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整 形 外 科 国 家 临 床 重 点 专 科 建 设 项 目 评 分 标 准 (试 行 )一、本标准分 5 个部分,实行量化 900 分制,其中“ 基础条件”占 50 分, “医疗技术队伍” 占 120 分, “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 370 分, “医疗质 量状况” 占 260 分, “科研与教学”占 100 分。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所在医院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所在医院认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并取得明显效果;4.专科整体实力强,医
2、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5.专科积极实施临床路径管理;6.专科病房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 1 年以上、年工作时间 8 个月以上。八、本标准中所指论文(包
3、括 SCI 论文、中文期刊论文等) 、科研项目或课题、科研成果等,均指 临床应用方面的论文、项目、课题或成果。序号 检查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备注一 基础条件 50医院专科建设发展规划 3评估前 3 年,专科建设管理组织完善得 2 分,规划管理欠合理得 1 分,执行效果好得 1 分;无组织机构不得分,无发展规划不得分。1 发展环境(5) 医院有扶持专科建设的政策或措施 2政策、措施齐全,得 2 分;政策措施不完善或不得力,得 1分;无明确的政策或措施不得分。床位数 10 具有至少 1 个护理单元、病床总数 20 张得 5 分,每增加 10张床,得 2 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2专科规模(15)
4、 每张病床净使用面积6 平方米(业务用房不包括辅助用房)5 6 平方米得 5 分;少于 6 平方米不得分。相关科室能够满足专科发展需要 10各科室齐备(3 分);医疗技术队伍整体实力强(3 分);设备设施满足专科需要(4 分)。医疗设备能满足专科开展全部技术项目需要,具有先进性和适宜性10 医疗设备齐备得 5 分;先进性得 2 分;适宜性得 3 分。3支撑条件(30)医院对专科经费投入情况 10评估前 5 年投入300 万元得 10 分,每少 20 万元减 1 分;无专账、无专款、未专用均不得分。3序号 检查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备注二 医疗技术队伍 1204技术团队(20)整体实力 20医
5、护人员配备满足临床工作和发展需要,形成技术团队,整体实力强得 10 分,各级医师掌握相应技能 5 分,持续发展能力强 5 分。学术地位 5博士生导师得 2 分;硕士生导师得 1 分;中华医学会整形外科分会前、现、候主任委员得 4 分、副主任委员以上得 3 分;常委得 2 分,委员得 1 分;相关专业核心期刊副主编以上得1 分。最高不超过额定分值。临床能力 5熟练掌握本专科特色技术得 1 分;评估前 3 年内,每年主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 1 项以上得 1 分;年主持科内专科查房每年 30 次以上得 1 分;近三年内应邀参加三级医院间疑难危重病例重大会诊次数不少于 10 次以上得 1 分。5学科带头
6、人(15)教学科研水平 5评估前 5 年,指导毕业博士生 2 名以上得 1 分;承担在研国家级课题 1 项以上得 2 分; SCI 收录论著 2 篇以上得 1 分;两年内获得省级科研成果二等奖 1 项以上,得 1 分。数量 6有明确的学科骨干人员,能够满足四个及以上重点专业方向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得 2 分,每个专业方向高级以上职称人员至少 1 人得 2 分,每个专业方向中级职称以上人员至少 3 人得 2 分。6 学科骨干(30)学术地位 8中华医学会整形外科分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得 3 分,常委得 2 分,委员得 1 分,增加 1 名加 1 分,国际学术团体任执委的 2 分,核心期刊副主编以上
7、得 2 分,编委得 1 分。不超过 8 分;不达标,不得分。序号 检查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备注临床能力 8能够掌握代表其专业方向先进水平的技术得 2 分;具有其专业方向疑难病种的较高的诊治能力,效果好得 1 分;有技术水平持续提高的制度保障得 2 分;年主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1 项以上得 1 分;年主持科内专科查房每年 30 次以上得 1分;年应邀参加三级医院间疑难危重病例重大会诊次数 5 次以上得 1 分。教学科研水平 8承担临床教学和带教任务,指导博士或硕士研究生毕业 1 名得 2 分,承担省部级以上课题得 2 分,三年内获得科研成果得 2 分(第一完成人),SCI 收录论著 1 篇得
8、2 分(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年龄结构 5 老中青层次分明,结构合理,得 5 分;不达标,酌情扣分。学历结构 5 研究生学历人员比例70,得 5 分;50%得 3 分,40%得 2 分;30%得 1 分;小于 30%不得分。7医师队伍(15)职称结构 5 高级医师总数比例为 30%,中级医师约占 40%,各级人员比例可上下浮动 5%范围,符合要求得 5 分。人员数量、年龄结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 10人员数量满足要求得 3 分;年龄结构合理得 3 分;学历结构合理得 2 分;职称结构合理 2 分。护士长能力 5 护士长业务水平高得 2 分;管理能力强得 1 分;符合科室工作要求得 1 分;能够
9、充分调动护士工作积极性得 1 分。8护士队伍(30) 护理专科业务培训及能力 15 经常开展业务培训得 5 分;整体护理业务能力强得 10 分。5序号 检查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备注人才培养情况 5 培养方向明确得 2 分;规划合理得 1 分;落实到位得 2 分。9人才培养(10) 进修学习情况 5 评估前 5 年到国外专业进修人次数超过 10 人次得 5 分,5-10 人次得 3 分,1-4 人次得 1 分。三 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 370整体实力强,特色突出 50能够独立开展三级医院常规临床技术项目得 40 分:1)美容外科规范化诊治;2)颅颌面外科规范化诊疗;3)修复重建外科规范化诊治;
10、4)整形外科相关治疗技术;5)整形美容外科常见手术方法。专业特色显著,有 5 项或 5 种以上疾病诊断、诊疗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地位,得 10 分。平均住院日 15 少于 10 天得 15 分;每增加 1 天,减 2 分;15 天以上,不得分。10总体水平(90)疑难危重病例比例 25结合出入院诊断,医院列出本专科疑难危重症病种,这些病种确定合理,并在出院患者中比例大于 50%得满分;确定不合理,酌情扣分;每下降 5%扣 2 分。11亚专科建设(60)亚专科与专科发展适应性 10唇腭裂治疗,颅颌面外科,美容外科,器官修复重建外科,瘢痕治疗、四肢显微外科、泌尿生殖系统畸形的治疗、体表肿瘤,
11、激光治疗中心及其它整形外科疾病治疗,缺 1 项扣 1分。序号 检查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备注各亚专科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50评估前 3 年临床收治病例的种类和数量:1、唇腭裂治疗:唇腭裂的序列治疗,外科、语音、正畸、心理等治疗,具有固定的治疗团队。2、颅颌面外科:颅缝早闭,颅面部发育不良,外伤继发畸形,先天面裂畸形,正颌外科和面部轮廓整形。3、美容外科:乳房整形,体形雕塑,重睑,眼袋,隆鼻等。4、器官修复重建:鼻再造,耳廓再造、乳房再造、唇缺损重建,眼睑再造等组织器官缺损的修复与重建。5、烧伤继发畸形的修复,面部烧伤瘢痕的修复,颏颈粘连,肢体瘢痕挛缩畸形,烧伤性手足畸形的修复等。6、四肢显
12、微外科,先天性手足畸形,手足外伤,肢体皮肤撕脱伤,皮瓣移植修复组织缺损等。7、泌尿生殖畸形治疗外科,阴茎再造,尿道下裂的修复,阴道再造,尿道再造等。8、肿瘤切除及再造,血管瘤的治疗,体表肿瘤的切除及修复,神经纤维瘤等治疗等。9、激光治疗中心:除皱,祛斑,光子嫩肤,脱毛等治疗,瘢痕激光治疗等。10、其它整形外科疾病的治疗。以上亚专科缺少 1 项扣 5 分,每项亚专科根据病例数量及治疗方法水平酌情打分,每项最多不超过 5 分。12技术特色(50)技术特色和先进性 50 国际先进、国内领先以上,在国内开展例数排名居首位,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7序号 检查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备注能否独立诊治本
13、专科主要病种 30 能够独立诊治临床诊疗指南中规定的病种,得 30 分。疑难重症诊治能力 30医院报告上一年度整形外科疑难病种的收治总体情况,并介绍 1-2 个特色病例的病例摘要和诊治过程(20 分),提供 5例反映专业最高诊疗水平的疑难病种病历摘要(10 分)。13诊治能力(90)危急症诊治能力 30 住院患者中疑难危重病例40%(根据专科不同酌情调整),治疗方案合理,疗效确定,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创新项目的数量 10 近五年均有创新项目,带动诊疗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得 10分;创新项目少,临床诊疗水平停滞不前,不得分。创新水平 20 2 项创新项目(各 10 分),综合其先进性和临床应
14、用情况,综合评价打分。14 创新能力(40)新业务、新技术开展情况及新成果转化能力 10达到国内先进,填补国内技术空白项 10 分;达到国内先进,填补省级技术空白得 8 分。创新项目的临床转化能力强,得10 分。不达标,酌情扣分。年出院患者中省(市)外患者比例 10年出院患者中外省市患者比例大于 50%得 10 分,大于 30%得 6 分;20-29%得 4 分;不达标,不得分。进修医师、护士来源情况 10每年接受来源于三级医院进修医师、护士(半年以上)人数超过 30 人得 5 分;20-29 人以上得 3 分;10-19 人得 1 分;10 人以下不得分。进修医师覆盖的省份 10 个省以上得
15、 5 分;4-9 个得 3 分,4 个以下得 1 分。15辐射能力(40)技术推广情况 10 技术推广(包括国家继续教育)项目每年超过 3 次得 10 分,不达标不得分。序号 检查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备注受邀在国(境)外召开的国际学术会议上做学术报告情况10 评估前 5 年,有 10 人次在国际学术会议上做学术报告得 10分;8 人次 6 分;6 人次 4 分;2 人次以下不得分。四 医疗质量状况 260合理用血 10 综合专科患者人均输血量,患者输血比例评分。合理用药 15综合基本药物占处方用药百分率、门诊、住院患者使用抗菌药物的百分率、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和药占比,综合评分,有一项次不合理
16、扣 2 分。病人满意度调查 10 满意度大于 90%得 10 分,每下降 1%扣 1 分。16质量概况(45)医疗事故情况 10评审前 3 年,发生 1 起经过鉴定的级医疗事故,不得分;1 起级医疗事故扣 6 分,2 起以上级医疗事故,不得分;1 起级医疗事故扣 4 分;1 起级医疗事故扣 2 分扣完为止。单病种质量 60单病种请根据整形外科的专业特色自行申报,病种可以申报13 个,单病种的病例数要求占病人总数的 20%以上,每个单病种得 20 分。在单病种内根据病例数量、占比、是否有固定治疗团队、在省内和国内的影响力、围绕该病发表的学术论文、床位使用率、平均住院日、死亡率和并发症发生率综合打
17、分,上述内容缺少 1 项扣 2 分。17单病种质量及费用(90)单病种费用 30 根据单病种费用控制措施和费用控制效果综合打分。9序号 检查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备注诊断符合率 10 95%,得 10 分;不达标,酌情扣分。临床主要诊断、病理诊断符合率 10 70%,得 10 分;不开展,不得分。甲级病案率 15 甲级病案率90%得 15 分,每降 1%,扣 2 分,有丙级病历不得分。出院患者随访及治疗效果评价结果 10建立患者随访制度得 5 分,重点病种的出院患者随访率50%,得 5 分。择期手术患者术前平均住院日 10 3 天得 10 分;3-4 天得 5 分。建立并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
18、理质量评价标准 15根据基础护理和专业护理质量评价标准情况,酌情得分,无标准,不得分。基础护理、危重患者护理合格率 15 95%得 15 分,每下降 1%,扣 2 分;低于 90,不得分。18病区质量(95)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相关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10 制度健全得 5 分;落实到位得 5 分。专家门诊情况 10 每天均安排高级职称人员出门诊,所有专家每周至少出一次门诊,得 10 分;不达标,酌情扣分。开设专病门诊 10 开设专病门诊6 个得 10 分;4-6 个门诊得 8 分;2-3 个门诊得 5 分;2 个门诊以下或者未开设,不得分。19门诊质量(30) 门诊患者中预约患者的比例 10 2
19、0%,得 10 分;10%而20%得 5 分;10% 不得分。序号 检查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备注五 科研与教学 100学术委员会任职 5评估前 3 年任现职,中华医学会整形外科分会主委 5 分、副主委 4 分,常委 3 分,委员 2 分;省主委 3 分,副主委 2 分。一人担任数职,以最高学术职称登记一次(行业协会除外)。学术刊物任职 5SCI 收录杂志的主编、副主编、常务编委、编委主编 5 分、副主编 4 分,常务编委 3 分;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主编 4 分、副主编 3 分,常务编委 2 分;其它医学杂志主编、副主编 2分,常务编委 1 分,编委 0.5 分。一人担任数职,以最高学术职称
20、登记一次。20学术影响(15)主办学术会议 5 国际性学术会议 3 分,全国性学术会议 2 分,省级学术会议分。21专科方向(5)专科的临床研究方向 5 专科有 23 个稳定、明确的研究方向得 2 分;与临床工作密切相关得 2 分;研究内容系统、具体,得 1 分。国家级项目 12有 10 项(含下列重大项目)以上(排名前三)得 8 分,每少 1项减 1 分。有第 1 负责人的 973、863、国家重点攻关课题、国家支撑、科技部或卫生部重大专项、国家自然基金重点项目、重大国际合作项目或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得 6 分。国家自然基金面上项目 10 项以上得 3 分,每少 1 项减 0.3 分。22科
21、研项目(16)部(省)级项目 4 有 10 项以上得 4 分,每少 1 项减 1 分。11序号 检查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备注国家级、部(省)级科技奖励(一、二等) 10国家级一等奖 1 项得 10 分,二等奖 1 项 8 分;部(省)级一等 5 分,二等 4 分,可累计,总分不超过标准分。SCI 收录、中华医学系列杂志及统计源期刊论著10 SCI 收录每篇 0.5 分;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 0.2 分;统计源期刊杂志 0.1 分,可累计,总分不超过标准分。发明、新型实用、外观设计专利 3每项发明专利 2 分,新型实用专利 1 分,外观设计专利 0.5分,可累计,总分不超过标准分。23科研成果
22、(25)行业标准及国家指南制定 2主持制定行业标准及国家指南制定,每 1 项得 1 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本科生教学 4临床教学不少于本课时的 80%,见习、实习轮转安排合理、到位,得满分;未承担者不得分;无临床授课扣 3 分;无见习、实习扣 3 分。24 学生教育(14) 研究生培养 10 评估周期内博士后出站2 人、毕业博士生10 人、硕士生10 人,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国家级、省级(甲类)、市级(乙类)继续教育项目:深入基层举办继续教育项目(学习班、论坛)10 国家级一项次 2 分,省级一项次 1 分,可累计,总分不超过标准分。25继续教育(20)规范化医师培训 10 不是规范化医师培训基地不得分。培养合格率95,得满分;每低 5 个百分点,扣 3 分。序号 检查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备注26编写教材(5)五年内参加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院校规划教材编写工作5 主编 3 分、副主编 2 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