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广东省高速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系列 广东省高速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 第二册 安全技术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二一七年一月 III前 言 安全生产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 是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的标志, 是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理念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内容。 近年来,通过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我省高速公路“平安工地”及安全生产标准 化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为“十二五”高速公路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提供了坚实保障, 但仍存在一些单位和人员对于安全生产的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落实不力,以及安 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安全标准化水平不高等问题。 当前,我省正在深入推进交通
2、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交通建设规模总量大,点多 面广,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切实提高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实 效,结合现代安全管理的新思路、新理念,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 司等单位编写了广东省高速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的编写以推行规范化管理、标准化施工为抓手,定位于规范我省高速公 路参建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通过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明晰安全生产责任,夯 实基础,强化基层管理,促进各单位真正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真正落实“一岗 双责”,做到关口前移、超前预控、有效
3、防范,构建长效机制。指南由管理行为、 安全技术、 班组建设三册组成, 本册为第二册 安全技术 (以下简称 安全技术指南 ) 。 安全技术指南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强化措施、三防并举”的原则, 在现行高速公路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基础上,结合广东施工环境特点,以图文并茂 的方式,从一般规定、安全要点、安全设施三个方面,按照工序流程编写条文,体现 安全防护标准化、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化的具体内容,通过对现场安全主要要素的管控, 以期提升我省高速公路施工“本质安全”能力,为实现“平安交通”奠定坚实基础。 安全技术指南分通用篇和专业篇,共十九章,在编写过程中得到了广大公路 工程建设技术人员的大力支持。主
4、要起草人员如下:编写大纲由张家慧、刘琦、李明 国起草;驻地建设及临建设施由王玉文、王超起草;临时用电由李明国起草;消防安 全由祁凯起草;特种设备和一般设备及机具由付浩起草;专用设备、设施由李明国、 黄乔森、刘亚峰起草;爆破施工由胡圣江起草;恶劣环境施工由祁凯起草;跨路、跨 线施工由刘亚峰起草;取弃土(渣)场、个人防护与职业健康由祁凯起草;标志标牌 由胡圣江、祁凯起草;路基施工和桥涵施工由胡圣江起草;隧道施工由李波起草;路 面施工由李明国、李波起草;交通安全设施施工和机电工程施工由钟子锦起草,房建工 程由祁凯起草;全文由张家慧、李明国统稿。 安全技术指南适用于我省新建、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施工安全
5、管理,大修和 其他工程可参照执行。对于本管理行为指南未涵盖的内容,应依据现有法律、法 规和行业标准执行。由于编制时间仓促,难免存在不足之处,请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 IV 将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函告厅基建管理处。 地址: 广州市白云路27号, 邮政编码: 510101。 V 目 录 通用篇 1 1驻地建设及临建设施 . 1 1.1项目驻地 1 1.2预制场 3 1.3拌合站 6 1.4钢筋加工场 8 1.5库房 10 1.6临时施工设施 14 2临时用电 . 19 2.1一般规定 19 2.2外电线路 20 2.3供配电设施 21 2.4配电箱及开关箱 23 2.5低压配电线路 25 2.6接地与防
6、雷 27 2.7电动机械及手持电动工具 29 2.8照明 29 3消防安全 . 31 3.1一般规定 31 3.2安全要点 31 3.3安全设施 32 4特种设备 . 35 4.1一般规定 35 4.2龙门吊 37 4.3 塔吊 . 39 4.4 架桥机 . 40 4.5 浮吊 . 42 4.6 空压机 . 42 4.7 施工电梯 . 43 5一般设备及机具 . 45 5.1 一般规定 . 45 5.2 电焊机 . 45 5.3 氧气瓶、乙炔瓶 . 46 VI5.4 汽车吊 . 47 5.5 钢筋切断机 . 48 5.6 钢筋调直机 . 49 5.7 钢筋弯曲机 . 50 5.8 预应力张拉设
7、备 . 50 5.9 小型拌合设备 . 51 5.10 混凝土输送泵 . 52 5.11 混凝土振捣器 . 53 5.12 切缝机 . 53 5.13 潜孔钻 . 54 5.14 卷扬机 . 55 6 专用设备、设施. 56 6.1 一般规定 56 6.2 爬模 57 6.3 翻模 59 6.4 移动模架 61 6.5 挂篮 64 6.6 满堂支架 66 6.7 钢管柱及贝雷架支架 69 6.8 脚手架 70 6.9 爬梯 72 7 爆破施工 . 74 7.1 一般规定 74 7.2 爆破器材申领、储存、收发、运输与装卸 75 7.3 路基土石方爆破施工 76 7.4 桥梁爆破施工 77 7.
8、5 隧道爆破施工 78 8 恶劣环境施工 . 80 8.1 一般规定 80 8.2 雨季施工 80 8.3 台风季节施工 81 8.4 高温季节施工 82 8.5 冬季施工 83 8.6 夜间施工 83 9 跨路、跨线施工. 85 VII9.1 一般规定 85 9.2 桁架式安全防护棚 86 9.3 钢管脚手架式安全防护棚 87 10 取弃土(渣)场. 89 10.1 一般规定 89 10.2 弃土(渣)场 89 10.3 取土场 90 11 标志标牌 . 92 11.1 一般规定 92 11.2 制作材料 92 11.3 基本形式、参数及尺寸 92 11.4 颜色与字体 93 11.5 布设
9、要求 94 12 个人防护与职业健康. 97 12.1 一般规定 97 12.2 个人防护 99 12.3 职业健康 102 专业篇 107 13 路基工程 . 107 13.1 一般规定 107 13.2 安全要点 . 107 13.3 安全设施 111 14 桥涵工程 112 14.1 一般规定 .112 14.2 明挖基础 .112 14.3 钻孔桩 .113 14.4 挖孔桩 .115 14.5 围堰 .116 14.6 墩柱(台)、塔柱 .118 14.7 水上作业 .119 14.8 预制梁安装 120 14.9 现浇梁板 . 123 14.10 悬臂施工 124 14.11 桥面
10、系 125 14.12 涵洞与通道 127 VIII 15隧道工程 . 128 15.1一般规定 128 15.2洞口工程 128 15.3洞身开挖 129 15.4支护、衬砌 131 15.5竖井、斜井 133 15.6交通安全 134 15.7通风设施 135 15.8照明设施 136 15.9消防设施 138 15.10排水设施 138 15.11隧道应急设施 139 15.12岩溶隧道 139 15.13富水区隧道 140 15.14瓦斯隧道 141 15.15岩爆隧道 141 15.16放射性花岗岩地段施工 142 16路面工程 . 144 16.1一般规定 144 16.2垫层、底
11、基层、基层 145 16.3沥青混凝土路面 146 16.4水泥混凝土路面 147 17交通安全设施 . 148 17.1一般规定 148 17.2 安全要点 . 148 17.3 安全设施 . 149 18机电工程 . 151 18.1一般规定 151 18.2安全要点 151 18.3安全设施 151 19房建工程 . 153 19.1一般规定 153 19.2钢筋工程 153 19.3模板工程 154 19.4混凝土工程 155 IX 19.5砌筑工程 155 19.6装修工程 156 19.7其他 156 附录 A 安全标志标牌设置要求 159 1 通用篇 1 驻地建设及临建设施 1.
12、1 项目驻地 1.1.1一般规定 (1)驻地建设一般包括建设、监理、第三方检测单位、施工单位驻地以及工地试 验室的建设。驻地建设应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充分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改善工程建设各方的生产、生活环境。 (2)驻地建设须先进行选址、规划,并编制临建施工方案(明确给排水设计及用 电方案);消防、环(水)保、卫生、临时用电等应满足相关规定及标准要求。 (3)驻地建设应因地制宜,满足安全、实用及环保的要求,以工作方便为原则, 具备便利的交通条件和通电、通水、通讯条件。施工现场驻地应选在地质良好的地段, 避免设在可能发生塌方、泥石流、水淹等地质灾害区域及高压线下(与高压线水平距 离不
13、小于8.5m),避开取、弃土场,离集中爆破区 500m以外。 (4)驻地应采用封闭式管理,办公区、生活区及车辆、机具停放区等应科学合理 分开布局(图 1-1),场地及主要道路应用混凝土硬化处理,排水系统完善,庭院适 当绿化,环境优美整洁,并设置功能分区平面示意图及指路导向牌。 图1-1 项目自建驻地效果图 (5)建设单位宜尽早规划、建设后期营运管理中心,条件许可时应利用营运管理 中心作为项目建设的驻地。 1.1.2安全要点 (1)驻地建设可自建或租用沿线合适的单位或民用房屋,但应坚固、安全。自建 房屋最低标准为活动板房,应选用阻燃、防水材料;活动板房搭建不应超过两层,每 组最多不超过 12 栋
14、,组与组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 8m,栋与栋之间的距离应满足城市 不小于 5.0m,农村不小于7.0m的要求;每栋用房其长度以 36m、层高以2.5m左右为 宜。 (2)办公、生活用房建筑面积和场地面积应满足办公和生活需要;通风、照明良 2 好,并设有防暑、降温等设备(图1-21-5)。 (3)食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宜设置在离厕所、垃圾 站、有害场所等污染源不小于 20m 的位置,与办公、生活用房距离不小于 10m;食堂 应设置独立的制作间、储藏间;门扇下方应设防鼠挡板,地面应做硬化和防滑处理; 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厨房工作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 (4)如条件允许生活饮用水尽
15、可能使用自来水;如自找饮水源,应对水源进行专 门的化验鉴定,符合饮用水标准后方能使用。 图1-2 办公室 图 1-3 会议室 图1-4 档案室 图 1-5 宿舍 1.1.3安全设施 (1)驻地应相对独立完整,四周设有围墙,有固定出入口,出入口配备保卫人员。 门柱部位应悬挂本单位的铭牌,各部门应设名称牌、室内悬挂岗位职责、有关制度图 表等。 (2)驻地内消防设施应满足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程 (GB 50720) 的有关规定,办公区和生活区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干粉灭火器,室外集中设置消防水池 和消防砂池,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和消防安全标识(图 1-6),并经常检查、维护和 保养。 (3) 驻地
16、内应设置消防通道, 并设置消防应急指示标志, 禁止在消防通道上堆物、 堆料或挤占消防通道。 (4) 驻地内使用的电气设备和临时用电应符合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3 (JGJ46)的规定,驻地内应设有必要的防雷设施。 (5)驻地应设置报警装置和监控设施。 图 1-6 消防设施 1.2 预制场 1.2.1一般规定 (1)预制场应选在水文地质状况良好的地段,避开塌方、泥石流、滑坡、落石、 洪水位下等危险区域以及取弃土场、高压线路,并与当地民居区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完成选址、规划后应编制临建施工方案(明确给排水设计及用电方案)。 (2)预制场应采用封闭式管理,场地须进行硬化;钢筋绑扎区、制梁区
17、、存梁区 等功能区域应科学合理设置,生产区与生活区应分离,并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防火 距离和倾覆距离)(图1-7、图1-8);生产过程中宜推行“定置”管理;制梁台座处 应合理布设养生管线、用电管线(图 1-9);重点部位宜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并确保 通信联络畅通。 图 1-7 预制梁场效果图 4图1-8 预制梁场平面布置图 图 1-9 养生管线布置图 (3) 在条件严重受限时, 可考虑将预制梁场设立在服务区、 停车区或主线路基上。 当预制梁场设立在主线路基上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为充分利用场地并保证运输方便,预制梁场宜选在梁板运输便利、桥梁相对集 中的位置; 为防止场地不均匀沉降,梁场应尽量设
18、在路基挖方段,并提前做好边坡防护及 排水设施(包括养生用水、三级沉淀池),避免水土流失影响附近农田灌溉。 预制梁场建设应与工程进度和后期路面施工统筹考虑,尽可能减少对工程进度 和后期路面施工的影响,并尽可能的使梁场基础等能够得到后期路面的利用。 1.2.2安全要点 (1)张拉作业时,千斤顶顶力作用线方向不得站人,以防预应力断筋或锚具、楔 块弹出伤人;量伸长值或挤压夹片时,人员应站在千斤顶侧面。 (2)压浆前,应检查压浆机压力表是否合格,安全装置是否完好,压浆管接头是 否牢固;压浆时,操作人员应站立在压浆管侧面;压浆结束后,应确保管内无压力后 再卸管。 (3)存梁区应平整无积水,梁板存放应符合设
19、计要求,设计文件没有规定时,空 心梁板叠放层数不得超过 3 层,小箱梁叠放层数不得超过 2 层,T 梁不得叠放;存梁 台座顶面离地面高度应不小于30cm。叠放存梁时,一般应采用枕木支垫,上下支垫点 应当在同一条垂直线上,并尽可能的在梁板支点上。 (4)模板堆放时一般以尽可能避免模板变形为原则,堆放高度不宜大于 2m,底 部应垫高10cm,并采取防倾覆措施;露天堆放时应加遮盖。 (5)预制场临时用电应满足规范要求,原则上纵向线路架空设置、横向线路设电 缆槽,龙门吊用电线路设置滑线槽。 1.2.3安全设施 (1)混凝土浇筑宜推广采用移动式混凝土浇筑工作平台(图 1-10),现场作业 区应配置人员上
20、下爬梯。 养生管线 5图1-10 混凝土浇筑工作平台 (2)推广采用智能张拉及压浆技术;张拉及压浆作业人员应佩戴护目镜,张拉作 业两端须设置可移动式防护挡板(具体要求见本指南 5.8)(图1-11),压浆机须装 设防护罩。 (3)梁板存放时,应在梁板端头两侧设置支撑设施,确保存放稳定不倾覆;支撑 设施宜使用枕木、钢管或刚性支撑架(图1-12)。 图 1-11 预应力张拉挡板 图 1-12 梁板支撑措施 (4)梁板吊装时,吊具的钢丝绳与梁板接触部位应设置卡槽或衬垫,防止梁板磨 损、崩角及钢丝绳磨损(图1-13)。 (5)梁场出入口宜设置洗车池(台)(图1-14),场地四周应设置截面尺寸不 小于2
21、020cm的排水沟(图1-15)。 6图1-13 梁板吊装用的衬垫 (6)预制场入口处醒目位置应设指路标牌,各功能区域设置提示标牌、危险源告 知牌,制梁区、存梁区设置安全警示牌等;在机械设备的醒目位置应悬挂安全操作规 程牌,吊装作业区、安全通道应设置警示标志。 图1-14 洗车台 图 1-15 排水沟 1.3 拌合站 1.3.1一般规定 (1)拌合站建设须先进行选址、规划,严禁设置在泥石流区、滑坡区、洪水位下 等危险区域,尽量避开取、弃土场,远离居民区,并制定临建施工方案(明确排水设 计、用电方案、场内车辆交通组织方案、储料罐及拌合楼基础承载力与抗倾覆检算)。 (2)拌合站应采用封闭式管理,合
22、理划分拌合作业区、材料堆放区、运输车辆停 放区、试验区等,拌合楼与办公区、生活区或周围其他建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单个储 料罐的高度且不小于 20m;拌合站场地须硬化,沉淀池宜设在洗车池与排水系统的对 接位置;重点部位(如拌合区)应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并确保通信联络畅通。 (3)储料仓应由具备专业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按各地厂房抗风设计标准 进行分级验算;储料仓和储料罐在广东内陆地区应抗 8 级风力,在沿海地区应抗 12 级风力;若须降低抗风等级,施工单位须进行论证。 1.3.2安全要点 (1)拌合楼出料口离地高度及其下方立柱间距应满足安全距离要求,保证混凝土 运输车辆运料时,车辆两侧的预留净宽
23、不小于 0.5m,上方的预留净高不小于 1m(图 7 1-16)。 (2)混凝土拌合时,严禁人员进入拌合楼围闭区;当提升斗被障碍物卡死时,不 得强行起拉;当发生意外情况时,应立即切断总电源开关,清除搅拌桶内拌合物,避 免混凝土在搅拌桶内凝结。 (3)维护、修理搅拌机顶层转料桶、清理搅拌机内衬及铰刀时,应先切断电源, 锁好开关箱,悬挂“禁止合闸”标志,并设专人监护(图1-17);清理上料坑时,须 将料斗固定,防止料斗下滑。 (4)沥青拌合楼搅拌作业时,若自动点火设备连续两次点火不成功,严禁继续点 火,应立即停机并派专人检查,以防爆炸。作业人员在设备周边操作、检查时,应注 意避让高温管道、炉罐,防
24、止灼烫。 (5) 沥青拌合站油料与燃料存放应满足安全防火要求; 及时清理场内的废弃沥青、 油污和废料,防止发生火灾;以天然气作为燃料时要单独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图1-16 拌合楼操作间安全距离 图 1-17 “禁止合闸”标志 1.3.3安全设施 (1)拌合楼各罐体应采用连接件连接;拌合楼及储料罐基座处应设置防撞墩,防 撞墩宜设置成矩形,高度不小于60cm;储料罐上应装设缆风绳及经检测检验合格的避 雷装置,缆风绳上宜缠绕反光带;拌合楼水平投影面内应采取隔离设施封闭,并设置 明显的安全警示标牌,隔离设施宜采用高度不小于 1.2m的隔离栅(图1-18)。 图 1-18 拌合楼 (2)拌合机传动系统裸
25、露部位应设置防护装置及安全检修保护装置(图1-19)。 8 (3)料仓墙体的强度和稳定性应满足要求,外围应设置警戒区,警戒区宽度不宜 小于墙高的2倍。料仓棚应设置缆风绳加固,地锚应提前预埋;料仓前应设置排水沟 (图1-20)。 图1-19 传动系统防护装置 图 1-20 拌合站储料仓 (4)拌合站场内电缆线宜埋管设置或采用线槽敷设;配电房、拌合作业区等危险 部位应设置警示标牌,场内设备应设置安全操作规程牌。 (5)以天然气作为燃料的沥青拌合站,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具体要求见本指 南3.3。 (6)拌合站宜进行危险等级分区,运输车辆停放区、试验区为危险等级I级(低 度风险、蓝色区域),材料堆放
26、区、沉淀池为危险等级 II 级(中度风险、黄色区域), 拌合作业区危险等级III 级(高度风险、橙色区域),各区域应按危险等级设置相应 的提示标牌及安全警示牌;拌合站入口处醒目位置应设指路标牌。 (7)储料罐、拌合楼、储料仓等地应设置物料名称、进场情况、检验状态、配合 比等情况的标牌。 1.4 钢筋加工场 1.4.1一般规定 (1)钢筋加工场建设须进行选址、规划,避开泥石流、滑坡、洪水位下等危险区 域;建设前应编制临建施工方案(明确用电方案)。 (2)钢筋加工场应采用封闭式管理,合理划分材料堆放区、钢筋下料区、加工制 作区、半成品区、成品区、运输及安全通道等功能区,并在生产过程中推行“定置”
27、管理;场地须进行硬化处理(图1-21)。 (3)钢筋加工场应由具备专业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按各地厂房抗风设计 标准进行分级验算,在广东内陆地区应抗8 级风力,在沿海地区应抗 12级风力;若需 降低抗风等级,施工单位须进行论证。 9图1-21 钢筋加工场平面布置图 1.4.2安全要点 (1)钢筋原材料及半成品应分类垫高堆放,垫高台座宜用混凝土基座、型钢等能 承重的材料制作,台座高度应不小于30cm;钢筋堆放高度应不大于2m,对于捆绑的圆 形钢筋,其叠放高度应不大于2层(图1-22、图1-23)。 (2) 操作钢筋骨架滚焊机时, 在变换规格调节滑块位置前, 应确认螺栓是否紧固, 避免焊接过程
28、中滑块飞出伤人;在维修或调整设备(包括调节行程开关及接近开关位 置)时,应将设备的电源全部切断(图1-24)。 (3)钢筋加工场内宜采用桥式龙门吊;若采用门式龙门吊,电缆宜用滑线槽,严 禁电缆拖地运行;龙门吊两侧与侧墙、立柱之间的净距应不小于 50cm,其他安全措施 见本指南4.1和4.2。 (5)钢筋加工场内不得储存氧气、乙炔瓶。 图1-22 钢筋堆放示意图 图 1-23 钢筋堆放效果图 图 1-24 钢筋笼滚焊机 10 1.4.3安全设施 (1)钢筋加工场应按设计要求设置缆风绳,地锚应提前预埋。 (2)钢筋加工场内电缆线宜埋管设置或采用线槽敷设,场内机械设备均须设置保 护接地装置,传动部位
29、应设置防护罩;钢筋冷拉作业区的两端应设置防护挡板及安全 警示标牌。 (3)钢筋加工场各功能区应设置分区标示牌,出入口、焊接作业区、配电设施等 场所应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机械设备应悬挂安全操作规程牌及设备标识牌(图1-25)。 图1-25 钢筋加工场安全标牌 (4)钢筋加工场侧墙彩钢板应设置接地保护装置。 1.5 库房 1.5.1一般规定 (1)火工品库应设在不受洪水、滑坡、泥石流威胁的地段,须分别由具备专业资 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和预评估,其设计图纸、预评估报告应由当地公安部门审核,同意 后方可建设;建成后还须经另一家具备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由当地公安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
30、用。若当地公安爆破管理主管部门有具体要 求,应执行当地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2)火工品库、易燃易爆品仓库、油库应远离明火作业区、人员密集区和建筑物 相对集中区,与高压线保持安全距离,并应设在在建工程或上述区域的下风侧,同时 根据库房规模配备消防设施。 (3)库区内严禁吸烟、电炉取暖、做饭等动用明火行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房, 并设置防盗、防火、防毒措施及视频监控系统,以确保库房安全。 (4)由彩钢板建设的库房须设置接地保护装置,且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 (5)易燃易爆品仓库、油库应通风良好,并满足防晒、防雨、防雷要求。 1.5.2火工品库 (1)安全要点 火工品库应完善“人防、物防、技防、犬防”
31、四防一体的安全防范体系。 11 每个库区应至少配置2名保管员与1 名保卫人员, 严格落实库区来人登记制度、 交接班制度及“双人双锁”制度。 库存量不得超过公安机关批准的容量,炸药与雷管不得混放,单库单一品种最 大允许储存量如表 1-1 所示;库区内各库房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 12m,库区值班室距 各库房的最小允许距离如表1-2所示。 表1-1 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单库单一品种最大允许储存量 序号 产品类别 最大允许储存量 1 工业炸药及制品 5000 kg 2 工业导爆索 50000 m(计算药量600kg) 3 塑料导爆管 100000 m 备注:1.工业炸药及制品包括铵梯类炸药、铵油类炸药
32、、硝化甘油炸药、乳化炸药、水 胶炸药、射孔弹、起爆药柱、震源药柱等。 2.工业雷管包括电雷管、导爆管雷管以及继爆管等。 3.工业导爆索包括导爆索和爆裂管等。 4.其他民用爆炸物品按与本表中产品相近特性归类确定储存量;普通型导爆索药量为 12g/m,常规雷管药量为1g/发,特殊规格产品的计算药量按照产品说明书给出的数值计算。 表1-2 值班室与库房的最小允许距离(单位:m) 序号 值班室设置防护屏障情况 单库计算药量kg 3000药量5000 药量3000 1 有防护屏障 65 30 2 无防护屏障 90 60 保管员应及时清理库区及围墙外15m 范围内的枯草等易燃物;进库人员严禁携 带手机、打
33、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在进入库房前应手摸防静电设施,消除静电后方可 进入。 火工品的运输车辆应按照公安部门批准的线路行驶。 火工品入场管理、领用、发放、退库应按照本指南 7.2的要求实施,确保领用、 发放、使用、退库信息的实时传递。 施工单位应定期(每月至少一次)对库区的消防器材、监控通信设备及防雷装 置等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如有特殊情况,应进行专项检查。 (2)安全设施 火工品库四周围墙的高度不应低于2m,墙顶须设置防攀越措施;库区应按公安 部门的要求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及报警装置,监控应覆盖库区出入口、雷管库、炸药库、 值班室等重点部位。 火工品库入口处应设置防火警示牌,炸药库、雷管库应按
34、规定设置明显的安全 警示标牌,并标明物品名称、危险等级(图 1-26)。 库房应设置防盗门与格栅门,门前设置防静电设施,每个库房须由具备专业资 12 质的机构安装避雷装置;库房外的电气照明应采用防爆开关及灯具,灯具的照射方向 与监控位置一致,并配备防爆手电筒或手提式防爆灯。 图 1-26 火工品库 炸药库与雷管库之间应设置防爆土堆,防爆土堆应高出雷管库、炸药库房顶平 面50cm以上。 值班室醒目位置应设置报警电话提示牌。 进入雷管库的人员应穿着防静电鞋、防静电服或纯棉工作服。 1.5.3易燃易爆品仓库 (1)安全要点 不同性质的易燃易爆品须分间存放,严禁混存;氧气、乙炔瓶储存间距不得小 于10
35、m。 易燃易爆品仓库应做到空、重瓶分开;若同库存放时,应分开放置,两者间距 应不小于 1.5m。装卸、搬运时要轻装轻放,避免气瓶硬碰硬撞;装卸时不得产生火花。 仓库应单独安装开关箱,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电器保护装置。 仓库应配备专人进行保管;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 罐体的使用、维护应符合危险货物便携式罐体检验安全规范(GB 19454) 要求。 (2)安全设施 仓库顶部应设置通风口,顶部上方宜设置遮阳棚(图1-27)。 13 a)正面实物图 b)正立面图 C)左侧面图 d)右侧面图 图1-27 易燃易爆品储存间 仓库应采用防爆开关和灯具,地面应设置一层缓冲垫;储存大量易燃物品的仓 库场地应
36、设置独立的避雷装置。 仓库入口处应设置“严禁烟火”、危险源告知标志等安全警示标志。 1.5.4油库 (1)安全要点 储油库宜采用地下(全埋)或半地下(半埋)方式,采用卧式放置。桶装汽油 应放置在阴凉的地方,避免暴晒。 燃油应安排专人进行装卸、抽取,并造册登记。 油库应按设计规定装油,不能混装;库区内禁止存放危险品、爆炸品和其他易 燃物品。 油库应划分消防区域,制定明显的油品型号;油库管理员应定期(每月至少一 次)对库区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维护,并形成检查记录。 油罐外壁应涂防锈漆,并定期清洗;罐体的使用、维护应符合危险货物便携 式罐体检验安全规范(GB 19454)要求。 油库与铁路、施工现场驻地
37、、居民区及公共建筑物之间的安全距离应不少于 60m。 (2)安全设施 库房内应设置油罐摆放台架, 防止油罐滚动, 台架宜采用混凝土或钢管制作 (图 1-28)。 油罐安全阀、呼吸阀、液位计、防静电、防雷接地装置等安全设施应齐全可靠, 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并设置检修通道和作业平台。 14a)立面图 b)侧面图 图 1-28 油罐摆放台架 (3)油库上方应设置防晒棚,四周应设置围栏及排水沟,围栏宜采用隔离栅;油 库醒目位置应设置“严禁烟火”、 “无关人员、禁止入内”等安全警示标志(图1-29)。 (4)油库入口处应设置防静电装置;库区消防设施应按照本指南3.3要求配备。 图 1-29 油库安全防护
38、 1.6 临时施工设施 1.6.1一般规定 (1)施工便道应因地制宜,充分利用现场的地形和地物,尽量避开洼地、河流及 不良地质地段,避免与既有铁路、交通复杂路段的公路平面交叉。便道傍山时,要注 意边缘的危石处理,必要时应进行放坡处理;便道沿河时,应严格按防汛要求,做好 下边坡的防护。 (2)通航水域搭设栈桥前,应取得当地海事和航道管理部门批准,并取得水上、 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 (3)临时码头宜选在河流两岸开阔、河床稳定、水流顺直、地质条件较好的河段, 两岸引道应保持坚固、稳定。 (4)在栈桥、临时码头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使用要求及水文、地质情况进行 设计(确定荷载、高度等参数),并编制专项
39、施工方案。若设计无规定,栈桥高度宜 根据15年一遇的洪水频率确定; 海上施工的栈桥高度应根据 1020年一遇波浪要素值 与潮汐特征值确定。 (5)便道、栈桥实施完成后应采用材料运输车进行通行测试,以确保正常使用。 15 1.6.2便道 (1)安全要点 双车道施工便道宽度宜不小于6.5m;如采用单车道,车道宽度不小于3.5m,路 基宽度不小于4.5m;每300m范围内,应设置一个长不小于 20m、宽不小于2.5m的错 车道;设置不大于2%的横坡。 便道的最大纵坡宜不大于9%,对于山岭重丘区施工的便道,应保证施工车辆安 全通行。 施工便道路面宜采用泥结碎石或天然级配碎石;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便道路
40、 面可采用隧道洞渣或矿渣铺筑;大纵坡便道、特大桥、隧道洞口、拌合站和预制场与 地方路连接段便道路面须采用混凝土硬化,硬化长度不小于 30m;所有便道必须满足 雨天通行及运输要求(图1-30)。 便道陡坡、急弯、连续转弯处车辆行驶速度应不超过 5km/h,便道平直处车辆 行驶速度应不超过20km/h。 (2)安全设施 施工便道应做好临边防护及警示,在便道陡坡、急弯、连续转弯、下边坡临崖 段宜采用防撞墩防护(图1-31),在便道平缓、顺直段宜采用警示柱防护(图1-32)。 a)防撞墩立面图 b)防撞墩侧面图 C)现场图 图1-31 便道防撞墩临边防护 图 1-32 警示柱临边防护 便道出入口处应设
41、置限速标志和减速带;在转角、视线不良地段应设置广角镜 及“减速慢行”等安全警示牌;跨越或邻近道路施工时应双向设置限速、慢行警示标 志;道路危险地段应设置“危险地段、注意安全”等安全警示牌;便道陡坡、急弯、 16 连续转弯处须设置“减速慢行”、“当心滑倒”等安全警示牌;岔路口应设置方向指 示牌(图1-33)。 施工便道靠汇水面一侧应设置排水沟,截面尺寸宜为3030cm;便道通过水渠 或灌溉沟渠部位应埋设管涵,其断面不小于原沟渠断面,确保排水能力(图1-34)。 开挖放坡新修的施工便道,应对便道的边坡和坡脚进行必要的防护,坡脚下排 水沟要顺畅,不得有积水。 临时便道与国道、省道或交通量较大的县乡道
42、交叉时,应在交叉处设置警示标 志;与国道、省道等交通量大的平交路口宜设置“一车一挡”设施,并安排人员 24h 值班;有高度限制的区域应设置限高架及警示标志。 图1-33 施工便道警示标志 图 1-34 钢筋混凝土圆管涵 1.6.3栈桥 (1)安全要点 人行栈桥宽度应不小于2.5m,人车混行的栈桥宽度应不小于 4.5m,作业人员应 单侧通行;若栈桥长度超过1km,应增加桥面宽度。 栈桥桥面钢板安装好后,为保证桥上施工人员的安全,要求栏杆安装与工作面 同步。 通过栈桥的电缆线须绝缘良好,并固定在栈桥一侧绝缘电缆支架上;配电箱、 消防、救生设备等应外挂设置,避免占用桥面通行空间。 栈桥出入口处应进行
43、交通管制,应定期或不定期对栈桥进行检查与维护,不得 将栈桥作为船舶系缆的桩柱或锚固设施。 (2)安全设施 栈桥两侧临边处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2m 的防护栏杆,并挂过塑钢丝网;栏杆立 杆间距应不大于2m,横杆与上下杆件的间距应不大于 0.6m;立杆和横杆应采用直径不 小于48mm的钢管制作,钢管间应采用标准扣件连接或焊接,并涂上红白或黄黑相间的 反光漆;栏杆与平台应采用焊接连接,焊缝高度不小于 5mm;栏杆底部须安装高度不 小于180mm的挡脚板(图1-35)。 栈桥应设置满足施工安全要求的照明设施;栈桥桥面宜采用具有防滑措施的压 17 型钢板或花纹钢板铺设,钢板上的突棱高度不应小于 2mm,或
44、在桥面按照一定间距布 设横向螺纹钢筋以抗滑。 图 1-35 栈桥图例 栈桥两端应设置限速、限载标牌(图 1-36),两侧护栏上应设置“注意安全”、 “当心坠落”等警示标志。 水上栈桥护栏上应每隔50m配置一个救生圈,两侧错开设置;通航施工区域应 按照主管部门的批复设置通航保障设施(图 1-37)。 图1-36 限速、限载标牌 图 1-37 救生圈、防撞措施 栈桥施工时,应根据需要在栈桥一侧设置向外凸出的矩形平台,用于设置配电 箱、消防、救生设备等(图1-38)。 图1-38 栈桥向外凸出的平台 1.6.4临时码头 (1)安全要点 18 临时码头须有抗冲刷、抗冲击能力,其附属设备(跳板、支撑、船
45、环、柱桩等) 应牢固可靠。 渡船、拖轮应配备安全设施,严禁超载、超限。 施工单位应加强临时码头各种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维护, 填写巡查记录表并存档。 (2)安全设施 临时码头临边处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2m 的防护栏杆, 临水端边坡应采用浆砌块 石或混凝土进行防护;引道须设置防滑、减速、防撞设施(图1-39)。 临时码头临水端应设置靠船的靠帮和系缆设施, 临边栏杆上应每隔5m应设置一 个救生圈,救生圈上系上救援绳,以备人员意外落水时打捞救助(图1-40);码头下 方宜常备救生船一艘。 图1-39 临时码头 图 1-40 救生圈、警示标志 临时码头应设置夜间警示标志、航标信号(图1-41),在醒目位置
46、设置风险告 知牌。 渡船、拖轮上应配备救生衣、救生圈等急救设施,并在醒目位置设置限载、限 宽、限停等标志标牌(图1-42)。 图1-41 夜间警示标志 图 1-42 拖轮上急救设施 19 2 临时用电 2.1 一般规定 2.1.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该满足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 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的有关规定,并设置安全防护设 施。各种用电设备、导线、开关、电器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2.1.2 对于总体用电方案及拌合场、钢筋加工场及预制场作业区,大桥、特大桥 梁作业区,长隧道、特长隧道作业区施工单位应进行专项用电设计,并编制施工现场 临
47、时用电组织设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现场勘测; (2)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 (3)进行负荷计算; (4)选择变压器; (5)设计配电系统:设计配电线路,选择导线或电缆;设计配电装置,选择电器; 设计接地装置;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主要包括用电工程总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 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 (6)设计防雷装置; (7)确定防护措施; (8)制定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2.1.4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 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施工企业的技术负责
48、人批准后实施。变 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 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1.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采用TNS 接零保护系统, 如图2-1, 做到 “三级配电、 两级保护” 和“动照分设”。 即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和开关箱,开关箱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并在上一级分配电 箱或总配电箱中加装一级漏电保护器;当合并设置为同一配电箱时,动力和照明应分 电路配电,动力开关箱与照明开关箱必须分设。 图2-1 TN-S 接零保护系统示意图 保护零线的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绿黄双色线作负 荷线及工作零线。零线的截面应不少于相线截面
49、50%。 20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配电方式为:从一级总配电箱(配电柜)通过分路开关装 置向若干二级分配电箱分路配电; 二级分配电箱可向若干开关箱分路配电。开关箱应 按“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一锁”设置,严禁一闸多用、一漏多机。 配电柜应装设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电器。电源隔离开关分断时 应有明显可见的分断点。 总配电箱(配电柜)至分配电箱的线路必须使用五芯电缆,并采用三相五线制架 空线路。分配电箱至开关箱、开关箱至用电设备的相数和线数应保持一致。动力与照 明分设时,若动力开关箱内采用三极漏电保护器分配电箱至开关箱内三相设备线路可 采用四芯电缆 (既三根相线和一根PE线) , 单相设备和一般照明线路可采用三芯电缆。 变压器、配电房、配电柜、配电箱等用电设施应设置“禁止攀爬、当心触电、请 勿靠近”等明显的禁止、警告标志及责任标识牌,见图2-2。 电工必须持证上岗,施工电源及高低压配电装置应设专职人员负责运行与维