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廊坊市旅游局旅游行政执法工作流程图工作流程 时限 (办理时限:90 个工作日)公民个人一般程序 简易程序立案 7 个工作日法人或其他组织调查 20 个工作日告知 7 个工作日听证 30 个工作日审查和决定 90 个工作日内监督检查、接到举报、处理投诉或者接受移送、交办的案件初查(办理时限:3 个工作日)不予立案(办理时限:5 个工作日)立案(办理时限:7 个工作日)调查取证(办理时限: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填写廊坊市旅游局立案审批表 告知(办理时限:自调查取证结束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听证(办理时限:自收到听证申请书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召开)作出处罚决定(办理时限:自立案之日起 90 个
2、工作日内作出决定)询问当事人询问证人检查提取证据告知当事人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审查送达执行决定结案归档说明:一、立案和调查1、填写廊坊市旅游局立案审批表 ,报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领导审批;2、做好调查笔录,收集证据等,必须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及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二、告知和听证1、告知当事人作出的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2、自收到当事人的听证申请书后 30 个工作日内举行听证;三、审查和决定1、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2、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四、联系电话:2139921/2135081 (值班)监督电话:2130226注:案件办理过程中组织听证、鉴定证据、送达文书,以及请示法律适用或者解释的时间,不计入期限。警告或 50 元以下罚款警告或 1000 元以下罚款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并有法定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