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青阳县司法局行政权力清单流程图行政处罚类流程图发现违法事件审查立案调查取证: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开展调查检查,收集证据,调查终结;承办人写出调查终结报告提出初步意见:根据认定的违法事实和法律依据提出处理意见负责人批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送达违法行为处理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拟作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送达听证告知书告知当事人 3 日内提出听证听证 7 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时间、地点听证主持人依据听证情况向负责人提出意见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负责人决定;情节复杂或重大的给予较重处罚的,集体讨论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举行听证的,应在听证后的 15日内,将处罚
2、决定书面通知当事人送达决定书:宣告后当场交付或 7 日内送达并告知复议权和诉权执行:当事人 15 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结案:撰写结案报告 对重大处罚的备案工作拟处罚其中拟作责令停产停业、较大额罚款的处罚不予处罚放弃听证,或超期未提出不予处罚,制作不予处罚决定书承办机构:社区矫正管理局、基层工作股服务电话:05663261029 监督电话:05665021676注:行政处罚类事项均适用该流程图行政给付类流程图1、 法律援助工作流程图法律援助机构收取材料,出具收据(材料不全,一次性告知补充)法律援助机构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5 日内)不符合条件,不予援助对不予援助有异议的可向当地司法行政机关申
3、请复查(15 日内)复查有效 复查无效提供法律援助 不提供法律援助承办机构:法律援助中心服务电话:05665029445 监督电话:05665021676法律援助咨询(申请人陈述基本情况)填写申请表格申请人提交申请表格及经济状况证明和案件的相关材料符合条件给予援助指派援助人员办理(3 日内)办理委托手续行政给付类流程图2、给付法律援助办案人员办案补助内部流程图承办机构:法律援助中心服务电话:05665029445 监督电话:05665021676申请人提出申请审批结付办案法律服务人员办案补助不符合要求,退回申请人补正,并告知补正内容行政给付类流程图3、给付人民调解工作补贴经费内部流程图承办机构
4、:基层工作股服务电话:05665021676 监督电话:05665021676申请人提出申请审批给付人民调解工作补贴经费不符合要求,退回申请人补正,并告知补正内容其他权力类流程图1、法律服务工作者申请执业核准流程图承办机构:基层工作股服务电话:05665021676 监督电话:05665021676申请人申请 申请人提交材料:1、申请人的基层法律工作者执业资格证书 ,或者律师、公证员、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书;2、基层法律服务所对申请人实习表现的鉴定意见;3、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同意聘用申请人的证明;4、健康状况证明;5、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基层股审查。办理期限:自受理之日起 15 个工作
5、日内。拟制上报初审意见文书,报分管局长审核签字。办理期限:5 个工作日内。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并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上报至局长办公会完成审核批准。办理期限:县局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不批准的,退回符合规定条件的,颁发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向社会公开并送达申请人其他权力类流程图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年度注册流程图承办机构:基层工作股服务电话:05665021676 监督电话:05665021676局基层股对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上一年度的执业情况进行考核检查。考核检查内容:1、基层法律服务所章程、协议的执行情况;2、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3、内部管理和运行情况;
6、4、业务开展及业务档案管理情况;5、业务收费与财务支出、硬件建设和个人分配情况;6、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情况。经检查不合格经检查合格,由法服所申报年检。限期整改 暂缓年检报市司法局备案需要提交的材料:1、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检查登记表;2、执业证书(副本) ;3、上年度工作总结报告。注 销 重新申报年检不整改 整改合格基层股对上报的材料初审并报局长办公会议审核批准字。不参加年检其他权力类流程图3、基 层 法 律 服 务 所 设 立 、变 更 初 审 流 程 图承办机构:基层工作股服务电话:05665021676 监督电话:05665021676申请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1、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变更申请报告;2、章程;3、从业人员的名单、简历和执业资格证明;4、执业场所使用证明和开办资金证明;6、核准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基层工作股初审。1、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合法。2、告知申请人权力、义务及举报方式。3、 现场勘查提出办理意见办理时限:15 个工作日不符合要求退回申请人补正,并告知补正内容。送达申请人拟制上报初审意见文书,报局长签字。办理期限:5 个工作日内。逐级上报至市局审查。办理期限:省厅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不批准,退回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