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境外研修合作申报流程一、自费出国(境)研修合作(一)申请申请前,请先来电咨询相关经办人(联系电话:023-68367955) ,确认资格后,需提交如下材料:1. 国境外研修与合作申请表 (1 份,双面打印) ;2. 外方邀请函或相应部委签发的正式公文及领导批示材料 (复印件 1 份) ;3. 签证页(复印件 1 份) ;4. 凡出国三个月及以上者,须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 (4 份,双面打印) 。协议经本人及学院领导签字,加盖学院(中心、所)公章,交人事处办理后,人事处留学 2 份,申办人留存 1 份,另 1 份由申办人交相关学院办公室留存。(二)审批1. 由单位党政领导签字盖章后交人事处审批;
2、2. 处级以上领导需经组织部签字同意后交人事处审批;3. 辅导员(人事代理 3 年以上者才可申请)需经组织部、学生处签字同意后交人事处审批。(三)因公备案根据国家出国管理相关规定,凡 3 个月以内短期出国人员,均需到国际处办理因公出国手续(联系人:邓老师/谭老师,联系电话:68253749) 。(四)回国报到留学回国人员,按照协议约定时间,到人事处报到,履行回校报到手续。所需材料如下:1. 回校报到审批表 (1 份)2.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港留学经历证明 等官方证明(复印件 2 份,凡 6 个月以上者须提供, 6 个月以下者若无相关证明则须提供外方单位出具的正式证明) ; 3. 护照/港澳通
3、行证( 原件 )。二、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一)材料领取到财务处向人事处【出国保证金】账户(102060-502002) ,缴纳 1 万元“出国保证金”(刷卡 /付现) ,凭缴费凭证,到人事处经办人处领取录取材料。(二)回聘证明根据出国人员须知 ,自主了解签证相关要求,准备签证材料。如需回聘证明(含在职、收入、准假、回聘信息)办理签证者,请下载回聘证明(模板) ,填入个人信息,并仔细检查无误后,发送至 (请于签证前 15 个工作日到我处办理,一周集中处理 2 次) 。(三)签订协议凡出国三个月及以上者,须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1. 国境外研修与合作申请表 (1 份,双面打印) ;2. 访学协议(4
4、份,双面打印) ; 3. 外方邀请函(复印件 1 份) ;4. 国家留学基金出国留学资格证书 (复印件 1 份) ;5. 公证后的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 (1 份)(四)国家派出手续按照国家留学网( )上公布的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办理相关国家派出手续。1. 交存保证金2. 协议公证(1)寻找担保人(最好 2 个担保人是夫妻或单身,未为他人担保,担保期内无 3 个月以上出国计划)(2)到工资科,出具收入证明(建议担保人和被担保人,亲自到工资科办理;若不能亲自前往这,请提前咨询工资科所需手续后再去办理,工资科:68252460)(3)联系公证处,准备好相应的公证材料公证。3. 同意派出函( 可与回聘证
5、明一起办理 ) 提示:留学人员可登录基金委信息平台及时查询是否需要办理同意派出函,根据平台信息提示办理相关手续,若需办理,手续如下:(1)高研访学项目、艺术类、青骨干项目:凭邀请函复印件,到我处办理派出意见;连同基金委要求的其他材料,通过基金委信息平台提交,由基金委办理“电子同意派出函” ;当该平台显示“已办理”后,方可联系留服中心代办机票事宜。(2)西部项目 凭邀请函复印件,到我办理派出意见; 再到重庆市教委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办理派出意见(杨既福:63861218) ;建议:将有学校派出意见的邀请函及公证后的协议一同带至市教委。 连同基金委要求的其他材料,通过基金委信息平台提交,由基金委办理“
6、电子同意派出函” ; 当该平台显示“已办理”后,方可联系留服中心代办机票事宜。(五)留学期间报告1. 国家基金委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外期间管理工作,确保留学效益,2014 年国家选派办法中均明确规定“留学人员须每 3 个月向推选单位提交研修报告及国外合作者鉴定” 。2. 具体要求留学人员在外期间,应积极与学校、学院保持联系,填写西南大学英才工程国(境)外研修与合作情况汇报表 (见访学协议后)及国外合作者鉴定,每 3 个月汇报一次在外学习研究情况( 发送至 ,并抄送学院) ;学院应督促留学人员高质高量完成留学,定期向学校上报其在外学研情况。(六)回国手续办理流程1. 回国报到
7、准备填写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归国报到提取保证金证明表 ( 下载) 、学校的回校报到审批表 。2. 回校报到手续留学回国人员,按照协议约定时间,到人事处报到,履行回校报到手续。所需材料如下:(1) 归国报到提取保证金证明表 ;(2)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复印件 2 份,凡 6 个月以上者须提供,6 个月以下这须提供外方单位出具的正式证明) ;(3) 回校报到审批表 ( 2 份) ;(4)护照(原件);(5)出国保证金缴款单(履行回校义务后,方可提取 )。3. 回校义务(1)围绕本次留学,面向学院师生,组织一场正式讲座,并提前通过电子邮件告知人事处相关经办人;(2)留存讲座相关图文资料, 发送至 ,以
8、便提取向学校缴纳的出国保证金。三、学校公派出国留学(一)材料领取、借款1. 到财务处向人事处【出国保证金】账户(102060-502002) ,缴纳 1 万元“出国保证金 ”(刷卡/付现) ,凭缴费凭证,到人事处经办人处领取录取材料。2. 所在单位、个人将配套经费先行划转至:102060-20600901,由个人持配套经费划转凭据,到人事处办理借款手续。(二)回聘证明(同上)(三)签订协议凡出国三个月及以上者,须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1. 国境外研修与合作申请表 (1 份,双面打印) ;2. 访学协议(4 份,双面打印) ; 3. 外方邀请函(复印件 1 份) ;4. 签证页。(四)国际处备案将
9、录取公函、签好的协议(复印件) ,交国际处办理备案手续(联系人:邓老师/谭老师,联系电话:68253749) ,以便回国后报销借款。(五)留学期间报告留学人员在外期间,应积极与学校、学院保持联系,填写西南大学英才工程国(境)外研修与合作情况汇报表 (见访学协议后)及国外合作者鉴定,每 3 个月汇报一次在外学习研究情况( 发送至 ,并抄送学院) ;学院应督促留学人员高质高量完成留学,定期向学校上报其在外学研情况。(六)回国报到1. 回校报到手续留学回国人员,按照协议约定时间,到人事处报到,履行回校报到手续。所需材料如下:(1)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在港留学经历证明等官方证明(复印件 2份,凡 6 个月以上者须提供, 6 个月以下者若无相关证明则须提供外方单位出具的正式证明) ;(2) 回校报到审批表 ( 1 份) ;(3)护照/港澳通行证( 原件);(4)出国保证金缴款单(履行回校义务后,方可提取 )。2. 回校义务(1)围绕本次留学,面向学院师生,组织一场正式讲座,并提前通过电子邮件告知人事处相关经办人;(2)留存讲座相关图文资料, 发送至 ,以便提取向学校缴纳的出国保证金。(七)冲抵借款留学回国人员收集、整理好相关票据,填写好出差旅费报销单 、 报销汇总单 ,到人事处审批充抵借款。常用票据如下:1.一次性往返机票;2.国内外车船票;3.房租、水电费;4.国外保险费;5.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