)的砂卵石层中,地下水埋藏较浅,一般不超过8米,雨季时 水位可能仅35米,水量不丰。163、地震根据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的规定,本工程抗震设防分类为丙类。根据国家标准、规范及地勘报告,本工程抗震设防烈度为度,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设计基本地震峰值加速度为0.10g, 场地类别为类,特征周期0.35s
41、。建筑安全等级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5.2.3气 象 条 件 #市#区地处沿海,但渤海为内海,所以大陆性气候明显,四季分明。各地年平均气温在 8.2-9.2 摄氏度,年平均最高气温在 14.3-15.1 摄氏度之间,年平均最低气温为 2.3-4.0 摄氏度,建昌气温处于下限, 绥中气温 为上限。葫芦岛地区平均降水量在 560-630 毫米。由于本地区属于季风性大陆气候,受大气环流影响,四季降水量分布差异很大。全年降水量主要集中在 7-8 月份,冬季降不量 仅占全年降水量的3-4%。项 目 选 址 位 于 南 温 带 亚 湿 润 区 季 风 型 大 陆 性 气 候 。一年 四 季 分 明
42、 ,光 照 充 足 ,水 热 同 期 ,雨 量 集 中 ,年 平 均 气 温度 8.2 摄 氏 度 ,一 月 平 均 气 温 -10,最 低 气 温 -26.9;七 月 平均 气 温 24.3,最 高 气 温 40.7,年 平 均 降 水 量 550 毫 米 ,多集中在七、八月份。春季雨水少,增温迅速,多大风,易春旱, 无 霜期 158 天 。年 平 均 太 阳 辐 射 总 量 144.5 千 卡 /cm2,是 我 国 北 方 太阳 总 辐 射 量 最 高 的 地 方 。其 它 有 关 气 象 参 数 为 :夏 季 极 端 最 高 温 度 40.7 冬 季 极 端 最 低 温 度 -26.9夏
43、17季 通 风 室 外 计 算 温 度 28 冬 季 采 暖 室 外 温 度 -15夏 季 平 均 室 外 风 速 3.8m/s 冬 季 平 均 室 外 风 速 3.9m/s极 端 最 大 风 速 31m/s 年 平 均 日 照 时 数 2692 小 时最 大 降 雪 深 度 17cm 基 本 雪 (N=50) 0.30KN/m2基 本 风 压 (N=50)0.45KN/m2 最 大 冻 土 深 度 112cm地 震 基 本 烈 度 六 度根 据 建 筑 工 程 抗 震 设 防 分 类 标 准 (GB50223-2008)的规 定 ,本 工 程 抗 震 设 防 分 类 为 丙 类 。根 据 国
44、 家 标 准 、规 范 及地 勘 报 告 ,本 工 程 抗 震 设 防 烈 度 为 度 ,设 计 地 震 分 组 为 第一 组 ,设 计 基 本 地 震 峰 值 加 速 度 为 0.10g,场 地 类 别 为 类 ,特 征 周 期 0.35s。建 筑 安 全 等 级 为 二 级 。设 计 使 用 年 限 为 50年 。5.2.4 基 础 设 施 条 件1、交 通项 目 场 址 位 于 城 区 ,可 通 往 市 区 各 处 ,交 通 方 便 。2、供 电项 目 用 电 从 附 近 的 市 政 电 网 接 入 ,电 力 供 应 有 保 障 。3、供 水项 目 用 水 从 附 近 的 市 政 供 水
45、 管 网 接 入 ,用 水 有 保 障 。4、通 讯高 新 区 已 实 现 了 传 输 数 字 化 的 现 代 通 讯 网 络 ,已 建 成 移动 通 信 网 、互 联 网 ,通 讯 条 件 良 好 。该 区 移 动 通 讯 效 果 良 好 ,18通 信 线 路 可 从 场 址 附 近 现 有 市 政 设 施 接 入 。5.2.4 防 洪 、防 潮 、排 涝 实 施 条 件 建 设 场 区 内 地 形 较 为 平 缓 ,在 项 目 设 计 的 时 候 ,利 用 自然 高 差 进 行 防 洪 和 排 涝 ,洪 水 经 过 排 水 沟 自 然 排 入 雨 水 排 放系 统 。综 上 所 述 ,该
46、项 目 建 设 场 址 自 然 条 件 、基 础 设 施 条 件 良好 ,能 满 足 项 目 建 设 要 求 。19第 六 章 建 设 方 案6.1 设 计 依 据 及 标 准6.1.1 设 计 依 据1、建 设 单 位 提 供 的 红 线 图 、地 勘 报 告 及 相 关 资 料 ;2、根 据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的 设 计 意 图 及 使 用 功 能 要 求 ;3、根 据 我 国 现 行 的 国 家 和 地 区 的 设 计 规 范 ;4、相 关 气 象 ,地 质 ,经 济 社 会 等 基 础 资 料 。6.1.2 设 计 标 准1、民 用 建 筑 设 计 通 则 JGJ37-87;2、
47、办 公 建 筑 设 计 规 范 JGJ 67-2006;3、建 筑 抗 震 设 计 规 范 (GB50011-2001);4、民 用 建 筑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GB 50045-95(2005);6.2 总 体 规 划 布 局6.2.1 总 平 面 布 置 原 则(1)坚 持 科 学 合 理 、节 约 用 地 的 原 则 ;(2)在 满 足 基 本 功 能 需 要 的 同 时 ,适 当 考 虑 未 来 发 展 ;(3)合 理 确 定 功 能 分 区 ,科 学 地 组 织 人 流 和 物 流 ;(4)室 内 采 光 、色 彩 设 计 符 合 功 能 要 求 ;20(5)根 据 使 用 功
48、能 特 点 确 定 各 个 功 能 区 域 建 筑 面 积 比 例 ;(6)力 求 做 到 建 筑 布 局 紧 凑 、交 通 便 捷 、管 理 方 便 、减 少污 染 和 能 耗 ;(7)搞 好 建 筑 室 外 绿 化 。6.2.2 交 通 组 织道 路 是 联 系 建 筑 物 和 各 种 活 动 场 所 的 纽 带 ,要 充 分 考 虑交 通 要 求 ,做 到 人 、车 合 理 分 流 ,将 各 区 域 设 施 整 体 有 机 相连 ,组 成 便 捷 、安 全 的 道 路 网 络 ,既 可 满 足 人 流 疏 散 ,又 可 满足 消 防 和 救 护 的 要 求 。1、人 流 :工 作 人 员
49、 与 其 他 不 同 人 员 均 设 有 各 自 的 出 入 口及 独 立 的 交 通 流 线 ,互 不 影 响 及 交 叉 ,能 很 好 满 足 法 院 的 使用 功 能 。2、车 流 :外 部 公 众 车 流 由 锦 葫 路 主 入 口 进 入 法 院 ,并 设有 公 共 停 车 场 ,内 部 办 公 车 流 由 南 向 道 路 进 入 经 坡 道 进 入 停车 场 。3、自 行 车 :自 行 车 由 北 入 口 进 入 并 设 有 自 行 车 停 车 棚 。入 口 东 面 为 内 部 自 行 车 停 车 棚 ,入 口 西 面 为 内 部 自 行 车 停 车棚 。6.2.4 绿 化在 总 体 规 划 上 绿 化 环 境 设 计 采 用 集 中 与 分 散 相 结 合 ,水体 和 绿 化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遵 循 与 所 处 区 域 大 环 境 相 协 调 的 原21则 ,营 造 出 空 间 层 次 丰 富 ,具 有 现 代 感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