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附件 2广东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整改验收自评报告编写说明注册地在广东(不含深圳,下同)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以下简称“网 贷机构” ),拟申请整改验收的,应按照本说明编写广东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整改验收自评报告(以下简称“自评报告” ),提交注册地所在市金融局、 银监 分局。初步验收合格的,该报告将向公众公示。除另有说明,报告涉及金额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本期末” 数据 为申请整改验收前 3 个月内的月末或季末数据,自评报告应明确说明具体时点(时限)。一、网贷机构基本情况(一)治理架构描述。包括但不限于:网贷机构完整的股权架构图(如为法人股东,需延伸描述其法人股东的投资者,以此类
2、推)、管理架构图,主要股东(持股或控制表决权 5%及以上,如有股权代持情况请予以详细说明)、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监事、高管以及财务、风控、IT 系统负责 人等简介,并重点说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管有无传统金融机构管理岗位从业经历、任职时限、有无被金融机构及金融监管部门处分或处罚2等,有无刑事犯罪记录(如案件未完结未定性的,亦应说明),有无未执行完毕的大额(20 万元及以上)民事诉讼或仲裁(如案件未完结的,亦应说明)。(二)网贷业务主要模式及产品介绍。包括但不限于:主要业务模式详细描述,平台运营的所有产品的业务基本流程、借款人及出借人来源、主要风险及控
3、制措施等。(三)其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机构注册地、主要办事机构(公司总部)及分支机构所在地、网站、APP 名称、微信公众号、微博、网站及 APP 上线日期、服务器所在地、分支机构情况、网络安全等级测评结果等。二、银行资金存管落实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平台是否与通过网贷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测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资金存管业务合作(并说明是否实际上线运营),合作的具体模式,新老项目资金存管情况,客户资金划转路径,自有资金与客户资金隔离管理情况等。三、整改事项完成情况对照广东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整改验收自查指引表逐一开展自评(随自评报告一并提交),并对以下事项重点说明:(一)是否新发生违规业务
4、:整改通知书等相关文件、要求发放或传达后,是否新发生违规业务。(二)违规业务消化情况:对照整改通知书、 暂行办法、57 号3文等,对违规业务(尤其是违反暂行办法十三条负面清单及限额要求的)逐一详细说明整改情况。(三)是否与地方金融交易场所合作开展业务,存量合作业务转让或清偿情况。(四)是否开展校园贷业务及整改情况。(五)是否开展现金贷业务及整改情况。(六)其他整改情况说明。四、平台运营数据信息表 1.平台用户规模一览表本期末 2017 年 6 月末 2017 年末注册用户数(个,下同)个人机构活跃用户数(最近 3 月内有交易)个人机构当前有待收余额的出借人数量及金额 个数 金额 个数 金额 个
5、数 金额个人机构当前有待偿余额的借款人数量及金额 个数 金额 个数 金额 个数 金额个人机构4表 2.个人出借人年龄结构表(单位:人)本期末 2017 年 6 月末 2017 年末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30 岁(含)以下30-45 岁(含)45-60 岁(含)60 岁以上表 3.平台业务收入、支出主要构成本期末 2017 年 6 月末 2017 年末平台业务收入总额其中:向借款人收取的各类费用总额向出借人收取入的各类费用总额其他网贷业务相关收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支出总额其中:支付给各类合作方的费用支付给出借人的各类收益补贴、活动奖励(含实物奖励折算)其他广告及
6、宣传推广支出其他网贷业务相关支出表 4.平台累计撮合借贷规模5本期末 2017 年 6 月末 2017 年末累计撮合成交借款项目总金额(不含出借人之间债权转让)累计撮合成交借款项目总笔数每笔平均借款金额(累计撮合成交借款项目总金额/对应累计撮合成交借款项目总笔数)个人每笔平均借款金额机构每笔平均借款金额表 5.平台线下业务情况项目 本期末 2017 年 6 月末 2017 年末分支机构、线下门店数量(个)线下交易形成的出借余额(本金)注:1、如有分支机构、线下门店,应分别具体说明所从事的 业务内容。2、线下交易包括未通过互联网平台而是以线下方式完成的撮合交易,以及直接或间接在线下获取出借人后通
7、过互联网平台完成的撮合交易。表 6.平台借款人融资成本情况本期末 2017 年 6 月末 2017 年末平台撮合未偿还借款项目的最高利率平台撮合未偿还借款项目的最低利率平台撮合未偿还借款项目的平均利率(未偿还借款项目利率之和/对应借款 项目笔数)6平台撮合未偿还借款项目的最高年化综合资金成本率(将利息、平台及其合作方向借款人收取的各类费用均计算在内,下同)平台撮合未偿还借款项目的最低年化综合资金成本率平台借款人最近一年度实际支付的利息、 罚息及其他各项融资费用总金额(含本金中预先扣除部分)表 7.平台出借人出借回报情况本期末 2017 年 6 月末 2017 年末未偿还借款项目出借人的最高约定
8、年化收益率未偿还借款项目出借人的最低约定年化收益率未偿还借款项目出借人的平均约定年化收益率(未收回借款的收益率之和/对应借款笔数)出借人最近一年度实际从平台收到的出借收益总金额表 8.平台撮合资金投向分布情况本期末 2017 年 6 月末 2017 年末借款余额(本金) 占比(%)借款余额(本金) 占比( %)借款余额(本金) 占比(% )大型企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三农个人消费7其中:在校学生借款用于购房用于购车用于购买股票、期货其他无指定用途借款表 9.借款按担保方式分布情况本期末 2017 年 6 月末 2017 年末借款余额 占比(%) 借款余额 占比(%) 借款余额 占比(%)纯信用
9、借款保证担保借款其中:信用保证保险借款融资性担保公司担保借款其他第三方保证担保借款附担保物借款其中:抵押借款质押借款合计注:如果有多重担保的情况,以担保效力最高的担保方式作为划分依据。表 10.未偿还借款到期期限分布情况8借款余额 占比(%)1 个月以内到期(含 1 个月)1-3 个月到期(含 3 个月)3-6 个月到期(含 6 个月)6-12 个月到期(含 12 个月)1-2 年(含 2 年)到期2-3 年(含 3 年)到期3 年以上到期合 计表 11.平台前十大客户借款情况备注:因公开需要,客户名称可脱敏处理,网 贷机构需将未脱敏处理的前十大借款人借款合同作为附件提交监管部门,附件不随自评
10、报告公开。本期末 2017 年 6 月末 2017 年末客户名称 实际借款本金未偿还本金占全部借款本金余额比例()实际借款本金未偿还本金占全部借款本金余额比例( )实际借款本金未偿还本金占全部借款本金余额比例()9表 12.平台最近三个月满标时间情况(20*年*月) (20*年*月) (20*年* 月)平均满标用时(天)(当月撮合成交项目募集时长总和/对应项目笔数)五、风险控制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制定了内部监督机制、重大事件报告机制、风险应急预案,是否指定专人负责与监管部门对接汇报重大风险情况,是否指定专人监控平台借款期限错配情况、逾期情况,是否在系统中设定逾期警戒线,是否采取有效措施严格保
11、护客户资金、账户信息,是否建立了合规有效的逾期借款项目管理制度等。表 13.平台撮合交易中逾期借款情况本期末 2017 年 6 月末 2017 年末平台撮合的逾期借款本金余额逾期借款余额对应借款笔数逾期借款每笔平均借款余额个人每笔平均借款余额机构每笔平均借款余额表 14.平台撮合交易的逾期借款中,本金全部或部分逾期 1 天及以上情况逾期 1-30 天 逾期 31-89 天 逾期 90 天及以上 合计信用借款保证借款10抵押借款质押借款合计注:1.分期还款交易,某期本金发生逾期, 该笔交易全部未偿还本金均计入逾期借款。 2.如果有多重担保的情况,担保效力最高的担保方式作为划分依据,下同。表 15
12、.平台撮合交易的未偿还借款中,利息逾期 1 天及以上但本金未逾期的借款(本金)情况逾期 1-30 天 逾期 31-89 天 逾期 90 天及以上 合计信用借款保证借款抵押借款质押借款合计表 16.逾期率及 90 天以上逾期率项目 期末数 2017 年 6 月末数逾期金 额(注 1)逾期金额对应借款笔数逾期率(注 2)逾期 90 天以上金 额(注 3 )逾期 90 天以上借款笔数逾期 90 天以上比率(注 4)11注 1:逾期金额=本金部分或全部逾期 1 天及以上的借款本金合计金额+利息逾期 1天及以上、但本金未逾期的借款本金合计金额。逾期已收回的不计入。注 2:逾期率=逾期金额/全部未偿还借款
13、本金余额。注 3:逾期 90 天以上金额,指逾期金 额中逾期 90 天(含)以上的余 额。逾期 90 天以上已收回的不计入。注 4:逾期 90 天以上比率=逾期 90 天以上金额/全部待偿还借款余额(本金)。表 17.平台代偿情况2017 年 6 月末数 期间增加 期间追回 本期末数累计 代 偿金额 (扣除己追偿 部分,下同)累计代偿笔数注:1.代偿指因借款人、担保人违约等原因,由第三方(网贷机构或其合作方、关 联方)代为偿还。2. 期间增加与期间追回指的是 2017 年 6 月末至本期末时间段内增加与追回金额。表 18.平台撮合借款流动性情况本期末 2017 年 6 月末 2017 年末期限
14、错配余额涉及以活期、定期理财产品对接债权转让标的余额六、出借人与借款人保护及管理 12(一)对于借款人,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存在违反暂行办法第十三条“五个不得 ”行 为;是否建立借后跟踪工作机制保障借款人按合同约定使用资金,并及时向出借人做好信息披露;是否建立防欺诈机制,有效监控资金不被侵吞挪用等。(二)对于出借人,包括但不限于:平台出借人基本情况;对出借人是否建立了科学有效的尽职评估与分类管理制度;是否向出借人以醒目方式提示网络借贷风险、禁止性行为,尤其是风险自担原则,并经出借人确认;是否充分披露确保出借人及时了解出借资金使用情况等。(三)其他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逾期追偿情况、借贷合同等电子(
15、或纸质)文本是否交予合同签订方等。七、主要业务合作方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导流合作方,借款项目介绍合作方,第三方融资担保、保证保险业务合作方,电子数据存证合作方,贷后管理及逾期催收合作方的名称、注册地、经营地、相关业务资质,以及主要合作内容等。表 19.平台及其合作方收取费用情况费用名称收取主体(网贷平台或合作方名称)收取对象(借款人或出借人)收取金额/比例(何种固定金额或何种比例)收取方式(何时 一次收取或何时分期收取)13网贷机构应当同时说明:过去及当前是否存在从借款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各类费用、具有担保性质的款项情况;如存在相关情形,应说明是否停止、何时停止;以及平台设定的逾期借款的利息、违约金、罚息以及其他费用等收取规则等。八、关联方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网贷机构关联方清单(并提供关联关系图);关联方有无参与借款,有无参与平台客户信息采集、甄别筛选、资信评估、开户等核心业务等;关联方是否存在推荐客户、提供融资担保(保险)服 务、资金存管、合同存证服务、资金划转、占用资产等情况。每项内容至少应包括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的内容、规模、定价与收费等。九、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十、相关承诺(根据自身实际意愿提交,不作硬性要求)主要内容为:网贷机构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整改验收合格、获得备案登记后三年内不转让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