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共 青 团 苏 州 市 委 文 件团苏委2018 87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共青团员身份认定工作的通知各市、区、局(公司)、直属单位和大专院校团组织:自 2017 年 6 月转发团省委关于结合“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 实践开展全省共青团员身份认定工作的通知(团苏组字2017 16 号)以来,全市大部分地方和基层团组织严格按照文件部署要求,对所在地方、单位团员身份、团员档案、组织关系转接等进行全面排查摸底,认真加以整改,切实贯彻全面从严治团要求,有力夯实团的基层基础。与此同时,经团市委抽查、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反映,我市仍有一些地方、单位团组织对做好此项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工作
2、中敷衍了事,形式主义较为严重,未进行认真部署和有力地督查指导,致使这一团的基础性、严肃性、政策性的工作部署要求虚化落空。今年 5 月团中央基层组织建设部下发关于开展违规发展团员核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团组字2018 16 号),要求重点就 “不满 13 周岁入团”和“ 无发展编号入团”两类问题进 行集中核查、整改,现就进一步做好全2市共青团员身份认定工作通知如下:一、修订完善处置办法对照团中央基层组织建设部相关文件要求,团省委修订完善了全省共青团员身份认定工作处置办法一览表(见附件 1)。二、认定步骤1. 集中摸排。团支部根据团员名册、支部组织生活记录等,对团员基本信息、组织关系转接、交纳团费、参
3、加组织生活和外出流动等情况进行摸底核查,筛选及汇总本支部需要重新认定团员身份的情况底数。要把工作重点放在 2017 年后发展入团的团员身上,凡是入团时年龄不满 13 周岁或者无发展编号,且未经本次身份整改认定的,一律不予承认其团员身份。2. 组织处置。对经摸排核实需重新认定团员身份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逐一了解,查明未到龄入团、无发展编号入团、团员档案资料不全、团员身份不明确的原因,严格对照全省共青团员身份认定工作处置办法一览表的规定进行重新认定,并根据认定情况,对应填写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入团时间认定审批表(见附件 2)或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登记表(见附件 3)。特别是对于 2017 年后发
4、展入团时不满13 周岁、当时发展程序规范、现在已符合入团标准的,由其现在所在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重新讨论是否接收其入团,并报上级团委审批认定,入团时间以重新召开支部大会的日期为准。对于 2017 年后发展入团的当时发展程序规范、符合入团标准、没有发展编号的,由其所在基层团委为其补发发展编号,并在入团志愿书封面右上角显著位置加印予以认定。3对于当时发展程序不规范、目前仍不符合入团标准的,不予承认其团员身份。3. 登记造册。根据摸排和认定情况进行汇总,团支部填写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身份认定汇总表(见附件 4)报基层团委,基层团委汇总后逐级上报,由各市、区、局(公司)、直属单位和大专院校等团组织汇总
5、存档。三、工作要求1. 逐级认真做好摸底汇总工作。各直属团组织要按照组织隶属关系,要求所有基层团委重点对 2017 年以来发展团员工作进行核查和专项摸排,核查重点要放在中学以及民办学校等工作基础薄弱的单位。市属中学和县属中学分别由市教育局和县级团委负责核查,要确保没有遗漏,精确掌握不满 13 周岁入团和无发展编号入团团员的名单和数量。各有关单位于 6 月 20 日前按核查整改情况及申请增加发展团员编号一览表(见附件 5)要求将摸底情况汇总至团市委组织部。2. 严肃做好整改工作。各直属团组织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要求相关基层团组织按照团市委的统一要求认真做好整改工作,并根据核查情况制定具体整改方
6、案,做好分配发展编号工作。各县级团委有剩余 2017 年发展编号的,优先为基层团组织分配 2017 年发展编号;没有剩余 2017 年发展编号的,由团市委组织部核实汇总后集中向团省委组织部申请增拨;发展团员编号补发本着从严从实的原则。对于整改不力的基层团组织,上级团组织要采取约谈提醒、责令检查、通报批评、公开曝光、组织处理等方式严肃处理。3. 切实做好团员思想工作。要向相关核查对象讲清楚,4这项工作既是落实从严治团的重要举措,也是本着对团员负责的态度开展的。短期来看,可能会对个别没有按规定发展的团员造成一定影响,但从长远来看,规范团员的团籍和档案认定,避免了对团员成长、发展的不利影响。请各直属
7、团组织统筹好本地本单位工作,加大工作指导和督导力度,确保于 7 月 31 日前完成全部整改工作,并于 8月 10 日前将本级核查整改情况报至团市委组织部。其中,经自查 2017 年以来新发展团员工作无需整改的地方或单位,须向团市委组织部出具团员身份认定工作零报告(见附件6),以作备查。团中央基层组织建设部、团省委、团市委将采取随机抽查、调研督导等方式进行检查,适时通报整改不力的县级团委,整改情况将作为年底对从严治团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于 2017 年之后入团时年龄不满 13 周岁、无发展编号的团员将不能录入“ 智慧团建” 系统;已 录入系统的,将通过系统筛选核查并要求补充相关信息或完善相关程序。
8、联系人:孙丹、唐子翔,电话:65196459,传真:65204550,邮箱:。附件: 1.全省共青 团员 身份 认 定工作 处 置 办 法一 览 表2.中国共 产 主 义 青年 团团员 入 团时间认 定 审 批表3.中国共 产 主 义 青年 团团员 登 记 表4.中国共 产 主 义 青年 团团员 身份 认 定 汇总 表5.核 查 整改情况及申 请 增加 发 展 团员编 号一 览 表6.团员 身份 认 定工作零 报 告(参考 样 式)共青团苏州市委员会2018 年 6 月 5 日5附件 1全省共青团员身份认定工作处置办法一览表2015 年 9 月前 2015 年 9 月至 2016 年 12 月
9、底 2017 年 1 月后有发展编号 无发展编号票 有发展编号 无发展编号票入团时未满 13 周岁 入团时年满 13 周岁 入团时 未 满13 周岁入团时 年满13 周岁入团时未满13 周岁入团时 年满13 周岁入团时未满13 周岁入团时 年满13 周岁入团时 未满13 周岁入团时年满13 周岁团员档案资料齐全(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团员证、团内表彰处分、团员发展过程纪实簿等) 若在现实工作、生活中能够有效体现团员先进性的,由现所在团支部对其团员发展程序进行审查,确定其发展程序的完整性,并在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研究后,提交支部大会表决,讨论研究的主要内容为重新认定正式入团时间按照其年满 14周
10、岁的年月,表决通过的填写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入团时间认定审批表,并报上级团组织审批。若入团志愿书保存完好,入团信息填写规范的,直接认定其团员身份。入团时间按照原来时间认定。若入团时未满 14 周岁,必须经过少先队组织的推优入团程序,且 经过县级团组织审批;若已满 14周岁直接认定团员身份。若当时发展程序规范、现 在已符合入团标准的,由其现在所在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重新讨论是否接收其入团,并报上级团委审批认定。入团时间以重新召开支部大会的日期为准。若入团时未满 14 周岁,必须经过少先队组织的推优入团程序,且 经过县级团组织审批;若已满 14周岁直接认定团员身份。对于当时发展程序规范、符合入团标
11、准、没有发展编号的,由其所在基层团委为其补发发展编号,并在入团志愿书封面右上角显著位置加印予以认定。由现所在团支部配合本人收集证明材料,若已超 过六个月未参加组织生活且无缴纳团费记录的,不予承认 其团员身份。如果本人提出要求,愿意履行团员义务并符合入团标 准的,可以在现所在团支部,按照新的团员发展程序重新入团 。无志愿书、无团员证不予承认其团员身份。如果本人提出要求,愿意履行团员义务并符合入团标准的,可以在现所在团支部,按照新的团员发展程序重新入团。由现所在团支部配合本人收集证明材料,若在六个月之内参加组织生活或者按时缴纳团费的,按照的实施意见(中青发200528 号)文件精神执行。所收集的证
12、明材料主要用于初步 证明本人的团籍,且未受过劝退或除名处分,包括下列至少一类:入团介绍人的证明材料,要写清何时何地介绍其入团等 细节;入团所在团支部书记的证明材料;入团所在基层团委证明其团员身份的证明材料;团支部讨论接收该同志为积极分子、发 展对象等的支部会议记录、表决票等原始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若能初步证明其团籍,且愿意履行团员义务并符合入团标准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登记表,再由两名正式 团员介绍,经现所在团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进行讨论 研究后,提交支部大会表决,通过后补填入团志愿书,并在备注中注明情况和原因。入团时间按照其满 14 周岁的年月进行认 定。不予承认其
13、团员身份。不予承认其团员身份。若团员证信息记录不全不规范的,且已超过 六个月未参加组织生活且无缴纳团费记录的,不予承认其团员身份。如果本人提出要求,愿意履行团员义务并符合入团标准的,可以在现所在团支部,按照新的团员发展程序重新入团。无志愿书、有团员证若团员证信息记录全面规范,由现所在团支部考察其 现实表现以及参加组织生活等情况,合格者根据的实施意见(中青发200528 号)文件精神,由现所在团支部配合本人收集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主要用于初步 证明本人的团籍,且未受 过劝退或除名 处分,包括下列至少一类:1.入团介绍人的证明材料,要写清何 时何地介绍其入团等细节;2.入团所在 团支部书记的证明材料
14、;3.入团所在基层团委证明其团员身份的证明材料;4.团支部讨论接收该同志为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等的支部会议记录、表决票等原始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若能初步证明其团籍,且愿意履行团员义务并符合入团标准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登记表,再由两名正式团员介绍,经现所在团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进行讨论研究后,提交支部大会表决,通过后补填入团志愿书,并在备注中注明情况和原因。入团时间按照其满 14 周岁的年月进行认定。有志愿书、无团员证若入团志愿书保存完好,入团信息填写规范的,按照档案资料齐全的情况重新认定其团员身份并补办团员证。若入团志愿书保存完好,入团信息填写规范的,认定其团员身份并
15、补办团员证。不予承认其团员资格,编号作废。需从现在起履行团员发展程序,重新发展参照 2015年 9 月前同等情况执行。不予承认其团员身份。参照 2015年 9 月前同等情况执行。参照 2015年 9 月前同等情况执行。不予承认其团员身份。参照 2015年 9 月前同等情况执行。6附件 2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入团时间认定审批表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出生年月籍 贯 职 业 入团审批时 间居民身份证号码 团员编号单 位现居住地个人简历7注:此表一式三分,所在团支部、 审批团组织、个人档案各一份。认定事由 该同志于 年 月被团组织吸收,但因年龄不足造成未到龄入团,现建议重新认 定入团年份。团支部意
16、 见经支部大会表决,建议同意自 年 月至 年月认定为入团预备期,确认正式加入共青团的时间为 年月。团支部名称: 团支部书记:年 月 日上 级团 委意 见根据团苏州市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共青团员身份认定工作的通知(团苏委 201887 号)文件精神,结合该同志所在支部意见,同意自 年 月至 年 月认定为入团预备期,确认正式加入共青团的时间为 年 月。(盖 章)年 月 日 个人意见 签 字:年 月 日 8附件 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登记表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出生年月籍 贯 职 业 入团审批时 间居民身份证号码 团员编号单 位现居住地家庭主要成员曾 在 团 内任 何 职 务在团内受过何种奖励或
17、处分个人简历9何 时何 地何 人介 绍入 团证 明人 姓名 及现 在工 作单 位入团志愿书遗失情况支部意见支部书记签名:年 月 日基 层团 委审 查意 见(盖 章)年 月 日说明(一)遗失“ 入团志愿书 ”的团员,填写此表格。(二)此表存入人事档案或团员档案注:此表一式三分,所在团支部、 审批团组织、个人档案各一份。10附件 4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身份认定汇总表团委(团支部) 汇总日期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团员编号 现所在单位(学校) 重新认定事由注:重新认定事由按未到龄入团、无发展编号入团或团员档案资料不全分类填写。11附件 5核查整改情况及申请增加发展团员编号一览表填报日期: 年
18、月 日 团组织书记:(签名)团组织名称团组织书记 2017 年发展团员数量未满 13 周岁入团数 无编号入团数2017 年 发 展 编号 配 发 /剩 余 情况申请补发 2017 年发展编号数核查情况原因分析整改措施备注:此表由各直属团组织收集汇总,并经团组织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于6 月 20 日前统一报送团市委组织部。12附件 6团员身份认定工作零报告(参考样式)(地方或者单位团组织名称)团苏州市委组织部:1.团组织基本情况2.团员身份检查情况3.经认真核查, (地方或者单位团组织名称)所辖团员身份明确,团员档案齐全,特别是无 2017 年之后入团时年龄不满 13 周岁、无发展编号入团情况发生。特此报告。团组织名称:(盖章) 团组织书记:(签名)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