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会公告 证券代码: 000655 证券简称:金岭矿业 编号: 2015-007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4 年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而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在披露格式上有所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4 年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 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
2、准则第 9 号 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 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 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 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 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 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七项具体会计准则。同时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 2014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 年 7 月 23 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 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3、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董事会公告 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 2014 年新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 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 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 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 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 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 合营安排 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 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及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等具体会计准则规定的起
4、始日期开始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其他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四)变更日期 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后,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具体影响如下: 财务报表项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 月 1 日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前 变更后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 1,086,948,390.50 986,948,390.50 1,161,499,494.80 1,061,499,494
5、.80 递延收益 3,850,000.00 3,850,000.00 其他非流动负债 3,850,000.00 3,850,000.00 除此之外,其他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 2013 年度及 2014 年当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对此进行追溯调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情况及结论性意见 2015 年 4月 23日,公司召开 的 第 七 届董事会第 六 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 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规定,执行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6、营成果。同意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公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合理的变更,符合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 七 届董事会第 六 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 四 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