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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标准.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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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2002年12月1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86672002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是在充分总结吸收1992年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A351992)执行的经验和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基础上起草形成。本标准进一步完善了伤残等级10级分类法。在全面规范人体伤残程度的同时,还建立了多等级伤残和肢体功能丧失的综合计算数学方法,引入了肩关节复合体的概念 建立了功能丧失的计算方法,为 多 伤残和肢体功能丧失的计算 肩 伤残的评定 了 。 本标准 日

2、起, GA351992。 本标准的 A C为规范性 , B为 性 。 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 本标准 公安部交通 标准 技术 员 。 本标准起草公安局交通 局。 本标准currency1起草人“ 新 fifl 。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1 范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 方法和内容。 本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 2 术和定 评和定”本标准 2.1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 the injured in road traffic accident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受伤的人员 2.2 伤残 impairment 道路交通事故伤 的人体残。 的 功能的和

3、 结 的 的 和 能 同程度丧失。 2.3 评定 assessment 在 检验的基础上,评 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 程。 2.4 评定人 assessor 关 法 合评定人,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人员。 2.5 评定结 assessment conclusion 评定人 检验结果, 伤残评定标准,” 进行分 的综合性。 2.6 评定 assessment report 评定人检验结果 分 和评定结 形成的面 。 2.7 疗终结 treatment finality 临床医学一般 认的临床效果稳定。 3 评定总 3.1 评定 伤残评定应以人体伤后 疗效果为 ,认真分 残疾与

4、事故 伤 间的关系, 事求是地评定。 3.2 评定时 评定时 应以事故直接 的伤 伤 的 发症 疗终结为准。 对 疗终结 一时,可 关组织有关 业人员进行鉴定, 定是否 疗终结。 3.3 评定人 评定人应当具有法医学鉴定 格的人员 任。 3.4 评定人权利和务 3.4.1 评定人权利 a)有权了 与评定有关的情和他材 ; b)有权向当事人询 与评定有关的 ; c)有权 医学对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和currency1求进行必currency1的特殊仪器检查等; d)有权 的限制 评定材 的 足而拒绝评定。 3.4.2 评定人务 a)全面 细 科学 地对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进行检验和记

5、 ; b)正 时地 评定结 ; c)回答 关 的与评定有关的 ; d)保守秘密; e)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回避的规定; f)妥善保 交评定的物品和材 。 3.5 评定 3.5.1 评定人评定结束后,应制 评定 签名。 3.5.2 评定 一般情况 情介绍 病历摘抄 检验结果记 分 和结 等内容。 3.6 伤残等级划分 本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级(100%)到第级(10%),每级相差10%。伤残等级划分 A。 4 伤残等级 4.1 级伤残 4.1.1 颅脑 脊髓 周经伤 a)植物状态; b)极度智缺(智商20以 ) 障碍,日 完全 能 ; c

6、)四肢瘫(三肢以上肌3级以 ); d)截瘫(肌2级以 )伴大便和fl便失禁。 4.1.2 头面部伤 a)双侧眼球缺失; b)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畸形伴盲目5级。 4.1.3 脊柱胸段伤严畸形愈合,呼吸功能严障碍。 4.1.4 部伤呼吸和 功能严障碍。 4.1.5 胸部伤 a) 双侧胸 严 胸 严畸形,呼吸功能严障碍; b) 功 全, 功 级; 功能 全, 功能 级伴 器质性 律失 。 4.1.6 部伤 a) 等部分 , 吸收功能严障碍,日 完全 能 ; b)双侧 完全丧失功能,日 完全 能 。 4.1.7 肢体伤 a)三肢以上缺失(上肢在 关节以上, 肢在 关节以上); b) 肢缺失(上肢

7、在 关节以上, 肢在 关节以上),另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 c) 肢缺失(上肢在 关节以上, 肢在 关节以上),第三肢完全丧失功能; d)一肢缺失(上肢在 关节以上, 肢在 关节以上),第 肢完全丧失功能,第三肢丧失功能50%以上;e)一肢缺失(上肢在 关节以上, 肢在 关节以上),另 肢完全丧失功能; f)三肢完全丧失功能。 4.1.8 伤 形成体面76%以上。 4.2 级伤残 4.2.1 颅脑 脊髓 周经伤 a)度智缺(智商34以 ) 障碍,日 时有人currency1能完成; b)完全性失; c)双眼盲目5级; d)四肢瘫( 肢以上肌2级以 ); e)瘫 截瘫(肌2级以 )。 4.2.

8、2 头面部伤 a)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4级; 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畸形伴盲目3级以上; b)双侧眼“度 ( 严畸形)伴双眼盲目4级以上; 一侧眼“度 ( 严畸形),眼盲目4级以上,另一眼盲目5级; c)双眼盲目5级; d)双极度fifl障碍伴双侧 缺失( 严畸形); 双极度fifl障碍伴一侧 缺失,另一侧 严畸形; e)全面部 形成。 4.2.3 脊柱胸段伤严畸形愈合,呼吸功能障碍。 4.2.4 部伤呼吸和 功能障碍。 4.2.5 胸部伤 a) 胸 严 胸 畸形,呼吸功能障碍; b) 功能 全, 功能 级; 功能 全, 功能级伴 器质性 律失 。 4.2.6 部伤一侧 完全丧失功能,另

9、一侧 功能度障碍。 4.2.7 肢体伤 a) 肢缺失(上肢在 关节以上, 肢在 关节以上); b)一肢缺失(上肢在 关节以上, 肢在 关节以上),另一肢完全丧失功能; c) 肢以上完全丧失功能。 4.2.8 伤 形成体面68%以上。 4.3 级伤残 4.3.1 颅脑 脊髓 周经伤 a)度智缺 障碍, 能完全 立 ,经 有人监; b)严外伤性,物 能 制,大发 每月一以上 局限性发 每月四以上 fl发 每周 以上 性发 每月三以上; c)双侧严面瘫,以”复; d)严 共失; e)四肢瘫( 肢以上肌3级以 ); f)瘫 截瘫(肌3级以 ); g)大便 fl便失禁,以”复。 4.3.2 头面部伤 a

10、)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3级; 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畸形伴 2级; b)双侧眼“度 ( 严畸形)伴双眼盲目3级以上; 一侧眼“度 ( 严畸形),眼盲目3级以上,另一眼盲目4级以上; c)双眼盲目4级以上; d)双眼 接 完全缺(直fl5); e)上 缺,24以上; f)双极度fifl障碍伴一侧 缺失( 严畸形); g)一极度fifl障碍,另一度fifl障碍,伴一侧 缺失( 严畸形),另一侧 缺失( 畸形)50%以上; h)双度fifl障碍伴双侧 缺失( 严畸形); 双度fifl障碍伴一侧 缺失,另一侧 严畸形; i)面部 形成80%以上。 4.3.3 脊柱胸段伤严畸形愈合,严 呼吸功能。

11、 4.3.4 部伤 a) 形成, 部 度完全丧失; b)严 呼吸和 功能。 4.3.5 胸部伤 a) 胸 胸 畸形,严 呼吸功能; b) 功能 全, 功能级伴器质性 律失 ; 功能级伴 器质性 律失 。 4.3.6 部伤 a) 等部分 , 吸收功能障碍; b)一侧 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 功能中度障碍; 双侧 功能度障碍。 4.3.7 部伤 a) 性双侧缺失 完全; b)大便和fl便失禁,以”复。 4.3.8 部伤双侧 缺失 完全。 4.3.9 肢体伤 a) 肢缺失(上肢在 关节以上, 肢在 关节以上); b)一肢缺失(上肢在 关节以上, 肢在 关节以上),另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 c)一肢缺

12、失(上肢在 关节以上, 肢在 关节以上),另一肢完全丧失功能; d)一肢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丧失功能50%以上。 4.3.10 伤 形成体面60%以上。 4.4 级伤残 4.4.1 颅脑 脊髓 周经伤 a)中度智缺(智商49以 ) 障碍,日 能严受限,间 currency1currency1; b)严 性失 严 fl性失; c)四肢瘫( 肢以上肌4级以 ); d)瘫 截瘫(肌4级以 ); e) 起功能完全丧失。 4.4.2 头面部伤 a)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 2级; 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畸形伴 1级; b)双侧眼“度 ( 严畸形)伴双眼 2级以上; 一侧眼“度 ( 严畸形),眼2级以上,另一

13、眼盲目3级以上; c)双眼盲目3级以上; d)双眼 极度缺(直fl10); e)双极度fifl障碍; f)一极度fifl障碍,另一度fifl障碍伴一侧 缺失( 畸形)50%以上; g)双度fifl障碍伴一侧 缺失( 严畸形); h)双中等度fifl障碍伴双侧 缺失( 严畸形); 双中等度fifl障碍伴一侧 缺失,另一侧 严畸形; i)面部 形成60%以上。 4.4.3 脊柱胸段伤严畸形愈合, 呼吸功能。 4.4.4 部伤 a) 形成, 部 度丧失75%以上; b) 呼吸和 功能。 4.4.5 胸部伤 a) 胸 胸 畸形, 呼吸功能; b) 器质性 律失 。 4.4.6 部伤一侧 功能度障碍,另

14、一侧 功能中度障碍。 4.4.7 部伤 体完全缺失 严畸形。 4.4.8 外 道伤 道 。 4.4.9 肢体伤双 完全缺失 丧失功能。 4.4.10 伤 形成体面52%以上。 4.5 级伤残 4.5.1 颅脑 脊髓 周经伤 a)中度智缺 障碍,日 能 受限,currency1 ; b)外伤性,物 能完全 制,大发 每三月一以上 局限性发 每月 以上 fl发每周四以上 性发 每月一以上; c)严失” 失认症; d)侧严面瘫,以”复; e)瘫 截瘫(一肢以上肌2级以 ); f)瘫(肌2级以 ); g)大便 fl便失禁,以”复。 4.5.2 头面部伤 a)一侧眼球缺失伴另一眼 1级;一侧眼球缺失伴一

15、侧眼严畸形 接 正 ; b)双侧眼“度 ( 严畸形)伴双眼 1级; 一侧眼“度 ( 严畸形),眼 1级以上,另一眼 2级以上; c)双眼 2级以上; d)双眼 度缺(直fl20); e) 肌完全 体缺失( 严畸形)50%以上; f)上 缺,20以上; g)一极度fifl障碍,另一度fifl障碍; h)双度fifl障碍伴一侧 缺失( 畸形)50%以上; i)双中等度fifl障碍伴一侧 缺失( 严畸形); j)双侧 缺失( 严畸形); k)外 部完全缺( 严畸形); i)面部 形成40%以上。 4.5.3 脊柱胸段伤畸形愈合, 呼吸功能。 4.5.4 部伤 a) 形成, 部 度丧失50%以上; b

16、) 呼吸功能。 4.5.5 胸部伤 a) 胸 胸 畸形, 度 呼吸功能。 b)器质性 律失 。 4.5.6 部伤 a) 等部分 ,严 吸收功能; b)一侧 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 功能 度障碍。 4.5.7 部伤 a)双侧 缺失 ; b) ; c)道 ; d)大便 fl便失禁,以”复。 4.5.8 部伤 体大部分缺失( 畸形)。 4.5.9 外 道伤 道严 ,功能严障碍。 4.5.10 肢体伤 a)双 缺失( 丧失功能)90%以上; b)一肢缺失(上肢在 关节以上, 肢在 关节以上); c)一肢缺失(上肢在 关节以上, 肢在 关节以上),另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 d)一肢完全丧失功能。 4.5

17、.11 伤 形成体面44%以上。 4.6 级伤残 4.6.1 颅脑 脊髓 周经伤 a)中度智缺 障碍,日 能部分受限, 能部分 ,部日 currency1currency1; b)严失伴失症; 中度 性失 中度 fl性失; c)瘫 截瘫(一肢肌3级以 ); d)瘫(肌3级以 ); e) 起功能严障碍。 4.6.2 头面部伤 a)一侧眼球缺失伴另一眼 接 正 ; 一侧眼球缺失伴另一侧眼严畸形; b)双侧眼“度 ( 严畸形)伴双眼 接 正 ; 一侧眼“度 ( 严畸形),眼 接 正 ,另一眼 1级以上; c)双眼 1级; d)双眼 中度缺(直fl60); e) 关节强直,关 ; f)一极度fifl障

18、碍,另一中等度fifl障碍; 双度fifl障碍; g)一侧 缺失( 严畸形),另一侧 缺失( 畸形)50%以上; h)面部 形成面20%以上; i)面部大量细fl ( )75%以上。 4.6.3 脊柱伤 严畸形愈合, 部 部 度完全丧失。 4.6.4 部伤 形成, 部 度丧失25%以上。 4.6.5 部伤一侧 功能度障碍,另一侧 功能 度障碍; 4.6.6 部伤 a)双侧 缺失 ; b) 全 。 4.6.7 部伤双侧 缺失 。 4.6.8 外 道伤 道 ,功能障碍。 4.6.9 肢体伤 a)双 缺失( 丧失功能)70%以上; b)双足 关节以上缺失; c)一肢缺失(上肢在 关节以上, 肢在 关

19、节以上)。 4.6.10 伤 形成体面36%以上。 4.7 级伤残 4.7.1 颅脑 脊髓 周经伤 a) 度智缺(智商70以 ) 障碍,日 有关的 能严受限; b)外伤性,物 能完全 制,大发 每月一以上 局限性发 每 月 以上 fl发 每周 以上 性发 每 月一以上; c)中度失” 中度失认症; d)严 障碍; e)瘫 截瘫(一肢肌4级); f)瘫(肌4级); g)身 身 完全性 fl缺失。 4.7.2 头面部伤 a)一侧眼球缺失; b)双侧眼“度 ( 严畸形); c) 关节伤,度 受限; d)上 缺,16以上; e)一极度fifl障碍,另一中度fifl障碍; 一度fifl障碍,另一中等度f

20、ifl障碍; f)一侧 缺失( 严畸形),另一侧 缺失( 畸形)10%以上; g)外 部大部缺( 畸形); h)面部 形成,面24方 以上; i)面部大量细fl ( )50%以上; j)头 无毛发75%以上。 4.7.3 脊柱伤 畸形愈合, 部 部 度丧失75%以上。 4.7.4 部伤 前三角区 形成75%以上。 4.7.5 胸部伤 a) 性双侧乳房缺失( 严畸形); b) 功能 全, 功能级。 4.7.6 部伤双侧 功能中度障碍。 4.7.7 部伤 a)倾斜,双 肢长度相差8cm以上; b) 性严畸形,产道破坏; c)一侧 缺失 ,另一侧 严 。 4.7.8 部伤 a) 体部缺失( 畸形);

21、 b) 伤, 形成,功能障碍。 4.7.9 肢体伤 a)双 缺失( 丧失功能)50%以上; b)双 fl完全缺失; c)双足足弓结 完全破坏; d)一足 关节以上缺失; e)双 肢长度相差8cm以上; f)一肢丧失功能75%以上。 4.7.10 伤 形成体面28%以上。 4.8 级伤残 4.8.1 颅脑 脊髓 周经伤 a) 度智缺 障碍,日 有关的 能部分受限; b)中度失伴失症; c)身 身 深 fl缺失; d) 起功能障碍。 4.8.2 头面部伤 a)一眼盲目4级以上; b)一眼 接 完全缺(直fl5); c)上 缺,12以上; d)一极度fifl障碍; 一度fifl障碍,另一中度fifl

22、障碍; 双中等度fifl障碍; e)一侧 缺失( 严畸形); f) 尖 一侧 翼缺( 畸形); g)面部 形成面18方 以上; h)面部大量细fl ( )25%以上; i)头 无毛发50%以上; j)面部 软组织缺32立方 以上。 4.8.3 脊柱伤 a) 畸形愈合, 部 部 度丧失50%以上; b)胸 体以上压性折。 4.8.4 部伤前三角区 形成50%以上。 4.8.5 胸部伤 a) 性一侧乳房缺失( 严畸形),另一侧乳房部分缺失( 畸形); b)12肋以上折。 4.8.6 部伤 a) 等部分 , 吸收功能; b)脾 ; c)一侧 功能度障碍。 4.8.7 部伤 a)倾斜,双 肢长度相差6

23、cm以上; b)双侧 严 , 一侧 缺失( ),另一侧 ; c)道严 。 4.8.8 部伤 a) 龟头缺失( 畸形); b) 伤, 形成,严 功能。 4.8.9 外 道伤 道 ,严 功能。 4.8.10 肢体伤 a)双 缺失( 丧失功能)30%以上; b)双 fl缺失75%以上; c)一足弓结 完全破坏,另一足弓结 破坏1/3以上; d)双足十趾完全缺失 丧失功能; e)双 肢长度相差6cm以上; f)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 4.8.11 伤 形成体面20%以上。 4.9 级伤残 4.9.1 颅脑 脊髓 周经伤 a) 度智缺 障碍,日 能部分受限; b)外伤性,物 能完全 制,大发 一年一以

24、上 局限性发 每月三以上 fl发 每月四以上 性发 每月 以上; c)严失 严失症; d)双侧 度面瘫,以”复; e)身 身 浅 fl缺失; f)严 起功能。 4.9.2 头面部伤 a)一眼盲目3级以上; b)双侧眼“ ( 畸形); 一侧眼“度 ( 严畸形); c)一眼 极度缺(直fl10); d)上 缺中,8以上; e) 伤,16以上; f) 关节伤,中度 受限; g) 尖缺失( 畸形); h)一度fifl障碍; 一中等度fifl障碍,另一中度fifl障碍; i)一侧廊缺失( 畸形)50%以上; j)一侧 翼缺( 畸形); k)面部 形成面12方 以上, 面部线状 20cm以上; l)面部细

25、fl瘫 ( )面30方 以上; m)头 无毛发25%以上; n)面部 软组织缺16立方 以上。 4.9.3 脊柱伤 a) 畸形愈合, 部 部 度丧失25以上; b)胸 一 体粉碎性折。 4.9.4 部伤 a)严声嘶哑; b) 前三角区 形成25%以上。 4.9.5 胸部伤 a) 性一侧乳房缺失( 严畸形); b)8肋以上折 4肋以上缺失; c) ; d) 功能 全, 功能级。 4.9.6 部伤 a) 等部分 ; b)胆囊 ; c)脾部 ; d)一侧 部分 功能中度障碍。 4.9.7 部伤 a)倾斜,双 肢长度相差4cm以上; b)严畸形愈合; c)道 ; d) 部分 ; e)一侧 缺失 ; f

26、) 部 ; g)直 肛 伤,遗留永久性乙状结 造 。 4.9.8 部伤 a) 龟头缺失( 畸形)50%以上; b) 囊伤, 形成75%以上。 4.9.9 肢体伤 a)双 缺失( 丧失功能)10%以上; b)双 fl缺失50%以上; c)双上肢前臂旋转功能完全丧失; d)双足十趾缺失( 丧失功能)50%以上; e)一足足弓 破坏; f)双上肢长度相差10cm以上; g)双 肢长度相差4cm以上; h)四肢长一骺板以上粉碎性折; i)一肢丧失功能25%以上。 4.9.10 伤 形成体面12%以上。 4.10 级伤残 4.10.1 颅脑 脊髓 周经伤 a)经功能障碍,日 能 度受限; b)外伤性,物

27、能够 制, 遗留脑电图中度以上 ; c) 度失 障碍; d)侧 度面瘫,以”复; e) 度 共失; f)斜 复 错fl 眼球震颤等 fl障碍; g)身 身 浅 fl分离性缺失; h)一肢体完全性 fl缺失 i)节段性完全性 fl缺失; j) 起功能。 4.10.2 头面部伤 a)一眼 1级; b)一侧眼“ 畸形; c)一眼 中度缺(直fl60); d)泪fl 伤,遗留溢泪症状; e)眼内 物存留; f)外伤性白内障; g)外伤性脑脊液 漏 漏; h)上 缺,4以上; i) 伤,8以上; j) 关节伤, 度 受限; k) 尖部分缺失( 畸形); l)一中等度fifl障碍; 双中度fifl障碍;

28、m)一侧 缺失( 畸形)10%以上; n) 尖缺失( 畸形); o)面部 形成,面6方 以上; 面部线状 10cm以上; p)面部细fl疲 ( )面15方 以上; q)头 无毛发40方 以上; r)颅缺4方 以上,遗留经系统 度症状和体征; 颅缺6方 以上,无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s)面部 软组织缺8立方 以上。 4.10.3 脊柱伤 a) 畸形愈台, 部 部 度丧失10%以上; b)胸 畸形愈合, 度 呼吸功能; c)胸 一 体三分 一以上压性折。 4.10.4 部伤 a) 形成, 部 度丧失10%以上; b) 度 呼吸和 功能; c) 前三角区 面20方 以上。 4.10.5 胸部伤 a)

29、性一侧乳房部分缺失( 畸形); b)4肋以上折; 2肋以上缺失; c) 破裂修补; d)胸 胸 畸形。 4.10.6 部伤 a) 等破裂修补; b)胆囊破裂修补; c) 系 伤修补; d)脾破裂修补; e) 破裂修补 功能 度障碍; f)膈肌破裂修补。 4.10.7 部伤 a)倾斜,双 肢长度相差2cm以上; b)畸形愈合; c)一侧缺失 完全; d)一侧 缺失 ; e) 破裂修补; f)一侧 严 ; g) 破裂修补; h)道 度 ; i)直 肛 伤, 形成,排便功能障碍。 4.10.8 部伤 a) 龟头缺失( 畸形)25%以上; b) 伤, 形成, 功能; c)一侧 缺失( ); d)一侧

30、缺失 完全; e) 囊伤, 形成50%以上。 4.10.9 外 道伤 道 , 功能。 4.10.10 肢体伤 a)双 缺失( 丧失功能)5%以上; b)双 fl缺失25%以上; c)双上肢前臂旋转功能丧失50以上; d)一足足弓结 破坏1/3以上; e)双足十趾缺失( 丧失功能)20%以上; f)双上肢长度相差4cm以上; g)双 肢长度相差2cm以上; h)四肢长一骺板以上线性折; i)一肢丧失功能10%以上。 4.10.11 伤瘫 形成体面4%以上。 5 5.1 遇有本标准以外的伤残程度者,可 伤残的 际情况,比 本标准中最相似等级的伤残内容和 A的规定, 定相当的伤残等级。同一部和性质的

31、伤残, 应采”本标准 两以上 者同一 两以上进行评定。 5.2 受伤人员合2 以上伤残等级者,评定结 中应当 的伤残等级。两 以上伤残等级的综合计算方法可参 B。 5.3 评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时,应排 有伤 病等进行评定。 5.4 本标准备等级间有关伤残程度的区分 C。本标准中“以上” “以 ”等 本数。 A 伤残等级划分 (规范性 ) A.1 级伤残划分 级伤残划分 为 a)日 完全 能 ; b) 失; c) 受到限制而卧床; d) 交往完全丧失。 A.2 级伤残划分 级伤残划分 为 a)日 currency1时有人currency1; b)仅限床上 椅上的 ; c) 能 ; d

32、) 交往极度困。 A.3 级伤残划分 级伤残划分 为 a) 能完全 立 ,经 有人监; b)仅限室内的 ; c) 职业受限; d) 交往困。 A.4 级伤残划分 级伤残划分 为 a)日 能严受限,间 currency1currency1; b)仅限居住范内的 ; c) 职业类受限; d) 交往严受限。 A.5 级伤残划分 级伤残划分 为 a)日 能部分受限,currency1 ; b)仅限就 的 ; c)currency1 减 ; d) 交往贫乏。 A.6 级伤残划分 级伤残划分 为 a)日 能部分受限, 能部分 ,部分日 currency1currency1; b) 降; c) 能胜任 ;

33、d) 交往 。 A.7 级伤残划分 级伤残划分 为 a)日 有关的 能严受限; b)短暂 受限,长时间 受限; c) 能从事复杂 ; d) 交往能降。 A.8 级伤残划分 级伤残划分 为 a)日 有关的 能部分受限; b)远距离 受限; c)能从事复杂 , 效率 降; d) 交往受约束。 A.9 级伤残划分 级伤残划分 为 a)日 能大部分受限; b) 和学习能 降; c) 交往能部分受限; A.10 级伤残划分 级伤残划分 为 a)日 能 度受限; b) 和学习能有 降; c) 交往能 度受限。 B 多等级伤残的综合计算方法 ( 性 ) B.1 多等级伤残的综合计算 多等级伤残的综合计算是

34、伤者的伤残赔计算方法加以计算。 B.2 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赔计算 伤残赔总额 赔责任系数 赔数等,有 式 n nCC1C1(IhIa,i)(Ia,i10,i=1,2,3n,多 伤残)i=1 i=1式中C伤残者的伤残 际赔额, 元; Ct伤残赔总额, 元; C1赔责任系数,即赔务体对造成事故负有责任的程度,0C11; Ih 伤残等级最高 的伤残赔数,即多等级伤残者,最高伤残等级的赔比例,”百分比(%)示;Ia 伤残赔 加数,即增加一 伤残 增加的赔比例,”百分比示。0Ia10; nIhIa,i100i=1B.3 伤残赔数 伤残赔数是伤残者应当 到伤残赔的比例。B.2中的伤残赔数是 本标准3.6规

35、定,以伤残者的伤残程度比例 为伤残者的伤残赔比例。 C 有关伤残程度的区分 (规范性 ) C.1 面部的范和 面的计算 C.1.1 面部的范 面部的范上至发际 至 缘 两侧至 支后缘 间的区域, 额部 眼部 眶部 部 部 部 部 部和 肌部。 C.1.2 面部 面的计算 本标准采”全面部和5等分面部以 面的方法,分 计算 面。面部多 ,面可以 加计算。 C.2 功能的区分 体 受限的程度, 功能分为 a)级无症状,体 受限; b)级; 体 有症状,体 受限; c)级 体 即有 症状, 后 减 ,体 大受限; d)级即 在安 状态 有 症状,体 完全受限。 C.3 呼吸功能障碍程度的区分 C.3

36、.1 呼吸功能障碍 事故伤 的呼吸功能的 。 C.3.2 呼吸功能障碍程度的区分 本标准 体 受限的程度,呼吸功能障碍分为 a)呼吸功能严障碍安 卧时 有呼吸困 ,体 完全受限。 b)呼吸功能障碍室内 呼吸困,体 极度受限; c)呼吸功能严受 ,一般 度步行有呼吸困,体 大部分受限; d)呼吸功能受 , 两情况 第一情况 呼吸困4.4.3,4.4.4b),4.4.5a),4.5.3,4.5.4b) 情况; 第 情况 步行 呼吸困4.5.5a),4.10.3b),4.10.4b) 情况。 C.4 缺失和丧失功能的计算 C.4.1 缺失和丧失功能 事故伤 的 和 的缺失 丧失功能。 C.4.2 缺

37、失和丧失功能的计算 一 一 功能的36%,中 节和 节节 18%; 中 一 功能的18%,中 节节 8%,中节节 7%, 节节 3%;无名和fl 一 功能的9%,中 节节 4%,中节节 3%, 节节 2%。一 一 功能的10%,中第一 4%,第 第三 2%,第四 第 1%。本标准中,双 缺失 丧失功能的程度是 前面方面 加计算的结果。 C.5 fl丧失功能的计算 C.5.1 fl丧失功能 事故伤 的 侧 fl功能的丧失。 C.5.2 fl丧失功能的计算 fl丧失功能的计算是相应 功能丧失程度的50%计算。 C.6 肩关节 肩关节复合体丧失功能的计算 C.6.1 肩关节 肩关节复合体 肩关节 肩

38、 的与头 间形成的关节,与肩 关节 胸 关节 肩 胸关节共同组成肩关节复合体。肩关节功能受肩关节复合体他关节功能的制约;肩关节复合体他关节功能通 肩关节功能以体 。 C.6.2 肩关节 肩关节复合体丧失功能 事故伤 肩关节 肩关节复合体他关节的功能丧失。 C.6.3 肩关节 肩关节复合体丧失功能的计算 肩关节复合体丧失功能的计算是通 量肩关节丧失功能的程度,加以计算。 C.7 足弓结 破坏程度的区分 C.7.1 足弓结 破坏 事故伤 的足弓缺失 丧失功能。 C.7.2 足弓结 破坏程度的区分 a)足弓结 完全破坏足的内 外侧弓和弓结 完全破坏, 缺失和丧失功能。 b)足弓1/3结 破坏 2/3结 破坏,足三弓的任一 弓的结 破坏。 C.8 肢体丧失功能的计算 C.8 .1 肢体丧失功能 事故伤 肢体三大关节(上肢 关节 关节 肩关节 肢 关节 关节 currency1关节)功能的丧失。 C.8.2 肢体丧失功能的计算 肢体丧失功能的计算是”肢体三大关节丧失功能程度的比例分 以肢体三大关节相应的权数( 关节0.18, 关节0.12,肩关节0.7, 关节0.12, 关节0.28,currency1关节0.6),“”的相加,分 算 肢体丧失功能的比例。 (中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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