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省本级工伤、生育保险经办业务流程一、工伤(康复)医疗费用零星报销(含工伤医疗费、康复医疗费、伙食补助费和交通食宿费)主要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 工伤保险条例 (国务院令第 586号)3、 江西省实施办法 (省政府令第 204号)4、 关于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211号)5、 江西省本级工伤保险经办管理办法 (赣社保中心函201379 号)办理时限:24 个工作日办理流程:(一)受理直属业务处前台工作人员预审参保单位经办人申报领取职工工伤(康复)医疗待遇的以下材料:1.填写省本级工伤医疗待遇情况表 ;2.工伤(亡)职工身份证复印件;3.工伤职工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如
2、工伤医疗费已由单位提前垫付,现需转入单位账户,则提供单位名称、开户行和银行帐号,并加盖单位公章;4.医疗机构出具的明确伤害部位和伤害程度的诊断证明、(职业病)复发的疾病证明;5.工伤医疗费用原始收据;6.转外就医提供交通食宿费发票;27.门诊处方(如住院则不需提供) ;8.出院小结(如门诊则无此项) ;9.费用清单;10.涉及第三人责任,需提供相关责任认定和赔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医疗费,对工伤医疗费超出部分予以补足;11.如转诊转院,需提供经省社保中心审批的省本级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 ;12.如异地安置人员,首次报销时需提供经省社保中心审批的省本级工伤职工异地安置就医申请表 。如果提供的材料不
3、完整,应一次性告知单位所需材料,未办理工伤认定登记的工伤医疗待遇材料退回原单位;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打印江西省本级工伤保险医疗费用零星报销受理单交申请人确认签字后,回执一份,即时完成。(二)录入直属业务处前台工作人员负责将工伤(康复)医疗费用明细逐条录入系统。限 7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材料移交后台业务二处审核。(三)审核业务二处初审人员审核工伤(康复)医疗待遇材料,将工伤(康复)医疗费用明细与省本级工伤保险“三大目录”和工伤保险康复目录相匹配,打印省本级工伤医疗待遇审核表送分管处长签字核定。编制工伤康复医疗费用报销支付计划表,经分管处长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后交基金管理处支付待遇。限 7个工
4、作日内完成,负责材料移交档案室归档。(四)待遇支付基金管理处根据已审核的工伤康复医疗费用报销支付计划表,将费用拨付至参保人员指定银行帐户;限 10个工作日内转3账,并向业务二处反馈基金拨付情况。流程图:省本级工伤医疗(康复)费给付流程图用人单位提交材料直属业务处受理材料直属业务处将费用录机 打印受理单返给单位业务二处审核(初审,复审)分管领导审批签字 结算单复印件回执单位原始资料归档 结算单提交基金处4二、伤残待遇的申报与审核(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主要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 工伤保险条例 (国务院令第 586号)3、 江西省实施办法 (省政府令第 204
5、号)4、 关于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211号)5、 江西省本级工伤保险经办管理办法 (赣社保中心函201379 号)办理时限:24 个工作日办理流程:(一)受理直属业务处前台工作人员预审参保单位经办人申报领取职工伤残待遇的以下材料:1.填写省本级伤残待遇情况表 ;2. 职 工 丧 失 劳 动 能 力 (护 理 、 因 病 )程 度 鉴 定 审 批 表 原 件 ;3.工伤职工身份证和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4.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之前已由单位提前垫付给工伤职工,现需转入单位账户,则提供单位名称、开户行、银行帐号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果提供的材料不完整,应一次性告知参保单位所需材料。(二)
6、录入直属业务处前台工作人员负责相关伤残鉴定信息逐条录入,5打印省本级伤残待遇审核表 。限 7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材料移交后台业务二处审核。(三)审核业务二处初审人员审核省本级伤残待遇审核表和申报材料,送分管处长签字核定;编制伤残津贴费用报销支付计划表,经分管处长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后交基金管理处支付待遇。限 7个工作日内完成,负责材料移交档案室归档。(四)待遇支付基金管理处根据已审核的伤残津贴费用报销支付计划表,将费用拨付至参保人员指定银行帐户;限 10个工作日内转账,并向业务二处反馈基金拨付情况。流程图:6省本级伤残待遇给付流程图用人单位提交材料直属业务处受理材料直属业务处将费用录机 打
7、印受理单返给单位业务二处审核(初审,复审)分管领导审批签字 结算单复印件回执单位原始资料归档 结算单提交基金处7三、工亡待遇的申报与审核(含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工亡丧葬补助金)主要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 工伤保险条例 (国务院令第 586号)3、 江西省实施办法 (省政府令第 204号)4、 关于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211号)5、 江西省本级工伤保险经办管理办法 (赣社保中心函201379 号)办理时限:24 个工作日办理流程:(一)受理直属业务处前台工作人员职责预审参保单位经办人申报的领取职工工亡待遇所需的以下材料:1.填写省本级一次性工亡、丧葬补助金情况表 ;2.死亡证
8、明;3.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4.第一继承人委托书;5.工亡职工家属身份证和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如已由单位垫付,现需转入单位账户,则提供单位名称、开户行和银行帐号,并加盖单位公章。86.在岗平工资调整前申报工亡待遇,还先填写工亡人员缴费基数调整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如果提供的材料不完整,应一次性告知参保单位所需材料。(二)录入直属业务处前台工作人员负责相关工亡信息逐条录入系统,打印省本级一次性工亡、丧葬补助金审核表 。限 7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材料移交后台业务二处审核。(三)审核业务二处工作人员审核省本级一次性工亡、丧葬补助金审核表送分管处长签字核定;编制工亡待遇报销支付计划表,经分管处长
9、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后交基金管理处支付待遇。限 7个工作日内完成,负责材料移交档案室归档。(四)待遇支付基金管理处根据已审核的工亡待遇报销支付计划表,将费用拨付至参保人员指定银行帐户;限 10个工作日内转账,并向业务二处反馈基金拨付情况。流程图:9省本级工亡待遇给付流程图用人单位提交材料直属业务处受理材料直属业务处将费用录机 打印受理单返给单位业务二处审核(初审,复审)分管领导审批签字 结算单复印件回执单位原始资料归档 结算单提交基金处10四、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申报与审核主要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 工伤保险条例 (国务院令第 586号)3、 江西省实施办法 (省政府令第
10、 204号)4、 关于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211号)5、 江西省本级工伤保险经办管理办法 (赣社保中心函201379 号)6、 中华人民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18号)办理时限:19 个工作日办理流程:(一)受理直属业务处前台工作人员预审参保单位经办人申报的领取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以下材料:1.填写省本级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情况表 ;2.被 供 养 人 身 份 证 、 户 口 簿 和 银 行 存 折 ( 或 银 行 卡 ) 复 印 件 ;3.与工亡职工关系证明;4.完全丧失能力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5.街道(社区)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的被供养人无生活11来源证明;6.当地
11、社保机构出具的未享受养老金证明或享受养老金待遇证明;7.在校学生学籍证明、被供养人生存证明;8.孤儿、孤寡老人需提供民政部门相关证明。如果提供的材料不完整,应一次性告知参保单位所需材料。(二)录入直属业务处前台工作人员负责相关工亡职工供养亲属信息逐条录入系统,做到与资料信息一致无误,打印省本级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审核表 。限 7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材料移交后台业务二处审核。(三)审核业务二处工作人员审核省本级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审核表和申报材料;交复核人审核签字,处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工伤保险业务专用章;根据参保单位需要,负责回执一份供养亲属待遇审核汇总表给参保单位。限 7个工作日内完成
12、,于次月前 5个工作日内负责生成定期待遇发放计划交社会化服务处发放待遇,并负责按月将资料移交档案室归档。(四)待遇支付社会化服务处根据业务二处已生成的月定期待遇发放计划表限 5个工作日内完成发放定期待遇。流程图:12省本级供养亲属抚恤金给付流程图用人单位提交材料直属业务处受理材料直属业务处将费用录机 打印受理单返给单位业务二处审核(初审,复审)分管领导审批签字 结算单复印件回执单位原始资料归档 结算单提交基金处13五、工伤待遇变更的申报与审核(含伤残待遇、供养亲属待遇调整)主要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 工伤保险条例 (国务院令第 586号)3、 江西省实施办法 (省政府令第 2
13、04号)4、 关于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211号)5、 江西省本级工伤保险经办管理办法 (赣社保中心函201379 号)办理时限:19 个工作日办理流程:(一)受理直属业务处前台工作人员预审参保单位经办人申报的以下材料:1.填写省本级工伤保险待遇变更申请表 ;2.领取养老金变更,提供养老金发放证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提供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审批表复印件;城镇职工人员提14供城镇职工的退休和养老金待遇审批表复印件;城乡居民提供城镇居民或新农保的养老金领取凭证) ;3.死亡变更,提供死亡证明(如火化证、单位证明);4.待遇变更的相关证明(如银行存折收支信息、单位证明等);5.其他相关变更的证明材料。
14、如果提供的材料不完整,应一次性告知单位所需材料;(二)录入直属业务处前台工作人员负责相关待遇变更信息录入系统,打印省本级工伤保险待遇变更审核表 。限 7个工作日完成,申报材料移交后台业务二处审核(涉及待遇调减的变更,需即时办结) 。(三)审核业务二处工作人员审核省本级工伤保险待遇变更审核表和申报材料;送分管处长审定签字;编制定期待遇发放计划表经分管处长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后交社会化服务处或基金管理处发放待遇。限 7个工作日内完成,并负责按月将资料移交档案室归档。(四)待遇支付社会化服务处或基金管理处根据业务二处已生成的待遇发放计划表限 5个工作日内完成 发放定期待遇。流程图:15省本级工伤
15、待遇改办给付流程图用人单位提交材料直属业务处受理材料直属业务处将费用录机 打印受理单返给单位业务二处审核(初审,复审)分管领导审批签字 结算单复印件回执单位原始资料归档 结算单提交基金处16六、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待遇申报和审核主要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 工伤保险条例 (国务院令第 586号)3、 江西省实施办法 (省政府令第 204号)4、 关于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211号)5、 江西省本级工伤保险经办管理办法 (赣社保中心函201379 号)办理时限:19 个工作日办理流程:(一)受理直属业务处前台工作人员预审参保单位经办人申报的以下材料:1.填写省本级伤残待遇情况表
16、 ;2.职工丧失劳动能力(护理、因病)程度鉴定审批表 ;3.工伤职工身份证和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174.由工伤职工本人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5.工伤职工本人原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6.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7.如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之前已由单位提前垫付给工伤职工,现需转入单位账户,则提供单位名称、开户行、银行帐号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果提供的材料不完整,应一次性告知单位所需材料;(二)录入直属业务处前台工作人员负责相关待遇变更信息录入系统,打印省本级工伤保险待遇审核表 。限 7个工作日完成,申报材料移交后台业务二处审核。(三)审核业务二处工作人员审核省本级工伤保险待遇审核表和申报
17、材料;送分管处长审定签字;编制待遇发放计划表经分管处长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后交基金管理处发放待遇。限7个工作日内完成,并负责按月将资料移交档案室归档。(四)待遇支付基金管理处根据业务二处已生成的待遇发放计划表限 5个工作日内完成 发放定期待遇。18七、劳动能力鉴定费的申报与审核主要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 工伤保险条例 (国务院令第 586号)3、 江西省实施办法 (省政府令第 204号)4、 关于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211号)5、 江西省本级工伤保险经办管理办法 (赣社保中心函201379 号)办理时限:24 个工作日办理流程:(一)受理直属业务处前台工作人员预审参保
18、单位经办人申报的劳动鉴定费相关的以下材料:1.填写省本级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费情况表 ;2.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193.职工丧失劳动能力(护理、因病)程度鉴定审批表;4.劳动能力鉴定费原始发票(收据) 。如果提供的材料不完整,应一次性告知参保单位所需材料;(二)录入直属业务处前台工作人员将相关信息逐条录入系统,打印省本级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费审核表 。限 7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材料移交后台业务二处审核。(三)审核业务二处审核人员审核省本级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费审核表和申报材料;审核签字,送分管处长审核;编制劳动能力鉴定费发放计划表经分管处长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后交基金管理处发放待遇。限 7个工作日内
19、完成,并负责按月将资料移交档案室归档。(四)待遇支付基金管理处根据已审核的劳动能力鉴定费发放计划表,将费用拨付至参保人员指定银行帐户;限 10个工作日内转账,并向业务二处反馈基金拨付情况。流程图:20省本级劳动能力鉴定费给付流程图用人单位提交材料直属业务处受理材料直属业务处将费用录机 打印受理单返给单位业务二处审核(初审,复审)分管领导审批签字 结算单复印件回执单位原始资料归档 结算单提交基金处21八、工伤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用申请和审核主要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 工伤保险条例 (国务院令第 586号)3、 江西省实施办法 (省政府令第 204号)4、 关于的通知 (人社部
20、发201211号)5、 江西省本级工伤保险经办管理办法 (赣社保中心函201379 号)办理时限:24 个工作日办理流程:(一)受理直属业务处前台工作人员预审参保单位经办人申报领取辅助器具配置费用的以下材料:1.填写省本级工伤配置(更换)辅助器具费用表 ;222.已审批的省本级工伤辅助器具配置(更换)申请表 ;3.辅助器具配置费发票;4.配置辅助器具的相关产品质量保证书、说明书等。如果提供的材料不完整,应一次性告知单位所需材料,未办理工伤认定登记的工伤医疗待遇材料退回原单位;(二)录入直属业务处前台工作人员负责将工伤辅助器具费用明细逐条录入系统。限 7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材料移交后台业务二处审
21、核。(三)审核业务二处初审人员审核工伤辅助器具费用保险相关材料,将工辅助器具费用明细与工伤保险辅助器具目录相匹配,打印省本级工伤辅助器具配置费用表送分管处长签字核定。编制工伤辅助器具费用报销支付计划表,经分管处长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后交基金管理处支付待遇。限 7个工作日内完成,负责材料移交档案室归档。(四)待遇支付基金管理处根据已审核的支付计划表,将费用拨付至参保人员指定银行帐户;限 10个工作日内转账,并向业务二处反馈基金拨付情况。流程图:23省本级辅助器具配置费给付流程图用人单位提交材料直属业务处受理材料直属业务处将费用录机 打印受理单返给单位业务二处审核(初审,复审)分管领导审批签字
22、 结算单复印件回执单位原始资料归档 结算单提交基金处24九、工伤转诊转院的申请主要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 工伤保险条例 (国务院令第 586号)3、 江西省实施办法 (省政府令第 204号)4、 关于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211号)5、 江西省本级工伤保险经办管理办法 (赣社保中心函201379 号)办理时限:即时办结办理流程:(一)受理业务二处工作人员受理审核申请人转诊转院的以下材料:251.填写省本级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 ;2.前次住院的出院小结。如果提供的材料不完整,应一次性告知单位所需材料,未办理工伤认定登记的工伤医疗待遇材料退回原单位;(二)录入业务二处工作人员
23、录入转诊转院信息, 省本级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审核人签字。即时办结,负责按月将资料移交档案室归档。流程图:省本级工伤保险转诊转院备案流程图用人单位提交材料业务二处前台审核,录机将申请表之一返还单位 原始材料归档26十、工伤异地安置就医的申请主要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 工伤保险条例 (国务院令第 586号)3、 江西省实施办法 (省政府令第 204号)4、 关于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211号)5、 江西省本级工伤保险经办管理办法 (赣社保中心函201379 号)办理时限:即时办结办理流程:(一)受理27业务二处工作人员受理审核参保单位经办人申报的以下材料:1.填写省本级工伤
24、职工异地安置就医申请表 ;2.本人、配偶、子女或其他亲属在外地有当地户籍、产权住房证明或长期居住证明材料(由所在居委会出具) ;3.投靠外地的配偶、子女或其他亲属的,其配偶、子女或其他亲属为现役军人的,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和军官证复印件;4.长期外派驻外地工作证明文件;5.其他相关证明(由所在单位出具) 。如果提供的材料不完整、应一次性告知单位所需材料;(二)录入业务二处工作人员录入异地安置信息, 省本级工伤职工异地安置就医申请表审核人签字,送分管处长签字。即时办结,负责按月将资料移交档案室归档。流程图:省本级工伤异地安置就医备案流程图用人单位提交材料业务二处前台审核,录机将申请表之一返还单位
25、原始材料归档28十一、工伤辅助器具配置的申请主要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 工伤保险条例 (国务院令第 586号)3、 江西省实施办法 (省政府令第 204号)4、 关于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211号)5、 江西省本级工伤保险经办管理办法 (赣社保中心函201379 号)办理时限:即时办结29办理流程:(一)受理业务二处工作人员受理审核参保单位经办人申报的以下材料:1.填写省本级工伤配置(更换)辅助器具申请表 ;2.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确认书或职工丧失劳动能力(护理、因病)程度鉴定审批表 ;3.其他相关单位证明。如果提供的材料不完整、应一次性告知单位所需材料;(二)录入业务二处工作人员录入辅助器具申请信息, 省本级工伤辅助器具申请表审核人签字,送分管处长签字。即时办结,负责按月将资料移交档案室归档。流程图:省本级工伤辅助器具配置备案流程图用人单位提交材料业务二处前台审核,录机将申请表之一返还单位 原始材料归档30十二、工伤康复治疗的申请主要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 工伤保险条例 (国务院令第 586号)3、 江西省实施办法 (省政府令第 204号)4、 关于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211号)5、 江西省本级工伤保险经办管理办法 (赣社保中心函201379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