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管理流程图租房申请人 租赁管理部 主任 主任办公会议 区政府提出租房申请(包括身份证、法人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1、资料接收2、资格审核3、市场资金调查 4、拟定出租方案 5、分管领导审核与 申 请 人 签订 租 赁 合 同 。结束开始写字楼物业(单项出租面积 500以下)或其他政府物业(单项年租金 10万元以下)出租的,由主任审批。写字楼物业(单项出租面积 500以上 1000以下)或其他政府物业(单项年租金 10 万元以上 30 万元以下)出租的,由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写字楼物业(单项出租面积 1000以上)或其他政府物业(单项年租金 30 万元以上)出租的,经物业办主任办公会议研究,报区政府审批。审批送 物 业 所 在租 赁 所 备 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